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長法:談企業領導幹部自身修養與廉潔自律
作者:佚名
2009-11-22 11:15
來源:中國煤炭新聞網
領導幹部由於身份的特殊性,決定了自身修養和廉潔自律的重要性,加強了自身修養和廉潔自律,就能夠發揮領導幹部的影響力,就能夠起到領導幹部的帶頭作用,如果放鬆了思想改造,不能夠嚴格要求自己,就會在群眾中失去威信,損害黨在群眾中的光輝形象,甚至走上違法犯罪的不歸路。因此,對領導幹部而言,自身修養和廉潔自律非常重要,是每一個領導幹部必須做好的必修課。
第一,領導幹部務必堅定理想信念,不能放鬆思想改造。一些黨員幹部隻所以發生腐敗行為、違紀違法,最根本的原因是放棄了思想改造,理想和信念發生了動搖。對一個黨員幹部來講,最危險的就是理想和信念的動搖。理想信念有所動搖,就是現在不腐,並不代表以後不腐,權小時不腐,權大時不一定不腐,當一般群眾時對腐敗現象深惡痛絕,走上領導崗位可能就認為吃喝收禮是正常的;監督製約 製度健全的時候不敢貪, 管理有漏洞、監督失控的時候就未必不敢。要牢固樹立反腐倡廉思想的道德防線,時刻注重思想改造,牢記黨的宗旨不迷糊,才能在各種條件下始終保持清正廉潔的作風,才能正確處理國家利益、人民利益與個人利益的關係,堅持黨和人民的利益高於個人利益的原則,才不會因一己私利而損害和犧牲集體利益。隻有緊緊抓住了教育這個基礎,築牢了黨員幹部的法紀防線和思想防線,我們的反腐敗工作才有最可靠的保障,才能保持共產黨人蓬勃朝氣、昂揚銳氣和浩然正氣。希望廣大黨員幹部要以案為鑒,牢固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和權力觀、地位觀、利益觀、苦樂觀,始終保持思想上的先進性,築牢拒腐防變的思想防線。
第二,領導幹部必須樹立牢固的宗旨意識,不能淡忘責任。黨員幹部的權力是人民給予的,是用來為人民服務的,決不能用來為個人或小團體謀取私利。權力是一種責任,權力越大,職務越高,肩負的責任就越重,應盡的義務就越多。權力是把“雙刃劍”,用權為公,可以造福企業和職工,贏得職工群眾讚譽;用權為私,最終就會失去權力,甚至身敗名裂。領導幹部如果整天打著自己的“小算盤”,搞權錢交易,那就是自掘墳墓,必將為組織和群眾所拋棄。每一名黨員和領導幹部都要正確看待權力,深知權的來源,明白權的用途,把心思用在工作上,用在推動創業發展上,用在為職工群眾辦實事上,創造出經得起曆史、實踐和職工群眾檢驗的業績,真正為企業、為職工群眾掌好權、用好權。
第三,領導幹部必須嚴格做到廉潔自律,不能放縱欲望。對黨員幹部來說,不管在什麼時期,吃苦在前、享受在後的原則不能變,清正廉潔、艱苦奮鬥的傳統不能丟。要練好“內功”,守得住誘惑,經受住權力、金錢等考驗;要防微杜漸,守得住小節,避免小錯釀成大錯;要寵辱不驚,遏製得住私欲,不計榮譽進退,不計個人得失;越是物質生活富裕,越要守得住勤儉,以勤為本,以儉修身,以德律己。反之,一旦私欲膨脹,就很容易突破道德和法紀防線,不擇手段地去貪權、貪錢、貪色,從而招來牢獄之災。在這個問題上,各級領導幹部一定要保持高度的警覺,千萬不可掉以輕心。金錢、地位、名利都是身外之物,生不帶來,死不帶去,這些話蘊涵著深刻的人生哲理。縱有瓊樓千萬間,睡覺不過一張床;縱有家財千萬貫,一日不過吃三餐。每個黨員和領導幹部都要常思貪欲之害,常棄非份之想,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做官。
