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小煤礦複工複產驗收標準
一、存在下列情況之一的礦井不得參加複工複產驗收
1、技改礦井在技改施工過程中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責任02manbetx.com
的,生產礦井在生產過程中發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責任02manbetx.com
的;
2、礦井存在超層越界開采的;
3、煤與瓦斯突出礦井或者受水害威脅嚴重的礦井不具備《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堅決遏製煤礦重特大02manbetx.com
發生的緊急通知》(豫政辦【2008】90號)規定條件的;
4、截止10月31日,尚未批準開工或者已批準開工但尚未動工的;
5、獨立塊段和單獨保留礦井采礦許可證到期的;
6、停工停產期間,發現違法違規生產行為的。
二、複工複產礦井驗收標準
(一)複工礦井
1、采礦許可證合法有效;
2、資源整合技改礦井有整合批複文件,開工手續齊全;
3、礦井技術改造初步設計、安全專篇、施工作業01manbetx
以及各項安全技術措施按規定編製完成,並經有關部門審批合格;
4、《井上下對照圖》、《井巷工程平麵圖》、《通風係統圖》、《避災路線圖》、《供電係統圖》等相關圖紙齊全,符合技術規範要求,並與實際相符;
5、施工單位具備相應資質,並且合法有效,不存在掛靠、轉包或承包現象;施工設備符合規定,安全可靠;
6、礦井安全、生產及技術管理機構健全,安全管理製度和安全技術措施完善,並落實到位;“五職”礦長配備齊全, 培訓合格後,取得礦長安全資格證、礦長資格證;采礦、通風、機電、地質及測量等專業技術人員配備滿足礦井需要,每個專業技術人員數量不少於1名;特種作業人員經專門培訓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並按規定配足配齊;
7、礦井編製了施工組織設計,按照批準的設計進行施工,不存在私自變更設計現象;
8、礦井井筒布置符合設計要求,設計未利用井筒已關閉到位;巷道布置符合設計和規範要求,嚴禁以掘代采;采掘工作麵支護齊全,嚴禁采用木支護,嚴禁空頂作業;礦井生產係統符合規定,不存在“一證多井”現象;礦井無超層越界開采行為;
9、礦井通風係統科學合理,通風設施安全可靠;不存在無風、微風、循環風以及不合理串聯通風等現象,無瓦斯超限作業,無風井出煤;
10、礦井瓦斯管理製度完善,具有可靠的瓦斯監測監控係統;高瓦斯和煤與瓦斯突出礦井必須有專用回風井;高瓦斯礦井、煤與瓦斯突出礦井或低瓦斯礦井的高沼區域的采掘工作麵,“三專兩閉鎖”(專用變壓器、專用線路、專用開關,風電閉鎖、瓦斯電閉鎖)裝備齊全,靈敏可靠;
11、煤(岩)與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礦井必須采取區域性防突措施,嚴格落實“四位一體”(突出危險性預測、防治突出措施、防治突出措施的效果檢驗、安全防護措施)綜合防突措施,建立完善可靠的瓦斯抽放係統;防突機構、隊伍健全;
12、礦井必須建立完善的防塵供水係統,噴霧和灑水裝置使用正常;煤塵有爆炸危險性的礦井必須設隔爆設施,並符合《煤礦安全01manbetx
》規定;
13、礦井防滅火係統健全,管理規範,製度健全;開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層必須按規定落實綜合放滅火措施;
14、礦井壓風係統健全,應設置地麵壓風機房,並根據礦井規模配備足夠容量的空氣壓縮機,壓風管路應覆蓋井下主要作業地點,並確保設備正常運轉和管路暢通。
15、礦井具有完善可靠的排水係統,水泵配備的數量、排水管路敷設、排水能力及水倉倉容要符合《煤礦安全01manbetx
》規定;井田範圍內的水文地質資料、采空區範圍清楚可靠;水害防治機構、隊伍健全,配齊專業技術人員和探放水人員;配備至少2台以上專用探水鑽;編製防治水預案和探放水措施並組織實施;
16、礦井必須實現雙回路電源供電;井下所有電氣設備必須具有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誌,嚴禁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的機電設備;井下電器設備接地、過流、漏電等安全保護裝置齊全可靠;消滅失爆現象;礦井提升運輸設備必須具有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誌,各類保護裝置齊全可靠;
17、礦井內外、井上下和重要場所、主要工作地點通信設施完善暢通;
18、礦井爆破材料安全管理製度和安全01manbe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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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爆破材料的儲存、運輸符合《煤礦安全規程》規定,嚴禁使用非礦用安全型炸藥;
