安徽省出台礦山及尾礦庫專家委員會現場複核工作規則
為進一步規範申辦及延續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地下礦山和尾礦庫安全生產狀況的現場檢查複核工作,近日,安徽省安監局出台了《安徽省礦山及尾礦庫專家委員會現場複核工作規則》。
規則以國家有關安全法律、法規、標準、規範和初步設計(安全專篇)文件為依據,對照《安全評價報告》,對礦山的生產係統、輔助係統及安全設施、安全措施和安全管理的現狀認真進行檢查、複核,從技術上提供安全生產狀況的複核意見,確定其是否具備安全生產及發證條件以及存在的主要問題。
規則對複核專家組的組成進行了明確:尾礦庫、小型地下礦山由3名專家組成,大、中型地下礦山由5-7名專家組成,其專業搭配應當合理。專家組設組長1人,其餘為成員;複核的專家必須是省礦山及尾礦庫專家委員會名單中的專家;參加現場複核的專家應當是與被查企業無關聯的專家,參與該企業安全評價的專家應當回避。
規則對複核工作程序作了具體規定:市安監局對已上報省安監局安全評價報告和申報材料的礦山企業,提出專家複核安排意見;經省礦山及尾礦庫專家委員會領導小組同意後,並分別通知市安監局、專家所在單位(部門)和專家本人進行複核工作;專家接到通知後,如期抵達指定地點參與相應工作,複核時間原則上小型礦山、尾礦庫不得少於一天,大、中型礦山不得少於二天;專家現場複核應查閱礦山或尾礦庫安全評價報告,重點查閱相關圖紙,了解礦山主要生產係統情況以及結論和存在問題;專家確定檢查複核的線路,到現場邊檢查邊複核,並記錄存在的問題;現場檢查結束後,各位專家分別填寫現場檢查意見表;專家安全複核意見表,作為省安監局發證的技術依據,同時市安監局督促企業對檢查複核意見表中提出的問題進行整改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