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萬“老工傷”將領保險金
作者:佚名
2009-07-10 23:55
來源:不詳
商報訊我省5萬餘名“老工傷”將納入工傷保險範圍,屆時可足額領取工傷保險金了。昨日記者從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獲悉,《關於將企業“老工傷”人員納入工傷保險統籌管理的意見》正式出台,明年年底前我省企業職工三項長期待遇將納入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範圍。
5萬“老工傷”三項待遇將由工傷基金支付
按政策規定享受的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及供養親屬撫恤金三項定期待遇均納入統籌管理,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如果工傷複發,確認需要治療或康複的,按《工傷保險條例》及相關規定辦理。納入工傷保險統籌管理之前,企業拖欠的各項待遇仍由企業負責支付。納入工傷保險統籌管理時,“老工傷”人員傷殘待遇達不到全省企業職工傷殘待遇調整方案中規定的傷殘待遇最低保障線標準的,按最低保障線標準執行。今年,我省傷殘待遇最低保障標準為660元。
已參保企業傷殘待遇一次性納入工傷保險
省人保廳要求工傷保險基金結餘較多的統籌地區可在不增加企業負擔的前提下,直接將已參保企業“老工傷”人員的各項傷殘待遇一次性納入工傷保險統籌管理。可區別不同情況,分別采取由企業一次性繳納部分費用,或提高繳費費率等方式納入。破產企業則將用於支付“老工傷”人員傷殘待遇的預留資金一次性全部劃入工傷保險基金後,可將全部“老工傷”人員納入工傷保險統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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