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設備、專用工具的管理辦法
關於設備、專用工具的管理辦法
為加強我礦設備及專用工具(以下統稱設備)等資產的監督管理,確保安全生產和職工生活,減少設備投入和占用,提高資產使用效率,維護所有者權益,經礦研究製訂本辦法。
一、 設備的管理職責
紀監和審計全過程參與,堅持共同負責,各司其職的原則,各部門具體分工如下:
(1)設備管理租賃中心負責全礦設備的統一管理、驗收和監督檢查;
(2)生產技術部負責所屬專業生產設備的現場管理;
(3)經營管理部負責設備的價值管理和組織招(議)標;
(4)機電工區負責機電工礦設備、設施的使用管理和防爆設施的監督檢查;
(5)運輸工區負責所屬運輸設備的正常使用管理;
(6)通防工區負責通防設備、設施的使用管理;
(7)選煤廠負責洗選設備的使用管理;
(8)器材供應站負責設備采購及廢舊設備的儲存管理;
(9)科技開發服務中心負責儀器儀表、供用電和環保設備的管理;
(10)信息文印中心負責全礦辦公自動化設備、設施的管理;
(11)車輛維修管理辦公室負責全礦車輛的使用和維修管理;
(12)物業站負責本站所屬設備的管理;
(13)辦公室負責全礦辦公設施的管理;
(14)弘大公司、美源熱電廠、弘興公司的資產管理工作,采取由設備管理租賃中心托管和單位自主管理相結合的方式,所屬資產全部納入礦統一管理和監督檢查;
其他相關部門和設備使用單位負責協助管理。
二、 設備計劃、采購和驗收管理
1、年度專用資金計劃:
(1)各線及各專業每年十月份根據次年生產、生活的需要及使用設備的現狀編製專用資金計劃,報送設備管理租賃中心,由設備管理租賃中心根據庫存及設備待修、報廢情況進行初步評審後彙總報送經營管理部。
(2)經營管理部負責初審專用資金計劃,並報送由總工程師負責召集的由相關專業技術人員及有關職能部門參加的會議進行評審,按照先急後緩、先重點後一般的原則,研究確定專用資金計劃項目。經營管理部報主管礦長審批後上報集團公司。
(3)專用資金計劃審批下達後,各技術鑒定小組組長牽頭,組織本線(專業)技術人員、經營管理部、器材供應站、設備管理租賃中心等有關人員進行市場調研。屬於礦招、議標的,除上述人員參加外,還應有經營管理部有關領導及紀委、監察、審計、合同等部門人員共同參加,按照礦招議標程序進行。
(4)屬於集團公司招、議標采購的設備,由經營管理部根據分管領導的安排,負責通知參加人員,器材供應站提供采購信息並彙總上報集團公司,同時將信息及時傳達給礦參加招、議標的有關人員。
(5)招、議標工作完成後,器材供應站應及時同中標方簽定采購合同,需有技術協議的,應組織相關技術人員簽定技術協議,采購合同由經營管理部審核把關,報主管礦長審批後執行,器材供應站負責按時按要求組織供貨,特殊設備需要“3C”生產許可證的,必須在合同條款和協議中注明並執行。
2、年度設備生產需求計劃:
每年11月份,由生產礦長組織有關領導和生產部、設備管理租賃中心等單位負責人,根據次年生產任務情況,編排采掘工作麵安裝接續設備需求計劃,交設備管理中心。
3、月度設備需求計劃:
專業主管部門應根據次月生產作業計劃和實際需要編製月度設備需求(采掘單位為租賃)計劃,於當月26前報送設備管理租賃中心,設備管理租賃中心根據庫存和實際需要進行審批,報送機電礦長審批後,器材供應站予以執行。
4、改造設備及調整計劃:
(1)改造設備時,由設備使用單位及分管部門提出改造意向和可行性報告計劃,上報機電礦長。由機電礦長牽頭,設備管理租賃中心負責組織相關職能部門和使用單位的專業技術人員召開評審會議共同研究決定。設備管理租賃中心出具改造計劃議向書,器材供應站、經營管理部負責組織落實和實施。
