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礦業有限公司xxx煤礦災難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xx2009年礦井災難02manbetx.com
應急救援預案
會 審 意 見
會審意見:各相關單位進行貫徹學習,學習時間不少於8小時,並進行考試,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作業,每季度修改計劃重新組織貫徹落實。
會審時間:會審簽名:
xx礦業有限公司xxx煤礦災難02manbetx.com 應急救援預案
實施日期:二○○x年一月一日
xx礦業有限公司xxx煤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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災難02manbetx.com
應急救援預案
1.總則
煤礦災難02manbetx.com
發生具有突發性。一旦發生災難事故將對社會造成極大的危害,其後果嚴重,影響重大。xxx煤礦是一個自然災害嚴重的礦井,礦井具有“水、火、瓦斯、煤塵、頂板”等各類自然災害。為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統一管理、分級負責、救死扶傷、消除危險、清理現場、評估後果”的方針和原則,確保xxx煤礦在發生災難事故時,能得到及時、有效的應急救援,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製定礦井災難事故應急預案是十分必要的,也是十分重要的,是礦井安全生產過程中必不可少的重大預案。
1.1製定應急救援預案的目的
為保證煤礦一旦發生重特大安全事故時,能迅速、有序、高效地采取救援行動,達到減少人員傷亡,防止事故擴大,最大限度降低事故損失、增強xxx煤礦對突發災難事故處理能力的目的。
1.2工作原則
礦成立組織指揮機構,明確職責。配備應急救援必備的設備、物資,評估礦井一年內安全生產過程中潛在的事故類型、發生的可能性、發生過程、事故後果及影響嚴重程度,對應急救援機構的救援行動及其指揮與協調等方麵預先作出具體安排。
1.3編製依據
1.3.1應急救援預案依據的法律法規
本應急救援預案編寫符合有關國家和地方法律、法規及標準。
1.3.2國家法律、法規和標準
(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70號);
(2)《中華人民共和國煤炭法》;
(3)《煤礦安全01manbetx
》;
(4)《煤礦安全監察條例》;
(5)《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60號);
(6)《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83號);
(7)《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
(8)《危險化學品管理條例》(國務院第344號);
(9)《特種設備監察條例》(國務院第373號);
(10)《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
(11)《建築設計防火規範》(GBJ16);
(12)《企業職工傷亡事故經濟損失統計標準》(GB6721);
(13)《煤礦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第8號令)。
1.3.3重慶市地方政府文件
(1)《關於印發重慶市煤礦企業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渝煤安監辦字[2004]126號);
(2)《關於進一步做好2004年煤礦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頒證工作的通知》(渝煤安監辦字[2004]162號);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煤礦安全生產上級主管部門的規定,製定本預案。
1.4適用範圍
本應急救援預案適用於xxx煤礦礦井透水事故、礦井火災事故、瓦斯煤塵爆炸事故、冒頂事故、礦井運輸災害事故發生後的應急救援行動。
2.組織指揮體係與職責
2.1協調指揮機構與職責
為保證煤礦發生事故時能夠有效、迅速進行救援,礦專門成立搶救指揮機構。
總指揮:礦長
副總指揮:黨委書記、生產礦長、安全礦長、總工程師、機電礦長、黨委副書記
指揮部成員:副總工程師及工會、調度室、生產工作部、安全管理部、生活服務公司、通風區、機電區、運輸區、救護隊、采煤隊、掘進隊、保衛科、礦辦、黨辦、工資科、供應科、衛生所、宣傳部等部門主要負責人。
指揮部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於礦調度室,礦調度室主任兼礦指揮部辦公室主任,負責組織指揮應急救援工作及應急救援組織協調和日常管理工作。
礦長總指揮礦長,負責製定營救遇險人員和處理事故的作戰計劃,負責事故應急行動期間各單位的運作協調,部署應急策略,是處理災害事故的全權指揮者。
副總指揮在總指揮的領導下,負責各自分管範圍內的應急救援部署計劃及策略,確保應急救援工作的順利實施。
各區(科)隊及衛生所等部門,負責應急救援的物質供應,保證配備充足的物資資源,確保礦發生各種災難時的緊急搶險救援物質需要,保證最大限度減少事故損失,保障員工和附近居民的健康與安全。
附表1:發生事故後必須立即通知召集單位和人員名單及電話號碼;
附表2:井下滅火器材配備表;
附表3:井上消防器材庫統計一覽表;
附表4:井下消防材料庫統計一覽表。
2.1.2 事故現場指揮部及職責
礦成立事故現場指揮部,下設11組,其組成及職責如下:
(1)指揮組:
組長:礦長
成員:總工程師、調度室全體人員
主要工作:負責製定事故搶救計劃,並全權指揮,以坐台指揮為主。
(2)事故處理組
組長:生產礦長
成員:生產副總及專業部長、事故單位負責人
主要工作:現場指揮協調事故搶救及生產恢複工作。
(3)礦山救護組
組長:安全礦長
成員:救護隊隊長、救護隊隊員
主要工作:偵察、探明災區情況,參與搶救方案的製定,並實施對遇險人員的搶救。
(4)通風組
組長:總工程師
成員:安全副總、通風區長及通風區全體管理人員
主要工作:監視全礦通風係統及井下空氣成分檢測,全麵落實事故搶救過程中和事故處理後的通風係統改造與恢複工作。
(5)機運組
組長:機電礦長
成員:機電副總、機電區長、運輸區長、北段機電隊長及機電區、北段機電隊和運輸區全體管理人員
主要工作:負責落實全礦供電、壓風、主要通風機、機電設備、運輸設備的調試、運轉、維護等工作;及時將自救器等有關物資送到井下避災路線內的靠近事故地點處。
(6)器材供應組
組長:生產礦長
成員:供應科長及供應科全體管理人員
主要工作:負責全部救災物資的準備、購置,並負責按規定裝車、封車押運至+230m平硐口或地麵事故地點。
(7)秩序維護組
組長:黨委書記
成員:保衛科長及保衛科全體管理人員
主要工作:負責地麵事故現場的保護,同時維護好現場秩序,加強巡視地麵其它重要場所,做好事故搶救期間的安全保衛工作。
(8)醫療急救組
組長:衛生所長
成員:衛生所全體管理人員
主要工作:全麵落實遇災人員的急救、康複計劃。包括急救站的設立、物資準備、救治護理人員配備等。
(9)後勤服務組
組長:礦辦主任
