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燈定期檢查維修和更新製度
作者:佚名
2009-10-05 12:35
來源:本站原創
礦燈定期檢查維修和更新製度
一、 連續使用的礦燈每15天應補充一次蒸餾水,補充蒸餾水應在充電9—10小時後進行。
二、 正常使用的礦燈每三個月應調整一次電解液密度,調整電解液密度應在補充蒸餾水的第二天進行。
三、 礦燈應每天檢查閉鎖裝置。
四、 對於使用的礦燈應每月進行一次均衡充電。
五、 正常使用的礦燈每周進行一次測試照度。
六、 對於超過500個循環的礦燈應予以更新。
七、 礦燈放氣孔應保持暢通,嚴禁堵塞。
八、 對於因質量或使用及維護不當造成礦燈未達到額定充電循環的,又無維修價值的礦燈予以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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