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麵回風巷距切眼50米內物件運輸安全技術措施
作者:佚名
2010-01-26 23:32
來源:本站原創
工作麵回風巷距切眼50米內物件運輸
安全技術
措施
一、準備工作
(一):工作前的準備
1、認真檢查運輸線路的頂板、煤幫情況,發現隱患要及時排除。所用的(掛變向輪,導鏈)棚梁必須打好點柱或戧柱。
2、50米範圍內必須清理幹淨巷道的浮煤和雜物,保證足夠通過所運物件的寬度和高度。特殊情況下,如底鼓、巷道變形等,要先進行起底、擴幫( 措施另寫)。將影響物件運輸的單體柱按“先支後回”的原則進行重新支護後,再進行運輸。
3、檢查所用小絞車的完好及穩固情況,並保證絞車聲光信號設施能延長至工作麵機尾的支架內,且有5米左右的富餘長度。在絞車不完好,特別是聲光信號不全、不清晰、不靈敏的情況下,嚴禁使用絞車。
4、設專人檢查所用變向輪、導鏈、錨鏈等完好情況,否則,嚴禁使用。
(二):鋪設臨時軌道至工作麵機尾
1、鋪設維護前,先查看好施工所用的工具材料,並檢查所用工具是否 安全可靠。
2、抬軌時,工作人員要使同一肩膀,起放喊口令協調一致。
3、工作時設專人站崗,監視工作地點是否有車輛要通過,數人一起工作時,人與人之間要保持一定距離,以防工具傷人。
4、鋪設道木嚴格按一米一根的間距均勻鋪設,並保持道木的平穩性,鋪設軌道按要求軌距嚴格鋪設。
5、上道夾板時,嚴禁用手指對眼,要用小撬棍對眼,螺絲必須上齊,使用扳手緊固螺絲應向懷裏方向用力,不能向前向外推,以防脫手傷人。
6、釘道釘時,要先將道釘輕輕打入後再用力打,用錘要準,揚錘要穩,揚錘方向嚴禁站人。
二、運輸方式
軌道運輸:按礦“綜采工作麵回風巷機尾50米設備物件運輸 安全技術 措施”中規定執行,必須采用軌道運輸方式,嚴禁用其它運輸方式運輸。
三、小絞車信號規定
1、一聲停車、二聲開車、三聲倒車或鬆繩。
2、開絞車司機必須持證上崗,嚴禁無證操作。
四、 安全技術 措施
1、運輸物件前,由班長明確安排施工負責人、安全負責人,小絞車司機及物件連接、運輸監視人。各負責人必須明確職責,集中精力,持證上崗。
2、絞車司機開車前要先試車,確認無誤後方可進行工作。開車時如遇咬繩或有拌、卡現象時,必須及時停車,待排除故障後,方可再開車,信號不明確,嚴禁強行開車。
3、絞車繩與物件連接必須固定在物件的起吊環或孔上,無起吊環或孔的物件,必須固定在物件的牢固點上,嚴禁固定在物件的配合部位。固定時,必須將馬蹄、錨鏈用螺絲擰緊,並經施工負責人檢查無誤後,方可工作。
4、運輸時,監護人必須離開繩道,錯開所運物件的正前方,站在所運物件 10米之外的安全地點,手拿信號進行監視。
5、開車時,必須使用聲光信號。
6、變向輪、導鏈懸掛時,必須選擇頂板完好棚梁無變形的地點,將錨鏈用馬蹄、螺絲連接牢固,馬蹄要上螺絲且帶滿扣擰緊。
7、用導鏈起吊時,起吊物件下不準行人,更不得將身體的任一部分伸入到起吊物件下。
8、變向輪、導鏈的懸掛必須與物件所運方向一致。
9、施工負責人對整個物件運輸過程進行總負責,安全負責人對整個物件的運輸過程進行安全把關,有權製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
五、收尾工作
1、拆除臨時軌道,將軌道、道木等碼放至指定地點,以便下次使用。
2、拆除所用延長的信號線,放至庫房。
3、及時恢複巷道內原支護方式。
4、本措施隻限定用軌道運輸。