成員:生活服務公司全體管理人員
主要工作:負責事故處理過程中的全部外來人員生活接待及內部參戰人員的生活安排。
(10)調查組
組長:安全礦長
成員:安全部、紀委、工會、保衛科及各有關單位負責人。
主要工作:組織調查事故原因,搜集原始資料、起草事故報告。
(11)善後處理組
組長:礦長、黨委書記、工會主席
成員:工會、黨委、紀委、調度室、生活服務公司、總務科等單位有關負責人。
主要工作:負責事故後受害職工的安排,事故搶救過程中發生的各種物資清點等。
指揮領導小組職責:
①負責本單位“預案”的製定、修訂;
②組建應急救援專業隊伍,並組織實施;
③檢查督促做好事故的預防措施和應急救援的各項準備工作。
指揮部職責:
①發生事故時,由指揮部發布和解除應急救援命令、信號;
②組織指揮救援隊伍實施救援行動;
③向上級彙報和向友鄰單位通報事故情況,必要時向有關單位發出救援請求;
④組織事故調查,總結應急救援工作經驗教訓。
指揮部成員分工與職責:
礦長:是救災的全權指揮者,在礦總工程師和礦山救護隊長的協助下,製定營救遇險人員和處理事故的救援計劃。
礦總工程師:是礦長處理事故的第一助手,在礦長領導下組織製訂營救遇險人員和處理事故的救援計劃。
公司總工程師:在不妨礙礦長有效工作的原則下,參加搶救事故的指揮工作,並根據需要代表公司總經理采取措施,從公司所屬各礦調度人員、設備和器材。
各有關副礦長:根據營救遇險人員和處理事故處理計劃,負責組織處理事故所需的人員,及時調集救災中所必須的設備材料,並由指定的副礦長嚴格控製入井人員,簽發搶救事故用的入井特別許可證。
礦副總工程師:根據礦長命令,負責某一方麵的搶救工作。
救護隊隊長:對礦山救護隊的行為具體負責,全麵指揮、領導礦山救護隊根據營救遇險人員和處理事故計劃所規定的任務,完成對災區遇險人員的救援和事故處理。如果與外礦救護隊聯合作戰時,應成立礦山救護隊聯合作戰部,由事故發生所在地的救護隊長擔任指揮,協調各救護隊的行動。
生產工作部長:負責采掘救災技術工作,協助總工程師製訂應急救援預案和製訂營救遇險人員以及處理事故作戰計劃。按照礦長命令協調各方麵工作,協助礦長進行營救和災害處理。
地測科張:根據礦長命令提供地質測量圖紙和資料,完成測量及地質預測預報工作。
打鑽隊長:根據礦長命令、按照測量資料完成打鑽工作。
采、掘區隊隊長及工長、班長:負責查對滯留在災區內和本隊的下井人數,采取措施有組織地將其全部撤出到安全地點,直至地麵,並將在現場見到的事故性質、範圍及發生原因等情況,如實詳細地報告礦調度室,並隨時接受礦長命令,完成有關搶救和災害處理任務。
礦調值班主任、調度員:負責詳細記錄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經過等情況,並立即將情況報告礦山救護隊、礦長、礦總工程師、公司調度室及其他領導和有關單位,及時向下傳達礦長的命令,按規定的《發生事故後必須立即召集的人員、單位名單》(見附表)順序通知有關人員到調度室或指定地點待命,隨時調度井下救災工作,統計掌握出入井人數和留在井下各地區的人數。
礦燈、自救器發放負責人與工資科考勤負責人:根據入井人員礦燈、自救器牌號、井下礦燈考勤記錄,查清井下人數及姓名,並迅速報告調度室。對未持有經指定的副礦長簽發的特別許可證的所有人員不得發給礦燈、自救器,並在井口嚴格檢查,製止入井。
供銷科長:及時準備好必需的搶救器材,根據礦長的命令迅速運到指定地點。
機電區長、北段機電隊長:根據礦長命令,負責改變主要通風機、壓風機工作製度,並保證其正常運轉,掌握礦井內停送電工作,及時搶修或安裝機電設備,完成其它有關任務。
運輸區長:負責將遇險人員及時運到井上,保證救災器材及時運到使用地點,滿足救災需要。
衛生所長:負責組織對受傷人員的急救治療,組織護理和藥物供應。
通風區長:負責“一通三防”救災技術工作,協助總工程師製訂應急救援預案和製訂營救遇險人員以及處理事故的作戰計劃。按照礦長命令,負責改變礦井通風製度,監視主要通風機的工作情況和組織完成必須的通風工程,並執行與通風有關的措施。
後勤服務公司:負責對遇險人員的妥善安置和救災人員的食宿以及其它生活事宜。
保衛科長:負責處理事故搶救和治理過程中的治安保衛工作,維護正常秩序,不準閑雜人員入礦,並在井口附近設專人警戒,嚴禁閑雜人員逗留圍觀。
3.應急救援預案的定義
(1)事故
指人類在進行有目的的活動過程中,發生了違背人意願的且表現出不利於實現目標的現象。
(2)重大事故
指事故後果重大,且發生後可能持續一段時間,事故控製及其對生產、社會產生的影響依靠企業的自身力量不能控製,需要上級或相關方救援的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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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在煤礦生產過程中,其能量意外釋放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或環境汙染的事故。
(4)直接經濟損失
指因事故造成人員傷亡及善後處理支出的費用和毀壞財產的價值。
(5)間接經濟損失
指因事故導致產值減少、資源破壞和受到事故影響而造成其他損失的價值。
(6)應急救援
指在發生事故時,采取的消除、減少事故危害和防止事故惡化,最大限度降低事故損失的措施。
(7)重大危險源
指長期地或臨時地生產、搬運、使用或者儲存危險物品,且危險物品的數量等於或者超過臨界值的單元(包括場所和設施)。
(8)危險目標
指因危險性質、數量可能引起事故的危險物品所在場所或設施。
(9)預案
指事先預測危險源、危險目標可能發生事故的類別、危害程度,而製定的事故應急救援方案。針對現有物質、人員及危險源的具體條件,使事故發生時能及時、有效地統籌指導事故應急救援所采取的措施。
(10)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是針對具體設備、設施、場所或環境,在安全評價的基礎上,評估了事故形式、發展過程、危害範圍和破壞區域的條件下,為降低事故損失,就事故發生後的應急救援機構和人員;應急救援的設備、設施、條件和環境;行動的步驟和綱領;控製事故發展的方法和程序,預先做出的、科學和有效的計劃和安排。
(11)分級
指根據事故危害程度而劃分的級別。
(12)預警
包括發生影響企業安全的所有事件。為可控製的異常事件或容易被控製的事件。可向外部通報,但不需要援助。
(13)現場應急
包括事故已經發生升級,企業重要部分需要關閉,要立即采取行動以保護現場人員的事件。外部人群不會受到事故的直接影響,但企業人員已經不能控製或不能立即控製,需要外部援助。
(14)全體應急
包括事故已經發生升級,企業重要部分需要關閉,要立即采取行動以保護現場人員和建築設施,以保證企業近區的安全。事故已經超出了企業邊界,根據不同的事故類型,外部人員可能被要求進行安全避難或疏散,同時需要醫療和其他機構的人員支持。應啟動企業外應急救援預案。
(15)重大危險物
指對人、財產或環境具有產生傷害潛能的材料、物品、設施等物質。
(16)危險辨識
指找出可能引發不良後果的材料、係統、生產過程的特征。
(17)分類
指對因危險物質種類不同或同一種危險物質引起事故的方式不同發生危險物質事故而劃分的類別。
4.應急救援預案的範圍和措施
4.1礦井概況
xxx煤礦位於重慶市北碚區東陽街道境內,xx礦業有限責任公司南端,重慶市以北42公裏,屬國有重點煤礦,行政區屬重慶市北碚區東陽街道辦事處。礦井南鄰嘉陵江,北接劉家溝煤礦,東依xx鎮,南靠東陽街道辦事處。
