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畫解析安全生產法(第四十六條)
作者:安全文化網
2009-07-11 00:25
來源:安全文化網
小安解圖:職工有權拒絕違章指揮 第四十六條 從業人員有權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批評、檢舉、控告;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 生產經營單位不得因從業人員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提出批評、檢舉、控告或者拒絕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而降低其工資、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與其訂立的勞動合同。 釋義:從業人員有權對本單位在安全生產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批評,也有權對本單位及有關人員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行為,向主管部門和司法機關進行檢舉和控告。檢舉可署名,也可匿名;可用書麵形式,也可用口頭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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