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是如何管理的?
作者:佚名
2009-05-24 19:27
來源:不詳
地震
安全性
評價的
管理工作由縣級以上
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門或機構負責,需進行地震
安全性
評價的建設工程的業主,應當在工程可行性研究或立項階段主動到當地
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門或機構填報申請表,審定工程地震
安全性
評價等級。承擔工程地震
安全性
評價的單位應當取得省級以上
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門核發的相應等級許可證書,和技術人員等級上崗證書,並在當地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門或機構登記備案。地震安全性評價的結果必須按照規定的權限範圍經省以上地震安全性評審委員會評審通過,並報同級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門或機構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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