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管道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作者:佚名
2009-12-21 22:01
來源:本站原創
井下管道工
安全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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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上崗條件
第1條 經技術培訓並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
第2條 熟悉有關 01manbetx 和 標準,具備一定的鉗工基本操作及相關 基礎知識,能獨立工作。
二、 安全規定
第3條 上班前不準喝酒,班中不得幹與本職無關的工作,遵守有關規章 製度。
第4條 施工現場傾角大於15°時,下方不得有人同時作業,如因特殊需要平行作業時,應製定嚴密的 安全防護 措施。
第5條 瓦斯濃度大於l%時不得使用電氣設備,超過1,5%時必須停止作業,切斷電源,撤出人員。
第6條 拆裝管路需用電、氣焊時,要嚴格按《 煤礦 安全 01manbetx 》中的有關條款執行。
第7條 在架空線段施工時,應有防止觸電的安全 措施。
三、操作準備
第8條 施工前管道工沿施工路線進行認真檢查,掌握現場情況。
第9條 熟悉管路 圖紙資料和 標準要求。
第10條 施工前對沿線所有的障礙物及險段提前進行清理和加固,確保施工安全和進度。
第11條 在安裝前應與調度室及運輸調度站聯係,說明工作地點、工作量及工作時間,井由專人負責監護,注意來往車輛。
第12條 管子安裝前應逐節檢查,並符合下列要求:
1、不得有裂紋,法蘭盤對接處平整,不得有破損現象。
2、直管的彎曲度海米不超過1 5毫米。
3、彎管的彎曲部分的橢圓度不大於管子公稱外徑的10%,彎曲角度誤差不得超過±30'。
第13條 管路安裝前,應根據 設計要求測量管座、管卡或彎頭座的支承梁位置,並進行梁的加工和安裝。
第14條 管子、彎頭、三通、異徑管及伸縮器等,在安裝前應做耐匝試驗,試驗壓力為工作壓力的l 5倍,至少應比工作壓力大0.5兆帕,且無滲水現象。
第15條 安裝前,應按 設計要求對所有管件進行防腐處理。
第16條 經過防腐處理的管子及管件須待漆膜防腐層形成後,方可吊裝和搬運,並在吊裝和搬運中注意保護漆膜防腐層,損壞的防護層應及時修補。
第17條 將經過防腐處理的管子及管件妥善運至現場,並擺放整齊。
第18條 將需用的工具、材料運到現場,數量要充足,品種、規格符合要求。
第19條 管道工負責人要向施工人員講清工作內容、人員分工及安全注意事項。
第20條 要準備一定數量的安全防護用品。
四、正常操作
第21條 異徑管連接時,不準插接及無死角。
第22條 法蘭盤的平麵應垂直於管子中心線,其傾斜度不得超過規定數值。
第23條 法蘭盤應與管子連接牢固,所選螺栓長度應符合 標準要求。
第24條 連接管路用的法蘭盤及襯墊應符合要求,同一規格管子使用的法蘭盤應一致。
第25條 緊固螺栓時應對稱進行,用力要均勻。不可用力過猛,所用工具要合適。
第26條 吊裝繩索、鉤環、連接螺栓等連接件應有足夠的安全係數。
第27條 斜巷安裝:
1、管子及管件運至現場後依次擺好,由下向上逐節連接。
2、管路應有支架支承,不得與底板接觸。
3、敷設直徑150毫米以上的管子時,每隔15—20米應加一處拉線,拉線應牢固可靠。
4、提升運輸斜巷中,法蘭盤應與軌道有一定的間距,不得影響礦車運行。
第28條 平巷安裝:
1、管路安裝要平直,需過道軌時應使管路不受力,管道與軌底應留有足夠的間隙。
2、管路法蘭盤邊緣應與道軌有一定的間距,不得影響電機車運行。
第29條 儀表管座安裝:
1、儀表管座開孔位置應安裝在直線管道上,不得安裝在彎曲管道上,同時要考慮維修觀察方便。
2、主管道上的開口直徑應與接管座或支管內徑一致,不得把接管座或支管插入主管道內焊接。
3、溫度計表座安裝時,溫度計受熱端迎著流體運動方向,並置於管道中心。彈簧式壓力表必須垂直安裝。
第30條 管路安裝完畢必須進行通風、壓力試驗,應無漏風、滲水現象。
第31條 日常檢查維護:
1、管道工應經常對壓風、供水管路進行巡檢。巡檢內容如下:
(1) 檢查管路防腐層,應無剝落;
(2) 檢查管路支承架,應齊全牢固;
(3) 檢查管路有否漏風、漏水;
(4) 檢查法蘭盤、螺栓,應完好、齊全、緊固;
(5) 檢查管路閥門開啟、關閉應靈活、無泄漏、無鏽蝕。
2、日常維護時對管路損壞處采取的臨時 措施:
(1) 當管子接口法蘭盤的襯墊損壞時,應先停運相應設備,再根據管子規格更換襯墊;
(2) 當法蘭盤損壞時,先停運相應設備,再更換管路;
(3) 管子輕微破損而漏風、漏水時,可在破損處打卡子進行處理。
第33條 壓風、排水管路的更換:
1、管路需要更換時,應提前做出更換 計劃,做好充分準備後方可安排更換。
2、更換後的管路要與原管路規格質量相一致。
3.更換工作結束後,應按規定進行試驗。
五、收尾工作
第34條 管路安裝竣工後,必須做水壓試驗並應符合規定,做好記錄。將原解除的過卷、鬆繩等項保護逐一恢複,並應靈活可靠。
