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機械維修工操作規程
一、上崗條件
第1條 經過培訓並考試合格合,方可上崗。
第2條 熟知《煤礦安全01manbetx
》有關內容、《煤礦礦井機電設備安好標準》、《煤礦機電設備檢修質量標準》及有關規定和要求,並了解周圍環境及相關設備的關係。
第3條 熟悉所維修設備的結構、性能、技術特征、工作原理,具備一定的鉗工工基本操作及液壓基礎知識,獨立工作。
二、安全規定
第4條 上班前嚴禁喝酒,工作時精神集中,上班時不得幹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情,遵守有關規章製度。
第5條 所用維修工具、起吊設施、繩索等應符合安全要求。
第6條 吊掛支撐物應牢固,在吊、運物件時,應隨時注意檢查頂板支護安全情況,檢查周圍應無其他不安全因素,禁止在不安全的情況下工作。
第7條 在距檢修地點20米內風流中瓦斯濃度達到1%時,嚴禁送電試車;達到1.5%時,必須停止作業,並切斷電源,撤出人員。
第8條 在斜巷進行維修作業時,上部車場各出口處,應設警示標誌。
第9條 在傾角大於15°的地點檢修和維修時,下方不得有人同時作業。如因特殊需要平行作業時,應製定嚴密的安全防護措施。
第10條 維修工在進行檢修工作時,不得少於2人,在維修時應與司機配好。
第11條 需要在井下進行電、氣焊作業時,必須按《煤礦安全01manbetx
》中的有關條款執行。
三、操作準備
第12條 下井前,要由維修工作負責人向有關人員講清工作內容、步驟、人員分工和安全注意事項。
第13條 維修工根據當日工作的需要認真檢查所帶工具是否齊全、完好,材料、備件是否充足,是否與所檢修和維修設備需要的材料備件型號要符。
第14條 對所維修的設備要停電、閉鎖並掛“有人工作,嚴禁送電”停電牌,並與相關設備的工作聯係,必要時也需對相關設備停電、閉鎖並掛停電牌。
第15條 維修工進入現場後,要與所維修設備及相關設備的司機聯係。
第16條 清理所維修設備的現場,應無妨礙工作的雜物。
四、正常操作
第17條 維修工對負責的設備維護檢查時應注意:
1、檢查各部堅固件應齊全、緊固。
2、潤滑係統中的油嘴、油路應暢通,接頭及密封處不漏油、油質、油量應符合規定。
3、轉動部位的防護罩或防護欄應齊全、可靠。
4、機械(或液壓)安全保護裝置應可靠。
5、各焊件應無變形、開焊和裂紋。
6、機械傳動係統中的齒輪、鏈輪、鏈條、刮板、托輥、鋼絲繩等部件磨損(或變形)無超限,運轉正常。
7、減速箱,軸承溫升正常。
8、液壓係統中的連接件、油管、液壓閥、千斤頂等應無滲漏、無缺損、無變形。
9、相關設備的搭接關係應合適,附屬設備應齊全完好。
10、液力耦合器的液質、液量、易熔塞、防爆片應符合規定。
11、輸送帶接頭可靠並符合要求,無撕裂、扯邊。
12、各項保護應齊全可靠,傾斜井巷中使用的帶試輸送機應檢查防逆轉裝置和製動裝置。
13、發現問題應及時處理,或及時向當班領導彙報。
第18條 在打開機蓋、油箱進行拆檢、換件或換油等式邏輯檢修工作時,必須注意遮蓋好,嚴防落入煤矸、粉塵、淋水或其他異物等。注意保護設備的防爆結合麵,以名受損傷。注意保護好拆下的零部件,應放在清潔安全的地方,防止損壞、丟失或落入機器內。
第19條 處理刮板輸送機漂鏈時,應停止本機。調整中部槽平直度時,嚴禁用腳蹬、手搬或用撬棍別正在運行中的刮板鏈。
第20條 進行縮短、延長中部槽作業時,鏈頭應固定,應采用卡鏈器,並在機尾處裝保護罩。
條21條 處理機頭或機尾故障、緊鏈、接鏈後,啟動試車前,人員必須離開機頭、機尾,嚴禁在機頭、機尾上部伸頭察看。
第22條 處理輸送帶跑偏時,應停機調整上、下托輥的前後位置或調整中間架的懸掛位置,嚴禁用手腳直接拽蹬運行中的輸送帶。
第23條 檢修輸送帶時,工作人員嚴禁站在機頭、尾架、傳動滾筒及輸送帶等運轉部位的上方工作;如因處理02manbetx.com
必須站在上述部位工作時,要派專人停機、停電、閉鎖、掛停電牌後方可作業。
第24條 在更換輸送帶和做輸送接頭等時,應遠離轉動部位5米以外作業;如確需點動開車並拉動輸送帶時,嚴禁站在轉動部位上方和在任何部位地接用手拉或用腳蹬踩輸送帶。
第25條 試車前必須與司機聯係並通知周圍相關人員後,方可送電由司機操作試車。
六、收尾工作
第26條 檢相結束後,認真清理檢修現場。檢查清點工具及剩餘材料、備口配件,特別是運轉部位不得有異物。
第27條 維修工應會同司機對維修部位進行檢查驗收;並就檢查部位、內容、結果及遺留問題做好檢查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