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8月份以來煤礦較大以上瓦斯事故的通報
2009年8月份以來煤礦較大以上瓦斯02manbetx.com
的通報
安監總煤調〔2009〕179號
各產煤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煤礦安全監管部門和煤炭行業管理部門,各省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司法部直屬煤礦管理局,有關中央企業:
以上7起瓦斯事故,主要發生在技改礦井和非法違法生產礦井。暴露了當前一些地區煤礦隱患排查不細致、通風瓦斯管理混亂等突出問題,同時也暴露出對技改礦井安全監管不嚴格,打擊非法違法生產存在薄弱環節和漏洞。為深刻吸取事故教訓,切實加強煤礦安全生產工作,堅決遏製重特大事故,確保煤礦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好轉,特提出以下要求:
一、全麵加強通風瓦斯管理。要督促煤礦企業嚴格執行“先抽後采、監測監控、以風定產”的瓦斯治理方針,緊緊抓住采掘布局、通風係統、瓦斯抽采、安全監控、現場管理五個重點環節,健全完善“通風可靠、抽采達標、監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綜合治理工作體係。合理進行采掘部署,生產水平和采區必須實行分區通風,采掘工作麵實行獨立通風,嚴禁風流斷路、短路、多次串聯等現象,嚴禁無風微風作業。加強瓦斯監測係統的日常維護檢查,定期調試、校正瓦斯傳感器,保證係統正常運行。必須建立並嚴格執行瓦斯檢查製度,嚴禁超限作業。加強現場管理,嚴禁井下吸煙等違章行為,及時淘汰失爆、老化的機電設備。
二、切實加大防突工作力度。要監督煤礦企業嚴格貫徹落實好《防治煤與瓦斯突出規定》,對照《防治煤與瓦斯突出規定》的要求,對所屬礦井防突工作進行一次全麵細致的自查評估,對不符合規定要求的有關工程、措施、設備和有關技術指標,要製定整改計劃,限期達標。要督促煤礦企業健全防突機構、完善規章製度,加強開采保護層和大麵積預抽瓦斯等區域防突措施。對存在煤與瓦斯突出危險而又不具備防突能力的小煤礦,要堅決停產整頓,凡不具備整改達標條件的要堅決依法關閉。通過嚴格落實《防治煤與瓦斯突出規定》,真正做到“不掘突出頭、不采突出麵”,堅決遏製煤與瓦斯突出事故。
三、加強對基建技改礦井的安全管理。要指導煤礦企業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製,加強施工過程日常安全管理,做好高瓦斯、煤與瓦斯突出礦井瓦斯抽采與安全監測監控工作,新建、改擴建、資源整合的高瓦斯、煤與瓦斯突出礦井,必須同步建設瓦斯抽采係統,先抽采瓦斯,後進行采掘作業。技改和基建礦井通風設備必須滿足改造和建設的需要,否則必須及時更新。礦井通風係統必須按照建設工程進展需要及時作出調整,通風工程及時到位,並根據係統調整情況及時進行風量測定,保證供風充足。要提前告知施工單位,在施工期間一旦發現煤礦建設項目的安全設施設計不合理或者存在重大事故隱患時,應當立即停止施工,並報告煤礦企業。在基建技改期間,嚴禁新建煤礦邊建設、邊生產,嚴禁改擴建煤礦在施工區域生產。
四、嚴厲打擊非法違法生產行為。有關部門和企業要充分認識到非法違法生產給煤礦安全生產帶來的極端危害性,進一步加強領導,按照安全生產“三項行動”的要求,加大安全生產執法和治理力度,對發現的非法違法、違規違章行為,應當依法依規、全麵打擊和治理,使安全生產工作從源頭上、根本上得到加強和改進。對存在超層越界、煤礦建設期間違規生產以及證照不全違法生產的礦井,一律停產整頓、限期整改;對無證非法開采的礦井、關閉之後死灰複燃的礦井以及對拒不進行整頓或者停而不整的礦井,要堅決依法實施關閉,關實、關死。
五、進一步加強煤礦安全監管監察。各級煤礦安全監管、煤炭行業管理部門和煤礦安全監察機構要正確認識當前煤礦安全生產形勢,進一步增強緊迫感、使命感和責任感,切實加大安全生產執法力度,嚴防各類事故發生。各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要按照國家煤礦安監局關於加強煤礦瓦斯治理監察工作通知的要求,嚴格對資源整合、技改和基建礦井實施瓦斯治理的情況開展監察,重點監察瓦斯治理工程“三同時”製度執行情況;加大對未批先建項目的打擊力度,嚴厲處罰手續不全擅自開工建設、違法組織生產的行為。對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要按照“四不放過”原則和“依法依規、實事求是、注重實效”的基本要求,及時查明原因,深刻吸取教訓,嚴肅追究責任。
請地方各級煤礦安全監管部門立即以適當方式將本通報傳達到轄區內所有煤礦企業。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
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
二○○九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