第四,領導幹部必須堅持秉公辦事,不能為情所困。作為一名黨的領導幹部,不徇私情、秉公辦事,是最基本的要求。對親戚、朋友和身邊工作人員要有原則,是非分明,不能隻講親情、友情,而不講原則、法紀。領導幹部要慎交友,多交諍友,多交摯友,多交學識高、品德好的人做朋友。古人雲:“國計已推肝膽許,家財不為子孫謀。”從曆史上看,貪官斂財,從來都是禍及後代;廉官清貧,多數能夠蔭澤子孫。為子孫後代斂財斂錢,不是為子女種福,而是招禍,不勞而獲的財富,使他們失去奮鬥的動力,難以成人,腐敗墮落的思想在子女中繼承發揚起來,子女早晚也會步入歧途,難逃黨紀國法的懲處。希望各級領導幹部要樹立正確的親情觀,嚴格執行黨風廉政建設的有關規定,切實管好自己的家屬、子女和身邊的工作人員,給他們傳好思想、好作風,給下一代傳真學識、真本事,引導他們自強自立,做對社會、也對自己有益的人。
第五,領導幹部必須接受組織和群眾的監督,不能為所欲為。監督既是對幹部的約束,更是對幹部的關愛。事實證明,主動接受監督的幹部一般較少犯錯誤,拒絕接受監督的幹部很容易走向腐敗。在監督問題上,不要怕人說閑話,更不要擔心鬧不團結,出現原則糾紛,組織上支持講原則的人,批評不講原則的人。這既是對企業負責,也是對當事人負責。因此,領導幹部要防止犯錯誤,就要擺正個人和組織、個人和群眾的關係,真心實意地聽取各個方麵的意見,積極主動地接受各個方麵的監督,既嚴格自律,又接受他律,時刻把自己置於組織和群眾的監督之下,做清正廉潔的共產黨人。
第六,領導幹部必須警鍾長鳴,不能心存僥幸。腐敗行為玷汙黨的形象,損害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特別是單位和部門的“一把手”腐敗,必然會造成事業不興、風氣不正、群眾不寧。對幹部本人來講,一旦步入腐敗歧途,就會斷送前程,甚至傾家蕩產、禍及子孫。陳毅同誌曾經說過:“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縱觀所有的違紀案件,無不引起人們的深刻思考。在這裏,我們從貪官身上算一筆帳。一算“政治帳”。一個領導幹部不管你職位有多高,一旦違反了黨紀國法,必將受到嚴厲懲處,這就自毀了自己的政治前程。二算“經濟帳”。人活在世上到底是為了什麼?金錢固然能給人帶來好處,但擁有多少金錢才算多、才足夠?不管你曾經擁有再多的金錢,一旦違犯黨紀國法,不但傾家蕩產,還會換來牢獄之災,連以前的生活都無法擁有了。三算“名譽帳”。一旦違犯黨紀國法,以前的榮耀都將不複存在,換來的隻是恥辱和身敗名裂。四算“家庭帳”。一旦受到黨紀國法的懲處,不但自己要丟人顯眼,而且會嚴重傷害到家庭的親人,將帶給他們一生巨大的痛苦。五算“自由帳”。沒有自由將失去生命的精彩,這是人生的最大痛苦。每一個身陷牢獄的貪官,無不體會到了失去自由那生不如死的滋味。一個貪官說,他每天和殺人犯、搶劫犯、盜竊犯合關在隻有十幾平方米的小屋,不敢給人說他是當官的,也不敢說是因為腐敗進來的,怕他們的嘲弄和毆打。六算“健康帳”。每一個身陷牢籠的貪官,無不身心交瘁,追悔莫及。我們每個黨員領導幹部要從中吸取教訓,務必警鍾長鳴,決不能心存僥幸,明知故犯。
組織培養一個幹部不容易,一個領導幹部能到今天這個位置,除了組織的培養外,自己也付出了很大的努力,家人給予了很大的支持,一定要倍加珍惜。要時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勵,真正做到不義之財不取,不法之物不拿,不淨之地不去,不良之友不交,努力做一個職工群眾真心擁護的人,做一個同事部下信服的人,做一個家屬子女引以為榮的人,做一個回顧人生問心無愧的人。千萬不能以為自己是領導就為所欲為,千萬不能因為受別人尊重而忘乎所以,千萬不能把組織的告誡提醒置若罔聞,千萬不能因小失大、一失足成千古恨。