(2)專用資金計劃的執行過程中,因生產實際需要而調整計劃時,由主管部門出具申請報告報經營管理部,經分管領導及主管礦長批準後方可進行調整。
5、新安裝的工作麵或掘進頭,機電工區應根據采掘工作麵的接續情況,繪製機電設計圖和工作麵設備布置圖提前1個月送交設備管理租賃中心。
6、在保證安全和質量的情況下,采購和改造使用設備應本著先礦內後局內再局外的原則,局內能生產改造的,未經允許一律不準外購和外委。
7、各種計劃要針對性強,具有準確性、實用性、科學性和超前性。計劃內容主要包括項目名稱、設備型號、數量、工作量、單價等內容。
8、設備到礦後的驗收工作,由器材供應站在設備到貨後及時通知經營管理部、設備管理租賃中心及有關部門的專業技術人員共同進行驗收(五萬元以上的大型設備及特種設備,由機電礦長或機電副總組織專業技術人員驗收),驗收時器材供應站提供合同及有關設備安全標誌相關資料及合格證件,特別是井下設備必須有煤安標誌和防爆合格證,設備管理租賃中心負責保管存檔。證件和手續不齊全(特殊情況需由器材供應站寫出申請報告,說明原由報分管領導審批)一律不準組織和通知驗收,合格的由設備管理租賃中心出具驗收報告,不合格的由器材供應站負責退貨。
9、土建設備安裝工程項目的驗收工作,由基建科牽頭經營管理部組織相關部門技術人員進行統一驗收,並出具驗收報告。
10、專用資金的預付款工作由器材供應站和其它工程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報經營管理部審核,經分管礦長審批同意後,上報主管礦長簽批並付諸實施。
三、 設備使用管理
1、各單位應明確一名專職或兼職(特別是洗煤廠、電廠、弘大公司、弘興公司必須設專職設備管理員)的設備管理人員,具體抓好本單位的設備管理工作,每月月底及時向設備管理租賃中心上報本單位月度設備統計報表,井下生產單位同時提供設備布置圖。為加強管理,對設備管理員(包括設備管理租賃中心專職設備管理人員)實行交納風險抵押金製度,每人交納300元風險抵押金,實行月考核季兌現,設備管理租賃中心具體負責日常監督檢查和考核兌現工作。
2、實行動態管理。設備分管和使用單位分別負責建立相應的設備(儀器儀表、車輛、辦公自動化設施等)管理台帳(手工台帳或微機台帳),並為每台設備建立卡片,保證帳、卡、物相符。設備使用單位及使用地點變更時,設備台帳應及時更新,同時進行實物(包括報廢設備殘體)跟蹤管理和監督考核。
3、使用單位在領取設備時(包括從器材供應站超市直接領取),需持有效領用單(領用單須有單位公章、主管、設備管理員、機電工長及經辦人簽字),到設備管理租賃中心辦理設備領用單。設備管理租賃中心應嚴格審核把關,開據的發放單應有審批專用章和主管領導簽字,並及時進行編號、建帳管理,器材供應站或設備庫方可發放,否則一律不準發放。一般情況下設備庫一律不予借料,因生產急需確實需要借料時,必須由礦調度值班領導、專業及單位負責人簽字,並於次日把手續補辦齊全。
4、設備管理租賃中心按規定對設備進行唯一標識,使用單位或其它部門未經同意不得隨意更改或刪除標識,更不準使用無編號的設備,否則發現視為不合格項。各使用單位要建立健全各種規章製度,配備相應的操作和維修保養人員,要嚴格執行崗位責任製、設備包機製、設備01manbe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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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持班檢、日檢、月檢製度。使用單位應正確和正常使用保護裝置,嚴禁設備帶病運轉。
