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化學事故應急救援體係的必要性
化學品廣泛應用於國民經濟發展中的各個領域,化學品品種和數量的日益增多,給相關的產業帶來了巨大變化,為提高人類的生活水平和促進物質文明的進步做出了巨大貢獻。然而,人類在利用化學品的不同性質發展生產的同時,危險化學品固有的易燃、易爆、有毒、腐蝕等特性也會給人類的生命和生存及發展環境帶來副作用,如果處理不當或疏於管理,將會發生嚴重的化學02manbetx.com
,給人類造成嚴重的危害。而化學02manbetx.com
具有突發性,且波及麵較大,如果采取的搶救方法不當,將難以控製02manbetx.com
現場,甚至會導致事態的擴大。因此,為控製化學02manbetx.com
發生的危害,減少職工和公民生命及財產的損失,研究建立化學事故應急救援體係,製定化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已十分必要。
一、我國化學品生產經營狀況
我國石油化學工業雖然起步較晚,20世紀70年代才開始建設大型石油化工生產企業,但是隨著我國改革開放的深化,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我國石油和化學工業得到了快速發展,已成為世界上生產和進口化學品的大國。截至2000年底,銷售收入13142.7億元,占全國工業品銷售收入的13.6%;進出口總額740.9億美元,其中出口創彙218.4億美元,進口用彙522.5億美元,貿易逆差304億美元。據有關資料顯示,我國現在大約能生產45000餘種化學品,其中絕大多數屬危險化學品。
1.生產經營單位數量多,相對分散
經初步調查,全國現有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經營、使用、運輸和廢棄危險化學品處置等單位近29萬戶,其中生產單位近2.3萬戶,儲存單位1萬餘戶,經營單位12.4萬餘戶,運輸單位近9000戶,使用單位12.3萬餘戶,廢棄處置單位600餘戶。其從業人員多達幾千萬人。
2.大量生產和使用,構成重大危險源數量多
隨著我國危險化學品的大量生產和使用,生產規模的擴大和生產、儲存裝置的大型化,重大危險源也在不斷增多。1997年,原勞動部對北京、上海、天津、青島、深圳和成都6城市進行了危險源普查,共普查出重大危險源10230個,其中北京、上海、天津重大危險源均達2500個以上。由於這些危險源90%以上與化學品有關,無疑會對城市的安全構成巨大的威脅。
5.危險性大,事故多發
特別是近年來,隨著企業數量的增加,多種經濟成份的大量湧現,進出口貿易額的增長,加上企業規模較小、裝備相對落後,因而產生了大量的事故隱患和不安定因素,特別是有些地方和企業為獲取局部和短期的經濟效益,忽視安全生產,導致化學事故屢有發生。化學事故不僅僅發生在生產企業,它涉及到生產、使用、經營、運輸、貯存和銷毀處置等6個環節,每個環節都有可能發生危及人和環境的重大事故。據統計,化工企業1996~2000年共發生傷亡事故1060起,死亡678人,重傷646人,其中造成死亡人數最多的是化學爆炸事故,死亡168人,占總死亡人數的24.77%;其次是中毒窒息事故,死亡99人,占總死亡人數的14.60%。
二、與國際上發達國家的差距
1984年,墨西哥發生了液化氣爆炸事故,導致傷亡幾千人,3萬人無家可歸;同年,發生了印度博帕爾毒氣泄漏事故,因劇毒物質異氰酸甲酯儲罐外泄,死亡3000多人,20多萬人受害,造成工業史上空前的慘案;1989年,美國發生了阿拉斯加石油汙染事故,水上浮油蔓延4600平方公裏,1萬隻海獺、10萬隻海鳥和海鴨受害,生態危害一時難以估算。近20年來,世界各國頻繁發生的危險化學品泄漏、爆炸事故,受到世界輿論的普遍關注,已引起了發達國家對化學品特別是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的高度重視,投入了大批人力、物力,組建了專門機構,建立健全了較完善的法律、法規,已逐步形成了較為科學的化學事故應急救援體係,尤其是歐美等發達國家大都建立了責任明確,響應快捷的應急體係。
1.美國和加拿大化學事故應急救援體係
為了做好化學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美國從1968年就開始實施NCP(National Contingency Plan)計劃。在隨後頒布的《清潔水法案》(CWA)、《超基金法案》(CERCLA)、《油料汙染法案》(OPA)、《清潔空氣法案》(CWW)等法律、法規中,明確提出了化學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規定和要求。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美國聯邦政府、州政府、地方政府和企業聯合建立了化學事故應急救援體係,整個體係由美國聯邦政府設立的國家應急響應中心(NRC)統一協調管理。在這一體係中,從企業到地方再到國家,都製定了不同級別的化學事故應急救援計劃(也就是我們說的化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建立了國家應急響應隊(National Response Team)、地區應急響應隊(Regional Response Team)和聯邦現場協調員(Federal On-Scene Coordinators),不但賦予了聯邦政府機構處理化學事故的權力和責任,而且還建立了很多資金資助體係,補償州政府、地方政府在應急救援活動中的開支,保障—了化學事故救援工作的開展。
