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規定學校商場賓館須進行地震安全評價
作者:佚名
2009-05-24 19:37
來源:不詳
11月27日訊 高速鐵路和公路,各類學校及幼兒園的教學用房、學生公寓樓,人員集中的大型影劇院、體育場館、大型商場和賓館等場所……今後都必須進行地震
安全性
評價,並隨之確定抗震設防要求。 昨日,記者從省政府法製辦獲悉, 《河南省實施〈地震
安全性
評價
管理條例〉辦法》已經省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將從2008年12月1日起施行。該《辦法》規定我省六大類建設工程將“強製”進行地震
安全性
評價。同時,政府也應當承擔起引導居民建設具有抗震性能房屋的責任。建設工程沒有抗震設防要求,項目將不予批準。
下一篇:
天池公司多措並舉力保實現首季安全生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