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頭支護工安全操作規程
端頭支護工
一、上崗條件
第1條 端頭支護工應熟悉采煤麵頂底板特征、作業01manbetx
規定的頂板控製方式、端頭支護形式和支護參數,掌握支柱與頂梁的特性和使用方法。
二、安全規定
第2條 在進行支護前,必須在已有的完好支護保護下,用長把工具敲幫問頂,摘除懸矸危岩和鬆動的煤幫。
第3條 隨時觀察工作麵動態,發現異常現象(如:巨大的震頂聲、大量支柱卸荷或鑽底嚴重、頂板來壓顯現強烈或出現台階下沉現象等),必須立即發出警報,撤離所有人員,待頂板穩定後,由班組長按規定處理。
第4條 按作業01manbetx
的規定進行鋪、聯網。聯網時不得出現空聯。
第5條 頂梁前的餘網量不得小於0.3米。
第6條 支護時,嚴禁使用失效和損壞的支柱、頂梁和柱鞋。
第7條 頂梁與頂板應緊密接觸。若頂板不平或局部冒頂時,必須用木料穿實。
第8條 不準將支柱打在浮煤(矸)上,堅硬底板要刨柱窩、見麻麵;底板鬆軟時,支柱必須穿鞋。
第9條 支柱必須支設牢固、迎山有力;不準在支柱上打重楔,嚴禁給支柱帶雙柱帽。
第10條 必須根據支護高度的變化,選用相應高度的支柱。選用1.0米以上的摩擦式金屬支柱和單體液壓支柱時,支設最大高度應小於支柱設計最大高度的0.1米,最小高度應大於支柱設計最小高度的0.2米,選用其他支柱時,嚴禁超高支設。
第11條 不得使用不同類型和不同性能的支柱。
第12條 不準站在輸送機上或跨著輸送機進行支護。
第13條 調整頂梁、架設支柱時,其下方5米內不得有人。
第14條 臨時支柱的位置應不妨礙架設基本支柱;基本支柱架設好前,不準回撤臨時支柱。
第15條 平行作業的距離必須符合規定。支柱與回柱間的間隔距離不得小於15米,其他的符合作業01manbetx
規定。當支護工序與其他工序發生脫節時,支護工有權要求暫停或減緩其他工序,優先進行支護。
第16條 在采煤麵架設摩擦式金屬支柱時,必須使用液壓升柱器,保證支柱初撐力不小於50kN;架設單體液壓支柱時,要掌握好注液用力與時間,保證支柱的初撐力其柱徑為100毫米的不小於90千牛、柱徑為80毫米的不小於60千牛。
第17條 切口內的支護必須符合作業01manbetx
規定,支柱初撐力達到第16條要求。嚴禁在切口內空頂作業。
第18條 采用長鋼(板)梁支護的,長梁要交替前移,不得齊頭並進。
第19條 采用雙楔頂梁支護的,雙楔要成對使用齊全,反向插入打緊,伸出量要保持一致,伸出長度不得小於30毫米。
第20條 端頭支護與巷道支護間距不得大於0.5米。
三、操作準備
第21條 備齊注液槍、卸荷手把、液壓升柱器、支柱定位卡具、鍁、鎬、錘、斧子、鋸等工具,並檢查工具是否完好、牢固可靠。
第22條 檢查液壓管路是否完好。
第23條 檢查工作地點的頂板、煤幫和支護是否符合質量要求,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四、正常操作
第24條 架設四對八架長鋼(板)梁操作程序
清理切口柱位→準備好支柱和背料→將移梁器掛在被移鋼梁上→卸載降柱→移動梁體→背頂→補柱升緊。
第25條 移動長鋼(板)梁要符合下列規定:
1.至少要有3人協同操作;
2.正常情況下,必須保持一梁三柱,移輸送機時可一梁二柱,移完輸送機後必須及時補齊;
3.柱爪必須卡住梁牙;
4.支柱升緊後,必須拴好防倒繩;
5.支設工作完成後,必須對支柱進行二次注液。
第26條 雙楔調角定位頂梁操作程序同單體支護工第21條,並應符合下列要求:
1.機窩爆破後要及時鋪網、掛梁;
2.雙楔必須齊全、打緊;
3.要自下而上回撤輸送機頭(尾)前一排支柱,將輸送機推移到位,對號及時支設好輸送機頭(尾)的正規支柱。
第27條 十字鉸接頂梁的操作程序同鉸接頂梁。
第28條 端頭與巷道接薦處采用∏型鋼梁支護的,操作同端頭長鋼梁。
五、收尾工作
第29條 將剩餘的頂梁、背頂材料等,失效和損壞的柱、梁等,各種工具分別運送到指定地點。
第30條 按規定進行交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