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評價人員登記程序資料
作者:佚名
2009-05-24 19:37
來源:不詳
依據安監總局《關於印發〈
安全
評價人員資格登記
管理規則〉的通知》(安監總規劃字[2005]108號)規定,
安全
評價人員登記依照下列要求辦理: 一、
安全
評價人員申請資格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
安全
評價人員資格登記申請表(初次登記); 2、申請人安全評價知識與能力考試成績單(原件和加蓋公章的複印件); 3、申請人身份證、畢業證原件和複印件; 4、申請人與從業機構的有效勞動關係證明材料(勞動部門鑒證); 5、申請人體檢表。 二、安全評價人員申請續期登記,應提交下列材料: 1、安全評價人員資格登記申請表(續期登記); 2、申請人安全評價繼續教育培訓合格證明(原件及加蓋公章的複印件); 3、申請人安全評價人員業績記錄彙總表(加蓋公章); 4、申請人身份證(正反兩麵)、畢業證書複印件; 5、申請人安全評價人員資格證書複印件; 6、申請人與從業機構訂立的有效勞動(務)合同複印件(勞動部門鑒證),或者機構(人事部門)證明文件和公積金繳納單; 7、電子照片由申請人或其從業機構按有關要求辦理。 三、安全評價人員申請變更登記,應提交下列材料: 1、安全評價人員變更登記申請表; 2、申請人與原登記從業機構解除勞動關係證明材料; 3、申請人與現從業機構確立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勞動部門鑒證); 4、申請人身份證、安全評價人員資格證書複印件。 上述材料齊全(除原件外,一式三份、跨省區的一式四份),並經其從業機構同意後,到我局簽署意見,由申請人或其從業機構上報國家安全生產監督
管理總局發證機關審查,辦理登記手續。 注:申請表必須有申請人親筆簽名及其從業機構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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