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區啟封管理製度
作者:佚名
2009-08-05 23:18
來源:本站原創
一、啟封火區時,必須嚴格執行《煤礦安全01manbetx
》第248條的啟封火區的五個條件要求。
二、啟封火區和恢複火區初期通風等工作,必須由礦山救護隊負責進行,火區回風風流所經過的巷道中的人員必須全部撤出。
三、啟封已熄滅的火區前,必須編製啟封計劃和安全措施礦總工程師批準。
四、在啟封火區時,應逐段恢複通風,同時測定回風流中有無一氧化碳。發現複燃征兆時,必須立即停止向火區送風,並重封閉火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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