第一,領導幹部務必堅定理想信念,不能放鬆思想改造。一些黨員幹部隻所以發生腐敗行為、違紀違法,最根本的原因是放棄了思想改造,理想和信念發生了動搖。對一個黨員幹部來講,最危險的就是理想和信念的動搖。理想信念有所動搖,就是現在不腐,並不代表以後不腐,權小時不腐,權大時不一定不腐,當一般群眾時對腐敗現象深惡痛絕,走上領導崗位可能就認為吃喝收禮是正常的;監督製約 製度健全的時候不敢貪, 管理有漏洞、監督失控的時候就未必不敢。要牢固樹立反腐倡廉思想的道德防線,時刻注重思想改造,牢記黨的宗旨不迷糊,才能在各種條件下始終保持清正廉潔的作風,才能正確處理國家利益、人民利益與個人利益的關係,堅持黨和人民的利益高於個人利益的原則,才不會因一己私利而損害和犧牲集體利益。隻有緊緊抓住了教育這個基礎,築牢了黨員幹部的法紀防線和思想防線,我們的反腐敗工作才有最可靠的保障,才能保持共產黨人蓬勃朝氣、昂揚銳氣和浩然正氣。希望廣大黨員幹部要以案為鑒,牢固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和權力觀、地位觀、利益觀、苦樂觀,始終保持思想上的先進性,築牢拒腐防變的思想防線。
第二,領導幹部必須樹立牢固的宗旨意識,不能淡忘責任。黨員幹部的權力是人民給予的,是用來為人民服務的,決不能用來為個人或小團體謀取私利。權力是一種責任,權力越大,職務越高,肩負的責任就越重,應盡的義務就越多。權力是把“雙刃劍”,用權為公,可以造福企業和職工,贏得職工群眾讚譽;用權為私,最終就會失去權力,甚至身敗名裂。領導幹部如果整天打著自己的“小算盤”,搞權錢交易,那就是自掘墳墓,必將為組織和群眾所拋棄。每一名黨員和領導幹部都要正確看待權力,深知權的來源,明白權的用途,把心思用在工作上,用在推動創業發展上,用在為職工群眾辦實事上,創造出經得起曆史、實踐和職工群眾檢驗的業績,真正為企業、為職工群眾掌好權、用好權。
第三,領導幹部必須嚴格做到廉潔自律,不能放縱欲望。對黨員幹部來說,不管在什麼時期,吃苦在前、享受在後的原則不能變,清正廉潔、艱苦奮鬥的傳統不能丟。要練好“內功”,守得住誘惑,經受住權力、金錢等考驗;要防微杜漸,守得住小節,避免小錯釀成大錯;要寵辱不驚,遏製得住私欲,不計榮譽進退,不計個人得失;越是物質生活富裕,越要守得住勤儉,以勤為本,以儉修身,以德律己。反之,一旦私欲膨脹,就很容易突破道德和法紀防線,不擇手段地去貪權、貪錢、貪色,從而招來牢獄之災。在這個問題上,各級領導幹部一定要保持高度的警覺,千萬不可掉以輕心。金錢、地位、名利都是身外之物,生不帶來,死不帶去,這些話蘊涵著深刻的人生哲理。縱有瓊樓千萬間,睡覺不過一張床;縱有家財千萬貫,一日不過吃三餐。每個黨員和領導幹部都要常思貪欲之害,常棄非份之想,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做官。
第四,領導幹部必須堅持秉公辦事,不能為情所困。作為一名黨的領導幹部,不徇私情、秉公辦事,是最基本的要求。對親戚、朋友和身邊工作人員要有原則,是非分明,不能隻講親情、友情,而不講原則、法紀。領導幹部要慎交友,多交諍友,多交摯友,多交學識高、品德好的人做朋友。古人雲:“國計已推肝膽許,家財不為子孫謀。”從曆史上看,貪官斂財,從來都是禍及後代;廉官清貧,多數能夠蔭澤子孫。為子孫後代斂財斂錢,不是為子女種福,而是招禍,不勞而獲的財富,使他們失去奮鬥的動力,難以成人,腐敗墮落的思想在子女中繼承發揚起來,子女早晚也會步入歧途,難逃黨紀國法的懲處。希望各級領導幹部要樹立正確的親情觀,嚴格執行黨風廉政建設的有關規定,切實管好自己的家屬、子女和身邊的工作人員,給他們傳好思想、好作風,給下一代傳真學識、真本事,引導他們自強自立,做對社會、也對自己有益的人。
