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礦企業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有效預防、及時控製和消除在組織生產中突發性02manbetx.com 的危害,最大限度地減少在生產過程中發生02manbetx.com 造成的損失,維護企業(礦)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十七條第五款和《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02manbetx.com 行政責任追究規定》第七條的規定,結合縣域內工、礦企業的實際和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沾益縣安全生產02manbetx.com 災難應急預案》的要求,特製定本預案。
第二條 本預案為企業(礦)處理本區域內(坍塌、物體打擊、高處墜落、放炮、機械傷害、觸電、中毒和窒息等)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程序和組織原則。
第三條 事故應急處理工作在縣直相關部門未到現場前,由事故發生企業(礦)第一負責人統一領導,分管安全工作的副職、安全管理人員及分廠、車間、班組長按各自的分工,堅持反應及時、措施果斷、科學嚴謹、緊密合作的原則。同時,以最快速的方式報當地政府和縣人民政府主管安全生產的管理部門。
第四條 事故發生地人民政府及縣政府主管安全生產的管理部門接到事故報告後,應立即啟動本事故應急預案,率領公安、檢察、勞動、工會、監察等部門趕赴現場接管應急救援指揮權,組織救援。
第五條 事故發生企業(礦)應按已建立的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製度,認真履行職責,積極參與事故救援工作,以保證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正常進行。
第二章 應急處理機構和職責
第六條 縣政府相關部門到達現場後,成立沾益縣××事故應急處理現場指揮組,由到場的縣政府主管安全生產工作部門的人員任組長,事故發生單位的主要領導任副組長,到場的各部門、鄉(鎮)政府人員及企業分管安全工作的負責人為成員,參與現場搶險救援工作。
第七條 事故發生企業(礦)的各分廠、車間、班組負責人及主管電器、設備、物資及財務、後勤人員(含駕駛員)應積極投入搶險救援。
第八條 現場指揮組的主要職責
(一)在縣人民政府的領導下,組織指揮搶險隊伍進行應急救援工作,控製事故進一步擴大。
(二)核定現場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情況,及時向政府分管領導彙報搶險救援及事故應急處理進展情況。
(三)落實政府領導的指示和安排。
第九條 現場指揮組長的職責
(一)負責召集會議,研究現場救援方案,製定具體措施,明確各人職責。
(二)負責指揮現場應急救援工作,迅速籌集資金、物資準備、車輛調配等。
第十條 現場指揮組副組長的職責
(一)負責落實會議及方案中涉及解決的問題。
(二)負責資金的準備和救援所需設備設施的購置、廠內人員的安排。
第十一條 現場指揮組成員的職責
(一)組織實施具體搶險救援措施和方案。
(二)按各自的職能認真做好事故調查或善後處理的前期工作。
第三章 現場保護與事故報告
第十二條 事故發生後,企業(礦)應做到
(一)按《沾益縣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的規定,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積極組織搶救,防止事故蔓延擴大。
(二)嚴格按有關規定保護好事故現場,如因搶救傷員,須在人員救出後,在事故地留下標記。
(三)立即向鄉、縣政府及縣主管安全生產部門報告,同時撥打110、120電話請求救援。
第十三條 事故報告
(一)報告程序
事故發生後,現場負責人或相關人員應立即報告企業(礦)第一責任人和分管安全工作的負責人,第一責任人和分管安全工作的負責人應立即趕到現場組織搶救,同時以最快方式縣、鄉政府及相關部門報告。
(二)報告內容
1、發生事故時間( 年 月 日 時 分)。
2、發生事故地點(車間或崗位)。
3、發生事故類別。
4、事故簡要經過、傷亡人數及傷亡人員基本情況。
5、事故搶險情況及采取的應急措施。
第四章 應急預案啟動和應急措施
第十四條 事故發生後,企業(礦)的相關人員(如電工、焊工、廠內機動車駕駛及車輛駕駛員、財務、物資、管理人員等)及班組長、分管安全的負責人和企業(礦)第一責任人應按照本事故應急救援方案采取積極有效的搶救措施,第一責任人在搶險救援和事故調查處理期間做到堅守崗位,保證救援費用的提供和物資供應的保障。
第十五條 預案啟動
事故發生後,企業(礦)立即啟動本應急救援預案,參加救援的人員及趕赴現場的縣直各部門應按各自的職責和工作程序貫徹執行本預案,指揮組組長不在時,應按順序由指揮組副組長負責組織指揮應急救援工作。
第十六條 參加事故應急救援的工作人員,應按照相關規定采取安全防護措施。
第五章 附則
第十七條 應急救援工作結束後,企業(礦)要認真進行總結、03manbetx 、吸取事故教訓,及時進行整改。
第十八條 企業(礦)保證為救援工作提供裝備和經費,同時本應急救援預案一年內由企業(礦)組織兩次演練,並逐步修改完善。
第十九條 本預案從即日起執行,並報縣政府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