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防的機電管理規定
作者:佚名
2009-08-05 23:30
來源:本站原創
通防的機電管理規定
一、礦井主扇及備用主扇每月由機電科至少檢查一次,並做好記錄,確保主扇運行正常;備用主扇能隨時投入運行。抽風機房必須24小時有人值班。
二、礦長每季度組織通風、機電等部門對礦井反風設施至少檢查一次,反風設施完好,能滿足隨時反風的要求。
三、機電部門在對運轉主扇和備用主扇進行調換時,應預先報礦總工程師批準,並及時通知通風工區對井下風量進行測定調整。
四、井下局扇全部衽風電閉鎖。局扇的安裝由機電科負責;局扇位置由通風工區給定;日常使用。維護、移動位置由使用單位負責。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拆除風電閉鎖,不得隨意停風。
五、機電要按規定組織對井下各種機電設備進行檢修,確保設備不產生引爆火源。電纜連接無“雞爪子”、“羊尾巴”和明接頭。
六、機電部門要搞好礦燈的日常檢修,消滅礦燈失爆現象,嚴禁任何人在井下私自打開礦燈檢修。
七、瓦斯監測設備在入井前,必須進行嚴格檢查,失爆設備禁止下井,監測人員嚴禁違章操作。
八、煤體注水鑽機、注水泵及汽霧阻化泵在下井前,必須經全麵檢修,不得有失爆現象。通風工區維護員應按機電設備管理要求對這些設備定期進行檢修,確保設備完好、不漏電、不失爆。
九、機電部門對礦井電氣設備進行檢漏試驗時,每天要定時定點試驗,試驗停電時間不超過3分鍾,並通知有通風設備的單位及時複電開動局扇,防止頭麵停風造成瓦斯積聚。
上一篇:
井下低壓供電管理製度
下一篇:
電工教育培訓製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