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州市特別重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為強化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02manbetx.com
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及《江蘇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特製定揚州市特別重大02manbetx.com
應急救援預案。
一、特別重大02manbetx.com 類別
(一)本《預案》所稱特別重大02manbetx.com ,是指在我市境內造成特別重大人身傷亡或巨大經濟損失以及性質特別嚴重、產生重大影響的事故。
1.生產經營單位發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或經濟損失1000萬元及其以上的事故。
2.鐵路、水運、礦山、水利、電力事故造成一次死亡50人及其以上,或者一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及其以上的事故;
3.公路和其它發生一次死亡30人及其以上或直接經濟損失在500萬元及其以上的事故;
4.一次造成職工和居民100人及其以上的急性中毒事故;
5.一次造成死亡10人及其以上或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及其以上的火災事故;
6.其它性質特別嚴重產生重大影響的事故。
(二)本《預案》重點放在道路交通、水上交通、火災、礦山、工程建設、民用爆炸物品和化學危險品、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等特種設備、急性中毒事故。其它事故按照相關部門的規定及預案,由市政府有關部門配合實施應急救援工作。
二、特別重大事故應急指揮機構
(一)特別重大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實行政府領導、統一組織和分部門牽頭負責的原則。
(二)特別重大事故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總指揮由市長擔任,特殊情況如市長不在揚州時,總指揮由常務副市長擔任。副總指揮由分管副市長擔任,成員由分管秘書長、公安、經貿委、安全監督、衛生等相關部門和縣(市、區)以及駐揚部隊、武警揚州支隊負責人組成。
(三)特別重大事故應急救援指揮中心設立5個指揮部,由有關部門負責。
1.警戒保衛指揮部,由公安局負責。
2.搶險救災指揮部辦公室分別設在以下部門:
(1)道路交通、火災、民用爆炸物品事故由市公安局負責;危險化學品事故由市公安局、市安監局負責;
(2)水上交通事故由市交通局負責;
(3)工業企業生產事故由市經貿委負責;
(4)煤礦事故由市煤炭工業公司負責;
(5)工程建設事故由市建設局負責;
(6)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天然氣管道)等特種設備事故由揚州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
(7)急性中毒事故由市衛生局負責;
(8)其它事故分別由其主管部門或市政府指定部門負責。
3.醫療救護指揮部,由衛生局負責。
4.物資供應指揮部,由市經貿委負責。
5.善後處理指揮部,根據實際情況由政府指揮民政、工會、保險或其他部門負責。
三、特別重大事故應急救援指揮中心辦公室設在市安監局,其職責是:
1.協調各指揮部的工作,形成有效的指揮體係;協調人防、消防、民防等多方麵力量,形成合力;
2.組織有關部門按照應急預案迅速開展救援工作,力爭將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3.根據事故發生狀態,統一部署應急預案的實施工作,並對應急工作中發生的爭議采取緊急處理措施;
4.根據預案實施過程中發生的變化和出現的問題,及時對預案提出調整、修訂和補充;
5.在本行政區域內緊急調用各類物資、設備、人員和占用場地。事故後應及時歸還或給予補償;
6.根據事故災害情況,有危及周邊單位和人員的險情時,組織進行人員和物資疏散工作;
7.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8.做好穩定社會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後及安撫工作;
9.適時發布公告,將事故的原因、責任及處理意見公布於眾;
10.建立現代化的監、控、查體係,采用電子網絡地圖等先進手段,及時掌握安全信息,提高事故處理效率;
11.處理指揮中心日常事務,辦理指揮中心交辦的其它事項。
四、特別重大事故報告和現場保護
(一)通訊聯絡
市政府辦公室值班室電話:7875386、7876292
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值班電話:7868165
(二)事故報告
特別重大事故發生後,事故單位必須做到:
1.立即將所發生特大事故的情況,報告歸口管理部門和市政府辦公室、市安委會辦公室,並由其迅速分別轉報上級歸口管理部門和省政府辦公廳、省安委會辦公室。
2.在24小時內寫出書麵報告,報送上述部門。
3.事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1)發生事故的單位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
(2)事故單位的行業類型、經濟類型、企業規模;
(3)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4)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
(5)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和采取的措施;
(6)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事故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
(7)事故的報告單位、簽發人和報告時間。
(三)市政府辦公室值班室接到特別重大事故報告後,應當立即通知秘書長轉告分管市長,同時應通知公安局迅速派人趕赴事故現場,負責事故現場的保護和證據收集工作。必要時政府可將事故情況通報駐軍或武警支隊,請求給以事故搶救或支援。安委會辦公室接報後,也應立即前往事故現場,了解掌握事故情況,組織協調事故救援和調查處理等事宜。
