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礦業集團(公司)XX煤礦抗震救災應急預案
編製時間:2008年5月
1、總則
1.1編製目的
為了使抗震救災工作能夠協調、有序和高效地進行,提高對破壞性地震的快速反應能力,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減輕經濟損失和社會影響,維護礦區和社會穩定。
1.2編製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破壞性抗震救災條例》、《貴州省抗震救災預案》和《貴州省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製定本預案。
1.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XX煤礦井田區域、礦區和所屬範圍內處置地震災害事件的應急活動。法律、法規以及《國家抗震救災預案》和《貴州省抗震救災預案》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1.4工作原則
地震發生後,各單位和成員立即自動按照預案實施抗震救災,處置本區域內的地震事件。
抗震救災工作在組長、副組長統一領導下,建立健全分級負責,條塊結合、屬地管理為主的應急管理機製,充分發揮抗震救災指揮部在XX地煤礦受災範圍的作用。
抗震救災要依靠廣大職工及家屬並建立廣泛的社會動員機製,依靠並充分發揮人民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在處置地震災害事件中的骨幹作用和突擊隊作用,依靠科學決策和先進的技術手段。
2、 抗震救災組織體係
總指揮:XX
副總指揮:XX..
成員:XX….
2.1 指揮機構及職責
XX煤礦設立“抗震救災”工作指揮部,負責本礦範圍內的“抗震救災”突發事件應對工作。XX煤礦“抗震救災”工作指揮部負責領導、組織全礦的抗震救災工作,其辦事機構“抗震救災”辦公室設在技術科。“抗震救災”工作指揮部的主要職責是擬訂XX煤礦“抗震救災”方案,組織製訂礦區範圍類抗震救災工作組織措施和安全技術措施等,及時掌握礦區範圍內地震情況並組織實施救災措施,做好“抗震救災”管理工作,組織災後處置,並做好有關協調工作。
2.2抗震救災工作機構與職責
技術科配合地震局作好抗震救災的日常工作,負責配合地震局組織實施地震監測、預報、預警和應急準備等項工作,按規定向礦、集團(公司)及上級有關部門提出本級應當進入地震預警或應急狀態的建議,並在市抗震救災預案啟動後,作為抗震救災指揮部的辦公室,按規定職責組織實施抗震救災工作。
3、預警和預防機製
3.1信息監測與報告
技術科根據地震局對地震監的測信息進行檢測、傳遞、03manbetx
、處理、存儲和報送;對地震宏觀異常進行觀測並及時上報;對全礦各類地震觀測信息進行接收、檢測和存儲,並進行常規03manbetx
處理和震情跟蹤。
3.2預警預防行動
根據中國地震局劃定的地震重點危險區,技術科對全礦地震重點危險區組織震情跟蹤工作,提出短期地震預測意見,報告礦、集團(公司)和上級主管部門。地震救援指揮部根據地震局發布的短期地震預報,及時做好防震準備。
在短期地震預報的基礎上,技術科配合地震局組織震情跟蹤工作,提出臨震預測意見,報告礦、集團(公司)及上級主管部門。抗震救災指揮部根據上級主管部門發布的短期地震預報,宣布預報區進入臨震應急期。預報區所在礦區範圍采取應急防禦措施,主要內容是:技術科在地震局的指導下加強震情監視,隨時報告震情變化;根據震情發展和建築物抗震能力以及周圍工程設施情況,發布避震通知,必要時組織避震疏散;要求有關部門對生命線工程和次生災害源采取緊急防護措施;督促檢查搶險救災的準備工作;平息地震謠傳或誤傳,保持礦區和社會安定。