第五,領導幹部必須接受組織和群眾的監督,不能為所欲為。監督既是對幹部的約束,更是對幹部的關愛。事實證明,主動接受監督的幹部一般較少犯錯誤,拒絕接受監督的幹部很容易走向腐敗。在監督問題上,不要怕人說閑話,更不要擔心鬧不團結,出現原則糾紛,組織上支持講原則的人,批評不講原則的人。這既是對企業負責,也是對當事人負責。因此,領導幹部要防止犯錯誤,就要擺正個人和組織、個人和群眾的關係,真心實意地聽取各個方麵的意見,積極主動地接受各個方麵的監督,既嚴格自律,又接受他律,時刻把自己置於組織和群眾的監督之下,做清正廉潔的共產黨人。
第六,領導幹部必須警鍾長鳴,不能心存僥幸。腐敗行為玷汙黨的形象,損害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特別是單位和部門的“一把手”腐敗,必然會造成事業不興、風氣不正、群眾不寧。對幹部本人來講,一旦步入腐敗歧途,就會斷送前程,甚至傾家蕩產、禍及子孫。陳毅同誌曾經說過:“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縱觀所有的違紀案件,無不引起人們的深刻思考。在這裏,我們從貪官身上算一筆帳。一算“政治帳”。一個領導幹部不管你職位有多高,一旦違反了黨紀國法,必將受到嚴厲懲處,這就自毀了自己的政治前程。二算“經濟帳”。人活在世上到底是為了什麼?金錢固然能給人帶來好處,但擁有多少金錢才算多、才足夠?不管你曾經擁有再多的金錢,一旦違犯黨紀國法,不但傾家蕩產,還會換來牢獄之災,連以前的生活都無法擁有了。三算“名譽帳”。一旦違犯黨紀國法,以前的榮耀都將不複存在,換來的隻是恥辱和身敗名裂。四算“家庭帳”。一旦受到黨紀國法的懲處,不但自己要丟人顯眼,而且會嚴重傷害到家庭的親人,將帶給他們一生巨大的痛苦。五算“自由帳”。沒有自由將失去生命的精彩,這是人生的最大痛苦。每一個身陷牢獄的貪官,無不體會到了失去自由那生不如死的滋味。一個貪官說,他每天和殺人犯、搶劫犯、盜竊犯合關在隻有十幾平方米的小屋,不敢給人說他是當官的,也不敢說是因為腐敗進來的,怕他們的嘲弄和毆打。六算“健康帳”。每一個身陷牢籠的貪官,無不身心交瘁,追悔莫及。我們每個黨員領導幹部要從中吸取教訓,務必警鍾長鳴,決不能心存僥幸,明知故犯。
組織培養一個幹部不容易,一個領導幹部能到今天這個位置,除了組織的培養外,自己也付出了很大的努力,家人給予了很大的支持,一定要倍加珍惜。要時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勵,真正做到不義之財不取,不法之物不拿,不淨之地不去,不良之友不交,努力做一個職工群眾真心擁護的人,做一個同事部下信服的人,做一個家屬子女引以為榮的人,做一個回顧人生問心無愧的人。千萬不能以為自己是領導就為所欲為,千萬不能因為受別人尊重而忘乎所以,千萬不能把組織的告誡提醒置若罔聞,千萬不能因小失大、一失足成千古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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