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教育培訓製度
1、煤礦必須對管理人員及工人進行安全培訓,由技術員具體負責實施。
2、從事井下作業的人員,必須經過安全技術培訓,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
3、凡來煤礦參加工作的工人,必須接受三級教育,礦級教育不得少於七天,井隊級教育不得少於四天,並經考試合格後方可準許進入操作崗位,要在有經驗的老工人帶領下,實習六個月才能獨立工作。
4、每年開工前,必須組織安全培訓,時間不少於15天,並組織考試有試卷備查。
5、由技術員每月組織兩次全礦工人安全知識培訓,培訓時要有教案有學習記錄,並定期對工人進行考試。
6、井隊長、班組長任職前必須經過培訓,安檢員、放炮員、電鉗工、瓦檢員、絞車司機必須經過上級部門培訓,並持證上崗。
7、作業01manbetx
、年度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以及各種安全技術措施,必須及時組織工人進行學習並組織工人考試。
8、管理人員必須學習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及01manbe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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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握災害的發生規律及預防措施,能夠製定職責範圍內的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遇到災害能夠采取應急措施和處理險情的工作能力。
9、生產人員必須學習礦井安全基礎知識與本工種有關的煤礦安全01manbetx
,規定以及與本工種有關的02manbetx.com
發生規律、預防措施和處理辦法,達到遇到險情能采取應急措施的能力,同時還必須學習和掌握礦山救護知識、創傷急救的基礎知識,做到搶救、自救和互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