5、設備管理達到“90.5.1”的要求,即主要生產設備完好率達90%以上,主要設備的待修率不超過5%,機電設備02manbetx.com
率應低於1%,要杜絕重大02manbetx.com
和特大02manbetx.com
的發生,杜絕失爆。
6、設備使用單位、地點變更時,應及時辦理交接手續,設備管理租賃中心組織交、接單位進行設備的清點和驗收,開據交接單,雙方共同簽字。對回收升井後的設備由設備管理租賃中心組織使用單位、承修單位及有關專業技術人員進行鑒定。
7、因現場實際需要而占用設備或不能及時回收設備時,由分管領導批準後,由礦安排臨時管理單位負責管理。
8、大型設備使用單位要建立履曆表,防爆設備要符合防爆標準,特種設備(如:蒸汽鍋爐、壓力容器、行車、工程車等)的使用要按照質量監督部門有關安全技術監督01manbetx
規定,正確操作使用,按標準及時進行試驗、檢查、維修、保養。
9、設備使用單位負責設備的日常管理和維護,參與自用設備修理過程的監督和費用核定,同時應有計劃地進行預防性檢修。大型固定設備要堅持日檢製度,每天應有不少於兩小時的強製性檢修時間,采掘運輸設備每天應有一個班的停機檢修時間,洗煤設備、電廠設備及其它生產、生活設備可根據需要適當安排日檢時間。各單位還要做好運轉日誌、02manbetx.com
記錄、交接班記錄、維修記錄、日檢記錄、幹部上崗記錄等工作,同時要利用好礦井停產檢修時間進行檢修,對固定設備的重要部件要進行損傷測定。
10、設備發生故障後,使用單位應及時組織搶修,查明原因,必要時設備管理租賃中心及承修單位協助維修。事故的03manbetx
,由礦當天值班領導組織專業部門、調度專業和事故單位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03manbetx
,事故03manbetx
要找出事故原因,明確事故性質(自然磨損、配件質量、維修質量、產品質量、操作、環境等)和事故責任,製定和落實整改和防範措施,並確保所采取措施的有效性,杜絕同類事故再次發生。
11、在設備管理中,試行《設備管理優差評比實施辦法》。在采掘各單位中每季評分類選出最優最差單位,並對最優最差單位實行對等獎罰,由設備管理租賃中心負責考核實施。
12、井下巷道或工作麵密閉前,通防工區負責監督檢查所密閉的巷道或工作麵是否存在設備或其它物資,若發現應及時通知有關部門或單位進行回收,回收不徹底不準密閉。
13、搶險救災急需的設備及集團公司統一調用的設備,設備管理租賃中心應積極配合,並辦理相關手續,同時單獨建帳管理。
四、 設備倉儲管理
1、設備管理租賃中心對庫存設備需進行定期檢查,每月月底進行一次盤點對帳,要保證帳、卡、物相符,發現問題應及時進行處理。
2、備用或長時間不用的設備應保存在環境條件符合要求的廠地或倉庫內,應有防潮、防鏽、防腐、防淋、防凍、防曬、防火、防盜等保護設施。
3、有關單位應妥善保管或委托保管好各類設備,委托保管(代管)的單位應建立完善的手工或微機台帳,若出現丟失則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4、長時間庫存的檢驗和測量設備,應按規定進行校驗或檢定,以確保準確度。
5、長時間閑置的設備,由分管部門提出報告,報礦分管設備技術鑒定小組進行鑒定,查明原因形成報告,提出處理意見並上報礦資產管理委員會。
五、 設備閑置管理
1、連續停用一年以上或新購進兩年以上而不能投入使用的設備,視為閑置設備。對閑置設備應及時進行封存(特種儲備、搶險救災設備除外),由經營管理部和設備管理中心提出申請報集團公司資產部門審批,封存的設備不計提折舊費,設備啟封時再報集團公司備案。閑置設備銷售時,由專業技術鑒定小組對所報廢的設備進行鑒定並簽署意見,報礦資產管理委員會審查批準後,由經營管理部上報集團公司主要領導進行批複,經批準後方可出售。