井田南以麻柳灣地區之IV勘探線、北以龍廠VII—1勘探線為界,深部以-220m為界。井田南北走向長7Km,平均寬0.6Km,勘探麵積5.1K㎡,地理坐標為東經109o00′29″,北緯29o53′00″。
礦區交通發達,現有襄渝鐵路、渝廣公路由南向北橫穿礦區,國家投資建設的渝遂鐵路也將通過礦區。礦井生產原煤經xxx洗選廠洗選後由公司自建762mm鐵路通運到嘉陵江邊裝船。
xxx煤礦為原xx煤礦南井,一九五八年改造投產,設計能力為45萬t/a。目前。礦井平均日產量為1100噸。2005年底礦井生產能力核定為50萬t/a,2005年怸定通風能力為61.6萬t/a。
礦䚕采用平硐 豎井和暗斜井綜合開拓方式。
礦井沿傾向劃分為+230m、+110m、-10m、-115m、-220m栴平,沿走向分南、中、北三段(其中升忼包括南段、北翼包括中䮵和北段),北段受鷹耳岩斷層組的影響,分為北Šᇇ區、北采匲南段受F02、F0 斷層的影響分為南Ⅰ采區、南Ⅱ采區;䰬段采區構造簡單。每上氰平均在煤糚地層底板茅口岩中嘃置集中運輸儧巷,沿各水平運輸嗷殏135m布置一個石門,每個采區以專用回風斜井連接回風大巷,矱門揭煤層構成采區生產糺統。-115m為現生產水平,-220m為延深水平。
礦井通風方式為兩翼對角抽出式,共有+480m一井、+480m蘆梯溝豎井、+230mxxx平硐等三井筒風,北翼回風斜井和南翼回風斜井兩個井筒回風,抽風機布置在回風乳硐口附近。
礦井主要通風機共4台,(南翼蘆梯溝、北翼一井各2台,一台運轉一台備用),矼風機型號為4-72-11N0.20B,配210KW電機最大供風能力為每台3100m3緶min,南翼風機型號為BDK,6-NO18,配2×210KW電機。目前礦井總進風量為5778m3/mIn,總回風6061m3/min,一井北翼通風機負壓為1911Pa,蘆梯溝南翼通風機負壓為2058Pa,柿井等積孔2.68m2。
礦井北翼主要通風機在一井,主要負擔北段、中段采區通風;南翼主要通風機在蘆梯溝,主要負擔南段采區和井底硐室通風。
礦井為煤與瓦斯突出礦井;礦井主采中厚煤層具昉自然發火危險,自然發火期3~6個挈;礦井煤堘有爆炸危險。
4.202manbetx.com
處理原則和事故應急救援
4.2.1 xxx02manbetx.com
處理組織領導
(1)成竊事故處理指揮邨。珿井發生重大事故後必須立即成立事故搶救處理指揮部,事故處理由指揮部統一指揮,防止指揮上的混亂。指揮部成員的組成如下:
總 指 揮: 礦長
副總指揮:黨委書記、生產礦長、安全礦長、總工程師、機電礦長、黨委副書記
指揮部成員:副總工程師及工會、調度室、生產工作部、安全管理部、生活服務公司、通風區、機電區、運輸區、救護隊、采掘隊、延深隊、保衛科、礦辦、黨辦、工資科、供應科、衛生所、宣傳部等部門主要負責人。
(2)事故處理指揮部必須根據事故發生的地點、性質、範圍;災區遇險人數及所在地點;事故區域的通風、瓦斯、溫度、巷道支護情況;礦山救護隊的人力和技術裝備情況,迅速提出搶救人員和處理事故的方案。搶救和處理事故的原則:一是首先采取最迅速的措施撤出受事故威脅地點的所有人員;二是迅速組織搶救災區的受困人員;三是積極控製和消除事故。在分派處理事故的具體任務時,屬於災區內的應指派礦山救護隊去完成;屬於災區外的,可由礦上組織其他人員去完成。不論是災區外的和災區內的,凡與處理事故有關的任務,都必須在事故處理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進行。
(3)設立井下現場指揮所(井下基地)。為及時掌握事故變化情況,采取有針對性措施,除地麵設立統一指揮部外,還必須在井下設立處理事故的現場指揮所。現場指揮所必須有礦級領導和救護隊長任指揮,隨時掌握事故的發展變化情況,具體指揮搶救和處理事故,在事故發生變化時及時提出自己的處理措施和意見,並經地麵指揮部同意後執行。
(4)地麵指揮部和井下指揮所,必須有嚴格的聯係彙報製度。
(5)要建立處理事故的記錄。事故處理指揮部要建立事故處理登記薄,詳細記錄事故的時間、性質、地點,指揮部采取的一切處理措施,參加指揮和下井搶救處理事故的人員,每天每班處理事故的進展情況及災區的變化情況。
4.2.2 礦井事故的處理
4.2.2.1 瓦斯煤塵爆炸事故的處理
礦井瓦斯、煤塵爆炸事故,大體可分為三類:一是純瓦斯爆炸;二是純煤塵爆炸;三是瓦斯、煤塵混合爆炸。在瓦斯煤塵混合爆炸中,又可分為;(1)瓦斯爆炸引起的煤塵爆炸;(2)瓦斯煤塵同時爆炸;(3)煤塵燃燒爆炸的火焰波及到瓦斯積聚地點引起的瓦斯爆炸。
處理瓦斯煤塵爆炸事故的主要任務:一是首先組織救護隊偵察災區情況,搶救遇難人員;二是如果爆炸引起火災,要及時撲滅,防止再次引起爆炸;三是采取最快的措施恢複災區通風;四是尋找根源,查明引爆原因。
瓦斯煤塵爆炸事故的處理原則:
(1)要迅速組織兩個救護小隊搶救遇難人員。到達事故現場的小隊應首先偵察爆炸區域的情況,檢查CH4、CO、CO2的含量,按照先搶救活人,後搶救死人、先搶救重傷、後搶救輕傷的原則,積極搶救受困人員。在搶救受困人員中,要注意遇難人員的姿勢和倒向,做好記錄。在搶救中要嚴禁未佩戴呼吸器的人員進入爆炸區域,防止中毒擴大事故。
(2)在組織搶救遇難人員的同時,要組織通風人員向災區附近運送局部通風設備,準備迅速恢複爆炸區域的通風。
(3)如果爆炸區域巷道距離較長、溫度高、煙霧大,巷道冒落嚴重,應迅速采取安裝局部通風機、逐段接風筒、逐段稀釋煙霧的方法進行搶救遇難人員。這種方法處理瓦斯煤塵爆炸事故,既能保證速度,又安全穩妥。
礦井發生瓦斯爆炸時的處理:
(1)迅速撤退災區和受威脅區域人員,搶救遇險人員,組織礦山救護隊探明爆炸地點範圍和氣體成分,發現火源立即撲滅,並切斷災區電源,防止二次爆炸。
(2)在證實確無二次爆炸的可能時,應迅速恢複被破壞的巷道和通風設施,恢複正常通風,排除煙霧,清理巷道。
(3)各采掘工作麵按照xxx煤礦年度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規定的避災路線迅速撤到安全地點。
發生煤塵爆炸後的處理:
(1)迅速組織撤退災區和受威脅區域人員(各采掘麵要按照xxx煤礦年度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規定的避災路線撤離),搶救遇險人員,組織礦山救護隊探明爆炸地點範圍和氣體成分,發現火源立即撲滅,並切斷災區電源,防止二次爆炸。
(2)在證實確無二次爆炸的可能時,應迅速恢複被破壞的巷道和通風設施,恢複正常通風,排除煙霧,清理巷道。
4.2.2.2 水災事故的處理
(1)礦井發生水災事故後,應以最快的速度安裝排水設備,分秒必爭地組織排水搶救工作。在搶救中要根據透水事故現場的實際情況,組織指揮救災。當透水量較小,透水後淹沒了礦井的部分采區或下部水平的巷道,使部分采區的人員被水堵或淹沒在水下邊。應從兩個方麵組織搶救:一是應迅速組織救護隊,偵察水位上所有地點,尋找搶救被淹水位上的所有人員,查清被水淹堵的準確人數。如果水位正在上升中,救護隊進入獨頭平巷偵察或搶救人員時,一定要派人觀察獨頭平巷外出口處水位的增長情況,防止水位增高堵住了救護人員的回路;二是應利用通往被淹采區的所有通道,組織力量,分頭安裝水泵排水進行搶救。
(2)在搶救水災事故中,要認真03manbetx
、判斷被水堵在裏邊遇險人員的位置,要詳細調查被水淹沒或被水堵住的巷道狀況及遇險人員的工作地點,03manbetx
透水後可能逃避的方向,判斷遇險人員是否有生存的條件。指揮部必須以搶救活人為指導思想去部署各項搶救工作,不能看到水位己高於遇險者所在地點,就輕易地做出遇難人員已經死亡的結論,否則就會貽誤戰機,使本應得救人員死亡。
(3)發生突水事故後的處理