3.3預警支持係統
技術科在地震局的指導下負責數據收集、數據管理和地震速報,提供公用數據庫管理係統及公用軟硬件平台;負責收集測震和前兆數據,為震情03manbetx
預報提供基礎。
3.4地震預警級別及發布
依據地震的緊迫程度,分為3級:地震重點危險區劃分、 地震短期預報和臨震預報。“地震重點危險區劃分”對未來一年或稍長時間內可能發生5級以上地震的區域作出劃分;“地震短期預報”對3個月內將發生地震的時間、地點、震級作出預報;“臨震預報”對10日內將要發生地震的時間、地點、震級作出預報。
地震重點危險區的劃分,由地震部門發布;礦區內的地震預報,由集團(公司)、及有關部門發布;已經發布地震短期預報的地段,如果發現明顯臨震異常,在緊急情況下,地震救援指揮部可以發布48小時之內的臨震預報,並同時向集團(公司)及其地震工作主管部門報告。
4、應急響應
4.1分級響應
4.1.1、地震災害事件分級
特別重大地震災害,是指造成300人以上死亡,或直接經濟損失占本省上年國內生產總值1%以上的地震;發生在人口較密集地區7.0級以上地震,可初判為特別重大地震災害。
重大地震災害,是指造成50人以上、300人以下死亡,或造成一定經濟損失的地震;發生在人口較密集地區6.5—7.0級地震,可初判為重大地震災害。
較大地震災害,是指造成20人以上、50人以下死亡,或造成一定經濟損失的地震;發生在人口較密集地區6.0—6.5級地震,可初判為較大地震災害。
一般地震災害,是指造成20人以下死亡,或造成一定的經濟損失的地震;發生在人口較密集地區5.0—6.0級地震,可初判為一般地震災害。
4.1.2抗震救災響應分級和啟動條件
應對特別重大地震災害,啟動I級響應;
應對重大地震災害,啟動Ⅱ級響應;
應對較大地震災害,啟動Ⅲ級響應;
應對一般地震災害,啟動Ⅳ級響應;
對各級地震災害,必須在上級部門、集團公司的領導和支持下,全麵開展受災範圍的抗震救災工作。
確定抗震救災響應級別的權限:Ⅳ級、Ⅲ級響應由抗震救災指揮部決定,Ⅱ級、I級響應由集團(公司)決定;Ⅳ級、Ⅲ級響應由抗震救災指揮部上報集團(公司),Ⅱ級、I級響應由由集團(公司)報上級部門。
4.2信息報送和處理
4.2.1震情速報
礦區震級≥3.0級的地震,抗震救災指揮部在震後10分鍾內向集團(公司),初報地震情況,15分鍾內向上級主管部門值班室初報地震情況。
其它鄰近地區震級≥4級的地震,抗震救災指揮部在震後10分鍾內初報集團(公司)。
4.2.2災情速報
地震災情速報內容包括地震造成破壞的範圍、人員傷亡、經濟影響和社會影響等。
地震發生後,震區各抗震救災指揮部成員迅速啟動地震災情速報網,收集地震災情並進行速報。迅速派人到震中或可能造成較大損失的地區了解震害信息,收集災害損失情況,彙總上報集團(公司)、地震局。
4.2.3抗震救災指揮部的災情報送和處理
各成員迅速調查了解災情,由抗震救災指揮部向上級報告並抄送上級地震部門;重大地震災害和特別重大地震災害情況可越級報告。
4.2.4震情災情公告
礦抗震救災指揮部辦公室及時公布震情和災情信息。在地震災害發生1小時內,組織關於地震時間、地點和震級的公告;在地震災害發生後,根據初步掌握的情況,組織災情和震情趨勢判斷的公告;適時組織後續公告。
4.3通信
礦抗震救災指揮部的通信方式:開通抗震救災通信網絡,保證震情、災情信息和應急指揮命令暢通。通信部門迅速了解地震受災範圍的通信狀況並派出人員進行維護和搶修。