2、設備管理租賃中心負責對當年閑置的設備進行統計,並及時報集團公司,集團公司需要轉讓或調劑設備時,由被轉讓方寫出申請,報集團公司主管領導批準,我礦主管礦長簽批後,按資產淨值或殘值以質計價,由經營管理部財務按照資產管理手續進行帳務處理。
3、需要出售、轉讓或調劑的設備應本著先局內再局外的原則辦理,出售時必須堅持公開、公正的方式組織招(議)標,嚴禁暗箱操作。
4、本礦閑置及暫不使用的設備,在滿足我礦生產、生活所需的情況下,經主管礦長簽字同意可以向外出借,並到設備管理租賃中心辦理出借手續,(出借手續必須有借方單位公章,負責人及經辦人簽字,並出示經辦人身份證複印件作為抵押,待歸還時拿回)。出借的時間一般不得超過三個月,並由職能部門和出借單位負責及時催收。
六、 設備報廢管理
設備報廢是指礦每年對達到或超過使用年限以及由於技術更新改造對不再具有使用價值的設備申請報廢,對因使用不當或自然災害等原因使設備在尚未達到規定使用年限的情況下,不再具有使用價值的也可以提前申請報廢,設備報廢一般每年集中進行一次,。
1、各使用單位每年10月份填寫固定資產報廢申請,申請應詳細寫明報廢理由(即是由於逾齡報廢,無法修複,無可用價值,還是由於生產技術更新改造等原因)報設備管理租賃中心。
2、設備管理租賃中心會同經營管理部,根據效用年限、已用年限及報廢原因進行審核,寫出初步報廢原因及審核意見,彙總填寫《機電設備類固定資產報廢申請表》(申請表詳細寫明實體編號、名稱、資產號、規格型號、數量、效用年限、已用年限、原值、累計折舊、淨值、預計殘值收入、報廢原因及說明、放置地點等內容)和《年度固定資產報廢明細彙總表》,報礦資產管理委員會。
3、由機電礦長組織召開專門會議,設備管理租賃中心、科技服務中心、物業管理站、洗煤廠、信息文印中心等相關單位負責人參加,根據所申請報廢設備的具體情況,分三個鑒定小組(後附資產管理委員會及鑒定人員組成詳細名單),並對照詳細申請表,去現場落實和進行鑒定。
4、報廢鑒定完畢後,召開一次總結會議,由各小組進行總結和彙報鑒定情況,最終確定哪些需要報廢,哪些進行更新、更換、技術改造和應該淘汰等,設備管理租賃中心、經營管理部負責人及資產管理員簽字並蓋單位及個人印章。
5、最後由機電礦長簽署意見,然後報主管礦長審核蓋章。經營部彙總並按先後順序分別上報集團公司機電處、財務部和資產管理部進行審批,最後報集團公司領導簽署審批意見。
6、集團公司對所申請報廢設備下礦進行實物現場鑒定時,由機電礦長組織召開專門會議,經營管理部、設備管理租賃中心、設備使用單位等相關部門及資產管理委員會有關人員參加,分組配合集團公司鑒定人員進行現場查看實體。
7、相關單位應高度重視積極配合,各單位對所申請報廢的設備一律單獨存放,現場鑒定時單位主管及設備管理員必須陪檢,並且保證實體的現場完整性。
8、不經資產管理委員會同意和安排,任何單位對設備殘體無權處置,整個鑒定審批工作結束後,經營管理部、設備管理租賃中心負責保留一份審批、簽字蓋章手續齊全、完整的資料存檔。
9、報廢的設備零部件一般不準再使用,確需使用的或拆除留用的必須經各技術鑒定專業小組簽批同意,方可使用。
10、報廢的設備殘體應進行封存,未經礦資產管理委員會的安排,任何單位和個人不準隨意拆、卸,更不準變賣和處理。
11、報廢的設備殘體由礦資產管理委員會統一安排,根據設備大小,移挪成本,存放場地空間等情況,安排有關單位進行集中轉移,集中存放,礦將按殘體價值的5%-10%考核轉運單位的勞務費。任何單位未經同意不準私自移挪和亂存亂放。在轉運過程中,要仔細認真負責,輕裝輕運,要保持設備原狀,不得有損壞設備的現象發生。
