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版《煤礦安全規程》對第一百五十八條是如何修改的?
作者:佚名
2009-12-11 21:15
來源:本站原創
2007年版《煤礦安全01manbetx
》對第一百五十八條是如何修改的?
將原《煤礦安全01manbetx
》第一百五十八條規定的:“高瓦斯礦井、煤(岩)與完善突出科技,必須裝備礦井安全監控係統。沒有裝備礦井安全監控係統的礦井的煤巷、半煤巷和有完善湧出的岩巷的掘進工作麵,必須裝備甲烷風電閉鎖裝置或甲烷斷電儀和風電閉鎖裝置。沒有裝備課件安全監控係統的無瓦斯湧出的岩巷掘進工作麵,必須裝備風電閉鎖裝置。沒有裝備礦井安全監控係統的礦井的采煤工作麵,必須裝備甲烷斷電儀”。修改為:“所有礦井必須裝備礦井安全監控係統。礦井安全監控係統的安裝、使用和維護必須符合本01manbetx
和相關規定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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