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一通三防”十二項製度
**礦“一通三防”十二項製度
一、瓦斯檢查製度
1、瓦檢員必須在井下指定地點交接班,認真向上一班瓦檢員了解所管轄區域內的通風、瓦斯等情況,明確本班工作重點,按規定進行巡回檢查。
2、瓦斯檢查
(1)檢查有支架巷道風流中的瓦斯時,在距支架或巷道底50mm的巷道空間內進行檢查,取最大值為風流瓦斯,其餘區域檢查的瓦斯為局部瓦斯。
(2)檢查無支架或錨噴砌镟巷道風流中的瓦斯時,在距頂、幫、底各為200mm的巷道空間進行檢查,取最大值為風流瓦斯。
(3)檢查采煤工作麵風流中瓦斯時,在距煤壁、頂、底各為200mm(小於1m厚的薄煤層采煤工作麵距頂、底各為100mm)和以采空區切頂線為界的采煤工作麵空間內進行檢查。
(4)采煤工作麵上隅角以及上尾巷未放頂的巷道至煤壁線的範圍內空間,都按采煤工作麵風流管理。
3、瓦檢員在工作中必須堅持“隻認瓦斯不認人”的原則,瓦斯超限必須按停工、斷電、撤人、彙報的程序執行,嚴禁瓦斯超限作業。瓦斯超限要製定專門的處理措施,按措施進行處理。檢查二氧化碳濃度應在巷道風流的下部進行,檢查瓦斯濃度應在巷道風流的上部進行。
4、瓦檢員必須嚴格執行“一班三彙報”(即接班後、班中、交班前三次彙報,特殊情況下隨時彙報)、“三人(放炮員、班隊長及瓦檢員)聯鎖放炮”和“四人(放炮員、班隊長、瓦檢員和安檢員)聯合簽字”製度,突出煤層執行“五人(放炮員、班隊長、瓦檢員、安檢員和電鉗工)聯合簽字”製度,認真做到“一炮三檢查”(即裝藥前、放炮前、放炮後三次瓦斯檢查),每次檢查後,必須將檢查結果填在瓦斯檢查牌板和瓦檢小票上,並及時向通風調度彙報和告知在場的采掘班隊長。
5、回采工作麵瓦檢員必須經常檢查采煤工作麵運輸巷及回風巷的風流瓦斯和局部瓦斯,發現問題須及時處理,並向通風調度彙報。
6、掘進工作麵瓦檢員必須經常檢查掘進工作麵及回風巷的風流瓦斯及局部瓦斯,同時,應認真檢查局部通風機入風口及附近的瓦斯,發現問題須及時處理,並向通風調度彙報。
7、在井下進行氧焊、電焊作業時,必須有專職瓦檢員在現場檢查瓦斯,隻有當作業地點及其附過20m範圍內風流中瓦斯濃度在0.5%以下時,方能進行氧焊、電焊作業。
8、通風隊每班必須派班隊長對所轄區域內通風係統進行巡視,嚴格檢查機電硐室、密閉前及其他地點的瓦斯濃度,認真填寫牌板、並做好記錄和彙報。
9、杜絕瓦檢員空班、漏檢和假檢現象發生。如出現空班、漏檢、假檢,對違章瓦檢員一律給予開除礦籍處分,並追究通風區區長責任。
二、瓦檢員交接班製度
1、接班瓦檢員必須在接受通風調度或通風班隊長交待的工作和拿到聯鎖牌鑰匙、聯鎖牌之後,方能入井,采麵瓦檢員在采麵上巷“瓦斯檢查牌板”處交接班,掘進工作麵瓦檢員應在掘進巷道內“瓦斯檢查牌板”處交接班。
2、接班瓦檢員在向上一班瓦檢員了解所轄區域內的通風、瓦斯、監測、防塵、抽放、設施、作業等情況及重點注意事項後,在瓦檢小票上簽字,將交班瓦檢員的聯鎖牌取下,並鎖上自己的聯鎖牌。聯鎖牌鑰匙由交班瓦檢員帶走。
3、瓦檢員接班後必須嚴格按瓦斯檢查製度,認真對所轄區內的瓦斯進行巡回檢查。
4、交班瓦檢員應將本班問題或隱患處理完畢。若未處理完畢,必須與接班瓦檢員同時到問題或隱患處向接班瓦檢員交待清楚後才能交班,並向通風區調度彙報。
5、交班瓦檢員隻有在將本班遺留問題向接班瓦檢員交待清楚,並在自已的瓦檢小票上進行說明後,方能帶著自已的聯鎖牌及聯鎖牌鑰匙升井。
6、交班瓦檢員升井後,應及時將瓦檢小票交通風隊班、隊長審閱,將自已的聯鎖牌及聯鎖牌鑰匙交隊。
7、瓦檢員應認真填寫瓦檢小票,瓦檢小票經班、隊長審閱後應及時送通風調度保存。
三、瓦斯報表審批製度
