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自幫忙受傷不能認定為工傷
可張剛沒有想到,他提出為洪偉報工傷的事被公司人力資源部門駁了回來。人力資源部門的回答是:“洪偉不是公司招聘人員,與公司沒有簽訂勞動關係。上杆作業也不是公司指派的,他從電線杆上掉下來發生的骨折不能定為工傷。”張剛想了許久都不明白,洪偉發生的02manbetx.com 是在工作時間、工作場所,而且是因工作原因造成的,為什麼就不能報工傷呢?他與公司吵了一架,自己來到縣勞動保障局為洪偉申報工傷。
勞動保障局工傷保險股的同誌聽完張剛的敘述後,明確告訴他,公司不給洪偉報工傷是正確的。 “雖然你說他的受傷是在工作時間、工作場所、因為工作原因造成的,可他與電力公司沒有任何勞動關係,上電線杆工作並不是為了公司,而是想幫你早點幹完工作。”
“那洪偉受傷就拿不到任何補助了嗎?”張剛問。工傷保險股的同誌回答道: “也不能這麼說。如果洪偉幫你幹活是你要求的,按照我國民法的有關規定,雇員在雇用勞動中受到傷害時,可以要求雇主賠償。他可以要求你賠償。”
案件結果
“不用他要求,既然是朋友,我要主動承擔起他的醫療費用。”張剛在回家的路上已下定了決心。
法律點評
《工傷保險條例》第六十一條明確規定: “本條例所稱職工,是指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 (包括事實勞動關係)的各種用工形式、各種用工期限的勞動者。”在這裏,職工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是重要的一點。所以,未經用人單位批準,員工私自找人幫忙是不存在勞動關係的,受的傷也不能定為工傷。但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其是為了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而受傷,則可定為視同工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