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為積極應對可能或突然發生的特大安全02manbetx.com
(以下簡稱02manbetx.com
),迅速、高效、有底地組織開展搶險、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02manbetx.com
擴大,降低02manbetx.com
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和工作秩序,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和《鞍山市突發公共衛生和安全事件應急處理暫行規定》的要求,製定鞍山市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以下簡稱《預案》)。
一、《預案》的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我市轄區內可能或突然發生的一次造成死亡10人(含10人)以上,或經濟損失1000萬元(含1000萬元) 以上,以及特別嚴重並產生重大影響的事故。包括:
1、特大火災事故;
2、特大爆炸事故;
3、特大交通安全事故;
4、特大礦山安全事故;
5、特大建築(拆扒)安全事故;
6、特大中毒事故;
7、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和特種設備特大安全事故;
8、其他性質特別嚴重並產生重大影響的事故。
二、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係統
(一)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在鞍山市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指揮部統一領導下,各有關部門分工合作,各司其職,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地開展工作;
(二)鞍山市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指揮部下設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辦公室, 主任由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局長擔任, 副主任由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公安局、衛生局、質量技術監督局、交通局、消防局、 環保局、建委、總工會等有關業務部門負責人擔任,成員由上述部門有關工作人員構成;
(三)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組織機構及主要成員單位詳見附件一。
三、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辦公室職責
(一)傳達指揮部指令,協調組織各有關部門和社會各種力量進行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組
織落實事故應急救援的各項準備工作;
(二)建立可靠的指揮通訊保障體係, 為事故應急救援提供通訊保障。
四、相關部門職責
(一)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職責
1、掌握全市重大事故隱患和重大危險源情況;
2、牽頭組織專家顧問組,提供特大事故應急救援的技術支持;
3、督促檢查生產經營單位編製現場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及應急準備工作;
4、評估事故應急預案的有效性;
5、結合現場和場外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定期組織行演練,並根據演練經驗提出補充、修
改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意見;
6、負責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工作, 會同有關部門的辦公室組成人員,根據事故現場及發展情況,提出事故應急救援和處理方案,組織具體實施應急救援和處理方案;
7、派出事故前線指揮部進行現場指揮,並負責向省及相鄰城市提出救援請求;
8、負責事故調查的組織管理工作;
9、特大事故發生後,決定是否需要保護現場及事故現場和受影響地區可否進入等問題.向生產經營單位和市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指揮部提出建議。
(二) 公安部門職責
1、負責各類特大道路交通、火災、爆 炸、中毒事故的現場應急處理工作;
2、負責事故區域的警戒和交通管製,防止和處理事故現場可能發生的刑事案件,負責事故可能危及的地區人員疏散和撤離;
3、確定死亡人員姓名、身份,通知死傷人員家屬。
(三)衛生部門職責
1、負責組織醫療衛生應急救援隊伍, 開展事故受傷人員搶救治療工作;
2、熟悉事故發生後的應急搶救程序、各類事故短期和長期對人體造成危害的情況;
3、熟悉重大危險源附近存在的危險物質及其對人體造成危害的情況,掌握搶救和治療受危險物質危害人員的方法。
(四)交通運輸部門職責
1、負責應急車輛的調度,及時把應急救援物資、設備運送到事故搶救現場;
2、快速修複損壞的道路、橋梁,保證交通順暢。
(五)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職責
1、負責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和特種設備特大事故現場處置的技術支持;
2、參加相關事故調查。
(六)消防部門職責
l、撲滅或控製爆炸、火災,處理毒物泄漏事故現場及事故現場的搶險工作;
2、熟悉本轄區內的重大危險易燃易爆物質以及附近的消防水源、消防器材和消防設
施、設備的位置。
(七)城鄉建設部門職責
1、負責建築物倒塌特大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
