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安縣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1、總 則
1.1工作
為做好建設工程質量安全02manbetx.com 應急處置工作,確保科學、及時、有效地組織應對02manbetx.com ,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以及不良社會影響,維護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為構建和諧靖安創造安全、和諧、穩定的建設環境。
1.2編製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02manbetx.com 應急預案》、《江西省安全生產02manbetx.com 災難應急預案》、《江西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宜春市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靖安縣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製定本預案。
1.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新建、擴建、改建中發生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包括一次造成3人及以上死亡的事故、地下空間施工坍塌、深基礎支護、土方開挖邊坡失穩造成地麵或周邊建築物倒塌,道路、管線斷裂,導致重大經濟損失或嚴重影響社會秩序的事故等。
適用於已建成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因工程質量原因發生坍塌,造成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或者雖未造成人員傷亡,但險情對周邊生產生活和社會秩序造成嚴重威脅或導致重大經濟損失的重大質量安全事故。包括因工程地基基礎(包括地基不均勻沉降、邊坡失穩)、主體結構設計施工質量不符合國家工程質量標準規範,內外建築設備安裝和建築裝飾裝修施工破壞主體結構及加裝設備、任意加層超過設計荷載等原因造成建築物坍塌的事故;因高切坡及其它人工修建的邊坡崩塌,造成建築物倒塌的事故等。
1.4工作原則
1.4.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
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最大限度地減少安全生產事故災難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作為首要任務。不斷改進和完善應急救援的裝備、設施和手段,切實加強應急救援的科學指揮和人員的安全防護。充分發揮人的主觀能動性,充分發揮專業救援力量的骨幹作用和社會力量的基礎作用。
1.4.2統一指揮,職責明確
在縣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委員會統一領導下,在縣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指揮部組織協調下,由縣建設局根據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等級、類型和職責分工,明確專職人員落實應急處置的責任,按照事故的嚴重程度和影響範圍,建立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響應機製。
1.4.3預防為主,快速瓜
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事故災難應急與預防工作相結合,建立聯動協調製度,形成統一指揮、反應靈敏、功能齊全、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管理機製。做好預防、預測、預警和預報工作,確保一旦出現險情,能夠快速反應,及時、果斷、妥善處理。
2、應急指揮機構與體係
2.1指揮機構與職責
2.1.1縣建設局設立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指揮小組。
主要職責:
(1)根據縣應急委員會的指令,啟動本預案。
(2)領導、組織、協調全縣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應急管理和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工作。
(3)負責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重大事項的決策和建議。
2.1.2縣建設局指揮小組下設辦公室
縣建設局指揮小組下設辦公室。
主要職責:
受理事故報告,負責縣建設局指揮小組正、副指揮長、成員和專家的聯絡,傳達指揮小組正、副指揮長的指示。
及時了解掌握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情況和材料的收集整理,及事故情況彙報工作。
組織開展事故應急救援預演和宣傳教育工作。
2.1.3建築施工、房屋產權和物業管理等單位的應急組織與職責,由本企業、單位製訂,本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給予指導和督促。
2.2指揮體係
縣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組織指揮體係由縣人民政府、縣建設局及各施工、房屋產權和物業管理等單位的應急指揮小組組成,指揮體係框架見附表。
3、預警預防機製
3.1工作準備
建設局應當定期研究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工作,指導建立和完善本地區範圍內應急組織體係及應急隊伍,加強事故應急有關知識的宣傳教育和監督檢查工作,防患於未然。
3.2應急演練
建築施工企業應當定期檢查本單位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落實情況,並組織演練。對救援器材、設備等應設專人進行管理。現場施工單位應當根據建設工程施工的特點,對施工現場發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環節進行監控,及時消除事故隱患,製定施工現場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3.3信息報告
各級應急小組接到突發安全生產事故信息,應當立即按程序向局應急指揮小組報告,緊急情況下,可直接越級上報,不得隱瞞、緩報、謊報。
4、應急響應
4.1分級響應
按事故的嚴重程度和影響範圍和《國家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規定,將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原則上分為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一般(Ⅳ級)四級。
縣建設局根據事故災難或險情的嚴重程度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采取相應的應急措施。超出應急救援處置能力時,及時報清上一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啟動上一級應急預案實施救援。
4.2響應程序
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發生後,事故所在地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指揮機構立即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有關部門和單位按職責和預案進行響應.