19、礦井井下爆破作業必須嚴格遵守作業規程,堅持“一炮三檢”(裝藥前、放炮前和放炮後分別檢查現場瓦斯,瓦斯超限停止操作)和“三人連鎖”(班組長、安檢員、專職放炮員三人共同認定後,才許放炮)放炮製度;
20、國有煤礦整合的小煤礦,國有控股比例要達到51%以上,並出具國有控股證明文件;
21、礦井為從業人員辦理了工傷保險和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22、縣(市、區)領導包礦、鄉鎮領導駐礦製度落實到位;
(二)複產礦井
1、采礦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煤炭生產許可證、工商營業執照、礦長資格證、礦長安全資格證等“六證”齊全,合法有效;技術改造試運轉礦井有經省轄市或省骨幹煤炭企業批準文件;
2、礦井安全、生產及技術管理機構健全,“五職”礦長和采礦、通風、機電、地質及測量等專業技術人員配備齊全,每個專業技術人員數量不少於1名;安全管理製度和安全技術措施完善,並落實到位;
3、特種作業人員經專門培訓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並按規定配足配齊;
4、《井上下對照圖》、《采掘工程平麵圖》、《通風係統圖》、《避災路線圖》、《供電係統圖》等相關圖紙齊全,符合技術規範要求,並與實際相符;
5、礦井采掘工程布局科學合理,回采工作麵采用正規壁式采煤方法,嚴禁巷道式采煤;年產15萬噸及以下礦井隻準一個采煤工作麵,兩個掘進工作麵同時生產;嚴禁超層越界開采;
6、礦井巷道布置符合規範要求,嚴禁采用木支護;
7、礦井必須至少有2個能行人的通達地麵的安全出口,各個出口間的距離不得小於30米;
8、礦井應按照核定的生產能力組織生產,嚴禁超能力組織生產;
9、礦井通風係統科學合理,風量滿足生產需要;不存在無風、微風、循環風以及不合理串聯通風等現象,無瓦斯超限作業,無風井出煤;
10、礦井瓦斯管理製度完善,具有可靠的瓦斯監測監控係統;高瓦斯和煤與瓦斯突出礦井必須有專用回風井;高瓦斯礦井、煤與瓦斯突出礦井或低瓦斯礦井的高沼區域的采掘工作麵,“三專兩閉鎖”(專用變壓器、專用線路、專用開關,風電閉鎖、瓦斯電閉鎖)裝備齊全,靈敏可靠;
11、煤(岩)與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礦井必須采取區域性防突措施,嚴格落實“四位一體”(突出危險性預測、防治突出措施、防治突出措施的效果檢驗、安全防護措施)綜合防突措施,建立完善可靠的瓦斯抽放係統;防突機構、隊伍健全;
12、礦井必須建立完善的防塵供水係統,噴霧和灑水裝置使用正常;煤塵有爆炸危險性的礦井必須設隔爆設施,並符合《煤礦安全規程》規定;
13、礦井防滅火係統健全,管理規範,製度健全;開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層必須按規定落實綜合放滅火措施;
14、礦井壓風係統健全,應設置地麵壓風機房,並根據礦井規模配備足夠容量的空氣壓縮機,壓風管路應覆蓋井下主要作業地點,並確保設備正常運轉和管路暢通。
15、礦井具有完善可靠的排水係統,水泵配備的數量、排水管路敷設、排水能力及水倉倉容要符合《煤礦01manbetx
》規定;井田範圍內的水文地質資料、采空區範圍清楚可靠;水害防治機構、隊伍健全,配齊專業技術人員和探放水人員;配備至少2台以上專用探水鑽;編製防治水預案和探放水措施並組織實施;
16、礦井必須實現雙回路電源供電;井下所有電氣設備必須具有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誌,嚴禁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的機電設備;井下電器設備接地、過流、漏電等安全保護裝置齊全可靠;消滅失爆現象;礦井提升運輸設備必須具有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誌,各類保護裝置齊全可靠;
17、礦井內外、井上下和重要場所、主要工作地點通信設施完善暢通;
18、礦井爆破材料安全管理製度和安全01manbetx
健全,爆破材料的儲存、運輸符合《煤礦01manbetx
》規定,嚴禁使用非礦用安全型炸藥;
19、礦井井下爆破作業必須嚴格遵守作業規程,堅持“一炮三檢”(裝藥前、放炮前和放炮後分別檢查現場瓦斯,瓦斯超限停止操作)和“三人連鎖”(班組長、安檢員、專職放炮員三人共同認定後,才許放炮)放炮製度;
20、礦井勞動組織管理規範,不存在違規轉包、層層承包、以包代管現象;勞動用工符合規定,並為從業人員辦理了工傷保險和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嚴格控製入井人數,嚴禁超定員組織生產;
21、煤礦領導幹部嚴格落實井下帶班、值班製度,認真組織隱患排查治理;
22、縣(市、區)領導包礦、鄉鎮領導駐礦製度落實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