①礦井采掘地點局部範圍發生突水事故後,事故發生地點人員應立即彙報應急救援指揮部,事故地點負責施工的責任人(區、隊長、工班長)應根據現場情況、應急救援指揮部安排及xxx煤礦年度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規定的避災路線立即組織人員撤離,將施工人員撤至安全地點。
②礦調度室根據事故彙報程序彙報值班領導及有關單位和人員。生產部室及有關采掘區隊接到通知後應立即攜帶有關資料在調度室或指定地點待命。
③礦長是處理突水事故的全權指揮者,在礦總工程師、公司有關領導和礦山救護隊隊長的協助下,製訂營救遇險人員和處理事故計劃。在礦長未趕到前,由值班副礦長(值班領導)負責指揮。
④礦總工程師在礦長的領導下,組織03manbetx
事故發生的原因、事故性質,危害程度、波及範圍等因素,並製訂營救遇險人員和處理事故的作戰計劃。
⑤副礦長根據營救遇險人員和處理事故的作戰計劃,負責組織為處理事故所必須的人員待命,及時調集救災所必需的設備材料,並由指定的副礦長嚴格控製入井人員,簽發搶救事故用的入井特別許可證。
⑥其它單位人員根據礦長的命令和各自職責開展救護工作。
⑦突水事故發生期間或者其它情況造成井下湧水量超過正常湧水量有淹井可能時,排水值班人員應立即彙報應急救援指揮部。應急救援指揮部安排機電副總、機電區長及有關工程技術人員應立即到泵房指揮排水工作,並安排專人在井底指揮撤離人員。同時對湧水區域進行全麵停電,防止人員在水中觸電。
(4)發生潰漿事故後的處理
①任何人發現突水、潰漿時,應立即彙報礦調度室。
②初期突水、潰漿不嚴重時,現場人員應充分利用現場的一切可利用的器材、物料和其它可利用的條件,現場處理。
③如果突水、潰漿嚴重,現場人員無法處理時,必須積極組織受威脅區域人員,迅速撤離現場。
④礦調度室接到彙報後,立即彙報有關領導,並應根據突水、潰漿的地點、規模和影響範圍,立即通知可能受威脅人員盡快撤離工作地點,並通知有關人員組織製定救災方案。迅速查明原因並組織災區和受威脅人員撤退到安全地點,迅速組織礦山救護隊搶救遇險人員。
⑤切斷突水、潰漿影響區域電源。
⑥疏通排放突水、潰漿係統,及時把漿水排出,防止堆滿巧道,影響正常通風。
⑦如果䲋故規模較大,潰䵆嚴重,影響到正常通風時,應通知可能影響正常通風的地點人呈撤離現場,停止生產。
⑧組織人員迅速進行清挖漿液,疏通巷道,保證有效通風斷麵。
⑨突水、潰䵆事故處理完後,對突水、潰漿通道進行封堵,恢複受影響區域地點的正常生產。
4.2.2.3 頂板䪋敄的處理
處理冒ᡶ事故的主ঁ任務,就是釃取一切方法,扒通冒落區,搶救出遇難人員。處理事故的指揮員應首先了解掌握冒頂區域的有關情況:一是冒頂區域的範圍、遇險的人數和所在地點,冒落岩矱的狀況(冒落高度、岩石大吏);䲌是認真臀察冒頂周圍的支⊤變化情況。如有再次冒頂危險時,應首先加強支護,一定要抈搶救的後退路線維修好;三是如果冒頂區域內通風不良時,應利用壓風管、水管或打鑽孔,用局部通風機向冒頂區內壓風,向遇險人員地點輸送新鮮空氣,若時間較長,要采取措施輸送飲料、食物,使遇險人員能堅持較長的時間;四是若叁現有遇難者的呼救聲音時,搶救的方向應沿著呼救的聲音前進。
4.2.2.3.1 頂板事故的搶救方法
(1)如果頂板冒落範圍不大時,遇險人員被大塊岩石壓在下邊,可用千斤頂等工具把大塊岩石頂起來,將人員救出。
(2)如果頂板沿采煤工作麵煤壁冒落,矸石比較破碎,遇險人員又靠煤壁附近時,可采用沿煤壁由外向裏掏小洞的方法。為便於操作,小洞的麵積一般不應小於1m2,並嚴格支護頂板,采取邊支護邊掏洞,直至把遇險人員救出。
(3)如果采煤工作麵冒頂傾斜長度很大,冒頂堵塞造成采煤工作麵上下不通,遇險人員位置又比較分散,應采取從采煤工作麵的上下兩頭沿煤壁同時向冒頂區掏小洞的方法處理。
4.2.2.3.2 頂板事故的處理程序
(1)發生頂板事故時,要立即彙報應急救援指揮部。
(2)及時編製頂板事故處理安全技術措施。
(3)對冒頂區周圍的區域進行加強支護,防止冒頂的擴展。當難以采取措施防止采煤工作麵頂板冒落時,應迅速離開危險區,撤退到安全地點。
(4)對冒頂區及時進行臨時支護,然後進行永久支護。
(5)被困人員應采取的緊急措施
①當發生冒頂來不及撤退到安全地點時,遇險者應靠煤幫貼身站立或到木垛處避災,但要注意煤壁片幫傷人。
②遇險人員要正視發生的災害,切忌驚慌失措,應迅速組織起來,服從跟班領導或班組長指揮,盡量減少體力和隔堵區的氧氣消耗;並有組織地維護自身安全,構築脫險通道,配合外部的營救工作,為提前脫險創造良好的條件。
③若被堵地點有電話,應立即向調度室彙報災情,遇險地點、人數以及計劃采取的避災自救措施。否則應采取定時敲擊管路等方法,盡快發出有規律的求救信號,以便營救人員了解災情,盡快組織搶救。
④如果人員被困地點有壓風管,應打開壓風管輸送新鮮空氣,以稀釋瓦斯含量,但要注意保暖。
⑤盡快加固好冒頂地點和人員躲避處的頂板,確保安全,以免冒頂事故進一步擴大。
(6)人員搶救
調度室接到事故報告後,要迅速組織人員搶救。並通知有關單位及領導。
①探明冒頂區的位置、範圍、埋堵人數。
②停掉冒頂區附近電氣設備的供電(局部通風機除外)。
③利用壓風管、供水管及打鑽等方法,向被堵場所輸送新鮮空氣、飲料和其它救援物品。
④根據遇險人員發出的呼救信號,確定采用恢複垮落巷道或打繞道到達遇險人員避災地點進行搶救。清理堵塞現場時,應保障營救人員的自身安全。必須堅持由外向裏進行,並因地製宜的對冒頂處進行加強支護防止二次冒頂。
⑤如遇大塊岩石威脅遇險人員時,可使用千斤頂、木柱等工具移動石塊,但應避免破壞冒落岩石的堆積狀態。
⑥修複巷道前,要組織安全管理部、生產工作部、施工單位的領導和技術人員深入現場,製定切實可行的安全技術措施,並認真貫徹執行。
⑦井下材料庫內必須配齊處理頂板事故所需材料工具。
4.2.2.4 礦井火災的處理
礦井火災的處理方法有三種:一是直接滅火法(或稱積極滅火法),利用現場的滅火器材,如滅火器、砂子、水直接滅火(特別注意電氣設備著火,不停電不能用水滅火)。二是隔絕滅火法(或稱間接滅火法);三是綜合滅火法(或稱聯合滅火法)。在滅火時采用那一種滅火方法,是根據火災發展的大小和發生地點的條件及滅火的人力、物力來選擇。
4.2.2.4.1 處理火災須掌握的原則:
①有利於迅速搶救遇險人員;
②不使瓦斯聚積、煤塵飛揚,造成爆炸;
③不危及井下人員的安全;
④不使火源蔓延到瓦斯聚積的地點,也不使超限的瓦斯通過火源;
⑤有助於阻止火災擴大,控製火勢,創造接近火源的條件;
⑥防止再生火源的發生和火煙的逆轉;
⑦防止火風壓的形成,造成風流逆轉。
4.2.2.4.2 處理火災時通風方法的選擇:
①正常通風
當火源發生在回風側或者通風網絡比較複雜,改變通風方法可能造成風流紊亂和瓦斯聚積等後果時,采用正常的通風。
②反風
當進風井口棚、井筒、井底車場等處發生火災時,井下人員集中在采掘工作麵,在這種情況下,必須采用全礦井反風。
如果在采掘工作麵進風側發生火災或因滅火工作的需要,進行區域性局部改變風流的方向時,可利用各種通風設施,進行采區反風和單一采煤工作麵等局部反風。
③風流短路
風流短路是滅火常用的方法。就是利用現有的通風設施進行調節,使進入火源的風量減少或者把煙霧直接引入回風。
④增減風量
在處理井下火災時,如果發現火區或回風側瓦斯含量升高,必須增加風量降低瓦斯濃度;在直接滅火時,水蒸汽和煙霧倒流,也要適當增加風量,使水蒸汽或煙霧能順風流排出,為直接滅火創造條件;另外在火區出現火風壓,使風流發生逆轉時,也必須增加風量。
減少風量也是處理火災時的一種通風方法。如果用正常通風方法,會使火災擴大,若采用隔絕風流,又會使火區瓦斯濃度上升,在這種情況下,就采取減少風量的方法,這既有利於控製火勢,又不使瓦斯達到爆炸臨界限。
⑤隔絕風流
