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滕州煤炭局:落實“三個主體責任”
作者:佚名
2009-08-28 08:51
來源:中國安全生產網
今年上半年,山東省滕州市煤炭工業局采取有效措施,進一步抓好“監管主體責任、煤礦主體責任和隱患整改主體責任”的落實,安全監管工作紮實推進,取得較好成效,截止目前,全市煤礦安全生產態勢平穩。
滕州煤炭局的監管主體責任是通過掛礦監管人員實現的。年初,該局即與10名掛礦監管人員簽訂了《監管工作目標考核責任狀》,明確工作目標,規定下礦井檢查次數,全方位排查安全隱患;同時,多次調整掛礦監管人員,改變監管過程中熟視無睹的習慣心理,更好地促進了監管工作。煤炭局還與煤礦企業簽訂了《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狀》,明確了煤礦礦長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實際控股人是煤礦投入、整改第一責任人,落實考核內容,明確安全責任,轉變了煤礦“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觀念。
該局狠抓隱患整改主體責任的落實,監管人員排查出隱患後,要求煤礦立即落實整改責任人,並在井口“隱患整改牌”上注明隱患地點、內容、整改期限等用以提示職工;同時,由局班子成員帶隊的督查組立即跟進,督促煤礦隱患整改到位。在即將結束的“煤礦安全生產隱患整改百日行動”中,該局班子成員共帶隊下礦100餘人次,有效地促進了煤礦隱患整改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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