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陰縣民用爆破器材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編製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六十八條和民用爆破器材管理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湘陰縣重特大安全02manbetx.com 應急救援預案》,製定本民用爆破器材應急救援預案。
第二條 編製目的
通過編製安全02manbetx.com 應急預案,形成高效、集中統一的02manbetx.com 應急救援指揮係統,充分發揮人員、設施、設備和儀器的最佳配置,明確責任,及時有效地控製02manbetx.com 惡性發展,從而使事故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環境破壞降低到最低程度。
第三條 救援工作
統一領導、分級管理、協同搶救、職責明確、結構完善、功能全麵、反映迅速、運轉高效、全民參與等原則。
第四條 適應範圍
第二章 基本情況
第五條 可能事故的預則
1、本縣主要民用爆破器材有炸藥、雷管、導火索。全縣每年登記的庫存量炸藥1.3噸,雷管400枚;
2、本縣民用爆破器材主要用於基建工程、氮肥製造、采石場、煙花爆竹生產等行業;
3、全縣民用爆破器材主要集中在東塘、三塘、長康、界頭鋪、玉華、靜河等鄉鎮;
4、全縣煙花爆竹生產企業有2家,煙花爆竹批發企業1家、零售點700多個,采石場1家,
上述行業和地域都有可能發生民用爆破器材安全事故,是我縣範圍內重點監控和預防的對象。
第三章 應急救援的組成和職責
第六條 指揮機構
應急救援工作實行政府統一領導,在縣政府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指揮部的領導下,縣公安局局長任民用爆破器材安全事故現場處置組組長,負責協調現場搶險救災組、現場保衛組、醫療救護組、物資供應保障組、善後處理組工作。
第七條 搶險救災的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
(一)現場搶險救災組組成與職責
根據《湘陰縣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規定,現場搶險救災組主要由縣安監局、公安局、事故發生地鄉鎮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負責,事故發生地單位負責人和有關技術人員組成,縣安監局局長任組長,相關部門及當地鄉鎮政府負責人任副組長。其主要職責:
1、負責組織有關技術專家討論、研究、製定和實施防止事故擴大的安全防範措施,並及時預測、掌握和03manbetx 事故發展的趨勢,控製和減少事故損失;
2、負責及時組織製定搶險與救災方案,並負責統一調集、指揮現場搶險救災隊伍,實施搶險救災安全技術措施方案,搶救遇險人員,防範事故擴大;
3、負責應急救援工作情況與事故信息的搜集、彙總,並形成書麵材料及時向縣政府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指揮部報告,配合上級部門開展事故調查、搶險救援工作;
4、負責聯絡現場保衛組、醫療救護組、物資供應保障組與善後處理組,統一協調現場應急救援工作,減少事故損失,降低事故負麵社會影響。
(二)現場保衛組組成與職責
根據《湘陰縣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規定,現場保衛組主要由縣公安局和事故發生地公安派出所有關負責人及工作人員組成,由縣公安局分管治安工作副局長任組長,當地公安派出所負責人任副組長。其主要職責:
1、負責統一調集和指揮警力全麵控製封鎖和警戒保衛事故現場,防範事故擴大;
2、負責事故現場無關人員及可能受到事故波及範圍內群眾的疏散工作,減少事故損失;
3、負責事故現場有關物證、資料的搜集,繪製事故現場示意圖,保護好事故調查03manbetx 的第一手現場資料;
4、負責偵查和03manbetx 事故性質,排除或鎖定刑事犯罪。
(三)醫療救護組組成與職責
根據《湘陰縣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規定,醫療救護組主要由縣衛生局和事故發生地醫院有關負責人及工作人員組成,由縣衛生局局長任組長。其主要職責:
1、負責組建、調集現場醫療救治隊伍,迅速搶救受傷人員;
2、負責聯係、安排救治醫院,組織指揮現場受傷人員接受緊急救治和轉送醫院救治,減少人員傷亡;
3、負責調集、安排醫療器械和救護車輛;
4、負責向外縣及省市醫療機構求援。
(四)物資供應保障組組成與職責
根據《湘陰縣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規定,物資供應保障組由縣交通局、財政局、電力局、電信局和事故發生地鄉鎮有關負責人及工作人員組成,由縣政府協調安全生產工作的副主任任組長。其主要事責:
1、負責統一調集各類搶險救援物資和設備、車輛等,諸如吊車、鏟車、鋼管、木材、儀器、發電機等;
2、負責協調當地供電、供水部門,迅速恢複事故發生單位及發生地供電供水,確保搶險救災正常進行;
3、負責協調當地交通運輸部門,確保搶險救災物資運輸;
4、保障公用通訊網絡通訊暢通。
(五)善後處理組組成與職責
根據《湘陰縣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規定,善後處理組主要由縣民政局、公安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總工會、保險公司、事故發生地鄉鎮和事故單位有關負責人及工作人員組成,由縣政儲辦協調安全生產工作的副主任任組長,當地鄉鎮和縣民政部門有關負責人任副組長。其主要職責:
1、負責查清和統計遇難遇險、死傷和失蹤人員人數名單,並向縣政府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指揮部報告;
2、負責接待和安撫遇難受傷人員及遇險失蹤人員親屬,確保當地社會穩定;
3、負責理賠事故中遇難和受傷人員醫療費、喪葬費、撫恤金等費用。
第四章 應急救援程序和條件保障
第八條 應急救援程序與要求
(一)事故發生單位必須立即將發生的重大事故的情況,如實報告縣政府辦公室及縣安監局,並有其迅速分別轉報上級歸口管理部門。
縣政府辦公室值班電話:2223205
縣公安局值班電話:110、2219240
(二)事故發生單位必須在事故發生後1小時內寫出書麵報告,報送上述部門。事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1、事故發生單位名稱、行業類型、經濟類型、企業規模;
2、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
3、事故中遇險、遇難、受傷和失蹤人數;
4、事故的簡要經過;
5、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
6、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和采取的措施;
7、請求上級有關部門搶險救援的要求;
8、事故單位負責人簽名和報告時間。
(三)縣搶險救災指揮組在縣政府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啟動應急救援預案的通知後,立即按本方案主持應急救援工作,並通知其他各有關指揮組負責人。
(四)各指揮組負責人按照職責分工,立即通知有關部門和人員,確保立即到位,履行應急救援職責。
(五)各指揮組負責人、工作人員、專家及應急救援隊伍在接到應急救援通知後,應佩帶統一製作的應急救援標誌、勞動防護用品及有關儀器設備,迅速趕赴指定地點,參加應急救援。
(六)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督促民用爆破器材儲存、使用企業做好事故的防範工作,建立嚴格的應急救援責任製,並做好相應的應急設備、醫療物品、儀器等物資設備,落實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措施。
第九條 應急救援條件保障
現場保衛組、醫療救護組、物資供應保障組及善後處理組由縣政府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統一領導;
搶險所需物資、調備、器材由現場指揮報告總指揮同意後,方可調用;
搶險救援經費經總指揮批準,報請縣財政專項撥付。
第十條 應急培訓的內容和演習
(一)報警;
(二)疏散;
(三)炸藥庫爆炸、煙花爆竹爆炸、房屋倒塌等;
(四)不同水平應急者培訓;
(五)人員集中清點、裝備及物資器材到位(裝車)演練;
(六)防護行動演練;
(七)醫療救護行動演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