1、瓦檢員升井後,應及時將瓦檢小票交給當班班長審閱,當班班長簽字後交當班隊長審閱簽字。當班隊長應把小票中需要處理的通風、瓦斯、監測、防塵、抽放和設施等問題向下一班隊長交待清楚,同時將這些問題彙報通風調度,並作好記錄。
2、隊長將三班瓦檢小票收齊後,應及時送交通風調度。通風調度收到瓦檢小票後,應認真與調度台帳核對,發現問題,須及時彙報區領導並落實隊長處理。
3、瓦斯調度台帳每天由通風區生產副區長審閱,發現問題及時向區長彙報,並提出整改意見。
4、瓦斯日報每天由技術副區長、通風區長審閱、簽字後,逐日上報礦總工程師、礦長審閱,並將存在的問題及整改意見向礦總工程師、礦長彙報。礦長、礦總工程師每天應審閱瓦斯日報並簽字,對存在問題要及時整改(如礦長、礦總工程師外出,由其指定人員審閱簽字)。
5、瓦斯日報按規定程序審批後,及時送有關單位,通風區應保存五年。
四、巷道貫通及盲巷管理製度
(一)巷道貫通管理製度
1、一般掘進巷道同其它巷道在貫通相距20米、綜合機械化掘進巷道相距50米前,生產經營辦公室必須向礦總工程師報告,報告應包括貫通點附近的地質條件、岩性、地質構造、頂底板穩定性以及水文地質情況,並要以書麵形式通知通風區。
2、一般掘進巷道貫通相距20米、綜合機械化掘進巷道相距50米時,必須停止一個工作麵掘進,隻準從另一個工作麵向前掘進貫通。在距預透點5米時,必須停止掘進,待打鑽探明預透點的準確位置和距預透點距離後方可向前掘進。在距預透點2米時,停止放炮、用手鎬挖透(岩巷采用放炮貫通時製定特殊措施)。停掘的工作麵必須停止作業,切斷電源,撤出人員,但必須保持正常供風,除瓦檢員、風筒工檢查瓦斯和處理風筒外,其它人員嚴禁入內。瓦檢員、風筒工進入停掘工作麵,必須與掘進工作麵的放炮員和掘進隊班隊長取得聯係。停掘巷道回風口必須設置柵欄,揭示警標。
3、掘進工作麵每次裝藥前,掘進工作麵的班隊長必須派人與瓦檢員共同到停掘工作麵檢查瓦斯,如停掘工作麵及其回風流的瓦斯濃度超過1%時,由瓦檢員通知掘進工作麵班隊長,停止作業,然後處理瓦斯。隻有在兩個工作麵及其回風流瓦斯濃度都在1%以下時,方可裝藥放炮。
4、每次放炮前,掘進工作麵班隊長負責按貫通報告的要求派人站崗、警戒。
5、每次放炮後,安檢員、放炮員、掘進工作麵班隊長及瓦檢員必須按規定檢查掘進工作麵的通風、瓦斯、煤塵、頂板、支架和瞎炮等情況,發現異常情況,應立即處理。隻有等檢查完畢,確認無隱患後,才能允許其它工作人員進入工作麵。
6、貫通時,通風區必須派一名副區長現場統一指揮。
7、貫通後,通風區必須立即組織人員進行通風係統調整,實現全風壓通風,保證風量和瓦斯濃度符合《煤礦安全01manbetx
》(以下簡稱《01manbetx
》)的有關規定。
8、間距小於20米的平行掘進工作麵,其中一個工作麵進行放炮時,兩個工作麵的人員都必須撤至安全地點。
9、在有突出危險的煤層中,上山掘進工作麵同上部平巷貫通,上部平巷必須超前貫通位置,其超前距離不得小於5米。
(二) 盲巷管理製度
1、加強局部通風管理,杜絕無計劃停風停電。
2、停風的獨頭巷道每班至少在柵欄前檢查一次瓦斯,如發現柵欄內側1米處瓦斯濃度達到3%時,通風區必須在24小時內封閉完畢,並設上柵欄,揭示警標。
3、回采結束的采麵,采區必須及時回收,通風區進行永久性封閉後,應設置柵欄,揭示警標。
4、其它廢棄巷道,采區必須及時回收,通風區進行永久性封閉後,設置柵欄,揭示警標。
5、臨時性停風巷道,采區電工必須立即將該巷道內所有電源切斷,開關打到零位,並鎖死,然後由通風區設置柵欄,揭示警標,並按規定定期進行瓦斯和氧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6、生產經營辦公室在做采掘工程設計時,應盡量避開地質構造複雜地帶,以減少出現盲巷。