12、整個轉運工作結束後,由礦資產管理委員會組織召開一個閉合會議,對移挪設備情況、數量和報廢台帳進行對帳,同時對碼放現場情況進行查看,設備管理租賃中心、紀委、監察、設備殘體所屬單位和代存代管單位負責人共同簽字,並辦理詳細的交接清單,參與單位各留一份存檔備查。
13、未經礦資產管理委員會同意任何單位不準隨意變更台帳和處理設備殘體,更無權銷售處理報廢設備。私自外借或處置(銷售)礦屬設備的,以及代管代存單位因管理不善和監督不到位,不按礦規定程序要求進行鑒定處置,礦將嚴肅追究有關部門負責人和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14、報廢設備處理時,嚴格按照棗礦集團發[2005]58號《關於進一步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規定》第十一條之規定執行,即各類固定資產、廢舊物資必須按規定處置和處理,並按程序報集團公司主要領導批準。
七、礦成立資產管理委員會及專業技術鑒定小組,明確職責範圍
1、為加強和規範報廢資產的管理程序,認真做好技術鑒定工作,礦成立資產管理委員會及技術鑒定領導小組,全麵負責礦屬實物資產的管理及技術鑒定工作。對涉及資產閑置、盤盈、盤虧實物的報廢,出具內部技術鑒定意見,對所屬專業資產管理的全過程實施監督、檢查、考核。
2、資產管理委員會組成:主任 :姚峰 副主任: 任國順 、 崔成寶 、劉紹超 、劉傑 成員: 鞏召芬、 朱長華 、 張九軍 、耿紹軍、 朱靜臣、 餘濤 、王廣秋 、 楊兆忠 、 榮淑芳及各資產管理部門負責人。
3、領導小組下設三個技術鑒定專業小組:(1)原煤生產設備技術鑒定小組:組長:崔成寶 成員由設備管理租賃中心、原煤生產線各專業部門技術負責人和使用單位、承修單位相關專業技術人員,其主要職責是負責礦井生產設備的技術鑒定、驗收。(2)洗煤、環保資產技術鑒定小組:組長:朱長華 成員:洗煤廠、科技服務中心、使用單位等相關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其主要職責是負責洗煤設備、環保設備、全礦儀器儀表等設備的技術鑒定、驗收。(3)地麵生活資產技術鑒定小組:組長:劉紹超 、劉傑 成員:徐磊、劉愛忠、馬召軍及所屬各使用單位技術負責人,其主要職責是負責全礦所屬範圍內生活設備的技術鑒定。
八、 考核規定
為加強設備流程的全麵管理工作,充分發揮設備綜合效能,保證設備良性運轉,提高礦井經濟效益,礦每月提取設備罰款額的30%獎勵設備管理工作中較好的單位和個人,同時對管理較差的單位則嚴格扣罰,具體考核標準是:
1、凡達不到“90.5.1”要求,主要生產設備完好率每降低一個百分點,罰款300元,設備待修率每超過一個百分點罰款200元,設備事故率每高一個百分點罰款1000元,依次類推。出現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以及出現失爆的則嚴格按照事故03manbetx
進行責任認定和責任追究。
2、發生下列情況者,每項次扣責任單位100~500元,負責人和責任人各50-200元。(1)無明確的專(兼)職設備管理員(2)未按規定建立設備維修保養製度和設備管理台帳、進行設備檢修、記錄設備維修情況、記錄和分析設備事故(3)不按規定對設備事故采取糾正和預防措施(4)帳目不細不全麵,不及時上報有關資料(5)設備無標識和卡片(6)不按時提交設備使用計劃或計劃不周全(7)計劃內采購的設備供應不及時影響生產(8)設備購置選型不合理,市場調查失實,驗收人員失職,造成設備積壓閑置及不適用的(9)申請不認真、全麵和詳實(10)不積極配合、不按時參加會議和進行設備驗收工作(11)不認真按照報廢處理程序操作運行等。