5、人員必須進入被拉物與絞車之間,工作、檢查、看護時,鋼絲繩必須處於鬆弛狀態。
一、準備工作
(一):工作前的準備
1、認真檢查運輸線路的頂板、煤幫情況,發現隱患要及時排除。所用的(掛變向輪,導鏈)棚梁必須打好點柱或戧柱。
2、50米範圍內必須清理幹淨巷道的浮煤和雜物,保證足夠通過所運物件的寬度和高度。特殊情況下,如底鼓、巷道變形等,要先進行起底、擴幫( 措施另寫)。將影響物件運輸的單體柱按“先支後回”的原則進行重新支護後,再進行運輸。
3、檢查所用小絞車的完好及穩固情況,並保證絞車聲光信號設施能延長至工作麵機尾的支架內,且有5米左右的富餘長度。在絞車不完好,特別是聲光信號不全、不清晰、不靈敏的情況下,嚴禁使用絞車。
4、設專人檢查所用變向輪、導鏈、錨鏈等完好情況,否則,嚴禁使用。
(二):鋪設臨時軌道至工作麵機尾
1、鋪設維護前,先查看好施工所用的工具材料,並檢查所用工具是否 安全可靠。
2、抬軌時,工作人員要使同一肩膀,起放喊口令協調一致。
3、工作時設專人站崗,監視工作地點是否有車輛要通過,數人一起工作時,人與人之間要保持一定距離,以防工具傷人。
4、鋪設道木嚴格按一米一根的間距均勻鋪設,並保持道木的平穩性,鋪設軌道按要求軌距嚴格鋪設。
5、上道夾板時,嚴禁用手指對眼,要用小撬棍對眼,螺絲必須上齊,使用扳手緊固螺絲應向懷裏方向用力,不能向前向外推,以防脫手傷人。
6、釘道釘時,要先將道釘輕輕打入後再用力打,用錘要準,揚錘要穩,揚錘方向嚴禁站人。
二、運輸方式
軌道運輸:按礦“綜采工作麵回風巷機尾50米設備物件運輸 安全技術 措施”中規定執行,必須采用軌道運輸方式,嚴禁用其它運輸方式運輸。
三、小絞車信號規定
1、一聲停車、二聲開車、三聲倒車或鬆繩。
2、開絞車司機必須持證上崗,嚴禁無證操作。
四、 安全技術 措施
1、運輸物件前,由班長明確安排施工負責人、安全負責人,小絞車司機及物件連接、運輸監視人。各負責人必須明確職責,集中精力,持證上崗。
2、絞車司機開車前要先試車,確認無誤後方可進行工作。開車時如遇咬繩或有拌、卡現象時,必須及時停車,待排除故障後,方可再開車,信號不明確,嚴禁強行開車。
3、絞車繩與物件連接必須固定在物件的起吊環或孔上,無起吊環或孔的物件,必須固定在物件的牢固點上,嚴禁固定在物件的配合部位。固定時,必須將馬蹄、錨鏈用螺絲擰緊,並經施工負責人檢查無誤後,方可工作。
4、運輸時,監護人必須離開繩道,錯開所運物件的正前方,站在所運物件 10米之外的安全地點,手拿信號進行監視。
5、開車時,必須使用聲光信號。
6、變向輪、導鏈懸掛時,必須選擇頂板完好棚梁無變形的地點,將錨鏈用馬蹄、螺絲連接牢固,馬蹄要上螺絲且帶滿扣擰緊。
7、用導鏈起吊時,起吊物件下不準行人,更不得將身體的任一部分伸入到起吊物件下。
8、變向輪、導鏈的懸掛必須與物件所運方向一致。
9、施工負責人對整個物件運輸過程進行總負責,安全負責人對整個物件的運輸過程進行安全把關,有權製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
五、收尾工作
1、拆除臨時軌道,將軌道、道木等碼放至指定地點,以便下次使用。
2、拆除所用延長的信號線,放至庫房。
3、及時恢複巷道內原支護方式。
4、本措施隻限定用軌道運輸。
5、人員必須進入被拉物與絞車之間,工作、檢查、看護時,鋼絲繩必須處於鬆弛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