7、采區在巷道掘送過程中,必須嚴格按設計施工,控製好巷道參數,以減少出現盲巷。
8、盲巷需排放瓦斯時,必須嚴格按《瓦斯排放製度》及排放瓦斯安全措施的要求進行。
五、瓦斯排放製度
1、加強掘進工作麵(用局部通風機供風的巷修頭,以下同)的通風管理,盡量減少因停電、停風導致掘進工作麵瓦斯積聚。
①無計劃的停電、停風不論是否造成瓦斯積聚,均由安檢科按未隧02manbetx.com
追查。
②有計劃的停電、停風,在申請停電、停風計劃時,同時報停電、停風期間的安全措施,由礦總工程師牽頭,組織機電礦長、生產礦長(分管掘進的礦長)、機電副總、機電科、安檢科、申請單位以及受影響的單位工程技術人員對措施進行會審.審批的措施除送參加審批單位外,還必須送礦調度。礦值班人員、有關單位值班人員、調度員及相關人員要學習措施並簽字。
2、不論是主扇還是局部通風機停運,礦調度在下達停電、撤人命令後,隨即通知礦總工程師、機電礦長、安全礦長及值班領導到礦調度室集中,恢複送電及排放瓦斯均由礦總工程師統一指揮,直至受影響區域恢複正常工作為止。
3、無論何種原因導致局部通風機停運,必須立即停止供風區域內工作,值班電工立即切斷進入該巷道全部電源,並將巷道內所有電器開關打到“零”位;掘進班隊長必須及時撤出供風區域內的全部人員,瓦檢員待人員全部撤出後,在巷道開口處設置柵欄,揭示警標。停風後瓦檢員負責將局部通風機開關手把打到“零”位;將局部通風機前方三通靠迎頭方向風筒紮緊,把三通短節敞開後向通風調度彙報,通風調度向礦調度彙報。
4、排放瓦斯原則:排放瓦斯巷道及其回風流所經巷道必須停電、撤人,並按規定設崗;風機嚴禁發生循環風;必須執行控製排放,在全風壓風流第一交彙點瓦斯和二氧化碳濃度均不得大於1.5%;啟封巷道由外往裏逐段控製排放。
5、排放瓦斯必須有專門措施。排放瓦斯的措施由通風區技術副區長組織編製,礦總工程師組織救護隊、安檢科及需要排放瓦斯等單位進行會審。
6、排放瓦斯措施中必須明確排放時間、排放原因、巷道名稱、巷道長度、積存瓦斯體積、停電、撤人範圍及站崗地點,並附圖說明,圖上回風的風向及需要站崗地點用紅筆進行特別標記。
7、站崗人員隻許在新鮮風流中站崗,站崗地點還須設“排放瓦斯,嚴禁入內”的明顯標誌。
8、嚴格執行瓦斯分級排放管理規定。
①凡停風區域內瓦斯濃度在1%-3%範圍內,由瓦檢員自排[自排前,瓦檢員在掘進工作麵班長的陪同下(瓦檢員在前,班長在後,相距2-6米)由外往裏逐段檢查瓦斯,檢查完瓦斯,在受停風影響區域風流瓦斯和局部瓦斯均小於3%時,由瓦檢員指定班長負責帶人對排放瓦斯回風流係統進行停電、撤人及站崗,停電設備掛牌。停電、撤人及站崗工作完成以後,班長和執行停電的電工分別在瓦檢員的瓦檢小票上簽上“可以排放瓦斯,姓名、日期及時間”後,瓦檢員給通風調度彙報,通風調度向礦調度彙報。礦調度下令給風機專線送電,開紿自排瓦斯]
②瓦斯濃度在3%及以上時,由救護隊排放[瓦檢員檢查停風巷道瓦斯,從外往裏一旦發現有大於3%的瓦斯濃度時,立即和班長一起退出該巷道,打上柵欄,揭示警標,並立即向通風調度彙報,通風調度向礦調度彙報,礦調度彙報公司調度﹑請救護隊排放瓦斯,同時向礦總工程師、機電礦長、安全礦長及值班領導彙報。救護隊到排放現場以後,瓦檢員、安檢員、停電、撤人、站崗人員(含停電、撤人及站崗負責人)、協助救護隊排放瓦斯的跟班隊長及以上幹部到救護隊帶隊人員處報到,參加排放瓦人員無條件服從帶隊人員指揮。停電、撤人及站崗工作進行完以後,停電、撤人及站崗的負責人在救護隊帶隊人員《排放瓦斯措施》上簽上“可以排放瓦斯、姓名、日期及時間”後,進行排放瓦斯]
