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加強河南省煤礦放頂煤開采安全技術管理的施意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防止放頂煤期間煤礦瓦斯、煤塵、火災等生產安全02manbetx.com
的發生,根據《煤炭法》、《煤礦安全01manbetx
》、《煤礦安全監察條例》、《河南省煤炭條例》和《國家安全監管總局 國家煤礦安監局關於加強煤礦放頂煤開采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安監總煤行〔2008〕130號)等法律法規及技術政策,製定本實施意見。
第二條 放頂煤開采應積極采用綜合機械化放頂煤開采技術,提高煤炭開采安全可靠性,實現合理、高效、本質安全型開采。
第三條 各級煤炭管理部門、國有重點煤炭企業要加強對煤礦放頂煤的管理,組織專業技術人員對煤礦企業編製的放頂煤工作麵開采設計進行審查,確保設計合理,安全可靠。
第四條 煤礦企業按需配備專職技術人員,負責放頂煤開采的日常技術管理工作。要詳細收集瓦斯、煤塵、煤層自然發火等技術資料,為放頂煤開采提供依據。加強放頂煤開采動態檢查,研究03manbetx
放頂煤開采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及時製定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
第五條 嚴格執行煤礦負責人和生產經營管理人員下井帶班製度,加強現場安全管理,杜絕“三違”現象。帶班人員尤其是礦級幹部要把放頂煤開采工作麵作為帶班、跟班的重點場所,經常深入放頂煤工作麵進行檢查。
第二章 放頂煤開采的適用條件
第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嚴禁采用放頂煤開采:
1.煤層平均厚度小於4.0m的。
2.采放比大於1:3的。
3.采區或工作麵回采率達不到礦井設計規範規定的。
4.煤層有煤(岩)和瓦斯(二氧化碳)突出危險的。
5.堅硬頂板、堅硬頂煤不易冒落,且采取措施後冒放性仍然較差,頂板垮落充填采空區的高度不大於采放煤高度的。
6.礦井水文地質條件複雜,采放後有可能與地表水、老窯積水和強含水層導通的。
第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嚴禁采用單體液壓支柱放頂煤開采:
1.傾角大於30°的煤層(急傾斜特厚煤層水平分層放頂煤除外)。
2.衝擊地壓煤層。
第八條 放頂煤工作麵嚴禁采用木支柱、金屬摩擦支柱支護方式進行放頂煤開采。
第三章 內容及要求
一、通風及防治瓦斯
第九條 工作麵必須有完善、可靠的通風係統,科學合理選擇通風方式。工作麵風量、風速、空氣溫度符合規定,並保證風流穩定,減少漏風現象。
第十條 回采工作麵至少保持有2 個安全出口,一個通到回風巷道,另一個通向進風巷道。加強工作麵進、回風巷道,特別是上、下安全出口超前支護段的巷道維修工作,確保通風和行人暢通。
第十一條 工作麵收尾撤出支架期間,要采用有效的支護措施,保持工作麵全負壓通風。
第十二條 工作麵回采前,要進行瓦斯防治專項評價,並報縣級及以上煤炭主管部門或集團公司審查批準。凡未進行審批的回采工作麵,不準生產。
第十三條 工作麵回采前,必須對瓦斯湧出量進行預測,製定瓦斯綜合防治措施。高瓦斯工作麵必須建立完善、可靠的瓦斯抽采係統。加強煤層、采空區的瓦斯抽采工作。
