砌矸石帶工安全操作規程
砌矸石帶工
一、上崗條件
第1條 砌矸石帶工應熟悉作業01manbetx
內容,掌握壘砌矸石帶的有關規定,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操作。
二、安全規定
第2條 在壘砌前,必須在已有的完好支護保護下,用長把工具敲幫問頂,摘除懸矸和危岩。
第3條 隨時觀察工作麵動態,發現異常現象(如:巨大的震頂聲、大量支柱卸荷或鑽底嚴重、頂板來壓顯現強烈或出現台階下沉現象等),必須立即發出警報,撤離所有人員,待頂板穩定後,由班組長按規定處理。
第4條 矸石帶的規格尺寸要符合作業01manbetx
規定,嚴禁任意擴大和縮小。
第5條 矸石帶要下寬上窄壘成斜麵,大塊矸石在外,小塊矸石在內,中間要填滿接實,嚴禁充填煤炭或其他物料等可燃性材料。
第6條 隨壘隨回臨時支柱,嚴禁空頂作業。頂板破碎處可先支木支柱或托板梁,將正規支柱替換下來。回柱時要嚴格執行作業01manbetx
的規定。
第7條 工作麵傾角在25度以上時,應在矸石帶頭下方緊貼矸石帶支設攔柱,並按作業01manbetx
規定設置擋卡。
第8條 嚴禁人員進入采空區內。
第9條 嚴禁用炮崩的方法處理大塊矸石。
第10條 壘砌矸石帶與其他工序的間隔距離必須符合作業規程規定,必須與工作麵推進速度相協調。
三、操作準備
第11條 備齊鍁、鎬、錘、注液槍、卸荷手把等工具,並檢查工具是否完好、牢固可靠。
第12條 檢查工作地點的頂板和支護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四、正常操作
第13條 砌矸石帶工要分組工作,每組至少2人,在完好支護的保護下操作。
第14條 在壘砌前,要按作業規程規定確定好砌帶位置和尺寸。
第15條 清理好砌帶基礎和退路。
第16條 將矸石運送到作業地點。搬運矸石時要前後看好、互相配合。
第17條 按規定牆厚和傾角自下而上壘砌矸石帶,壘砌時要保持矸石帶上麵基本在同一個平麵上,使下牆首先接頂,然後自下而上逐步接頂。
五、收尾工作
第18條 壘砌完成後,要把周圍剩餘矸石清理幹淨,保證退路暢通。不得將矸石裝入輸送機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