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宣武區防汛救災應急預案
為最大限度地減輕汛期洪澇災害對國家財產和人民生命安全造成的危害,高效有序地開展防汛搶險救災工作,保障我區城市發展和經濟建設各項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八十八號主席令)和市防汛指揮部統一要求,結合我區實際,製定本預案。
一、防汛救災工作指導思想
我區防汛救災工作,在北京市防汛指揮部和區委、區政府統一領導下,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減輕國家財產損失和人民生命安全為目標。實行行政首長負責製,按照統一指揮、條塊結合、以塊為主,分級分部門負責的原則,組織全區各防汛單位、社會力量,針對我區國家機關多、市級文物多、危舊房屋集中、市政管網年代久、老化嚴重的特點,本著以防汛為主、救助為輔的防汛工作原則,確保"少塌房、不死人"的防汛工作目標。
二、組織領導機構
(一)區成立防汛工作指揮部,由區委、區政府領導、區市政管委、區武裝部、區委組織部,區宣傳部、區政法委、區綜治辦、公安宣武分局、區建委、區教委、武警七支隊、區計劃委、區經貿委、區街道辦、區信訪辦、區人防辦、宣武交通支隊、區國土房管局、宣房投資管理公司、區衛生局、區園林局、區環衛服務中心、區民政局、區財政局、規劃宣武分局、區文化委、各街道辦事處主要領導組成(見宣武區2003年防汛指揮部聯絡名冊)。
區防汛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區市政管委,由區市政管委主任劉金水、副主任兼防汛辦主任孔建軍、防汛辦副主任靳軍負責。
(二)各地區防汛分指揮部由街道工委、行政領導組成,街道武裝部、人防辦、地區公安派出所、城管分隊、地區醫療部門、房管、施工工地有關部門負責人、中央、市屬單位參加。
(三)指揮部開設位置。
根據受災情況和災情發展趨勢,分為二個災情等級。一般災情發生,區防汛指揮部開設位置在區市政管委,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區防汛辦公室;當汛期發生災情較為嚴重時,區指揮部設在區政府,指揮部辦公室將遷至區政府。指揮部辦公室轉移時間由指揮部的主要領導決定。各地區防汛分指揮部將在轄區內選址自然地形最高點,作為地區防汛分指揮部(自定址),並上報區防汛指揮部。
三、防汛重點地區及單位
各國家機關,區委、區政府機關,能源、通訊、金融部門,鐵路、交通樞紐,重要庫區,大型商場、超市及商業網點,危舊房、低窪院落,人防工事,市政設施。
四、大汛前期準備工作
(一)區政府接到市政府發布做好緊急防汛準備後,或根據汛情即將發生災情,區防汛指揮部(區主要領導)發布緊急防汛令,啟動區防汛救災係統,布置防災工作,全區進入緊急狀態做好各項應急工作。
(二)防汛救災預案。
各地區分指揮部,根據本地區防汛救災實際情況,組織實施本地區應急反應工作預案,按照防汛救災機構設定,可分為若幹組,由衛生、輸導、聯絡、救援等方麵人員參加,救災小組不少於60人。各社區要發揮黨組力量,組建居民防汛救災自救隊,開展本地區防汛救災工作,並協助各工作組開展救援搶險行動。
(三)搞好防汛調查工作。
區建委、房管、人防、市政、環衛、園林等單位落實危險房屋、施工工地、市政管線、人防工事、危險樹木的底數調查工作;公安宣武分局設控重點地區;交通部門做好防汛救災道路暢通預案。
(四)組建防汛應急搶險分隊。
區防汛指揮部辦公室,按區指揮部防汛救災工作部署,負責組建區防汛救災工作組、救援隊。由區防汛指揮部統一指揮調動,進行防汛救災工作。
