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柱工作業標準規程
一、 作業標準
(一) 一般規定
1、 回柱放頂工作要由熟悉工作麵頂板控製及支護特性,並具有實踐操作經驗的采煤工擔任。
2、 工作麵的基本和特殊支護質量不合格,有空頂、漏頂現象時,必須及時處理,達到質量要求,安全可靠後,方準回柱放頂。
3、 回柱放頂應由上往下,由采空區向工作麵進行,分段距離不小於15m。嚴格執行先支後回的操作順序。嚴禁提前摘柱和進入采空區作業。
4、 回柱放煤時至少有2人配合作業,一人回柱放頂,一人觀察頂板及支柱周圍情況;觀察人和回柱人都要站在支柱的傾斜上方安全地點進行操作;觀察人除協助回柱外,不得兼做其他工作;回柱人要聽觀察人的指揮。
5、 有下列情況之一時,不準回柱放頂:(1)、浮煤、浮矸沒有及時清理幹淨,退路不通暢時。(2)、放頂分段距離小於規定距離時。(3)、難回支柱或壓死支柱沒有處理時。
6、 先支後回的操作順序包括以下內容:
(1)、首先支好基本支柱。
(2)、超前支設特殊支護,然後回收原有的特殊支護。
(3)、需要回收附近支柱時,必須先打好臨時支柱。
(二)操作程序
1、按規定距離和質量要求進行操作。
2、操作人員站在待回支柱的斜上方用卸載手把慢慢使支柱卸載,取出支柱後支設在規定位置。
3、鉸接頂梁支護工作麵回梁時,站在支柱完整的斜上方,用錘打脫水平銷後再將梁的圓銷打脫,使該梁脫離連接後取出。
4、回收出各種背頂材料,碼放到指定地點後,方可繼續回支柱放頂。
5、難回支柱的處理:(1)、頂板壓力大,支柱一卸載頂板馬上壓下時,要打上臨時支柱以控製頂板,然後采用挑頂臥底的方法進行回撤。
(2)、當支柱頂著岩塊不能下縮,岩塊又不好處理時,待頂板穩定後,將柱腿邊用鎬刨開柱窩,用撬棍來回轉動直到將柱回出。
二、 質量標準
1、 分段的長度必須符合“作業01manbetx
”或補充措施規定,但不得小於15m。
2、 分段開茬處應選在頂板較好,支護完整的安全地點。
3、 分段開茬處必須打上半排收尾柱。
4、 如工作麵傾角較大,放頂前必須在下方設好擋板,以防傷人。
三、安全標準
1、 回柱放頂人員要做到“三勤、兩高”。即勤栓、勤拉、勤揀,回收率高、複用率高。
2、 回柱中,若有柱子被壓入底板,可用鍬、鎬將煤矸清理幹淨,並順回收方向從柱腳挖溝取出或用回柱器拉出。
3、 遇到難回、難取的支柱和梁時,處理之前,首先要打好臨時護身柱或替柱,最後將替柱回出。
4、 拴柱或拴梁前要詳細檢查頂板周圍情況,判斷安全後,方可近前拴柱梁,嚴禁將繩套拴在活柱體上。
5、 不準用手鎬或其他工具代替卸載把手卸載,更不準用錘砸油缸、活柱或三用閥。
6、 如支柱三用閥損壞或活柱被壓不能卸載時,不準生拉硬拽,必須采用挑頂、臥底或打臨時支柱支撐頂板將單體液壓支柱回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