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煤機司機
給煤機司機
一、上崗條件
第1條 必須經專業培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作業。
第2條 必須熟悉給煤機的結構、性能、原理和《煤礦安全01manbetx 》的相關規定,懂維護、會保養,能正確處理一般故障,按照本01manbetx 要求進行操作。
二、安全規定
第3條 嚴格執行信號聯係製度,信號不清或無聯係信號時不準開動給煤機。
第4條 溜煤口堵塞時要停機處理,處理時要有人監護,嚴禁單人操作。
第5條 發現有大塊物料、矸石、鐵件等,必須立即停車處理。
第6條 作業時必須穿戴規定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7條 認真執行崗位責任製和交接班製度。
三、操作準備
第8條 檢查電氣設備是否完好;試驗信號、通訊是否正常。
第9條 檢查箱板、閘門、托輪軸、搖臂軸承及連接螺栓等應無變形損傷,緊固可靠,轉動部位潤滑良好。
第10條 檢查電機減速箱是否緊固,減速箱內油位是否正常。
第11條 開機試運轉,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四、正常操作
第12條 按照收到的開機信號,待膠帶輸送機達到正常運煤速度後再開動給煤機,調節閘門到適當位置。
第13條 運轉中應隨時注意各部位聲音是否正常,潤滑是否良好。
第14條 如有水煤時,給煤機應適當加以控製。
第15條 運行中,接到停機信號,應停機,問清情況;發現膠帶停運應立即停機;無煤停車後,應與其他司機聯係。
五、收尾工作
第16條 每班工作結束後,清理設備及場所環境衛生,如實填寫各種記錄,履行完交接班手續後方可離開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