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員獎金激勵分配方案
作者:佚名
2009-11-12 23:22
來源:本站原創
安全員獎金激勵分配方案
第一條 獎金來源,****礦每月罰款總額的20%作為獎勵基金,每月25日,由財務現金支出。
第二條 采用積分製,當月考核,當月兌現。
第三條 積分標準:
1.“反三違”積分,抓“一般三違”積10分/人.次,抓“嚴重三違”積70分/人.次。
2.安全隱患積分,督促處理“一般隱患”積分5分/項,督促處理“嚴重隱患”積分40分/項。
3.安全質量標準化積分,督促處理安全質量標準化積分3分/項。
第四條 積分原則,所屬事實按就高的積分原則錄入,不做重複計分。
第五條 分配依照當月個人積分之和,取加權進行分配。
第六條 當月個人積分之和低於積分總和的20%,不予獎勵。
第七條 每月由安檢室計分作帳,報安全副礦長審批通過後執行。
第八條 執行分配賬目,上報礦長後,財務存檔。
第九條 本方案從3月1日起執行。
第十條 解釋權歸****礦。
****礦
2009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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