2、負責提供建築物倒塌特大事故處置的相關技術支持;
3、負責對事故中受損建築物的評估、鑒定工作;
4、參加相關事故調查。
(八)環保部門職責
1、負責事故現場汙染的監測,汙染範圍和汙染程度的評估及汙染事故的調查處理;
2、負責提出環境汙染處置應急對策方案;
3、負責汙染物質處置方案的製定及汙染物質的處置工作。
(九)氣象部門職責負責
及時提供氣象情況。
(十)公用部門職責
1、負責城市燃氣設施特大事故的應急救援和技術支持;
2、負責提供事故場所地下水、氣管網情況;
3、參加相關事故調查。
(十一)財政部門職責負責確保事故搶險和事故處理資金。
(十二)民政部門職責
1、負責受災人員的安置工作;
2、組織落實社會救災物質、配合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十三)電業部門職責
1、負責事故現場供、用電應急處理;
2、快迅修複損壞的供電設備,及時恢複正常供電。
(十四)通信部門職責
1.確保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指揮部和現場指揮部通信暢通;
2.快速修複損壞的通信線路和設備, 恢複正常通信。
五、事故報告和事故處理
(一)事故報告包括以下內容:
1、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
2、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3、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
4、事故發生後采取的措施及事故和現場的控製情況。
(二)特大事故發生後,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或其他知情人應當立即直接或逐級報告事故單位負責人,事故單位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後,應當立即報告企業主管部門、 單位所在地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公安部門、監察部門和工會,同時報告縣 (市)、區人民政府。企業主管部門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接到報告後,應立即按係統逐級上報,並報同級人民政府。
(三)市政府值班室接到特大事故報告後,立即報告分管副市長、常務副市長、市長,由市長或常務副市長決定啟動《預案》。 《預案》啟動後有關單位迅速趕赴現場。必要時可將情況通報鞍山軍分區及鞍山駐軍請求事故搶救或支援,並及時上報省政府。
(四)有關成員單位接到通知或報告後,應立即啟動相應應急救援預案,組織參加事故搶險救災和調查處理等事宜。
(五)特大事故發生後,事故發生地和有關單位必須嚴格保護事故現場,並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因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及疏導交通等原因需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及時拍照、標誌、詳細繪製事故現場圖,並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等。
六、事故應急措施
(一)特大事故發生後,事故單位應立即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實施自我救援和處理,盡最大可能減少事故損失;
(二)市政府接到特大事故發生報告後,立即啟動應急預案,組建應急救援隊伍,包括搶險救災隊、醫療救護隊、通信聯絡隊、治安消防隊、後勤服務隊等,迅速到達事故現場,指揮搶險救援工作;
(三) 落實事故的緊急處置、人員疏散、 組織搶險、現場醫療急救等措施;
(四)根據事故實際情況,指揮調動全市各種力量全力搶險救援,必要時請求省及其他城市給予緊急援助;
(五)交通、供電、供水、電信等公用設施管理部門應盡快恢複被損壞的交通、水、電、通信等有關設施,確保應急救援工作的順利開展;
(六)公安部門應加強事故現場安全保衛、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導工作,預防和製止各種破壞活動,維護社會治安。對肇事者等有關人員應采取監控措施,防止逃逸;
(七)衛生部門應立即組織急救隊伍, 及時提供救護所需藥品和各種醫療設備, 搶救傷員。其他相關部門應做好搶救配合工作;
(八)在搶險救災過程中任何組織和個人均不得阻攔和拒絕緊急調用物資、設備、人員和占用場地。事故結束後調用單位應及時歸還或給予補償。
七、相關單位製定應急救援預案的要求
參加應急救援單位要按照《預案》的職責分工製定相應的應急救援預案,應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一)明確應急救援組織網絡、相關職責及通訊聯絡方法;
(二)保證事故發生後迅速到達現場的手段;
(三)到達事故現場後立即啟動應急救援係統的措施;
(四)現場應急處置的具體措施:現場 保護、維持秩序、處置險情、搶救傷員、疏散人員;(五)應急救援的隊伍、物資(含裝備、 設施)、保障;
(六)應急救援的專業技術支持;
(七)應急救援的醫療保障;
(八)應急救援的交通運輸保障。
八、保障係統
(一)組織保障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和生產經營單位要結合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實際情況,製定特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組建機構,落實責任,並報市政府備案。
(二)技術保障
指揮部根據應急救援工作的實際需要,組建由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公安局、消防局、衛生局、質量技術監督局、交通局、環保局、消防局等部門、有關科研單位和有關企業專業技術人員組成的專家顧問組,負責從技術方麵提出應急救援方案。
(三)物資保障
1、公安、消防、衛生、環保等有關部門和單位,應儲備一定數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