地震現場的應急通信方式:隨時保持災害現場抗震救災指揮部的聯絡,及時采取措施恢複地震破壞的通信線路和設備;必要時,聯絡應急機動通信設備,確保受災範圍應急指揮通信暢通。
4.4、指揮與協調
4.4.1 、Ⅱ級、I級響應
抗震救災指揮部組織領導礦區的抗震救災工作,同時向集團(公司)報告,並組織人員進行傷員救治和搶險,安撫受災職工,維護礦區穩定。
4.4.2 Ⅳ級、Ⅲ級響應
在集團(公司)的領導下,抗震救災指揮部組織受災範圍的抗震救災工作。
4.4.3、礦抗震救災指揮部的應急行動
礦抗震救災指揮部統一組織領導、指揮和協調抗震救災工作。履行抗震救災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礦抗震救災指揮部迅速召抗震救災指揮部成員和有關部門參加的緊急會議,根據災害程度和受災範圍的需求,決策和處理下列事項:
第一、通報震情、災情,確定應急工作規模、救災範圍和震後應急期的時間。
第二、協調駐軍和武警部隊參加搶險救災。
第三、調派緊急救援隊伍和醫療救護隊伍赴受災範圍。
第四,部署飲用水和食品的供給、傷員轉移、物資調運、受災範圍內外交通保障。
第五,組織市抗震救災指揮部成員單位和有關地區對受災範圍緊急支援。
第六,視情況,建議向有關部門請求援助。
第七,視情況,建議向上級部門請求實施跨市的緊急應急措施以及幹線交通管製等緊急應急措施。
第八,視情況,建議向受災範圍發出慰問電,派出慰問團。
4.4.4、各成員的應急行動
各成員根據震情和災情開始運作;提出地震趨勢判斷意見報告抗震救災指揮部;派出現場應急工作隊;應急結束後,向抗震救災指揮部彙報抗震救災工作;履行抗震救災指揮部辦公室的其他職責。
4.5緊急處置
地震災害現場實行統一領導、抗震救災指揮部綜合協調、各部門參與的應急救援工作體製。
現場指揮與協調的主要內容是:收集並及時上報信息,(包括地震破壞、人員傷亡和被壓埋的情況、災民自救互救成果、救援行動進展情況);分配救援任務、劃分責任區域,組織接待境外救援隊、分配搜索營救任務並協助工作,協調各級各類救援隊伍的行動;組織查明次生災害危害或威脅;組織采取防禦措施,必要時疏散井下、地麵人員;組織力量消除或減輕次生災害後果;組織協調搶修通信、交通、供水、供電等生命線設施;估計救災需求的構成與數量規模,組織援助物資的接收與分配;組織建築物安全鑒定工作;組織災害損失評估工作。
救援隊伍要服從抗震救災指揮部的指揮與協調。救援隊伍到達受災範圍後向現場指揮部報到,報告隊伍實力,了解災情與救援行動進展;由現場指揮部劃定責任區,部署救援任務;必要時向現場指揮部請求大型機械等條件支援;在救援行動進程中報告救援行動進展、新發現的情況、需要請示的問題;與現場指揮部協調轉移、撤離的安排。
4.6人員搶救與工程搶險
抗震救災指揮部派遣緊急救援隊伍開展受災範圍搜救工作,公安幹警、救護隊趕赴受災範圍參與搶險救災。
礦醫院組織醫療救護和衛生防疫隊伍搶救傷員。
在地震廢墟中進行人員搶救要按照搜索營救程序實施。現場快速展開:現場快速勘察,設置警戒線,建立救援基地;搜索行動:展開人工搜索盡快發現地表或淺埋的受難者;營救行動:采用起重、支撐、破拆及狹窄場地營救,高空營救等方式,使受難者脫離險境;醫療救護行動:由具有急救經驗的專業醫務人員進行現場救助,迅速轉運醫療站。
不同救援隊伍之間要積極進行救援功能的銜接與相互配合;友鄰隊伍之間要劃分責任區邊界,同時關注結合部;區塊內各隊伍之間要協商解決道路、電力、照明、有線電話、網絡、水源等現場資源的共享或分配;各隊伍之間保持聯絡,互通有無,互相支援,遇有危險時傳遞警報並共同防護。
