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芳村區化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第一條 為加強我區特大安全02manbetx.com
應急處理工作,確保安全特大02manbetx.com
應急工作高效有序進行,最大限度地減輕02manbetx.com
災害,根據《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02manbetx.com
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結合我區的實際,製定本預案。本預案為區人民政府領導芳村區範圍內特大事故應急工作的基本程序和組織原則。
第二條 我區行政區域內發生的以下特大安全事故適用本《預案》:
(一)特大火災事故;
(二)特大交通事故;
(三)特大建築質量安全事故;
(四)民用爆炸物品和化學危險品特大安全事故;
(五)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和特種設備特大安全事故;
(六)其它特大安全事故。
第三條 特大安全事故的具體標準,按國家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條 本《預案》重點放在火災、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建築工程、民用爆炸物品和化學危險品、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和特種設備、急性中毒事故。其它事故按照相關部門的規定及預案,由區政府有關部門配合實施搶險救災工作。
第五條 本《預案》經區政府主要領導簽署後,報市人民政府備案。
第六條 各街道辦事處及區屬有關部門應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采取行政措施,對本地區實施安全監督管理,對本地區或者職責範圍內防範特大事故發生和特大事故發生後的迅速、妥善處理負責。
第七條 特大事故應急指揮機構
特大事故應急搶險救災工作實行政府領導,統一組織和分部門牽頭負責的原則。由區政府主要領導及有關部門領導組成應急指揮中心。總指揮由區長擔任,副總指揮由主管安全生產的副區長和主管公安、城建、衛生、交通、能源、財政的副區長及發生事故單位的主管領導擔任,成員由區政府辦公室主任、公安分局局長、經貿局局長、區交警大隊隊長、區消防中隊大隊長、區建設和市政局局長、區衛生局局長、市質量技術監督局芳村分局局長、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局長和區安全生產委員會有關成員單位負責人組成。下設辦公室,主任由區政府辦公室主任擔任,副主任由區安委辦主任、區公安分局副局長和相關部門負責人擔任,成員有有關部門和人員組成,並設五個工作小組。
(一)警戒保衛小組,由公安部門負責。
(二)搶險救災小組,按事故單位行業類型,分別由下列部門(搶險救災責任單位)負責:
1、道路交通、火災、民用爆炸物品和化學危險品等事故由區公安分局負責,區消防中隊、區交警大隊配合;
2、水上交通事故由區交通管理總站、廣州市海事局西河監督站共同負責;
3、企業生產事故由區經貿局(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
4、建築工程事故由區建設和市政局負責;
5、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和特種設備事故由市質量技術監督局芳村分局負責;
6、急性中毒事故由區衛生局負責;
7、其它事故如學校、房屋等分別由其主管部門或區政府指定部門負責。
(三)醫療救護小組,由衛生部門負責。
(四)善後處理小組,根據實際情況由政府組織民政、工會、保險、勞動或其他部門負責。
(五)後勤保障小組,由事故發生地的街道辦事處和有關部門負責。
第八條 特大事故應急救災指揮部辦公室的職責:
(一)組織有關部門按照應急預案迅速開展搶險救災工作,力爭將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二)根據事故發生狀態,統一部署應急預案的實施工作,並對應急工作中發生爭議采取緊急處理措施;
(三)結合預案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實際問題,及時對預案提出調整、修訂和補充;
(四)在本行政區域內緊急調用各類物資、設備、人員和占用場地。事故後應及時歸還或補償;
(五)根據事故災害情況,有危及周邊單位和人員的險情時,組織進行人員和物資疏散工作;
(六)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七)協調做好穩定社會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後及安撫工作;
(八)適時發布公告,將事故的原因、責任及處理意見公布於眾;
(九)處理指揮部日常事務,辦理指揮部交辦的其它事項。
第九條 非搶險救災責任單位應當服從當地政府的指揮、協調,參加或者配合搶險救災工作,將事故損失減小到最低限度。
第十條 駐區中國人民解放軍、武裝警察部隊、預備役民兵為特大安全事故應急工作的重要力量,應當在特大事故應急搶險救災指揮部提出的應急行動建議後實施有效的搶救或支援。
第十一條 特大事故報告和現場保護
(一)通訊聯絡
區總值班室電話:81893506
區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電話:81511533
(二)事故報告
特大事故發生後,事故單位必須做到:
1、立即將所發生特大事故的情況,報告歸口管理部門和區政府辦公室、區安委會辦公室,並由其迅速分別轉報上級歸口管理部門和市政府辦公廳、市安委會辦公室。
2、在二十四小時內寫出書麵報告,報送上述部門。
3、事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1)發生事故的單位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
(2)事故單位的行業類型、經濟類型、企業規模;
(3)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4)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
(5)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和采取的措施;