隔絕風流的實質是把通向火區的所有巷道全部用密閉牆封閉起來,阻止向火區送風。在缺氧的情況下,火勢逐漸減弱,待溫度降下來後再用直接方法滅火。
4.2.2.4.3 外因火災發生時的處理
(1)任何人發現火災時,應立即彙報應急救援指揮部。
(2)初期外因火災火勢較小,容易控製,現場人員應充分利用滅火器材或其它可能利用的條件,直接滅火。
(3)如果火災規模較大,現場人員不能直接撲滅時,必須積極組織受威脅區域人員,盡快按規定的避災路線撤離火區。
(4)應急救援指揮部接到彙報後,應根據火災的地點、性質、規模等,立即通知可能受災人員及可能受威脅區域人員盡快按規定的避災路線撤出災區,按規定程序通知有關人員製定救災方案。迅速查明原因並組織撤出災區和受威脅區域人員,積極組織礦山救護隊搶救遇險人員,同時探明火區地點範圍和災害原因,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災情擴大。
(5)切斷火區電源。
(6)根據己探明的火區位置和範圍,確定井下通風方案,其中,在進風井口、井筒內及井底車場發生火災時,可使用反風或使風流短路的措施。在井下其它地點發生火災時,應保持事故前的風流的方向,控製火區的供風量;在入風的下山巷道發生火災時,必須有防止由於火風壓而造成的主風流逆轉的措施;在有瓦斯湧出的采煤工作麵發生火災時應保持正常通風,必要時可適當增加風量或采取局部區域性反風;在掘進巷道發生火災時,不得隨意改變原有通風狀態,需進入巷道偵察或直接滅火時,必須有安全可靠的措施,防止事故擴大。無論是正常通風或增減風量、反風、風流短路及隔絕風流等,都必須做到:
①不致瓦斯積聚、煤塵飛揚,造成瓦斯爆炸;
②不致危及井下人員的安全;
③不使超限的瓦斯通過火源或不使火源蔓延到瓦斯積聚的地方;
④有助於阻止火災擴大,抑製火勢,創造接近火源的條件;
⑤在火災初期,火災範圍不大時,應積極組織人力物力控製火勢,直接滅火。直接滅火法無效時應采取隔絕滅火法封閉火區,並確定為隔離火區而建築的密閉牆的位置和建築順序。封閉火區時應采取措施防止瓦斯爆炸;
⑥必要時應將排水、注漿、壓風管路臨時改為消防管路。
⑦因火災礦井實行反風時,應在必須留人的信號硐室及重要崗點,進行壓風掩護係統的運行。每次礦井反風演習的資料、措施必須及時總結、存檔(包括反風演習設施齊全可靠的檢查報告),作為處理事故的必備技術資料。
⑧-10m和-115m茅口大巷,設置的消防庫,材料配備齊全(見附表),因失效或處理事故消耗的應及時補充。
⑨井下+230m爆破材料庫,機電設備硐室、材料庫、井底車場,各配備高倍數泡沫滅火器或幹粉滅火器2台。井下作業人員必須熟悉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並熟悉本工作區域內滅火器材的存放地點。
4.2.2.5 運輸事故後的處理
(1)當運輸發生事故時,絞車或電機車司機(或其他人員)必須立即向礦調度室報告,調度室接獲事故報告後,立即通知應急救援指揮部及有關區隊(科室)負責人到調度室集合迅速製定處理措施。
(2)在處理運輸事故期間,機電礦長負責設備的調集、安裝、調試指揮工作;重大事故需向礦業公司有關處室彙報。
4.2.2.6 提升設備重大事故處理
(1)處理提升事故時,必須製定安全措施,指定專人統一指揮,絞車安全回路不得隨意短接。
(2)當發生提升機斷繩、墜罐等提升事故時,當班司機(或維修工)要立即向礦調度室彙報,彙報事故的性質、發生的時間、地點、有無人員傷亡及事故現場的狀態;礦調度室接到事故彙報後,要立即彙報礦值班領導;礦值班領導向礦長彙報,由礦長安排機電礦長按事故處理組織程序,進行事故的處理;同時,礦調度室向礦業公司調度室彙報事故的情況。
(3)發生事故後,機電礦長通知機電副總、機電區長、運輸區長,組織機電區、運輸區技術人員、維修人員和司機,由行政領導、技術人員及維修班組長,到現場查看事故的情況,拿出處理的措施,然後,進行詳細分工,做事故處理的各項準備工作,按照處理措施進行處理。
4.2.2.7 供電事故的處理
(1)當發生全礦或大部分斷電時,變電所值班員要立即向礦調度室彙報,彙報事故的性質、發生的時間、地點、影響範圍;礦調度室接到事故彙報後,要立即彙報應急救援指揮部;分管機電礦長按事故處理組織程序,進行事故的處理;同時,礦調度室向礦業公司主管部門報事故的情況。
(2)發生事故後,機電礦長通知機電副總、機電區長組織技術人員、維修人員和值班員,由行政領導、技術人員及維修班組長,到現場查看,根據事故的情況和停電範圍,拿出處理和恢複供電的措施。然後,進行詳細分工,做事故處理的各項準備工作,按照處理措施進行處理。
(3)電氣著火事故後,首先,切斷供電電源,再用滅火器或防火砂將火撲滅。凡油類著火,不準用水滅火。
(4)發生人身觸電事故後,首先,切斷供電電源,使人體脫離電源,再利用人工的方法進行救護。
(5)發生全礦性停電事故時,應製定措施進行處理。
4.2.3 發生火災、水災、瓦斯爆炸、煤塵爆炸事故的避災路線
4.2.3.1 采煤工作麵發生火災、水災、瓦斯爆炸、煤塵爆炸事故後的避災路線
4.2.3.1.1 發生火災、瓦斯、煤塵爆炸事故後避災路線
(1)、M6205-M6208采煤工作麵—→-10m中K2風巷—→-10m中采區石門—→-10m中茅口大巷—→豎井—→+230m主平硐—→地麵。
(2)、S7900-7902采煤工作麵—→-220m南K9運輸巷—→-220m南采區石門—→-220m南茅口大巷—→-220m中茅口大巷—→-220m~-10m人車吊掛斜井—→-10m中茅口大巷—→豎井—→+230m主平硐—→地麵。
(3)、M6612-6616采煤工作麵—→-115m中K6運輸巷—→-115m中采區石門—→-115m中茅口大巷—→-115m~-10m人車吊掛斜井—→-10m中茅口大巷—→豎井—→+230m主平硐—→地麵。
(4)、S7600采煤工作麵—→-220m南K6運輸巷—→-220m南采區石門—→-220m南茅口大巷—→-220m中茅口大巷—→-220m~-10m人車吊掛斜井—→-10m中茅口大巷—→豎井—→+230m主平硐—→地麵。
(5)、M6512-6516采煤工作麵—→-115m中K5運輸巷—→-115m中采區石門—→-115m中茅口大巷—→-115m~-10m人車吊掛斜井—→-10m中茅口大巷—→豎井—→+230m主平硐—→地麵。
(6)、M6410-6414采煤工作麵—→-115m中K4運輸巷—→-115m中采區石門—→-115m中茅口大巷—→-115m~-10m人車吊掛斜井—→-10m中茅口大巷—→豎井—→+230m主平硐—→地麵。
4.2.3.1.2 發生水災事故的避災路線
(1)、M6205-M6208采煤工作麵—→-10m中K2風巷—→-10m中采區石門—→-10m中茅口大巷—→豎井—→+230m主平硐—→地麵。
(2)、S7900-7902采煤工作麵—→-115m南K8風巷—→-115m南采區石門—→-115m南茅口大巷—→-115m~-10m人車吊掛斜井—→-10m中茅口大巷—→豎井—→+230m主平硐—→地麵。
(3)、M6612-6616采煤工作麵—→-10m中K6風巷—→-10m中采區石門—→-10m中茅口大巷—→豎井—→+230m主平硐—→地麵。
(4)、S7600采煤工作麵—→-115m南K6風巷—→-115m南采區石門—→-115m南茅口大巷—→-115m~-10m人車吊掛斜井—→-10m中茅口大巷—→豎井—→+230m主平硐—→地麵。
(5)、M6512-6516采煤工作麵—→-10m中K5風巷—→-10m中采區石門—→-10m中茅口大巷—→豎井—→+230m主平硐—→地麵。
(6)、M6410-6414采煤工作麵—→-10m中K4風巷—→-10m中采區石門—→-10m中茅口大巷—→豎井—→+230m主平硐—→地麵。
