蓄電池機車充電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作者:佚名
2009-12-21 22:06
來源:本站原創
蓄電池機車充電工
安全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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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般規定及充電室設施
6、 充電工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7、 充電工應熟悉本崗位的機電設備性能及供電係統。能熟練的按 01manbetx 01manbetx 進行操作及處理一般故障。
8、 對於防爆特殊型蓄電池極柱的焊接,必須經過專門培訓並取得主管部門考核,取得“允許操作證”的人員擔任。
9、 充電作業時應穿規定的勞保用品。
10、 認真執行崗位責任製和填好崗位評估單。
11、 充電室必須設置水源以備衝洗蓄電池之用。
12、 必須設置電壓表、點溫計、比重計及溫度計等檢測儀器。
13、 必須設置防火工具及防火器材。
14、 必須設置充電架及推移電瓶箱的設備,嚴禁占用機車充電。
10、必須設置護目眼鏡、橡膠手套、膠鞋及橡皮圍裙等以備配置電解液時應用。
二、充電前的準備工作
1、應先進行整體檢查:電池裝置外部應完好,銘牌和防爆標誌齊全以及型號、額定工作電壓等。
2、 換電瓶箱時必須把控製器手把拉回零位,取下手把拿出電機車上的插銷。
3、 用推移方法換電瓶時,機車應與充電架對中,抽出電瓶箱與機車上的固定插銷,再平行推移到充電架上。
4、 擦淨電池箱蓋上的灰塵、積水,打開電池箱清洗幹淨。
5、 打開全部電池旋塞,清除放在電瓶上的任何工具物品與贓物。
6、 檢查各電池間連接極柱是否正確,接線端的連接是否牢固。
7、 充電機電池的兩極(電源的正極接電池的正極,電源的負極接電池的負極)不得接反。
8、 整流設備充電插銷必須采用電源裝置的專用插銷不得用其它代替。
9、 檢查電源裝置、充電機及充電機上的儀表確認指示正確,再行送電。
三、充電作業
1、 首先再檢查一次電源連接是否正確,觀察電壓表的指示值並做好記錄,然後再起動整流器開始充電。
2、 注意觀察電池在充電過程中發生的變化(其中包括電解液的比重和溫度,電池的端電壓充電電流的變化)如有異常情況應停電處理,不準電池帶故障充電。
3、 各種型號的電瓶及充電機,其充電方式、充電電流、充電時間、常規充電及快速充電應按產品說明書和有關技術文件執行。
4、 在有80%的單體電池電壓升至2.4伏時,才可改用第二階級段充電,當電解液冒出細密強烈氣泡,而且達到2.5伏以上,電壓比重穩定3小時不變即為充電完畢。
5、 停止充電前各電池槽的比重:酸性為1.26±0.01否則可用蒸餾水(當大於1.27時)或比重為1.3的稀硫酸(當小於1.25時)調整。堿性為1.17—1.22。液麵高出極板高度:酸性為10~20毫米,堿性為15~30毫米。
6、 充電時電解液的溫度不得超過下列規定:合成堿電解液43℃;苛性鈉電解液35℃;硫酸電解液45℃。溫度超過時,應立即停充或降低電流充電,待冷卻後再充,測量溫度時應不少於三塊電池。
7、 注意連接線與極柱,不得有過熱或鬆動情況。
8、 電池中電解液溢出時應及時吸出擦幹。
9、 監視充電設備的運行情況,遇有不正常現象立即停充,待處理後再充電。
10、禁止在充電過程中緊固連接線、螺母,禁止將扳手等工具放在電池上。
11、在充電過程中每小時必須檢查一次電池電壓、電流、液麵比重和溫度,並做好記錄。
12、充電完畢必須停止1~1.5小時待冷卻後,才準蓋上電池旋塞,擦淨注液口的酸堿跡,蓋上電池箱蓋鎖上螺栓。
13、工作結速後打掃好環境衛生整理好工具儀表,填好當班工作日記及交接班記錄。
四、其它注意事項
1、盛電解液的容器必須耐酸堿、堅固,在調合電解液時必須將硫酸徐徐倒入水中,嚴禁向硫酸內倒水以免硫酸飛濺燙傷工作人員。
2、配置酸性電解液時充電室必須備有中和電解液的5%的硫酸鈉溶液,遇有電解液燙傷時,先用上述溶液清洗,然後再用清水清洗。
3、配置堿性電解液時事先準備好足夠的3%的硼酸水和清水,以備皮膚沾有堿液時立即用以衝洗。
4、每周必須檢查一次漏泄電流和清洗特殊工作栓。
5、每周必須檢查和調整每隻蓄電池電解液的比重。
6、堿性蓄電池使用300~350個循環,酸性蓄電池使用六個月應全部更換一次電解液並進行清洗,然後按初充電方式進行充電。
7、每組電瓶使用達30個循環時要進行一次全麵檢查,進行一次均衡充電。