(6)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事故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
(7)事故的報告單位、簽發人和報告時間。
(三)區總值班室接到特大事故報告後,應當立即通知區府辦主任轉告分管副區長,同時應通知區公安分局迅速派人趕赴現場,負責事故現場的保護和證據收集工作。區安委會辦公室接報後,應立即前往事故現場,了解事故情況,組織協調事故搶險救災和調查處理等事宜,並將情況及時向區政府報告。
(四)特大事故發生後,事故發生地的有關單位必須嚴格保護事故現場,並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因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散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出標誌、拍照、詳細記錄和繪製事故現場圖,並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等。
第十二條 事故後應急
(一)特大事故發生後,應急搶險救災指揮部應及時組織實施相應事故應急預案,並隨時將事故搶險情況報市政府和安全生產管理部門。
(二)交通、供水、供電等公用設施管理部門應當盡快恢複被損壞的道路、水、電、通信等有關設施,確保搶險救災工作順利開展。
(三)公安部門應當加強事故現場的安全保衛、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導工作,預防和製止各種破壞活動,維護社會治安。對肇事者等有關人員應采取監控措施,防止逃逸。
(四)衛生部門應當立即組織急救隊伍,利用各種醫療設施,搶救傷員;醫藥部門應當及時提供救護所需藥品;其他相關規模應當做好搶救配合工作。
(五)經貿、交通運輸部門和區國防交通準備辦公室應當保證搶險救災物資供應和運輸。
(六)在搶險救災過程中緊急調用物資、設備、人員和占用場地,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得阻攔或拒絕。
(七)事故發生初期,事故單位或現場人員應積極采取自救措施,防止事故的擴大。
第十三條 各行業主管部門(搶險救災責任單位)必須結合實際和本行業(係統)的特點,製訂出切實可行的特大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預案,並使相關人員熟悉、掌握預案的內容和相關措施。同時要根據條件和環境的變化及時修改補充和完善預案的內容。預案的內容應包括:(1)搶險救災組織機構;(2)工作職責;(3)搶險救災隊伍的組建和管理;(4)搶險救災設備器材的保證措施;(5)突發事件的應急措施;(6)事故報告製度;(7)資金保證。
(一)道路交通事故
1、及時出警,快速處置交通事故現場。交警部門接到交通事故報警後必須在5分鍾內出警。在快速全力搶救傷員的同時,認真做好事故現場的堪察處理和現場保護、交通指揮疏導工作。
2、建立完善的交通事故處置機製。於醫療急救、公安消防等部門和具有大型起重設備的企業組成快速反應聯動機製,將事故損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3、人行道路發生水毀、塌陷、滑坡等造成的險情,在采取有效措施疏導車輛安全通行的同時,立即通知公路或市政部門加快搶修,確保安全。
4、具體應急預案由區交通警察大隊負責製定。
(二)水上交通事故
1、交通部門接到事故報告後,應立即調度救助船舶和過往船舶,開赴事故發生地參與救助。分為四組,第一組,轉運事故現場人員;第二組,向下遊搜救落水人員;第三組,接應遇險人員上岸,協助醫護救助傷者;第四組,保護事故現場,維護現場秩序,固定事故船舶(水上設施),處理其它意外事件。
2、協同有關部門,03manbetx 製定打撈方案,並監管實施,及時清理事故現場礙航物體,疏通航道,恢複水上交通,確保其它船舶航行安全。
3、具體應急預案由區交通管理總站與市海事局西河監督站共同負責製定。
(三)火災事故
1、公安消防部門接警後,應以最快速度趕赴火災地點,根據不同類型火災,由火場指揮部統一指揮,正確選擇撲救路線,控製火勢蔓延,防止事故擴大。
2、組織人員從安全通道疏散群眾和貴重物資。有爆炸和有毒氣體泄漏的場所,應及時疏散周邊人員。
3、與醫療救護、公安、交警等部門配合,做好傷員救助、現場保衛、交通疏導等工作,確保搶險救災工作順利進行。
4、具體應急預案由區公安分局防火科負責製定。
(四) 建築工程事故
1、事故發生後,區建設和市政局應組織人員迅速趕赴現場,開展搶險工作。
2、製定搶險措施,調集搶險隊伍和施工機械,搜尋遇難和辛存人員。
3、協助醫療救護人員做好受傷人員的搶救工作。
4、具體應急預案由區建設和市政局負責製定。
(五)民用爆炸物品和化學危險品事故
1、接警後,公安部門應迅速趕赴事故現場,查明爆炸物品或化學危險品的種類和數量。
2、組織力量並采取有效措施處置尚未爆炸的危險物品和疏散人員。
3、搜尋證據,追查或監控有關嫌疑人員。
4、具體應急預案由區公安分局負責製定。
(六)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和特種設備事故
1、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接到事故報告後,應組織專門人員趕赴現場,實施搶險。
2、壓力容器和壓力管道事故應采取有效措施,切斷氣體等危險源,並設立警戒區域,疏散人員。
3、特種設備事故應視不同情況,及時調動專用設備、設施進行搶險。
4、具體應急預案由區質量技術監督局芳村分局負責製定。
(七)急性中毒事故
1、衛生部門接到急性中毒報告後,應根據中毒症狀及特點,迅速組織急救人員開展搶救工作。
2、具體應急預案由區衛生局負責製定。
(八)其它事故按照相關部門的預案,由區政府相關部門互相配合組織實施搶險救災工作。
第十四條 本《預案》是作為特大事故發生後,區政府及有關部門實施搶救工作並協助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的指導性意見,在實施過程中應根據不同情況進行適當靈活處理。
第十五條 政府各部門應結合自身特點,加強宣傳、教育工作,提高全社會預防特大事故的意識和采取有效的防範措施。
第十六條 任何組織和個人都有參加特大事故搶險救災的義務。
第十七條 各行業主管部門(搶險救災責任單位)製定的特大事故具體應急預案,應報區安委會辦公室備案。
第十八條 重大事故應急處理預案參照本《預案》執行。
第十九條 本《預案》由廣州市芳村區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條本《預案》自發文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