4.7應急人員的安全防護
對震損建築物能否進入、能否破拆進行危險評估;探測泄漏危險品的種類、數量、泄漏範圍、濃度,評估泄漏的危害性,采取處置措施;監視餘震、火災、爆炸、放射性汙染、滑坡崩塌等次生災害、損毀高大構築物繼續坍塌的威脅和因破拆建築物而誘發的坍塌危險,及時向救援人員發出警告,采取防範措施。
4.8群眾的安全防護
現場抗震救災指揮部製定群眾疏散撤離的方式、程序、行動的具體組織指揮方案,規定疏散撤離的範圍、路線、避難場所和緊急情況下保護群眾安全的必要防護措施。
4.9次生災害防禦
對係統處在受災範圍的易發生次生災害的地段和設施采取緊急處置措施並加強監視、控製,防止災害擴展,減輕或消除汙染危害。
4.10地震現場監測與03manbetx
預報
技術科配合地震局加強地震監測和分析預報工作,迅速向受災範圍派出地震現場工作隊伍,對震區地震類型、地震趨勢、短臨預報提出初步判定意見。
4.11社會力量動員與參與
特別重大、重大、較大地震災害事件發生後,地震受災範圍的抗震救災指揮部組織各方麵力量搶救人員,組織單位和人員開展自救和互救;受災範圍所在地動員非受災範圍的力量,對受災範圍提供救助;宣傳科組織和動員社會力量,對受災範圍提供救助,開展為礦捐款捐物的活動。
4.12地震災害調查與災害損失評估
技術科配合地震局開展地震烈度、地震宏觀異常現象、地震社會影響和各種地震地質災害等調查工作。
技術科負責會同有關部門,共同開展地震災害損失評估(包括人員傷亡、地震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間接經濟損失和救災直接投入費用構成)。
4.13信息發布
信息發布要堅持實事求是、及時準確的原則,技術科、行政科配合地震局、民政局要按照相關規定和本部門職責做好信息發布工作。
4.14應急結束
應急結束的條件是:地震災害事件的緊急處置工作完成;地震引發的次生災害的後果基本消除;經過震情趨勢判斷,近期無發生較大地震的可能;受災範圍基本恢複正常生活秩序。達到上述條件,由抗震救災指揮部宣布受災範圍震後應急期結束。
5、後期處置
5.1善後處置
及時歸還因救災需要而臨時征用的帳蓬、運輸工具、通信設備等。對造成損壞或因其他原因導致無法歸還的,要進行修複或依法予以補償。
5.2社會救助
宣傳科負責接受並安排社會各界的捐贈。
5.3保險
勞資科負責向保險公司迅速做好震後保險理賠工作。
5.4調查和總結
由技術科配合地震局負責對地震災害進行調查,總結抗震救災工作並提出改進建議,上報集團(公司)和省地震局。
6、保障措施
6.1通信與信息保障
抗震救災指揮部建設並完善通信網絡,存儲並定期更新抗震救災指揮部成員和抗震救災、救災相關人員的通訊錄。
礦工會盡快恢複礦被地震破壞的通信設施,協助保障抗震救災通信暢通。
6.2應急支援和裝備保障
6.2.1地震救援與工程搶險裝備保障
赴地震受災範圍的緊急救援隊伍,應裝備必要的地震救援和工程搶險裝備。
6.2.2應急隊伍保障
應急隊伍資源及其組織方案如下表:
先期處置隊伍 :第一支援梯隊 、第二支援梯隊;
人員搶救隊伍: 誌願者隊伍、 地震緊急救援隊伍、 鄰近地震救援隊伍;
工程搶險隊伍: 礦搶險隊伍、 行業專業搶險隊伍、 鄰近搶險隊伍。
次生災害
救援隊伍 、消防部隊、 行業特種救援隊伍、 鄰近特種救援隊伍;
礦醫療救護隊伍 、當地急救醫療隊伍。
地震現場
應急隊伍 、礦地地震現場
應急隊伍、 縣地震局現場
應急隊伍、 省地震局現場
6.2.3交通運輸保障
運輸隊、采煤隊、掘一隊:盡快恢複被毀壞的公路、井下主要運輸巷道和有關設施;優先保證搶險救援人員、物資的運輸和災民的疏散。