8、配置硫酸電解液必須使用純水或蒸餾水。
一、一般規定及充電室設施
6、 充電工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7、 充電工應熟悉本崗位的機電設備性能及供電係統。能熟練的按 01manbetx 01manbetx 進行操作及處理一般故障。
8、 對於防爆特殊型蓄電池極柱的焊接,必須經過專門培訓並取得主管部門考核,取得“允許操作證”的人員擔任。
9、 充電作業時應穿規定的勞保用品。
10、 認真執行崗位責任製和填好崗位評估單。
11、 充電室必須設置水源以備衝洗蓄電池之用。
12、 必須設置電壓表、點溫計、比重計及溫度計等檢測儀器。
13、 必須設置防火工具及防火器材。
14、 必須設置充電架及推移電瓶箱的設備,嚴禁占用機車充電。
10、必須設置護目眼鏡、橡膠手套、膠鞋及橡皮圍裙等以備配置電解液時應用。
二、充電前的準備工作
1、應先進行整體檢查:電池裝置外部應完好,銘牌和防爆標誌齊全以及型號、額定工作電壓等。
2、 換電瓶箱時必須把控製器手把拉回零位,取下手把拿出電機車上的插銷。
3、 用推移方法換電瓶時,機車應與充電架對中,抽出電瓶箱與機車上的固定插銷,再平行推移到充電架上。
4、 擦淨電池箱蓋上的灰塵、積水,打開電池箱清洗幹淨。
5、 打開全部電池旋塞,清除放在電瓶上的任何工具物品與贓物。
6、 檢查各電池間連接極柱是否正確,接線端的連接是否牢固。
7、 充電機電池的兩極(電源的正極接電池的正極,電源的負極接電池的負極)不得接反。
8、 整流設備充電插銷必須采用電源裝置的專用插銷不得用其它代替。
9、 檢查電源裝置、充電機及充電機上的儀表確認指示正確,再行送電。
三、充電作業
1、 首先再檢查一次電源連接是否正確,觀察電壓表的指示值並做好記錄,然後再起動整流器開始充電。
2、 注意觀察電池在充電過程中發生的變化(其中包括電解液的比重和溫度,電池的端電壓充電電流的變化)如有異常情況應停電處理,不準電池帶故障充電。
3、 各種型號的電瓶及充電機,其充電方式、充電電流、充電時間、常規充電及快速充電應按產品說明書和有關技術文件執行。
4、 在有80%的單體電池電壓升至2.4伏時,才可改用第二階級段充電,當電解液冒出細密強烈氣泡,而且達到2.5伏以上,電壓比重穩定3小時不變即為充電完畢。
5、 停止充電前各電池槽的比重:酸性為1.26±0.01否則可用蒸餾水(當大於1.27時)或比重為1.3的稀硫酸(當小於1.25時)調整。堿性為1.17—1.22。液麵高出極板高度:酸性為10~20毫米,堿性為15~30毫米。
6、 充電時電解液的溫度不得超過下列規定:合成堿電解液43℃;苛性鈉電解液35℃;硫酸電解液45℃。溫度超過時,應立即停充或降低電流充電,待冷卻後再充,測量溫度時應不少於三塊電池。
7、 注意連接線與極柱,不得有過熱或鬆動情況。
8、 電池中電解液溢出時應及時吸出擦幹。
9、 監視充電設備的運行情況,遇有不正常現象立即停充,待處理後再充電。
10、禁止在充電過程中緊固連接線、螺母,禁止將扳手等工具放在電池上。
11、在充電過程中每小時必須檢查一次電池電壓、電流、液麵比重和溫度,並做好記錄。
12、充電完畢必須停止1~1.5小時待冷卻後,才準蓋上電池旋塞,擦淨注液口的酸堿跡,蓋上電池箱蓋鎖上螺栓。
13、工作結速後打掃好環境衛生整理好工具儀表,填好當班工作日記及交接班記錄。
四、其它注意事項
1、盛電解液的容器必須耐酸堿、堅固,在調合電解液時必須將硫酸徐徐倒入水中,嚴禁向硫酸內倒水以免硫酸飛濺燙傷工作人員。
2、配置酸性電解液時充電室必須備有中和電解液的5%的硫酸鈉溶液,遇有電解液燙傷時,先用上述溶液清洗,然後再用清水清洗。
3、配置堿性電解液時事先準備好足夠的3%的硼酸水和清水,以備皮膚沾有堿液時立即用以衝洗。
4、每周必須檢查一次漏泄電流和清洗特殊工作栓。
5、每周必須檢查和調整每隻蓄電池電解液的比重。
6、堿性蓄電池使用300~350個循環,酸性蓄電池使用六個月應全部更換一次電解液並進行清洗,然後按初充電方式進行充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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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配置硫酸電解液必須使用純水或蒸餾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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