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編製導則(單位版)
1.範圍
本導則規定了危險化學品02manbetx.com
應急救援預案編製的基本要求。一般化學02manbetx.com
應急救援預案的編製要求參照本導則。
本導則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經營、使用、運輸和處置廢棄危險化學品單位(以下簡稱危險化學晶單位)。主管部門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2.規範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文通過在本導則的引用而成為本導則的條文。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後所有修改(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本導則,同時,鼓勵根據本導則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於本導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70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60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83號)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44號)
《使用有毒物品作業場所勞動保護條例》 (國務院令第352號)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國務院令第373號)
《危險化學品名錄》(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公告2003第1號)
《劇毒化學品目錄》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等8部門公告2003第2號)
《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編寫規範》(GBl6483)
《重大危險源辨識》(GBl8218)
《建築設計防火規範》(GBJl6)
《石油化工企業設計防火規範》(GB50160)
《常用化學危險品貯存通則》(GBl5603)
《原油和天然氣工程設計防火規範》(GB50183)
《企業職工傷亡02manbetx.com
經濟損失統計標準》(GB6721)
3.名詞解釋
3.1 危險化學品
指屬於爆炸品、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蝕品的化學品。
3.2 危險化學品02manbetx.com
指由一種或數種危險化學品或其能量意外釋放造成的人身傷亡、財產損失或環境汙染事故。
3.3 應急救援
指在發生事故時,采取的消除、減少事故危害和防止事故惡化,最大限度降低事故損失的措施。
3.4 重大危險源
指長期地或臨時地生產、搬運、使用或者儲存危險物品,且危險物品的數量等於或者超過臨界量的單元(包括場所和設施)。
3.5 危險目標
指因危險性質、數量可能引起事故的危險化學品所在場所或設施。
3.6預案
指根據預測危險源、危險目標可能發生事故的類別、危害程度,而製定的事故應急救援方案。要充分考慮現有物質、人員及危險源的具體條件,能及時、有效地統籌指導事故應急救援行動。
3.7 分類
指對因危險化學品種類不同或同一種危險化學品引起事故的方式不同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而劃分的類別。
3.8 分級
指對同一類別危險化學品事故危害程度劃分的級別。
4.編製要求
(1)分類、分級製定預案內容;
(2)上一級預案的編製應以下一級預案為基礎;
(3)危險化學品單位根據本導則及本單位實際情況,確定預案編製內容。
5.編製內容
5.1 基本情況
主要包括單位的地址、經濟性質、從業人數、隸屬關係、主要產品、產量等內容,周邊區域的單位、社區、重要基礎設施、道路等情況。危險化學品運輸單位運輸車輛情況及主要的運輸產品、運量、運地、行車路線等內容。
5.2 危險目標及其危險特性、對周圍的影響
5.2.1 危險目標的確定
可選擇對以下材料辨識的事故類別、綜合03manbetx
的危害程度,確定危險目標:
(1)生產、儲存、使用危險化學品裝置、設施現狀的安全評價報告;
(2)健康、安全、環境管理體係文件;
(3)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係文件;
(4)重大危險源辨識結果;
(5)其他。
5.2.2 根據確定的危險目標,明確其危險特性及對周邊的影響
5.3 危險目標周圍可利用的安全、消防、個體防護的設備、器材及其分布
5.4 應急救援組織機構、組成人員和職責劃分
5.4.1 應急救援組織機構設置
依據危險化學品事故危害程度的級別設置分級應急救援組織機構。
5.4.2 組成人員
(1)主要負責人及有關管理人員;
(2)現場指揮人。
5.4.3 主要職責
(1)組織製訂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2)負責人員、資源配置、應急隊伍的調動;
(3)確定現場指揮人員;
(4)協調事故現場有關工作;
(5)批準本預案的啟動與終止;
(6)事故狀態下各級人員的職責;
(7)危險化學品事故信息的上報工作;
(8)接受政府的指令和調動;
(9)組織應急預案的演練;
(10)負責保護事故現場及相關數據。
5.5 報警、通訊聯絡方式
依據現有資源的評估結果,確定以下內容:
(1)24小時有效的報警裝置;
(2)24小時有效的內部、外部通訊聯絡手段;
