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機械安裝工操作規程
一、上崗條件
第1條 經技術培訓並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
第2條 井下機械安裝工必須具備一定的鉗工、起重工基本操作及機械、液壓基礎知識。
第3條 必須熟悉《煤礦安全01manbetx
》有關內容、《煤礦礦井機電設備完好標準》、《煤礦機電設備檢修質量標準》及有關煤礦機電設備安裝方麵的標準、規定和要求。
第4條 身體狀況適應井下機械安裝工作。
二、安全規定
第5條 上班前嚴禁喝酒,工作時精神集中,上班時不得幹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情。
第6條 進行安裝(或拆卸)作業時,應設施工負責人、安全檢查員,必要時應配瓦斯檢查員。施工地點支護安全,超吊架固牢固。`
第7條 在斜巷進行安裝作業時,上部車場各出口處,應設警示標誌。
第8條 在傾角大於15°的工作場所進行安裝(或拆卸)作業時,下方不得有人同時作業。如因特殊需要平行作業時,應製定嚴密的安全防護措施。
第9條 當安裝現場20米以內風流中的瓦斯濃度超過1%時,嚴禁送電試車;瓦斯濃度大於1.5%時,必須停止作業,切斷電源,撤出人員。
第10條 安裝工應能正確使用安裝工具,活扳手、管鉗等不得加長套管、加長力臂,不得代替手錘使用。
第11條 井下需要電、氣焊作業時,必須按《煤礦安全01manbetx
》中的有關條款執行。
三、操作準備
第12條 了解所需安裝(或拆卸)設備的技術性能、安裝說明書和安裝質量標準,熟悉安裝工作環境、進出路線及相關環節的配合關係。
第13條 下井前要由施工負責人向有關工作人員傳達施工安全技術措施,講清工作內容、步驟、人員分工和安全注意事項。
第14條 按當日工作需要和分工情況選擇合適的起重用具、安裝工具、器械等,檢查吊梁、吊具、繩套、滑輪、千斤頂等起重設施和用具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確認安全可靠後方可使用。
第15條 合理選擇起重運輸工具,按照《起重工01manbetx
01manbetx
》中的有關要求進行作業;不得用帶式輸送機、刮板輸送機運送設備、器材。
第16條 對安裝的設備、器材等在下井前及運到安裝位置後,均應設專人按施工圖紙及有關技術文件要求,逐件清點數量、檢查質量、校核尺寸。對需要分部件運輸的設備,應由專人做上明顯標記、編號裝車,對部件結合麵用軟質材料妥善保護。
四、正常操作
第17條 按安裝施工圖紙及有關技術文件認真校核試驗基礎尺寸,找準設備的安裝中心線和標高。
第18條 清理安裝現場、基礎表麵和基礎螺栓孔,以保證安裝後二次灌漿的質量。
第19條 將所需安裝的設備或部件的基座按照技術文件及安裝說明書的要求置於所需安裝的基礎位置上,操平找正後上好基礎螺栓,按要求進行灌漿。
第20條 將設備或部件置於基座上,按圖紙說明書等技術文件的要求校核尺寸後,上緊各連接件、銷子、螺栓等。
第21條 安裝帶式輸送機時要保持輸送帶平直,若巷道底板起伏不平,則應保持平緩過渡;做輸送帶接頭時,應使接頭兩端中心線在同一直線上,並應遠離轉動部位5米以外作業。如需點動開車並拉動輸送帶時,應叫作業人員離開帶式輸送機;嚴禁直接用手拉或腳踩輸送帶。
第22條 安裝刮板輸送機後試車時,如有漂鏈現象,應調整中部槽的平直度,嚴禁用腳蹬、手搬和撬棍別運行中的刮板鏈。
第23條 安裝過程中,對隱蔽工程必須由施工負責人和技術負責人進行中間驗收、各連接尺寸等技術數據要進行詳細記錄。
第24條 設備安裝後,試車之前應按施工要求的安裝質量標準逐項認真檢查:
1、各部螺栓應齊全、緊固。
2、減速器、油箱的油質應符合要求,油量應適當,無滲漏油。
3、輸送帶、刮板鏈的張力應適當。
4、聯軸節間隙應符合要求。
5、各轉動部位的防護罩應完好、牢固。
6、各儀表應齊全、完整。
7、焊接部位應牢固,無開燭、裂縫等缺陷。
8、設備周圍,特別是轉動部位周圍,應無影響試車的雜物。
9、按有關規定需要盤車的設備,應盤車2~3轉,轉動應靈活。
10、其他應檢查的部位。
第25條 檢查相關設備和環節的配合情況。
第26條 通知所有安裝人員及相關人員遠離設備轉動部位,發出試車信號,按試車程序送電試車。在試車時認真檢查:
1、 各運轉部位應無異響。
2、 潤滑油路應暢通。
3、 各部軸承溫升應符合規定值。
4、 各儀表指示應靈敏、準確。
5、 設備整體震動情況。
6、 其他應檢查的部位。
第27條 拆卸設備前,應將車停車在合適的位置。拆卸設備時,應嚴格執行停送電製度,要先對本機停電、閉鎖、掛停電牌,對相關的設備也應停電、閉鎖並掛停電牌,並通知相關設備的司機及相產環節的工作人員,按事先確定的順序進行拆卸。
第28條 拆卸時,各小型零部件盡量不要拆下,以免丟失,但拆卸程度要盡量保證各部件裝車後不超寬、不超高、不超重;必須拆下的易損件及小零件,要由專人妥善保管好,以免損壞、丟失。
第29條 對設備的結合麵、防爆麵及易碰壞的零部件,在拆卸時要注意不要損壞。
第30條 拆卸重型部件時,必須使用安全性能可靠的超重工具、設施。所有人員要精神集中,互相配合好,聽從負責人的統一指揮。
第31條 設備及其零件的安裝配合要隨時做好詳細記錄。
五、收屬工作
第32條 安裝、拆卸設備竣工後,要認真清點工具及剩餘的材料、備件,清理現場衛生。
第33條 拆卸完設備並裝上車後,負責人應對現場再檢查一遍,有無丟下的零部件。
第34條 保存好安裝時的技術資料詳細記錄,以備整理上報、驗收,按規定存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