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口檢身工崗位責任製
作者:佚名
2009-05-15 18:17
來源:本站原創
井口檢身工崗位責任製
1、努力學習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和法規,嚴把井口關。
2、堅持八小時工作製度,堅持現場交接班製度。
3、三班按時到安全值班室參加班前會,服從安全值班人員的安排。
4、嚴格執行《入井人員檢身製度》和《出入井人員清點製度》,若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向值班人員或安全部彙報。
5、負責機關管理人員和基層隊幹出入井時間的登記和統計工作,並按規定向有關部門彙報。
6、負責外來人員的檢身、臨時入井證的檢查,若無安全部門開據的臨時入井證,嚴禁入井。
7、負責入井機電設備“三證”(產品合格證、防爆合格證、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誌)的檢查,“三證”不全的設備嚴禁入井(防爆合格證須由公司防爆檢查組人員複核簽字)。
8、負責井口工作場所文明衛生,保持井口工作場所幹淨整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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