第35條 全部工作完成後,應清理現場,清點工具及剩餘材料、配件,並妥善保管。
一、上崗條件
第1條 經技術培訓並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
第2條 熟悉有關 01manbetx 和 標準,具備一定的鉗工基本操作及相關 基礎知識,能獨立工作。
二、 安全規定
第3條 上班前不準喝酒,班中不得幹與本職無關的工作,遵守有關規章 製度。
第4條 施工現場傾角大於15°時,下方不得有人同時作業,如因特殊需要平行作業時,應製定嚴密的 安全防護 措施。
第5條 瓦斯濃度大於l%時不得使用電氣設備,超過1,5%時必須停止作業,切斷電源,撤出人員。
第6條 拆裝管路需用電、氣焊時,要嚴格按《 煤礦 安全 01manbetx 》中的有關條款執行。
第7條 在架空線段施工時,應有防止觸電的安全 措施。
三、操作準備
第8條 施工前管道工沿施工路線進行認真檢查,掌握現場情況。
第9條 熟悉管路 圖紙資料和 標準要求。
第10條 施工前對沿線所有的障礙物及險段提前進行清理和加固,確保施工安全和進度。
第11條 在安裝前應與調度室及運輸調度站聯係,說明工作地點、工作量及工作時間,井由專人負責監護,注意來往車輛。
第12條 管子安裝前應逐節檢查,並符合下列要求:
1、不得有裂紋,法蘭盤對接處平整,不得有破損現象。
2、直管的彎曲度海米不超過1 5毫米。
3、彎管的彎曲部分的橢圓度不大於管子公稱外徑的10%,彎曲角度誤差不得超過±30'。
第13條 管路安裝前,應根據 設計要求測量管座、管卡或彎頭座的支承梁位置,並進行梁的加工和安裝。
第14條 管子、彎頭、三通、異徑管及伸縮器等,在安裝前應做耐匝試驗,試驗壓力為工作壓力的l 5倍,至少應比工作壓力大0.5兆帕,且無滲水現象。
第15條 安裝前,應按 設計要求對所有管件進行防腐處理。
第16條 經過防腐處理的管子及管件須待漆膜防腐層形成後,方可吊裝和搬運,並在吊裝和搬運中注意保護漆膜防腐層,損壞的防護層應及時修補。
第17條 將經過防腐處理的管子及管件妥善運至現場,並擺放整齊。
第18條 將需用的工具、材料運到現場,數量要充足,品種、規格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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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條 要準備一定數量的安全防護用品。
四、正常操作
第21條 異徑管連接時,不準插接及無死角。
第22條 法蘭盤的平麵應垂直於管子中心線,其傾斜度不得超過規定數值。
第23條 法蘭盤應與管子連接牢固,所選螺栓長度應符合 標準要求。
第24條 連接管路用的法蘭盤及襯墊應符合要求,同一規格管子使用的法蘭盤應一致。
第25條 緊固螺栓時應對稱進行,用力要均勻。不可用力過猛,所用工具要合適。
第26條 吊裝繩索、鉤環、連接螺栓等連接件應有足夠的安全係數。
第27條 斜巷安裝:
1、管子及管件運至現場後依次擺好,由下向上逐節連接。
2、管路應有支架支承,不得與底板接觸。
3、敷設直徑150毫米以上的管子時,每隔15—20米應加一處拉線,拉線應牢固可靠。
4、提升運輸斜巷中,法蘭盤應與軌道有一定的間距,不得影響礦車運行。
第28條 平巷安裝:
1、管路安裝要平直,需過道軌時應使管路不受力,管道與軌底應留有足夠的間隙。
2、管路法蘭盤邊緣應與道軌有一定的間距,不得影響電機車運行。
第29條 儀表管座安裝:
1、儀表管座開孔位置應安裝在直線管道上,不得安裝在彎曲管道上,同時要考慮維修觀察方便。
2、主管道上的開口直徑應與接管座或支管內徑一致,不得把接管座或支管插入主管道內焊接。
3、溫度計表座安裝時,溫度計受熱端迎著流體運動方向,並置於管道中心。彈簧式壓力表必須垂直安裝。
第30條 管路安裝完畢必須進行通風、壓力試驗,應無漏風、滲水現象。
第31條 日常檢查維護:
1、管道工應經常對壓風、供水管路進行巡檢。巡檢內容如下:
(1) 檢查管路防腐層,應無剝落;
(2) 檢查管路支承架,應齊全牢固;
(3) 檢查管路有否漏風、漏水;
(4) 檢查法蘭盤、螺栓,應完好、齊全、緊固;
(5) 檢查管路閥門開啟、關閉應靈活、無泄漏、無鏽蝕。
2、日常維護時對管路損壞處采取的臨時 措施:
(1) 當管子接口法蘭盤的襯墊損壞時,應先停運相應設備,再根據管子規格更換襯墊;
(2) 當法蘭盤損壞時,先停運相應設備,再更換管路;
(3) 管子輕微破損而漏風、漏水時,可在破損處打卡子進行處理。
第33條 壓風、排水管路的更換:
1、管路需要更換時,應提前做出更換 計劃,做好充分準備後方可安排更換。
2、更換後的管路要與原管路規格質量相一致。
3.更換工作結束後,應按規定進行試驗。
五、收尾工作
第34條 管路安裝竣工後,必須做水壓試驗並應符合規定,做好記錄。將原解除的過卷、鬆繩等項保護逐一恢複,並應靈活可靠。
第35條 全部工作完成後,應清理現場,清點工具及剩餘材料、配件,並妥善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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