巷道貫通管理製度
作者:佚名
2010-01-05 00:11
來源:本站原創
巷道貫通
管理
製度
1、礦井地測部門要及時通知礦總 工程師及通風部門掘進進度情況,一般巷道要相距貫通20米前,綜合機械化掘進巷道相距50米前負責彙報礦總 工程師、並通知通風部門。
2、掘進巷道與已密閉區域、老窯及情況不明的巷道貫通前,必須製定相應的巷道貫通 措施,並報 煤礦企業技術負責人審批,貫通時,礦技術負責人、通風、 安全、瓦斯檢查員等必須現場指揮,救護隊協助。進行貫通。
3、生產隊組接到巷道貫通的通知書後,必須立即停止一個工作麵掘進,隻允許一個工作麵向前貫通。停掘的工作麵切斷電源,設置柵欄,保持正常通風,正常檢查瓦斯,瓦斯超限時,停止對方掘進工作麵的掘進,進行處理。
4、通風部門必須做好貫通前的準備工作,保證兩端巷道不積存瓦斯,並做好貫通時調整通風係統的準備工作,確保貫通後風流不紊亂。
5、每次貫通前,通風技術負責人必須製定嚴密的貫通 措施、經礦總 工程師批複後,認真組織落實。
6、采、掘技術員製定出采、掘 技術 措施,通風技術負責人製定瓦斯排放及通風 安全 措施,報送礦總 工程師批複後執行。
7、貫通時,必須由通風部門派主管通風人員在現場統一指揮,確保 安全貫通。
8、嚴格執行《 煤礦 安全 01manbetx 》中有關貫通 管理的通風、瓦斯、爆破及施工的有關規定。
1、礦井地測部門要及時通知礦總 工程師及通風部門掘進進度情況,一般巷道要相距貫通20米前,綜合機械化掘進巷道相距50米前負責彙報礦總 工程師、並通知通風部門。
2、掘進巷道與已密閉區域、老窯及情況不明的巷道貫通前,必須製定相應的巷道貫通 措施,並報 煤礦企業技術負責人審批,貫通時,礦技術負責人、通風、 安全、瓦斯檢查員等必須現場指揮,救護隊協助。進行貫通。
3、生產隊組接到巷道貫通的通知書後,必須立即停止一個工作麵掘進,隻允許一個工作麵向前貫通。停掘的工作麵切斷電源,設置柵欄,保持正常通風,正常檢查瓦斯,瓦斯超限時,停止對方掘進工作麵的掘進,進行處理。
4、通風部門必須做好貫通前的準備工作,保證兩端巷道不積存瓦斯,並做好貫通時調整通風係統的準備工作,確保貫通後風流不紊亂。
5、每次貫通前,通風技術負責人必須製定嚴密的貫通 措施、經礦總 工程師批複後,認真組織落實。
6、采、掘技術員製定出采、掘 技術 措施,通風技術負責人製定瓦斯排放及通風 安全 措施,報送礦總 工程師批複後執行。
7、貫通時,必須由通風部門派主管通風人員在現場統一指揮,確保 安全貫通。
8、嚴格執行《 煤礦 安全 01manbetx 》中有關貫通 管理的通風、瓦斯、爆破及施工的有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