6.2.4電力保障
機電部門,盡快恢複被破壞的送、變、配電設施和電力調度通信係統功能等,與有關部門協調緊急調度電網供電,保證受災範圍用電供應。
6.2.5礦區基礎設施搶險與應急恢複
行政科、運輸隊、采煤隊、掘一隊:組織力量對受災範圍供排水、地麵基礎設施建設,盡快恢複井下運輸的暢通。
6.2.6醫療衛生保障
礦醫院、行政科:迅速組織急救隊伍搶救傷員;幫助受災範圍采取有效措施預防和控製傳染病的暴發流行;及時檢查、監測受災範圍的飲用水源、食品等衛生情況,指導落實飲用水消毒措施;迅速向受災範圍提供所需藥品、醫療器械。
供應科、財務科協調受災範圍所需物資、生活必需品的緊急調用。
6.2.7治安保障
礦公安科:協助受災範圍加強治安管理和安全保衛工作。預防和打擊各種違法犯罪活動,維護礦區治安,維護礦區交通秩序,保證搶險救災工作順利進行。
6.2.8礦區動員保障
宣傳科建立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社會動員機製。
6.2.9緊急避難場所保障
結合礦區建設,利用工業廣場和其它空地規劃設置緊急疏散通道和避難場所。
6.2.10呼籲與接受外援
通過正常渠道或由指揮部辦公室統一組織宣傳,介紹震情、災情,向社會提供援助,提出緊急救災物資種類、數量、救助捐款總金額。
6.3技術儲備與保障
地震現場工作隊、地震緊急救援隊伍,服務於抗震救災指揮輔助決策、地震監測和趨勢判斷、地震災害緊急救援、地震災害損失評估、地震烈度考察、房屋安全鑒定等工作。
抗震救災指揮部技術係統是抗震救災指揮的技術平台,綜合利用監測、通信、計算機等高新技術,實現震情災情快速評估、應急指揮輔助決策、災害損失動態跟蹤、地震趨勢判斷,為抗震救災指揮部合理調度、科學決策提供保障。
6.4宣傳、培訓和演習
6.4.1公眾信息交流
開展防震減災科普知識宣傳教育,使礦區樹立科學的災害觀。動員社會公眾積極參與防震減災活動。宣傳和解釋抗震救災預案以及相關的抗震救災法律、法規和規章,增強社會公眾的抗震救災意識,提高自防、自救、互救能力。
6.4.2培訓
定期組織抗震救災管理、救援人員和誌願者進行業務知識及技能培訓。
6.4.3演習
各有關部門要按照預案要求,協調整合各種應急救援力量,根據各自的實際情況開展不同形式和規模的抗震救災演習。
6.5監督檢查
由集團(公司)會同有關部門,對《XX煤礦抗震救災預案》實施的全過程進行監督檢查,保證應急措施到位。
7、其他地震事件處置
7.1有感抗震救災
有感地震是指人們感覺到的、但未直接造成人員重傷和死亡以及顯著財產損失的地震。
XX煤礦及鄰區等重要設施場地附近發生有感地震並可能產生較大影響時,地震局收集震情與社情,提出震情趨勢判斷,及時報告集團(公司)及有關部門。集團(公司)指示XX礦做好保持礦區穩定工作,並將應急情況及時上報集團(公司)並抄送省地震局。
7.2平息地震謠言
礦區內出現地震謠言並對礦區正常生產生活秩序造成較嚴重影響集團(公司)及上級部門派出專業技術人員分析謠言起因,做好宣傳工作,協助礦區做好地震謠言平息工作。
7.3特殊時期戒備
在重大政治社會活動期間,技術科配合地震局進行應急戒備,要組織震情值班、地震監測、震情會商等工作,確定統一的宣傳口徑,並將應急戒備情況適時報集團(公司)。
8、附則
8.1製定、修訂與解釋
本預案由XX煤礦會同市有關部門修訂,由地震局負責解釋。
8.2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2008年5月13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