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福建省政府安委會《關於開展全省安全生產檢查的通知》要求,6月2日至12日,福建省經貿委、福建煤監局、省安監局將聯合開展全省煤礦生產安全監管專項督查。
本次專項督查的對象為產煤設區市、縣(區)煤炭行業管理部門、安全監管部門和有關煤礦企業。現場檢查的地方鄉鎮煤礦數量為各設區市轄區內煤礦總數的10%以上,督重點是安全生產條件相對較差且生產能力在6萬噸/年以下的煤礦。督查的重點內容為產煤縣(區、市)地方政府煤礦安全生產“三項行動”開展、煤炭生產安全監管、優化煤炭結構調整、春節後煤礦複工複產、在籍生產煤礦的生產安全等情況,以及煤礦建設項目、煤礦瓦斯治理工作體係示範工程建設進展等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