(3)運輸危險化學品的駕駛員、押運員報警及與本單位、生產廠家、托運方聯係的方式、方法。
5.6 事故發生後應采取的處理措施
(1)根據工藝01manbetx
、01manbe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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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技術要求,確定采取的緊急處理措施;
(2)根據安全運輸卡提供的應急措施及與本單位、生產廠家、托運方聯係後獲得的信息而采取的應急措施。
5.7 人員緊急疏散、撤離
依據對可能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場所、設施及周圍情況的03manbetx
結果,確定以下內容:
(1)事故現場人員清點,撤離的方式、方法;
(2)非事故現場人員緊急疏散的方式、方法;
(3)搶救人員在撤離前、撤離後的報告;
(4)周邊區域的單位、社區人員疏散的方式、方法。
5.8 危險區的隔離
依據可能發生的危險化學品事故類別、危害程度級別,確定以下內容:
(1)危險區的設定;
(2)事故現場隔離區的劃定方式、方法;
(3)事故現場隔離方法;
(4)事故現場周邊區域的道路隔離或交通疏導辦法。
5.9 檢測、搶險、救援及控製措施
依據有關國家標準和現有資源的評估結果,確定以下內容:
(1)檢測的方式、方法及檢測人員防護、監護措施;
(2)搶險、救援方式、方法及人員的防護、監護措施;
(3)現場實時監測及異常情況下搶險人員的撤離條件、方法;
(4)應急救援隊伍的調度;
(5)控製事故擴大的措施;
(6)事故可能擴大後的應急措施。
5.10 受傷人員現場救護、救治與醫院救治
依據事故分類、分級,附近疾病控製與醫療救治機構的設置和處理能力,製訂具有可操作性的處置方案,應包括以下內容:
(1)接觸人群檢傷分類方案及執行人員;
(2)依據檢傷結果對患者進行分類現場緊急搶救方案;
(3)接觸者醫學觀察方案;
(4)患者轉運及轉運中的救治方案;
(5)患者治療方案;
(6)人院前和醫院救治機構確定及處置方案;
(7)信息、藥物、器材儲備信息。
5.11 現場保護與現場洗消
5.11.1 事故現場的保護措施
5.11.2 明確事故現場洗消工作的負責人和專業隊伍
5.12 應急救援保障
5.12.1 內部保障
依據現有資源的評估結果,確定以下內容:
(1)確定應急隊伍,包括搶修、現場救護、醫療、治安、消防、交通管理、通訊、供應、運輸、後勤等人員;
(2)消防設施配置圖、工藝流程圖、現場平麵布置圖和周圍地區圖、氣象資料、危險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互救信息等存放地點、保管人;
(3)應急通信係統;
(4)應急電源、照明;
(5)應急救援裝備、物資、藥品等;
(6)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的安全、消防設備、器材及人員防護裝備;
(7)保障製度目錄
①責任製;
②值班製度;
③培訓製度;
④危險化學品運輸單位檢查運輸車輛實際運行製度(包括行駛時間、路線,停車地點等內容);
⑤應急救援裝備、物資、藥品等檢查、維護製度(包括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的安全、消防設備、器材及人員防護裝備檢查、維護);
⑥安全運輸卡製度(安全運輸卡包括運輸的危險化學品性質、危害性、應急措施、注意事項及本單位、生產廠家、托運方應急聯係電話等內容。每種危險化學品一張卡片;每次運輸前,運輸單位向駕駛員、押運員告之安全運輸卡上有關內容,並將安全卡交駕駛員、押運員各一份);
⑦演練製度。
5.12.2 外部救援
依據對外部應急救援能力的03manbetx
結果,確定以下內容:
(1)單位互助的方式;
(2)請求政府協調應急救援力量;
(3)應急救援信息谘詢;
(4)專家信息。
5.13 預案分級響應條件
依據危險化學品事故的類別、危害程度的級別和從業人員的評估結果,可能發生的事故現場情況03manbetx
結果,設定預案的啟動條件。
5.14 事故應急救援終止程序
5.14.1 確定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結束
5.14.2 通知本單位相關部門、周邊社區及人員事故危險已解除
5.15 應急培訓計劃
依據對從業人員能力的評估和社區或周邊人員素質的分析結果,確定以下內容:
(1)應急救援人員的培訓;
(2)員工應急響應的培訓;
(3)社區或周邊人員應急響應知識的宣傳。
5.16 演練計劃
依據現有資源的評估結果,確定以下內容:
(1)演練準備;
(2)演練範圍與頻次;
(3)演練組織。
5.17 附件
(1)組織機構名單;
(2)值班聯係電話;
(3)組織應急救援有關人員聯係電話;
(4)危險化學品生產單位應急谘詢服務電話;
(5)外部救援單位聯係電話;
(6)政府有關部門聯係電話;
(7)本單位平麵布置圖;
(8)消防設施配置圖;
(9)周邊區域道路交通示意圖和疏散路線、交通管製示意圖;
(10)周邊區域的單位、社區、重要基礎設施分布圖及有關聯係方式,供水、供電單位的聯係方式;
(11)保障製度。
6.編製步驟
6.1 編製準備
(1)成立預案編製小組;
(2)製定編製計劃;
(3)收集資料;
(4)初始評估;
(5)危險辨識和風險評價;
(6)能力與資源評估。
6.2 編寫預案
6.3 審定、實施
6.4 適時修訂預案
7.預案編製的格式及要求
7.1 格式
7.1.1 封麵
標題、單位名稱、預案編號、實施日期、簽發人(簽字)、公章。
7.1.2 目錄
7.1.3 引言、概況
7.1.4 術語、符號和代號
7.1.5 預案內容
7.1.6 附錄
7.1.7 附加說明
7.2 基本要求
(1)使用A4白色膠版紙(70g以上);
(2)正文采用仿宋4號字;
(3)打印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