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急預案的文件結構
應急預案要形成完整的文件體係。通常完整的企業級應急預案由總預案、程序文件、指導說明書和記錄四部分構成。
(一)總預案
它包含了應對緊急情況的管理政策、預案的目標、應急組織和責任等內容。總預案涉及應急準備、應急行動、應急恢複以及應急演習等各階段和各部門。總預案是綱領性的,主要明確應急的原則、職責和總體目標,具體的內容由其他文件詳細說明。
(二)程序文件
程序文件說明某個具體行動的目的和範圍。程序文件的內容十分具體,包括該做什麼、由誰去做、什麼時間和什麼地點等,如應急通訊程序、現場急救程序、現場監測程序、疏散程序等。程序文件的目的是指導較為複雜的應急行動,使某些應急行動程序化和標準化,確保應急人員在執行應急任務時不會產生誤解和誤操作。程序文件可采用文字敘述、流程圖表或是兩者的組合等格式,應根據單位具體情況和具體的程序內容選用最適合本單位的程序格式。
(三)指導說明書
程序文件應當簡潔明了,而一些具體的細節則應在說明書裏介紹。應急行動細節的內容往往是供應急行動人員使用,尤其是隻涉及少數應急人員的具體工作時,相應的文件應在指導說明書中描述,如有毒有害氣體現場監測設備、應急通訊設備的使用說明書,醫療救護人員、後勤人員的職責說明書等應納入指導說明書。
(四)應急行動記錄
包括應急行動時的相關記錄,如通訊記錄、指揮與行動記錄、現場監測數據記錄、應急演習與培訓記錄等。這些記錄是文件體係必要的組成部分,是改善應急行動與預案的基礎,也可能是追究法律責任的依據。
從記錄到總預案,層層遞進,組成了一個完整的預案文件體係,從管理角度而言,可以根據這四類預案文件等級分別管理,既保持了預案文件的完整性,也便於查閱和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