第十四條 強化工作麵隅角和架間瓦斯管理,嚴禁采用局部通風機吹排瓦斯。對堅硬頂煤及頂板,要采取措施防止大麵積垮落造成采空區瓦斯突然湧出。
第十五條 工作麵采用專用排瓦斯巷時,必須貫穿整個工作麵走向長度且不得留有盲巷,風流控製必須可靠。要加強對專用排瓦斯巷及其與回風巷之間聯絡巷的維護,保證專用排瓦斯巷和聯絡巷的合理配風及通風係統暢通。
第十六條 開采容易自燃、自燃煤層的,不得布置專用排瓦斯巷。
第十七條 煤與瓦斯突出礦井、高瓦斯礦井、低瓦斯礦井的高瓦斯區所布置的回采工作麵,必須配設專職瓦檢員,按規定檢查瓦斯。在工作麵回風巷、工作麵回風隅角、帶式輸送機頭、移動變電站等地點設瓦斯檢查點,檢查次數符合《煤礦安全01manbetx
》規定。
第十八條 工作麵必須裝備安全監控係統。監控設備的種類、數量、安設位置、信號電纜和電源電纜的敷設以及瓦斯報警點、斷電點、斷電範圍、複電點、信號傳輸等符合規定。工作麵上隅角必須安設甲烷傳感器和便攜式瓦斯檢測報警儀;專用排瓦斯巷必須安設甲烷傳感器。
二、防治煤塵
第十九條 礦井必須建立完善的防塵供水係統,其水量、水壓、水質符合規定要求。
第二十條 工作麵兩巷必須鋪設有防塵供水管路,供水管路直徑符合規定要求;皮帶運輸巷和軌道運輸巷按規定設置三通閥門。
第二十一條 采煤機必須安裝內、外噴霧裝置。割煤時必須噴霧降塵,內噴霧壓力不得小於2MPa,外噴霧壓力不得小於1.5MPa。液壓支架和放煤口必須安裝噴霧裝置,降柱、移架或放煤時同步噴霧。破碎機必須安裝防塵罩和噴霧裝置。
第二十二條 炮采放頂煤工作麵要采用濕式打眼、使用水炮泥,放煤口安裝噴霧裝置。
第二十三條 對工作麵和其它地點積塵要及時清洗,杜絕煤塵堆積現象,由煤礦企業定期進行衝洗。
第二十四條 工作麵上、下安全出口以外50m範圍內及工作麵進回風口以裏50m範圍內都必須安裝淨化水幕,封閉全斷麵,開關靈敏可靠,使用正常;運煤轉載點必須有完善的噴霧裝置。
第二十五條 采煤工作麵必須堅持煤層注水,采取超前靜壓注水或煤壁高壓注水等注水防塵措施,因特殊情況,不進行煤層注水的,須經過縣級以上煤炭管理部門或集團公司批準。
第二十六條 隔爆設施的安設地點、數量、水量符合規定要求。
第二十七條 煤礦企業要積極推廣應用負壓吸塵等降塵新技術、新工藝和新設備。
第二十八條 煤礦井下所使用的防、降塵裝置和設備必須符合國家及行業相關標準的要求,並保證其正常運行。
三、防治煤層自然發火
第二十九條 開采容易自燃、自燃煤層的工作麵,必須編製防滅火專門設計和專項防火措施,報集團公司批準。同時,要建立完善的防滅火係統和安全監測係統。
第三十條 建立健全煤層自然發火檢測、03manbetx
和處理等管理製度。
第三十一條 煤礦企業應根據煤層自然發火期合理確定工作麵推進度,因地質構造等原因推進度達不到規定要求時,采取有效的防滅火措施。要積極推廣應用注漿、氮氣、三相泡沫防滅火等防滅火新技術、新工藝和新設備。
第三十二條 自燃發火礦井不得沿空送巷或沿空留巷。特殊情況確需布置沿空送巷時,必須編製防滅火專門設計和安全技術措施,報縣級以上煤炭主管部門或集團公司批準。
第三十三條 工作麵必須有完善可靠的消防供水係統,消防供水管路要鋪設到工作麵上下端口處,並按照規定配齊消防器材。
第三十四條 開采容易自燃、自燃煤層的工作麵必須按規定檢查一氧化碳濃度和氣體溫度的變化情況。工作麵回風巷必須設置一氧化碳傳感器和溫度傳感器。
第三十五條 近距離煤層或厚煤層開采上部分層後的下層工作麵,其順槽、開切眼、停采線不得外錯布置。
