廠內交通人身傷亡事故應急預案
1 總則
遵循“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為方針,堅持防禦和救援相結合的原則,以危急事件的預測、預防為基礎,以對危急事件過程處理的快捷準確為重點,以全力保證人身、電網和設備安全為核心,以建立危急事件的長效管理和應急處理機製為根本,提高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能力,將危急事件造成的損失和影響降低到最低程度。
2 概況
2.1本預案適應於本企業所轄的廠區、宿舍區的道路或專用線。
2.2在其它地方發生的交通02manbetx.com ,應迅速通知當地的交通警察,同時通知本企業的主管部門和安監部門,本企業的有關人員到達現場後,應協助交警救助受傷人員,02manbetx.com 的處理和善後等工作,由交警負責。
3 應急預案內容
3.1 應急指揮機構及其職責
3.1.1應急救援指揮部
總 指 揮:廠長(總經理)
副總指揮:02manbetx.com 發生部門的分管副廠長(副總經理)
成 員:其它廠領導、廠工會、廠辦、生技部、安監部、人資部、監審部、武保部、物業公司以及02manbetx.com 責任部門主要負責人。
3.1.2指揮部職責:
事故發生後,總指揮或總指揮委托副總指揮趕赴事故現場進行現場指揮,成立現場指揮部,批準現場救援方案,組織現場搶救。負責組織有關部室定期進行事故應急救援演練。
3.1.3各成員職責:
交通事故發生後,根據事故報告立即按本預案規定的程序,迅速組織力量趕赴現場進行事故處理。
按事故的性質程度,負責向中國大唐集團公司、地方政府報告本廠的事故情況和事故處理情況。
日常管理機構負責對日常工作的處理,負責對事故後的事故調查、事故責任、事故終結等工作的善後處理。
當本企業的交通工具發生交通事故後,事故現場的身體情況較好的乘客或司機應迅速報告本預案的領導機構人員,並上報組長、副組長。由組長或副組長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是否啟動本預案。
3.1.4應急通訊
領導小組組長、副組長 電話號碼
日常管理辦公室電話 辦公室主任手機
醫院門診 ×××× 市醫急診 120
廠總機 ×××× 廠部值班 ×××
3.2 危急事件的預防
3.2.1預防危急事件的措施
組織各類車輛的司機認真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提高行車的安全意識。
製定嚴格的預防交通事故措施,防止違章開車。
3.2.2開車前發現有精神不振,喝酒等現象的,應立即停止開車。
3.3 應急預案的啟動
3.3.1事故發生後,事故現場的其它作業人員,應及時將現場情況報告主管領導,主管領導應及時報告領導小組的正、副組長,同時將情況告安監部門。事故現場的其它作業人員也可直接報告領導小組的正、副組長,同時將情況告安監部門。
3.3.2領導小組的正、副組長接到報告後,根據具體情況,確定是否啟動本預案。
3.4 危急事件的應對
3.4.1 在接到事故現場有關人員報告後,凡在現場的應急指揮機構領導小組成員(包括組長、副組長、成員)必須立即奔赴事故現場組織搶救,做好現場保衛工作,保護好現場並負責調查事故。在現場采取積極措施保護傷員生命,減輕傷情,減少痛苦,並根據傷情需要,迅速聯係醫療部門救治。
3.4.2認真觀察傷員全身情況,防止傷情惡化。發現受傷人員有呼吸、心跳停止時,應立即在現場就地搶救。對傷員進行止血、包紮、轉移搬運傷員、處理急救外傷等。現場救護辦法按《發電廠和變電所電氣部分附錄七》緊急救護法及《電力設備典型消防01manbetx 》執行。
3.4.3接到事故現場有關人員報告後,應立即用快速方法報告給廠負責人和廠安監部門。
3.4.4救護人員到達現場時,首先應立即與救護負責人取得聯係並交待現場有關情況,然後協助救護人員進行搶救。
3.4.5人身輕傷事件應急預案實施。
3.4.5.1輕微傷:
止傷者的工作;
實施簡易處置;
傷勢為創口時,迅速將傷者送工地醫療點醫療;
需要一定處置才能走行時,電話通知工地醫生趕赴現場。
3.4.5.2輕傷:
立即停止傷者的工作;
實施簡易處置;
傷勢為創口時,迅速將傷者送工地醫療點醫療;
需要一定處置才能走行時,電話通知工地醫生趕赴現場;
出現非重傷任一條件的骨折及器官、四肢傷害或傷情難以確定時,由工地醫生決定或根據傷者意見轉市級醫院救治;
車輛值班調度接到報警電話後,應在1分鍾之內安排駕駛員緊急出車,駕駛員接到調度命令後,必須在5分鍾內將救護車開至事發現場。在確保安全、不盲目快速的原則下,車速可不受廠內限速規定限製。
3.4.6人身重傷事件應急預案實施。
3.4.6.1處置、彙報程序:
救助傷者;
停止他人及傷者工作,保護事故現場,防止他人進入;
電話要求醫生趕赴事發地點實施緊急救治;
由醫生做出傷勢診斷或根據傷者意見做出送市級醫院決定;
迅速向本單位負責人、安全負責人彙報,要求事故現場拍照和事故調查。
3.5 生產、生活維持或恢複方案
3.5.1現場作業人員應配合醫療人員做好受傷人員的緊急救護工作,安監部門人員應做好現場的保護、拍照、事故調查等善後工作。
3.5.2現場的事故處理工作完畢後,應急行動也宣告結束。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工作屬正常工作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