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礦業集團有限公司三井“5?19”頂板事故
2008年5月19日,湘潭礦業集團有限公司三井發生一起頂板02manbetx.com ,死亡1人,直接經濟損失36.195萬元。
一、概述
1.企業名稱:湖南省湘潭礦業集團有限公司三井。
2.02manbetx.com 發生時間:2008年5月19日20時40分。
3.02manbetx.com 發生地點:-650m水平東一石門12煤掩護支架采煤工作麵。
4.02manbetx.com 類別:頂板事故。
5.事故傷亡:死亡1人。
6.直接經濟損失:人民幣36.195萬元。
二、事故單位概況
(一)公司概況
湖南省湘潭礦業有限公司由省屬國有譚家山煤礦改製而來,六證齊全,下設四個礦,分別分一井、二井煤業公司、三井、四井,現有生產能力60萬噸/年。
(二)礦井基本情況
1.三井位於譚家山礦區“V”型向斜構造南翼東部,屬急傾斜中厚煤層,平均傾角為62°,三井始建於1969年,1972年因發生瓦斯爆炸被關閉,1988年恢複生產,設計能力為3萬噸/年。1998年進行技術改造,2001年達到改擴建能力9萬噸/年。2005年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
2.三井為低瓦斯礦井,礦井湧水量為120 m3/h,煤塵具有爆炸危險性,煤層無自然發火傾向。
3.礦井采用斜井多水平(-225米、-450米、-550米、-600米、-650米水平)開拓方式,水平分層等采煤方法進行回采,回采工作麵使用木支架支護方式。深部水平主采12煤,7煤、10煤輔助開采。運輸大巷布置在底板茅口灰岩中,三層煤聯合布置。
4.地麵安裝了2台45kw軸流式主要通風機(BD-11-№14),中央並列式通風,礦井總回風量為1400 m3/min,總進風量為1200 m3/min,礦井實行多級排水,雙回路供電。
(三)事故地點概況
事故地點位於-600m水平東一石門12煤掩護支架采煤工作麵一平巷1號天眼。一平巷高1.4米,寬1.0米,頂板采用鋼絲繩纏繞木棍加點柱支護(柔性平板掩護支架),木棍平均直徑5厘米,木質點柱平均直徑12厘米。天眼高7.2米,斷麵1米×1米,采用密集盤木支護。局扇送風至一平巷,未送至天眼處。
三、事故發生經過及搶救過程
5月19日16時,開完班前會後,采四隊副隊長蘇誌強帶領9人到-650m水平東一石門12煤掩護支架采煤工作麵工作。其中副班長何啟紅(死者)和大工劉運池放頂,其餘工人進行鋪架、維修等工作。當掩護支架從1 號天眼鋪過2號天眼時,何啟紅開始在1號天眼打眼放炮落頂。按該處《作業01manbetx 》規定,必須全部鋪架、落頂、打好點柱以後,才允許向兩幫打眼放炮采煤。但何啟紅為追求產量,在未鋪架、放頂完成,也未打點柱的情況下違章挖取頂煤。當他放煤放了七、八礦車以後,掩護支架突然垮落,將他埋住。
事故發生後,劉運池等就立即進行搶救,同時向礦調度室彙報。礦方馬上召集職工搶救。20日淩晨5時將何啟紅扒出,何已當場死亡。事故搶救共清理煤矸10餘噸。
四、事故原因及性質
(一)事故直接原因
1.作業人員不按《作業01manbetx 》操作,違章采煤。
2.事故地點頂板壓力大,未進行有效支護。
(二)事故間接原因
1.實行單純的噸煤工資。礦方給付職工的工資隻與噸煤掛鉤,客觀上促使作業人員片麵追求產量,不顧安全違章采煤。
2.現場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管理人員未嚴格履行自身職責,對作業現場忽視管理,未及時發現和製止作業人員的違章行為,消除事故隱患。
3.職工安全意識差。井下職工安全意識淡薄,嚴重違章作業,同事也未及時、有效製止死者的違章行為,自保、互保意識差。
(三)事故性質:經調查確認,本次事故為責任事故。
五、事故死亡人數及直接經濟損失
本次事故死亡一人,直接經濟損失36.195萬元。
六、防範措施及建議
1.改革工資製度。取消單純的噸煤計工資方式,采取合理的工資製度,避免井下職工為追求效益,盲目追求產量,違章采煤。
2.加強井下現場安全管理。各級安全管理人員要切實履行自身職責,加強井下安全管理,發現違章行為要及時、有效製止,消除事故隱患。
3.加強培訓和安全教育。嚴格按照《礦山安全法》第二十六條的有關規定對本礦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培訓,加強從業人員的勞動紀律教育,不斷提高職工的安全意識和自保、互保、聯保能力,自覺抵製各種“三違”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