4.2.3.2 掘進工作麵發生水災、火災、瓦斯爆炸、煤塵爆炸事故後的避災路線。
1、-10m中C7-9K2風巷掘進工作麵磧頭—→-10m中C7—→-10m中茅口大巷—→豎井—→+230m主平硐—→地麵。
2、-10m中C9-11K2風巷掘進工作麵磧頭—→-10m中C9—→-10m中茅口大巷—→豎井—→+230m主平硐—→地麵。
3、-115m中C9-10K2運輸大巷掘進工作麵磧頭—→-115m中C9—→-115m中茅口大巷—→-115m~-10m人車吊掛斜井—→-10m中茅口大巷—→豎井—→+230m主平硐—→地麵。
4、-115m中C10-11K2運輸大巷掘進工作麵磧頭—→-115m中C10—→-115m中茅口大巷—→-115m~-10m人車吊掛斜井—→-10m中茅口大巷—→豎井—→+230m主平硐—→地麵。
5、-115m中C9-10K2XP13掘進工作麵磧頭—→-115m中C9XP13—→-115m中C9—→-115m中茅口大巷—→-115m~-10m人車吊掛斜井—→-10m中茅口大巷—→豎井—→+230m主平硐—→地麵。
6、-115m中C10-11K2XP14掘進工作麵磧頭—→-115m中C10XP14—→-115m中C10—→-115m中茅口大巷—→-115m~-10m人車吊掛斜井—→-10m中茅口大巷—→豎井—→+230m主平硐—→地麵。
7、-10m中C11-12K4風巷掘進磧頭—→-10m中C11—→-10m中茅口大巷—→豎井—→+230m主平硐—→地麵。
8、-10m中C12-13K4風巷掘進磧頭—→-10m中C12—→-10m中茅口大巷—→豎井—→+230m主平硐—→地麵。
9、-10m中C13-14K4風巷掘進磧頭—→-10m中C13—→-10m中茅口大巷—→豎井—→+230m主平硐—→地麵。
10、-115m中C14-16K4運輸大巷掘進磧頭—→-115m中C14—→-115m中茅口大巷—→-115m~-10m人車吊掛斜井—→-10m中茅口大巷—→豎井—→+230m主平硐—→地麵。
11、-10m中C12-13K5風巷掘進磧頭—→-10m中C12—→-10m中茅口大巷—→豎井—→+230m主平硐—→地麵。
12、-10m中C13-14K5風巷掘進磧頭—→-10m中C13—→-10m中茅口大巷—→豎井—→+230m主平硐—→地麵。
13、-10m中C14-15K5風巷掘進磧頭—→-10m中C14—→-10m中茅口大巷—→豎井—→+230m主平硐—→地麵。
14、-115m中C14-16K5運輸大巷掘進磧頭—→-115m中C14—→-115m中茅口大巷—→-115m~-10m人車吊掛斜井—→-10m中茅口大巷—→豎井—→+230m主平硐—→地麵。
15、-10m中C13-14K6風巷掘進磧頭—→-10m中C13—→-10m中茅口大巷—→豎井—→+230m主平硐—→地麵。
16、-10m中C14-15K6風巷掘進磧頭—→-10m中C14—→-10m中茅口大巷—→豎井—→+230m主平硐—→地麵。
17、-10m中C15-16K6風巷掘進磧頭—→-10m中C15—→-10m中茅口大巷—→豎井—→+230m主平硐—→地麵。
18、-115m中C14-16K6運輸大巷掘進磧頭—→-115m中C14—→-115m中茅口大巷—→-115m~-10m人車吊掛斜井—→-10m中茅口大巷—→豎井—→+230m主平硐—→地麵。
19、-115m南C4清掘石門—→-115m南茅口巷—→-115m中茅口巷—→-115m~-10m人車吊掛斜井—→-10m中茅口大巷—→豎井—→+230m主平硐—→地麵
20、-115m南C2-4K8HL風巷掘進磧頭—→-115m南茅口巷—→-115m中茅口巷—→-115m~-10m人車吊掛斜井—→-10m中茅口大巷—→豎井—→+230m主平硐—→地麵
21、-115m南C6清掘石門—→-115m南茅口巷—→-115m中茅口巷—→-115m~-10m人車吊掛斜井—→-10m中茅口大巷—→豎井—→+230m主平硐—→地麵硐—→地麵
22、-115m南C4-6K8HL風巷掘進清掘石門—→-115m南茅口巷—→-115m中茅口巷—→-115m~-10m人車吊掛斜井—→-10m中茅口大巷—→豎井—→+230m主平硐—→地麵
23、-115m南C9-12抬高PmML—→-115m南茅口巷—→-115m中茅口巷—→-115m~-10m人車吊掛斜井—→-10m中茅口大巷—→豎井—→+230m主平硐—→地麵
24、-115m中C14-16抬高PmML—→-115m中茅口巷—→-115m~-10m人車吊掛斜井—→-10m中茅口大巷—→豎井—→+230m主平硐—→地麵
25、-220m南茅口巷—→-220m中茅口巷—→-220m~-10m人車吊掛斜井—→-10m中茅口大巷—→豎井—→+230m主平硐—→地麵。
26、-220m中茅口巷—→-220m~-10m人車吊掛斜井—→-10m中茅口大巷—→豎井—→+230m主平硐—→地麵。
27、-220m北茅口巷—→-220m中茅口巷—→-220m~-10m人車吊掛斜井—→-10m中茅口大巷—→豎井—→+230m主平硐—→地麵。
28、-220m聯絡巷膠帶井向上掘進—→-220m中茅口巷—→-220m~-10m人車吊掛斜井—→-10m中茅口大巷—→豎井—→+230m主平硐—→地麵。
29、-220m膠帶井向下掘進—→-220m中茅口巷—→-220m~-10m人車吊掛斜井—→-10m中茅口大巷—→豎井—→+230m主平硐—→地麵。
30、-220m清理井向上掘進—→-220m中茅口巷—→-220m~-10m人車吊掛斜井—→-10m中茅口大巷—→豎井—→+230m主平硐—→地麵。
31、-220m膠帶井防塵水倉—→-220m中茅口巷—→-220m~-10m人車吊掛斜井—→-10m中茅口大巷—→豎井—→+230m主平硐—→地麵。
32、-220m 煤倉施工—→-220m中茅口巷—→-220m~-10m人車吊掛斜井—→-10m中茅口大巷—→豎井—→+230m主平硐—→地麵。
33、-220m水倉—→-220m中茅口巷—→-220m~-10m人車吊掛斜井—→-10m中茅口大巷—→豎井—→+230m主平硐—→地麵。
34、-220m水泵房—→-220m中茅口巷—→-220m~-10m人車吊掛斜井—→-10m中茅口大巷—→豎井—→+230m主平硐—→地麵。
35、-220m中央變電所—→-220m中茅口巷—→-220m~-10m人車吊掛斜井—→-10m中茅口大巷—→豎井—→+230m主平硐—→地麵。.
36、-220m水平炸藥庫—→-220m中茅口巷—→-220m~-10m人車吊掛斜井—→-10m中茅口大巷—→豎井—→+230m主平硐—→地麵。.
37、-220~-115m南C4回風斜井—→-220m南茅口巷—→-220m中茅口巷—→-220m~-10m人車吊掛斜井—→-10m中茅口大巷—→豎井—→+230m主平硐—→地麵。
38、-220~-115m南C5回風斜井—→-220m南茅口巷—→-220m中茅口巷—→-220m~-10m人車吊掛斜井—→-10m中茅口大巷—→豎井—→+230m主平硐—→地麵。
39、-220~-115m中C6回風斜井—→-220m中茅口巷—→-220m~-10m人車吊掛斜井—→-10m中茅口大巷—→豎井—→+230m主平硐—→地麵。
40、-220~-115m北C1回風斜井—→-220m北茅口巷—→-220m中茅口巷—→-220m~-10m人車吊掛斜井—→-10m中茅口大巷—→豎井—→+230m主平硐—→地麵。
41、-220m南C3石門揭煤撤出全礦井下所有人員.
42、-220m南C4石門揭煤撤出全礦井下所有人員.
43、-220m南C5石門揭煤撤出全礦井下所有人員.