3、設備管理租賃中心每季對各單位設備使用狀況和在正常采掘工作麵交接回收時進行核查,重點核對設備在籍與實物是否相符(按設備及其配套設施的在冊數量與實物數量進行比較),若不相符則按原值罰責任單位並對三大員每人罰款100元,丟失大型設備由礦進行嚴肅處理並責任追究。
4、所有設備下井前必須進行地麵組裝配套調試和驗收,機電製修總廠的主要負責人、技術員、質檢員、班組長是質量把關的第一責任者;設備的交接工作,雙方單位負責人、機電技術員、機電工長是交接現場的第一責任者;所有驗收及交接工作參與部門的負責人及現場簽字驗收人員是監督管理的主要責任者,出現問題層層進行責任追究。。
5、使用單位因管理不善或人為原因造成設備及附件丟失、損壞;私自轉借、拆卸或改造設備,按損失額的80%扣罰責任單位,對未到報廢期限的設備已事實報廢的按原值30%扣罰責任單位。使用不正常、儲備不合理、保養措施不利,安裝單位隨意更改工作麵設計,隨意增加設備投入,罰單位三大員每人100-300元,設備管理員50元。
6、燒壞電機按25元/KW扣罰責任單位,其中責任單位三大員共同承擔5-10%。
7、未經礦資產管理委員會,私自外借或處置礦屬設備的,設備報廢不按正常程序審查或簽定找不到實物殘體的,礦將對單位負責人及設備管理員罰款100--300元,同時視具體情況進行責任追究。
8、使用單位正常使用過程中更換下來的設備三日內必須及時升井,升井後在24小時內進廠交接,按指定地點碼放,設備管理租賃中心辦理手續。工作麵安裝、回撤交接工作由交、接雙方及設備租賃中心進行現場辦理,並於次日上午10點前到設備租賃中心開據設備交接單。不及時交接每拖一天每件次罰責任單位50元。不及時辦理有關手續,罰單位負責人及責任人每人100元。嚴禁亂存亂放,否則,一經查實礦將嚴肅追究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並處以100-1000元的罰款,丟失設備的,則按原值加倍罰款。
9、機電製修總廠對到貨、安裝、回收、回撤、更換下來的設備、物資的裝、卸車工作,在其職責範圍內應提供正常服務,嚴禁亂收費,對亂收費的將按所收費額雙倍罰款,並按違紀處理。特別是專用資金設備到貨,應按礦安排積極配合,並安全、及時、保質保量的卸車、存放,並負責代管,礦根據到貨物資大小按每噸100-200元考核單位勞務費,每月一結算,由設備管理中心負責落實和考核兌現,。
10、驗收人員不負責任致使不合格設備過關,視情節輕重對所有參與驗收人員給予每台件50元以上罰款,嚴重的追究其相應的責任。
11、設備閑置、報廢不按運行程序操作和規定要求實施,不及時、不積極參與配合,出現管理漏洞,對設備管理員進行罰款50元,並對主要負責人罰款100元,嚴重的進行責任追究。
12、使用單位對領用和回收的小絞車、各類電機及開關嚴格按照裝封車要求執行,上、下井的其它設備或零部件,需要采取特殊保護措施的,有關單位必須進行特殊保護,不按要求辦理的,每次扣罰責任單位100-500元。
13、所密閉的巷道或工作麵內若檢查發現有回收不徹底的物資,則對通防工區三大員每人罰款100-300元,並按原值罰通防工區和有關責任單位。
14、其它有關處罰,嚴格按照礦《安全質量目標獎懲考核細則》和《安全質量事故分析和責任追究規定》執行。
15、其它未盡事宜及各項處罰規定與上級文件規定相抵觸時按上級文件規定執行。
16、所有辦公自動化設備由信息通訊文印管理中心實行統一管理,統一編號,統一維修,統一調劑,統一監督考核。
17、廠內機動車輛及礦管小車由車輛管理維修中心統一管理,統一維修,統一調劑,統一監督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