(1)工、房屋產權和物業管理等單位,在公安、消防、衛生等專業搶險力量和應急指揮工作組到達現場前,應立即啟動本單位的應急預案,進行必要的搶險救援,並全力協助開展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2)局應急指揮機構立即啟動應急預案,迅速趕赴現場,展開搶險救援工作,全力控製事態擴大。配合協助事故調查組開展事故調查,及時將事故處置有關情況向縣人民政府和上級應急指揮部報告。
4.3事故報告
4.3.1執行程序
(1)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發生後,施工、房屋產權和物業管理等單位應立即將事故情況如實向建設行政管理部門報告。施工單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時,應同時向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報告;特種設備發生事故時,應同時向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接到報告的部門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加實上報。
(2)建設行政管理部門接到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報告後,應遵循“迅速、準確”的原則,在2小時內報告縣人民政府和上一級建設行政管理部門。應急指揮機構必須保證24小時人員通訊暢通。
4.3.2報告內容
事故發生後及時上報以下內容:
(1)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簡要經過、初步判定、人員傷亡情況導致事故的初步原因和預計事故事態發展情況。
(2)有關建設、施工等單位名稱。
(3)事故報告的單位、報告人及報告時間等。
根據事態進展及時續報以下內容:
(1)有關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名稱、資質等級情況,建築施工企業負責人、項目負責人、監理單位有關人員的姓名及執業資格。
(2)事故原因03manbetx 。
(3)事故發生後采取的措施等。
(4)其他需要上報的有關事項。
4.3.3相關紀錄
各級應急指揮機構應對組織、協調應急行動全過程情況做出詳細記錄。
4.4新聞發布
建設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的信息發布,在縣委宣傳部指導下,由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會同新聞宣傳主管部門、縣建設局負責。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4.5善後處理
事故發生地建設行政管理部門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指揮機構要督促協調有關單位依法認真做好死、傷者者家屬的安撫、賠償及其他善後工作,要督促有關保險機構根據保險合同的約定,及時做好單位和個人損失的理賠工作,確保社會穩定。
5、應急結束
5.1結束程序
按照“誰啟動、誰結束”的原則,由有關應急機構決定應急結束,並通知相關單位和公眾。特殊情況下,報上一級下令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領導小組或其授權的部門決定應急結束。
應急狀態結束後,相關部門和單位應按照預案和行動方案的要求,及時補充應急救援物資和設備,重新回到應急準備狀態。
5.2事故調查
建設行政管理部門要依照有關規定,及時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進行事故調查,認真吸取教訓,及時進行整改。
5.2.1重大質量安全事故調查應嚴格遵守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和建設部《工程建設重大事故報告和調查程序規定》的各項規定。
5.2.2事故調查總結報告中應包括下列內容:
(1)發生事故的工程基本情況
(2)調查中查明的事實
(3)事故原因03manbetx 及主要依據、
(4)發展過程及造成的後果(包括人員傷亡、經濟損失)03manbetx 、評價
(5)采取的主要應急響應措施及其有效性
(6)事故結論
(7)事故責任人及其處理
(8)各種必要的附件
(9)調查中尚未解決的問題
(10)經驗教訓和安全建議
5.3表彰獎勵與責任追究
對在處置重大質量安全事故中有突出貢獻的單位和人員,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
對引發重大質量安全事故負有重要責任的單位和人員,以及在處置過程中玩忽職守、貽誤工作的人員,依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相關保障
6.1通信與信息保障
確保應急期臆的信息及時、準確、可靠地傳輸和有效實施指揮,依托現有的有線、無線通信係統,構成應急通訊保障係統。
6.2應急支援與裝備保障
6.2.1應急隊伍保障
各級應急指揮機構必須組織好三支應急救援基本力量:
(1)工程設施搶險力量:對在建工程,由施工單位的人員組成,擔負事發現場的工程設施搶險和安全保障工作;對已建成房屋和設施,由房屋產權、物業管理等單位的人員組成,協助開展事發現場的工程設施搶險和安全保障工作。
(2)專家谘詢力量:由從事科研、勘察、設計、施工、質檢、安檢等工作的技術專家組成,負責事發現場的工程設施安全性鑒定,研究應急方案、提出相應對策和意見等。
(3)應急管理:由建設行政管理部門的有關工作人員組成,擔負接收同級人民政府和上級建設行政管理部門的應急指令,組織各有關單位對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進行應急處置,並與有關部門進行協調及信息交換。
6.2.2各級應急指揮機構必須確保事故搶險、營救過程中的物資、資金的供給。
6.3宣傳培訓與演練
6.3.1宣傳
各級應急指揮機構要統一部署,有計劃、有目的、有針對性地開展預防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及事故應急處理知識的宣傳,提高防範意識和應急反應能力。
6.3.2培訓
(1)采取分級負責的原則,由各級應急指揮機構統一組織培訓,上級建設行政管理部門負責下級應急指揮機構有關工作人員的培訓。
(2)培訓工作要合理設置課程、分類指導、嚴格考核、保證培訓工作的質量。
6.3.3演練
各級應急指揮機構應定期舉行演練,以檢驗、改善和強化應急響應能力。
7、附 則
7.1預案管理與更新
本預案由縣建設局負責管理與更新,由縣建設局定期召集有關部門、單位應急指揮機構進行評審,並根據評審結論組織修訂,報縣人民政府備案,並抄送有關部門。各有關部門、單位根據本預案製定和調整本級的應急預案。本預案所依據的法律法規、所涉及的機構和人員發生重大變化,或在執行中發現存在重大缺陷時,由縣建設局及時組織修訂。
7.2製定與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縣建設局製定並負責解釋。
7.3實施或生效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開始實施。
8、附 錄
附錄一:《靖安縣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組織指揮體係框架圖》
靖安縣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組織指揮體係框架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