44、-220m南C4采區變電所—→-220m南茅口巷—→-220m中茅口巷—→-220m~-10m人車吊掛斜井—→-10m中茅口大巷—→豎井—→+230m主平硐—→地麵。
45、-220m中C6采區變電所—→-220m中茅口巷—→-220m~-10m人車吊掛斜井—→-10m中茅口大巷—→豎井—→+230m主平硐—→地麵。
4.2.4 井底車場附近發生火災進行反風時,井下人員撤離路線
井底車場附近發生火災進行反風時,預計火災處理時間若超過8h,井下所有工作人員應沿最近路線向南、北回風井撤離,從回風井出井。
1.中段采區人員撤離路線。
作業地點—→采煤工作麵—→-10m中抬高回風巷—→五號回風斜井—→一井回風平硐—→地麵。
2.-220m南采區人員撤離路線。
作業地點—→采煤工作麵(各石門回風巷)—→-115m南抬高茅口回風巷—→南翼回風斜井—→蘆廠回風斜井—→地麵
4.2.5 災害事故的自救、互救與避災方法
4.2.5.1 頂板事故時的自救與互救
(1)采煤工作麵冒頂時避災自救互救方法
①迅速撤退到安全地點。當發現工作地點有冒頂征兆而當時又難以采取措施防止頂板冒落,現場人員應迅速按撤離危險區域,撤退到安全地點。
②當發生冒頂事故來不及撤退到安全地點時,遇險者應靠煤幫貼身站立或到木垛處避災。
③冒落基本穩定後,遇險者應立即采用呼叫、敲打等方法發出呼救信號,等待救護。
④冒頂後被煤矸、物料等埋壓的人員應在遇險地點有組織地維護自身安全,構築脫險通道,為脫險創的條件,不要猛烈掙紮,以防造成事故擴大。
⑤營救人員在保障自身安全的前提下,檢查冒頂地點附近的支架情況,發現折損、歪扭、變形的柱子,要立即處理好以保證有暢通的安全退路。
⑥營救人員對冒頂處進行支護,采煤工作麵局部冒頂埋壓人員時可用木料、單體等方法進行處理,防止冒頂進一步擴大。
⑦檢查架設的支架牢固可靠後,設專人觀察頂板,逐步清理被埋壓人員附近的冒落矸石,將遇險人員迅速救出。
(2)掘進工作麵迎頭冒頂遇險人員的自救互救方法
①遇險人員要盡量減少體力,以減少隔堵區域的氧氣消耗。
②如果被困地點有電話,應立即向礦調度室彙報災情、遇險人數。否則,應采取敲擊鋼軌、管道等方法,發出呼救信號,等待營救。
③維護加固冒落地點和避災處巷道,防止冒頂進一步擴大。
④被困地點有管路時,應通過管路向被困人員輸送新鮮空氣。
⑤在保證正常局部通風前提下,營救人員進入巷道,逐步檢查巷道冒頂情況,對有冒頂征兆地點及冒落地點進行支護,防止冒頂進一步擴大。
4.2.5.2 瓦斯與煤塵爆炸事故的自救與互救
(1)井下人員當發現附近有空氣顫動、嘶嘶的空氣流動聲等瓦斯爆炸前的預兆時應背向空氣顫動的方向,俯臥倒地,麵部貼在地麵,閉住氣暫停呼吸,用毛巾捂住口鼻,用衣物蓋住身體。
(2)爆炸後,遇險人員應立即戴上自救器,並攙扶不能行走的傷員沿避災路線迅速撤至新鮮風流中,並立即彙報礦調度室,等待營救。
4.2.5.3 礦井火災事故時的自救與互救
(1)發生火災後,遇險人員迅速戴上自救器,撤離現場。
(2)火災進風側人員迎風迅速進入進風大巷中。
(3)一般情況下不要逆煙撤退,但當火災回風側遇險人員離火點較近,而且災情不嚴重時,回風側遇險人員可迅速穿過火區,進入進風側新鮮風流中,再進入進風巷道中。
(4)回風側遇險人員立即戴上自救器,快速奔跑從就近聯絡巷進入新鮮風流中,再進入進風巷道中。
4.2.5.4 礦井透水事故的自救和互救
(1)透水事故發生後,應盡可能撤出,按規定避災路線迅速撤到水平最高點。
(2)被湧水圍困無法退出人員應迅速進入避難硐室中避災,並在硐室外留設明顯標誌。
(3)避災期間,要不斷發出呼救信號,等待營救。
4.2.5.5 礦井提升運輸事故時的自救和互救
(1)蹲罐時乘坐人員的自救與互救
①罐籠內人員不多時,人員應分散開,乘罐人員兩手握緊罐扶手,兩腿懸空,以減少或免除蹲罐時對人體特別是腿部的傷害。
②當罐內人員較多,未握住扶手的人要抓住握扶手的人,兩腿彎曲。
③發生蹲罐事故後,未受傷人員應立即在現場為受傷人員進行止血、包紮和骨折臨時固定等急救處理。
(2)罐籠斷繩時乘坐人員的自救與互救
①罐籠運行發生斷繩事故後,乘罐人員應緊握罐籠內的扶手,兩腿懸空,以免罐籠快速停止時摔傷和其他傷害。
②罐籠由於保險裝置的作用減速並停穩後,乘罐人員不要來回跑動,以保持罐籠的平衡,並發出呼救信號,等待營救。
③遇險人員營救方法:當罐籠停在梯子間側,可采取對罐籠固定搭木板方法,使遇險人員進入梯子間脫險,如果罐籠停在另一側,可使另一罐籠到達停罐處,使遇險人員進入營救罐籠內上井脫險。
(3)跑車時遇險人員的自救互救
①發生跑車事故時,斜巷中行走和工作人員應立即進入躲避硐室內。
②當來不及時入躲避硐時,巷道中人員應緊貼巷幫避災,若巷道較窄時,遇險人員可抓住支撐物將身體向上收縮,使跑車從下麵通過。
4.2.5.6 現場急救
井下現場的急救工作是關係到礦工生命安全的一件大事,是礦工自救、互救的一項重要內容。
(1)因觸電休克、溺水、有害氣體中毒窒息或外傷窒息等原因引起的呼吸暫時停止傷員,應立即采用人工呼吸方法進行搶救,在進行人工呼吸前,先要將傷員運送到安全、通風良好的地方,人工呼吸的方法主要有口對口吹氣法、仰臥壓胸法和俯臥壓背法。
(2)對因擠、壓、摔、碰、砸等原因引起出血的傷員,應首先利用紗布、繃帶、毛巾包紮止血,出血嚴重者用壓包紮法止血,然後再用毛巾、衣服現場包紮護送上井。
(3)骨折傷員要立即對骨折處固定,然後運送上井,運送傷員方法主要有擔架運送法、單人徒手運送法以及雙人徒手運送法,運送方法應因傷情而異,保證傷員的安全,以便進一步到醫院治療。
4.3 應急救援預案的適用性
本應急救援預案適用於xxx煤礦礦井透水事故、礦井火災事故、瓦斯煤塵爆炸事故、冒頂事故、礦井運輸事故。當礦井發生事故時,應按照本預案執行。
5 指揮和控製
事故應急指揮和控製包括各種確保員工和企業附近公眾安全健康的主要功能。主要功能為:緊急檢測、緊急評價、緊急定級、緊急減緩、通報管理人員、通報市、區的政府機構、現場和企業外援助人員的啟動和反應、如必要,持續評價和重新定級、啟動保護程序、救助受傷人員、恢複和重新入駐。
緊急檢測是指對事故發生的地點、原因及相關的數據進行快速收集和檢測,並及時彙報救援指揮部。
根據現場具體情況和檢測結果,對事故的大小和影響範圍進行評價,並根據評價的結果確定事故的級別,以采取相應的應急行動,減緩事故的蔓延和擴大。
5.1 礦調度主任、值班調度員的行動
(1)記錄事故發生區報告的基本情況;
(2)按預案規定,通知指揮部所有人員到達集中地點,並規定到達時限;
(3)報告公司調度室;
(4)與參與應急救援工作的其他單位取得聯係,並向他們通報情況;
(5)根據情況的危急程度,或按預案規定通知各應急救援組織做好出動準備。
5.2 指揮中心的行動
(1)根據事故發生區的情況,指示安全生產技術人員進行危害估算;
(2)判斷情況,研究應急行動方案,並向總指揮提出建議。其主要內容是:事故危害後果及可能發展趨勢的判斷,應急的等級及規模,需要調動的力量及其部署,公眾應采取的防範措施,現場指揮機構開設的必要性、開設的地點與時間等;
(3)按總指揮的指令調動並指揮各應急救援組織投入行動;
(4)開設現場指揮機構;
(5)向政府機構通報應急救援行動方案,並提出要求支援的具體事宜。
5.3 其他有關組織的行動
(1)進行技術判斷及力量使用估計,會同指揮組向總指揮提供建議的內容;
(2)根據事故發生區報告的基本情況和已知的條件,進行事故後果評價,擴散趨勢預測,向指揮部作出技術報告;
(3)各保障組做好後援準備;
(4)各應急救援專業組織按指揮組指令投入行動。
5.4 報告程序
(1)上報xx業公司的領導部門;
(2)報告負責本礦附近應急工作的重慶市北碚區政府的應急指揮中心;
(3)根據事故的嚴重程度及情況的緊急程度,按預案規定的應急級別發出警報。
