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選工工作
標準
一、崗位職責
1、認真履行《生產工人通用工作
標準》及《精神文明建設通用工作
標準》。
2、負責浮選機的正常運行。
3 技術指標達到要求。
4 認真負責,嚴禁出現跑、冒、滴、漏的現象。
三、工作
標準
1、 浮選回收率。
2、 隨時觀察浮選機中泡沫及液麵變化情況,及時調加藥量,精礦泡沫刮量,尾礦排放量。減少跑槽、落槽現象。
3、 了解各種藥劑的物理化學性質,按照規定程序認真配製各種藥劑。
4、 保證精礦品位在40---120克/噸以內。
5、 遵守設備巡查
製度,按時檢查各部位的運轉和濡潤化情況。
6、 認真填寫生產原始記錄和設備運轉記錄。
7、 完成領導交辦的臨時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