1.搶險組:由宣房投資管理公司88人負責全區直管公房安全,區國土房管局負責私房和工地周邊的房屋安全;區園林局30人排除危險樹及古樹保護;區環衛中心30人臨時搶險隊;鑫宣市政公司與市政一所確保道路排水通暢。各搶險應急救援隊,共約300餘人,根據險情由區防汛指揮部統一調度。
2.搶救組:由區衛生係統組成,醫療隊不得少於醫護人員40人、救護車5台,由區防汛指揮部統一調度。區衛生局牽頭區紅十字會、醫藥公司、衛生防疫站、各地區醫院組建醫療衛生組,組建救護中心和各地區分中心。負責傷員醫療救護,安排好轉送。負責醫療力量和醫藥、器材的調配,並做好防疫工作。
3.機動搶救隊由武警七支隊、民兵700人為區防汛救災預備隊,由區防汛指揮部統一指揮、調度,參加搶險救災,完成區指揮部下達的任務。
(五)籌備防汛物資。
區經貿委負責防汛救災物資、生活急需用品籌備、保障工作和運輸車輛的油料儲備。區建委負責提供搶險物資的儲備。各防汛單位自備防汛搶險物資。
(六)防汛宣傳工作。
區宣傳部、區新聞中心、宣武報社、區政府辦信息科負責防汛救災統一報道,大力宣傳防汛救災的先進人物和事跡。
五、防汛救災應急反應
區防汛指揮部接到市指揮部進入緊急防汛通知後,區指揮部立即召開緊急會議,傳達市防汛總指揮部指示,立即啟動預案,迅速部署指揮全區防汛救災工作。各分指揮部、各工作組、救援隊進入防汛期應急狀態並保持與區指揮部的聯係。
(一) 一般性防汛救災應急反應 。
當城市出現大麵積積水,平房隨時麵臨倒塌的危險時:
1.區指揮部立即進入防汛救災指揮狀態。並迅速將災情及救災工作情況向市總指揮部報告。
2.各地區防汛分指揮部按轄區負總責的原則,現場指揮本轄區防汛救災工作,調動轄區內各防汛力量對險情進行搶修、搶險,對危險地區居民進行疏散、安置工作,時刻保持與區防汛指揮部聯絡,及時彙報防汛救災情況,做好防汛宣傳工作,發動居民積極參與。
3.區防汛指揮部根據各地區受災情況和需搶險支援具體情況,及時派出防汛搶險人員搶救。
(二) 嚴重破壞性防汛應急反應。
當城市道路普遍積水超過20-30公分以上水位,平房倒塌,建築物地下滯水嚴重時,已經影響居民正常生活和單位停產等情況發生時:
區指揮部宣布啟動本預案,迅速組織指揮本行政區域內自救、互救,增派防汛預備隊增援各地區防汛救災工作,直接指揮重災區的防汛救災工作。迅速核查災情,並向市總指揮部報告情況。立即采取措施調動機動力量迅速組織搶險,確保人民生命安全,宣布非常時期的戒嚴令和有關規定。
六、要求
(一)全區各地區防汛分指揮部、各防汛單位要高度重視防汛救災工作,要以對國家財產和人民生命安全高度負責的工作態度,加強防汛值班和安全檢查,落實各項防汛措施,保證通訊暢通,並建立監督機製。
各搶險、救援隊在接到防汛指令後,必須在20分鍾內到達現場。
(二)各防汛救災信息要及時準確,不得瞞報、漏報。防止防汛信息誤傳、謠傳,穩定社會情緒。
(三)大力宣傳防汛救災知識,發動群眾組建自救組織。
(四)加強對重點防汛部位的檢查監督。在大汛期必須要有10人以上的排險搶修力量,有效的預防防汛突發事件。
七、附則
(一)各部門,各單位應根據防汛救災應急工作職責,製定下列應急預案:
1.人防防汛救災應急預案(區人防辦)
2.醫療救護防汛救災應急預案(區衛生局)
3.救災物資、生活必需品應急預案(區經貿委)
4.治安保衛防汛應急預案(公安宣武分局)
5.交通防汛應急預案(宣武區交通戰備辦公室)
6.供電、供氣、防汛應急預案(區建委)
7.衛生防疫防汛應急預案(區衛生局)
8.各街道辦事處防汛救災應急預案(天橋、大柵欄、椿樹、陶然亭、廣內、廣外、牛街、白紙坊)
(二)本預案自區政府批準之日起生效。
附件:1.宣武區房管係統防汛情況
2.各地區人員疏散地點、聯係表
3.宣武區防汛醫療救護車
4.建委係統防汛表
二OO三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