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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業有限公司
為認真貫徹落實“
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以及“裝備、培訓、
管理”三並重原則,提高廣大職工的
安全意識,
(一)、班前會議有
班組長負責組織,
安全員負責召開並進行點名,會議必須做好記錄。
(二)、每班提前40分鍾召開班前會議,會議時間不得少於20分鍾,要把上班存在的問題以及當班需要做的工作和應該注意的事項交代清楚。
(三)、每班
班組長和專職安全員、瓦檢員必須參加,無故不參加者,將根據公司有關
製度給予罰款,並納入年終單位評先評優考核指標。
(四)、當班所有上班人員,都應按時參加會議,做到善始善終,確實不能參加的要在開會之前和召集人說明情況,並得到允許。
(五)、當班布置的工作,必須不折不扣的認真執行,及時完成,不能按時完成的,必須向調度室彙報,並向下一班交接清楚。
(六)、對未經允許擅自不參加或遲到、早退的人員,會議召集人有權對其進行經濟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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