為了應對處理包括化學事故在內的各種緊急情況(包括自然災害、國家安全等),加拿大聯邦政府在1988年就開始實施了《緊急情況法案》(Emergendes Act)和《緊急情況計劃法案》(Emergency Preparedness Act)。根據這兩部法案的規定,加拿大政府建立了從聯邦政府到省級政府、地方政府和企業的緊急情況管理體係(Emergency Management System)。在這一體係中,加拿大聯邦政府和省級政府、地區及地方政府開展廣泛合作,同時還積極地尋求企業救援力量、自願組織的參與、支持。1979年,加拿大運輸部就設立了運輸緊急中心(CANUTEC),該中心的24小時應急電話能夠及時向化學事故現場提供應急處理方麵的信息、技術支持。加拿大化學品製造商、運輸商還建立了多個服務全國的應急救援組織,包括化學品運輸緊急援助計劃(TEAP)、加拿大液化氣體應急響應集團(LPGER)、化學品運輸社區須知及緊急響應(TRANSCAE)等。此外,加拿大聯邦設有兩個重要的應急活動基金緊急情況聯合籌備計劃(JEPP)和災害救濟計劃(DFAA)。這些基金組織對促進加拿大應急響應體係的完善和正常運作,對加拿大化學事故應急救援都起到了重要作用。
2.我國化學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現狀
在我國化學工業建設的初期,我國就已經開始了化學事故救援搶救工作,不過那時僅僅是以搶救傷員為主,因此各大化工企業相繼建立了職業病防治所,隨後有些省、自治區和直轄市也相繼設立了化工職業病防治所。
為及時、有效地開展化學事故的應急救援,盡可能減少事故的危害和損失,保障人民生命與財產的安全,原化學工業部根據有關法律法規,1994年頒布了《化學事故應急救援管理辦法》;1995年成立了“全國氯氣泄漏事故工程搶險網”,頒布了《氯氣泄漏事故工程搶險管理辦法》;1996年,原化學工業部與國家經貿委聯合組建了化學事故應急救援係統,該係統由化學事故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化學事故應急救援指揮中心辦公室和8個化學事故應急救援搶救中心等組成。該係統的建立,標誌著我國化學事故應急救援搶救工作從組織上得到了加強,納入了國家管理的範疇,為今後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礎。
5.與國際上發達國家的差距
我國目前的化學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雖然有了一定的基礎,但是沒有形成明確、統一、係統的應急體係,與一些發達國家相比尚有差距,遠遠不能適應我國國民經濟發展和安全生產工作的需要。主要存在以下幾個突出問題一是地方政府、國務院有關部門和有關單位在化學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上的職責不明確,特別是缺乏法律、法規上的明確規定;二是缺少國家層麵上的組織協調機構,對造成重大社會危害的化學事故難以實行統一指揮和實施有效救援;三是應急準備工作,特別是應急預案的製定和應急救援的裝備、物資、經費等不落實。
三、建立化學事故應急救援體係是我國安全生產工作“六個支撐體係”的重要組成部分
2001年初,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成立後,根據國務院賦予的“組織、指導和協調化學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這項職責,即著手研究建立我國化學事故應急救援體係。根據國家局黨組總的工作思路,安全生產工作應著眼於建立安全生產長效機製,要著重抓好“三件大事”、構建“六個支撐體係”、處理好“五個關係”、推進“五項創新”。在6個支撐體係中,特大事故應急救援體係即是其中之一,這裏包括礦山事故和化學事故的應急救援。這項工作要求對現有的應急救援資源進行調整和優化,有選擇、分區域建立若幹個基地,配備必要的現代化裝備,加強人員的技能訓練,對特大事故能夠及時實施有力的救援和處理,從而把事故損失減少到最低程度。同時,要求盡快就體係框架提出總體方案。
為了有效防範化學事故和為應急救援提供技術、信息支持,根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和《危險化學品登記管理辦法》(國家經貿委令第35號)的規定,國家已經實行危險化學品登記製度,並設立國家化學品登記注冊中心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化學品登記注冊辦公室。
1.國家化學品登記注冊中心的職責
國家化學品登記注冊中心負責組織、協調和指導全國危險化學品登記工作負責全國危險化學品登記證書頒發與登記編號的管理工作建立並維護全國危險化學品登記管理數據庫和動態統計03manbetx
信息係統設立國家化學事故應急谘詢電話,與各地登記注冊辦公室共同建立全國化學事故應急救援信息網絡,提供化學事故應急谘詢服務;組織對新化學品進行危險性評估;對未分類的化學品統一進行危險性分類負責全國危險化學品登記人員的培訓工作。
2.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化學品登記注冊辦公室的職責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化學品登記注冊辦公室負責組織本地區危險化學品登記工作;核查登記單位申報登記的內容;對生產單位編製的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化學品安全標簽的規範性、內容一致性進行審查;建立本地區危險化學品登記管理數據庫和動態統計03manbetx
信息係統提供化學事故應急谘詢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