(四)特別重大事故發生後,事故發生地的有關單位必須嚴格保護事故現場,並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因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出標誌、拍照、詳細記錄和繪製事故現場圖,並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等。
五、事故後應急
(一)特別重大事故發生後,市政府應急救援指揮中心應及時組織實施相應事故應急預案,並隨時將事故搶險情況報省政府。
(二)交通、供水、供電等公用設施管理部門應當盡快恢複被損壞的道路、水、電、通信等有關設施,確保救援工作順利開展。
(三)公安部門應當加強事故現場的安全保衛、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導工作,預防和製止各種破壞活動,維護社會治安。對肇事者等有關人員應采取監控措施,防止逃逸。
(四)衛生部門應當立即組織急救隊伍,利用各種醫療設施搶救傷員。醫藥部門應當及時提供救護所需藥品。其他相關部門做好搶救配合工作。
(五)經貿委、交通運輸部門應當保證搶險、救災物資供應和運輸。
(六)在搶險救災過程中緊急調用的物資、設備、人員和占用場地,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得阻攔或拒絕。
(七)事故發生初期,事故單位或現場人員應積極采取自救措施,防止事故的擴大。
六、應急救援預案
(一)道路交通事故
1.及時出警,快速處置交通事故現場,交警部門接到交通事故報警後,城區白天必須在5分鍾內到達現場,夜間10分鍾到達現場,公路30分鍾內到達現場,最遲不超過50分鍾,在快速全力搶救傷員的同時,認真做好事故現場的勘察處理和現場保護、交通指揮疏導工作。
2.建立完善的交通事故處置機製。與醫療急救、消防等部門和具有大型起重設備的企業組成快速反應聯動機製,將事故損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3.對於道路發生水毀、塌陷、滑坡等造成的險情,在采取有效措施疏導車輛安全通行的同時,立即通知公路養護部門盡快搶修,確保安全。
4.具體應急救援預案由市公安局負責製定。
(二)水上交通事故
1.為了能在較短時間內趕到事發水域,及時參與救助,減少傷亡和損失,根據長江、運河、湖泊、港口、船舶分布等情況,指定救助碼頭和救助船舶。
2.接到事故報告後,應立即調度救助船舶和過往船舶,開赴事故發生地參與救助。分為四組,第一組,轉運事故現場人員;第二組,搜救落水人員;第三組,接應遇險人員上岸,協助醫護救助傷者;第四組,保護事故現場;維護現場秩序,固定事故船舶(水上設施),處理其它意外事件。
3.協同有關部門,03manbetx 製定打撈方案,並監管實施,及時清理事故現場障航物體,疏通航道,恢複水上交通,確保其它船舶航行安全。
4.具體應急救援預案,內河、湖泊由市交通局負責製定;長江水域由揚州海事局負責製定。
(三)火災事故
1.消防部門接警後,應以最快速度趕赴火災地點,根據不同類型火災,由火場指揮部統一指揮,正確選擇進攻路線,控製火勢漫延。防止事態擴大。
2.組織人員從安全通道疏散群眾和貴重物資。有爆炸和有毒氣體泄漏的場所,應及時疏散周邊人員。
3.與醫療救護、公安、交警等部門配合,做好傷員救助,現場保衛、交通疏導等工作,確保搶險救災工作順利進行。
4.具體應急救援預案由市公安局負責製定。
(四)煤礦事故
1.事故發生後,市煤炭工業公司等有關部門應立即趕赴現場,根據不同類型的事故組織實施搶救工作。
(1)瓦斯事故(瓦斯爆炸、窒息、中毒等)。調集風機、風筒等救災物資排除有害氣體;
(2)透水事故。應請專業人員準確判定透水原因及地點、湧水量等。調集水泵、排水管等設備、器材排除井下湧水。並加強通風和恢複通訊聯絡。
(3)塌方、冒頂事故。迅速製定營救方案,調集鑽機、鋼管、掘進設備,設法向塌方被堵區域輸送空氣、水、食品,並建立通訊聯絡係統。
2.調集醫療救護隊伍,搶救傷員和做好防疫工作。
3.組織警力,做好事故區域警戒,維護礦區社會治安,保護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4.具體應急救援預案由市煤炭工業公司負責製定。
(五)工程建設事故
1.事故發生後,市建設局應組織人員迅速趕往現場,開展搶險工作。
2.製定搶險措施,調集搶險隊伍和施工機械,搜尋遇難和幸存人員。
3.協助醫療救護人員做好受傷人員的搶救工作。
4.具體應急救援預案由市建設局負責製定。
(六)民用爆炸物品和危險化學品事故
1.接警後,市公安部門應迅速趕赴現場,查明爆炸物品或危險化學品的種類和數量。
2.組織力量並采取有效措施處置尚未爆炸的危險物品和疏散人員。
3.搜尋證據,追查或監控有關嫌疑人員。
4.具體應急救援預案由市公安局和市安監局製定。
(七)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等特種設備事故
1.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接到事故報告後,應組織專業人員趕赴現場,實施搶險。
2.壓力容器和壓力管道事故應采取有效措施,切斷氣體等危險源,並設立警戒區域,疏散人員。
3.特種設備事故應視不同情況,及時調動專用設備、設施進行搶險。
4.具體應急預案由揚州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製定。
(八)急性中毒事故
1.衛生部門接到急性中毒報告後,應根據中毒症狀及特點,迅速組織急救人員開展搶救工作。
2.具體應急救援預案由市衛生局負責製定。
(九)其它事故按照相關部門的預案,由市政府相關部門配合組織實施救援工作。
七、其它事項
(一)本《預案》是作為特別重大事故發生後,市政府及有關部門實施搶救工作並協助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的指導性意見,在實施過程中應根據不同情況隨機進行處理。
(二)政府各部門應結合自身特點,加強宣傳、教育工作,提高全社會預防特別重大事故的意識和采取有效的防範措施。
(三)任何組織和個人都有參加特別重大事故搶險救災的義務。駐揚部隊和武警支隊是特別重大事故搶險和保衛的重要力量。
(四)各縣(市、區)政府、各行業主管部門應結合實際和本行業特點,製定出相應切實可行的特別重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並使相關人員熟悉、掌握預案的內容和相關措施。要根據條件和環境的變化及時修改補充和完善預案的內容。
(五)各縣(市、區)、各行業主管部門製定出的特別重大事故預案,應報市安委會辦公室備案。
(六)本《預案》自頒布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