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嚴厲打擊煤礦非法違法生產行為
一是各級煤礦安全監管部門、煤礦安全監察機構要加大對煤礦的監管、監察執法力度,特別要把好節後煤礦複產驗收關,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礦井一律不得恢複生產;對未經驗收,擅自恢複生產且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礦井,除停產整頓外,要按照國家煤監局發布的《煤礦安全監察行政處罰自由裁量實施標準》予以處罰,對停產整頓的礦井,煤礦安全監管、監察部門要依法下達停產整頓的監管、監察指令,原發證機關要暫扣相關證照,並由駐礦安監員加強駐地監管,嚴防借整改之名組織生產或停而不整;停產整頓結束後,按照屬地關係,由煤礦安全監管、監察部門驗收合格並依法取得相關證照後方可恢複生產;經整頓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提請地方人民政府依法予以關閉。
對應關閉的礦井,煤礦所在地縣(市)級人民政府要按照有關規定立即采取措施炸毀井筒、填平場地、恢複地表植被或複耕。對拒不整改的停產整頓煤礦或拒不關閉的非法煤礦,要依法采取強製措施予以處理,情節嚴重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是要創新煤礦安全監管監察方式,各地要結合實際,有針對性地開展集中監察、解剖監察、示範監察、異地交叉監察等行之有效的監管監察方式,加大執法力度,提高執法效率和效果。各市(州)煤礦安全監管部門和煤礦安全監察分局今年至少在每個重點產煤縣(市)開展一次解剖或示範監察,一次區域性的集中監察和交叉監察;各縣(市、區)煤礦安全監管部門至少在每個重點產煤鄉鎮開展一次解剖或示範檢查。每次監察都要編製監察方案,明確監察對象和重點,要做到解剖要有深度,檢查要有廣度,處罰要有力度,要通過懲戒、教育、服務、引導等方式,切實提高轄區內煤礦依法辦礦水平。
三是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要切實加強技術改造礦井和資源整合礦井的安全監管工作,要派駐礦安監員加強盯防,確保施工期間的安全生產。要嚴格按照審查批準的安全設施設計方案組織施工,要不定期組織對技術改造礦井和資源整合礦井的聯合執法檢查,依法查處未經許可擅自施工和準予建設期間“突擊生產、邊建設邊生產”的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