第三十六條 抽采采空區瓦斯的采煤工作麵,應控製好抽放負壓,經常檢測抽放混合氣體中一氧化碳的濃度,當一氧化碳濃度超過安全防火臨界值時,應停止抽放,查找原因並采取妥善措施處理後再進行抽放。
第三十七條 在保證工作麵瓦斯不超限、溫度不超標、滿足正常生產時,要適當控製風量。若出現自燃征兆,必須編製專門的安全技術措施。
第三十八條 工作麵回采結束後,必須在45天內完成永久封閉,並定期對采空區的氣體、溫度等進行檢測。
四、衝擊地壓防治
第三十九條 開采衝擊地壓煤層的礦井,應采取主動防範、預測預報、綜合治理、個體防護的綜合防治原則。
第四十條 開采衝擊地壓煤層的礦井,應編製礦井防治衝擊地壓專項設計和安全措施,報縣級以上煤炭主管部門或集團公司審批。
第四十一條 開采有衝擊地壓的采、掘工作麵,必須編製防治衝擊地壓的專項安全措施,由礦總工程師批準。
第四十二條 開采衝擊地壓煤層的礦井必須成立相應的防治機構,配備專業技術人員,負責對衝擊地壓的防治和管理工作,並保證“人員、機構、資金”三落實。
第四十三條 衝擊地壓礦井必須編製衝擊地壓處置應急預案,安裝衝擊地壓自動監測係統,加強對衝擊地壓的監測和03manbetx
。
第四章 編製原則
第四十四條 放頂煤工作麵開采方案設計必須以采區設計為依據,符合《煤礦安全01manbetx
》及上級有關政策和技術管理規定,依據回采地質說明書和開采技術條件進行編製,滿足回收煤炭資源的要求。
第四十五條 開采放頂煤工作麵方案設計內容具體包括:
1.工作麵概況
1.1工作麵位置、周邊關係及開采情況
1.2地形地貌
1.3工作麵參數、開采技術條件及煤層賦存特征
1.4儲量情況
2.地質構造
3.水文地質及水害評價
4.防水煤(岩)柱的計算與留設
5.工作麵巷道布置
5.1順槽、切眼、停采線等位置的確定及依據
5.2巷道斷麵形狀、幾何參數及支護形式
6.采煤方法及工作麵裝備
6.1采煤方法、生產工藝、采放比、放煤步距等內容
6.2工作麵設備總體配套
7.生產係統
7.1提升係統(煤炭運輸係統、輔助運輸係統)
7.2通風係統及風量計算
7.3排水係統
7.4供電係統
7.5壓風係統
7.6瓦斯防治
7.7防滅火係統
7.8安全監控係統
7.9供水係統
7.10避災路線
第四十六條 主要圖件:
1.采區工程平麵圖;
2.工作麵巷道布置圖;
3.工作麵生產係統圖及避災路線圖;
4.衝擊地壓、降溫、煤(岩)瓦斯和水突出防治方案實施工程圖等。
第五章 審批程序及驗收
第四十七條 堅持分級審批和現場驗收。地方國有及鄉鎮煤礦的放頂煤開采設計由所在省轄市煤炭主管部門審批和驗收;省屬重點煤礦企業和神火集團所屬煤礦由集團公司審批和驗收。放頂煤工作麵月產量10萬噸及以上的,報省級煤炭管理部門審批和驗收。
每個放頂煤開采工作麵投產前必須按照分級審批的原則,進行逐個現場檢查驗收,經檢查驗收合格後方可組織生產。
第四十八條 工作麵驗收按具備生產條件和不具備生產條件兩個檔次進行評定。評定為不具備生產條件的工作麵,限期整改;整改後,由上一級煤炭管理部門(集團公司)組織複驗,並向原驗收部門提供書麵報告,經批準後礦井方可組織生產。
第六章 附 則
第四十九條 本實施意見適用於河南省範圍內采用放頂煤開采技術的所有生產礦井和新建礦井。
第五十條 各產煤省轄市、縣(市、區)和煤礦企業要按照實施意見的要求,結合各地實際,製定具體的實施細則,並認真貫徹執行。
第五十一條 本實施意見未盡事宜,按相關規定執行。
第五十二條 本實施意見解釋權歸河南省煤炭工業管理局。
第五十三條 本實施意見自下發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