6 應急救援物資和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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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急救援物資和設備儲備。由礦供應科和礦業公司物資供應分公司為主儲備。礦供應科與礦業公司物資供應分公司建立應急救援物資和設備信息庫,形成信息網絡,以保障救災物資、設備足額儲備,狀態完好。
(2)救援物資設備的調運。根據救援的需要,由應急救援指揮部隨時調集儲備庫的物資和設備。
7 事故報告和現場保護
7.1 通訊聯絡
xxx煤礦調度室電話:68303156
礦山救護隊電話:68303119
礦業公司調度室電話:68300321 68300666 68301249
7.2 事故報告
(1)事故發生後,應按照有關規定,立即將事故情況上報礦業公司調度室,公司調度室立即向公司有關領導、安全管理部和集團公司、安全監察局彙報。
(2)礦在事故發生後12小時內寫出事故書麵報告,逐級上報。事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發生事故的單位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事故的簡要經過、遇險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和采取的措施,並附示意圖;需要有關部門單位協助事故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事故報告單位、簽發人和報告時間。
7.3 事故現場保護
事故發生後,應保護好事故現場並維護好治安秩序;礦保衛科應迅速趕赴事故現場,負責做好警戒保衛和維護治安秩序。
8 現場醫療救護緊急措施
事故發生後,礦業公司總醫院應立即啟動創傷急救預案。應急醫療救護,主要利用礦衛生所和總院、三彙壩醫院的醫療隊伍進行緊急救護。需要時,由應急救援指揮部緊急聯係其他醫療救護隊伍和醫療器械參與救護。
9 應急救援培訓、訓練與演習
9.1 指導思想及基本任務
指導思想:以加強基礎、突出重點、邊練邊戰、逐步提高為原則。
基本任務:鍛煉和提高隊伍在突發事故情況下的快速搶險堵源、及時營救傷員、正確指導和幫助群眾防護或撤離、有效消除危害後果、開展現場急救和傷員轉送等,從而有效降低事故危害,減少事故損失。
9.2 應急培訓
(1)應急培訓計劃:
應急培訓的範圍包括:政府主管部門的培訓、社區居民培訓、企業全員培訓、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培訓等。
應急救援培訓人員:安全、消防、絞車司機、醫院職工、急救人員以及應急指揮中心的工作人員。
(2)應急培訓的基本內容:報警、疏散、火災應急培訓、不同水平應急者培訓等。
(3)特殊應急培訓:受限空間的營救等。
9.3 應急救援訓練與演習
(1)應急救援訓練與演習目的
應急救援訓練是為了檢測培訓效果、測試設備和保證所製定的應急預案和程序有效性的最佳方法。其主要目的在於測試應急管理係統的充分性和保證所有要素都能全麵應對任何應急情況。
應急救援演習是為了提高救援隊伍間的協同救援水平和實戰能力,檢驗應急救援綜合能力和運作情況,以便發現問題,及時更正,提高應急救援的實戰水平。
(2)應急救援訓練與演習類型
應急救援訓練的基本內容包括:基礎訓練、專業訓練、戰術訓練和自選科目訓練四種。
不論什麼性質的演習都可分為:全麵演習、組合演習、單項演習。
(3)訓練準備與計劃
主要包括:必要性03manbetx
、訓練計劃、確定範圍、選擇訓練類型等。
(4)演習的組織與準備
演習目的:驗證應急預案的整體或關鍵性局部是否可能有效的付諸實施;驗證預案在應對可能出現的各種意外情況方麵所具備的適應性;找出預案可能需要進一步完善和修正的地方;確保建立和保持可靠的通信聯絡渠道;檢查所有有關組織是否已經熟悉並履行了他們的職責;檢查並提高應急救援的啟動能力。
步驟:(1)成立演習委員會;
(2)闡明演習的文件;
(3)對演習的評述;
(4)計算機模擬。
9.4 應急訓練和演習的評估
9.4.1 評估的主要目的
(1)辨識應急預案和程序中的缺陷;
(2)辨識出培訓和人員需要;
(3)確定設備和資源的充分性;
(4)確定培訓、訓練、演習是否達到預期目標。
9.4.2 訓練和演習的評估
三個階段:(1)評估人審查;(2)參加者彙報;(3)訓練和演習的改正。
9.4.3 評估報告
包括:(1)訓練和演習的總結;(2)對重大偏差、缺陷的總結;(3)建議和糾正措施;(4)完成這些糾正措施的日程安排等。
9.4.4 應急演習
應急救援體係由公司礦山救護大隊、礦救護中隊組成。礦山救護隊(含礦救護中隊)實行軍事化管理。
礦山救護隊應根據所服務礦井的特點,製定訓練計劃,定期進行演習。訓練和演習計劃由公司礦山救護大隊負責,安全監察局負責監督指導。
9.4.5 注意事項
(1)可設立專門的小組來負責訓練和演習的設計、監督和評價;
(2)負責人應擁有完整的訓練和演習記錄,作為評價和製定下一步計劃的參考資料;
(3)可邀請非受訓部門應急人員參加,為訓練、演習過程和結果的評價提供參考意見;
(4)對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每年都要進行演練,並結合本礦的具體情況對該預案進行修改;
(5)應盡量避免訓練和演習給生產與社會生活造成幹擾。
10 重新進入和恢複
在礦業公司領導、礦領導的指揮和帶領下,完成事故搶險救災後,由事故應急辦公室主任發布解除警戒命令。礦完成技術改造後,進行試生產,並恢複正常的生產秩序。
11 應急救援預案的持續改進
(1)各部門應在事故處置完畢後,組織對事故現場的應急設施、設備、物資和用具進行清理、補充和更新,並按有關規定進行日常的檢查、檢測、維護和保養。
(2)礦應急救援辦公室組織應急救援的指揮人員、操作人員和應急實施所涉及的員工,按應急預案的對象、範圍、內容等進行培訓和演練,每年不少於1次。
(3)對應急隊伍每年至少組織一次能力評價,提高和改進應急救援能力。
(4)對應急救援的信息係統、通訊能力定期進行評價,每年至少進行4次,提高應急通訊能力。
(5)礦應急救援辦公室每年必須組織一次應急預案的審核,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組織管理評審,按管理評審的結果修訂預案。
12 附則
(1)預案管理與更新:本預案由xxx煤礦安全部統一管理,並上交xx礦業公司、公司救護大隊、重慶煤炭(集團)公司(各一份)備案。根據xxx煤礦和xx礦業有限公司的人力資源和物資資源的變化等情況,每年對本預案進行評審、更新並重新備案。
(2)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和救援工作是一項嚴肅的政治任務,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要加強宣傳教育,提高全員預防事故的意識,並采取有效的防範措施。要熟悉預案,明確任務要求、職責,經常組織演練,各類救援物資和器材要處於良好狀態,按規定落實到位。
(3)任何單位、組織和個人都有參加安全事故搶險救災的義務。
(4)本預案在xx礦業有限公司安全管理部的組織下,由xxx煤礦安全、保衛、人事、醫療等部門的領導和專家統一製訂;本預案由xxx煤礦安全管理部負責解釋。
(5)礦應認真編寫每年度的《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作為本預案的附件,其事故預防按該《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進行。
(6)事故的避災路線按xxx煤礦年度《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所規定的路線執行。
(7)本預案自公布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