9、排放瓦斯均采用三通控製排放,排放時,通過調節風量調節器使三通靠迎頭端風量由小到大逐漸增加,三通短節的風量由大到小逐漸減少。對旋式風機供風地點排放瓦斯時,先開一級,需要增加風量時再開一級。救護隊排放時,三通控製和第一交彙點瓦斯檢查由救護隊排放人員負責,自排時由通風區瓦檢員負責。
10、自排前,停電、撤人及站崗三項工作落實到位後,由其負責人向所在采區調度彙報,采區調度向礦調度彙報,礦調度在確認這三項工作完成以後,通知機電調度給局部通風機送電,並通知瓦檢員可以排放瓦斯。瓦檢員得到通知以後,應檢查風機前後10米範圍內瓦斯濃度,如小於0.5%,且三通靠迎頭端風量調節器關閉而三通短節打開時,可以啟動局部通風機。在瓦檢員的統一指揮下,掘進隊派兩名工人控製三通,瓦檢員檢查全風壓第一交彙點瓦斯和二氣化碳濃度進行瓦斯排放。排完以後,瓦檢員對巷道瓦斯濃度進行檢查,並向通風調度彙報。通風調度將瓦斯數據彙報礦調度,礦調度在確認工作麵進風流瓦斯濃度不大於0.5%,回風流瓦斯濃度不大於1%,局部瓦斯濃度不大於2%時,通知恢複停電區域供電,並通知撤崗。
11、救護隊排放前,停電、撤人、站崗及局部通風機試運轉工作進行完以後,由救護隊啟動局部通風機進行控製排放。兩名救護隊員控製三通,一名救護隊員檢查全風壓第一交彙點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濃度。排放時至少要有一名救護小隊長在現場統一指揮。排完瓦斯後,由瓦檢員對其進回風流瓦斯進行檢查,並將數據彙報通風調度,通風調度向礦調度彙報,礦調度在確認其進風流的瓦斯濃度小於0.5%,回風流瓦斯濃度小於1%,局部瓦斯濃度小於2%時,通知恢複停電區域供電。撤崗工作由現場救護隊負責人負責。最後安檢員、瓦檢員在《瓦斯排放措施》上簽字,對救護隊排放工作進行認可。
12、救護隊排放時(排放瓦斯前由通風區瓦檢員和采區電鉗工負責對局部通風機進行試運轉,確保局部通風機運轉正常。試運前,必須將三通前方的風量調節器關閉,三通短節敞開。),排放人員的保安措施由救護隊製定並貫徹、簽字。救護隊排放人員不得少於6人,除排放人員外,其它人員嚴禁進入排放巷道及其回風流中。
13、排放瓦斯措施必須嚴格審批,認真貫徹、落實。一份措施隻能服務一個掘進工作麵,並且隻能使用一次。
14、同一個采區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掘進工作麵需要排放瓦斯時,從進風巷沿回風流方向依次逐個排放,嚴禁兩個或兩個以上掘進工作麵同時排放瓦斯。
15、排放瓦斯全過程監督工作由安檢員負責。
六、局部通風管理製度
1、無論何種原因導致局部通風機停運,瓦檢員必須立即通知掘進隊班隊長撤出停風巷道內的全部人員(如瓦檢員不在施工地點時,停風區域內的施工人員必須無條件自動迅速撤離到正常供風巷道,此項工作由安檢員監督執行),並由值班電工或掘進隊班隊長將巷道內全部電氣開關打到零位,切斷進入該巷道中的全部電源。由瓦檢員將局部通風機開關把手打到零位並掛上停電牌,將風機前方三通靠迎頭方向風量調節器關上,把三通短節敞開,待停風巷道撤人、停電結束後,在巷道開口處設上柵欄、揭示警標,並向通風調度彙報。
2、所有掘進工作麵局部通風機和第一節風筒之間必須加三通,三通必須牢固可靠,且置於新鮮風流中。未加三通的工作麵不許進尺,該項工作由安檢科落實督辦,否則追究通風區長和安檢科長的責任。
3、掘進巷道必須采用全風壓通風或局部通風機通風,嚴禁采用擴散通風,嚴禁一台局部通風機及啟動裝置同時向兩個掘進工作麵供風。
4、局部通風機必須安裝在進風巷道中,距回風口不得小於10米,其吊掛或墊高距底板高度不得小於0.3米,並有吸風罩和整流器,高壓部位有襯墊(包括電纜接線盒),5.5KW以上的局部通風機必須裝有消音器。
5、風筒安設質量要求
①風筒吊掛必須平直,逢環必掛(鐵風筒每節至少掛兩點)。
②風筒接頭須嚴密,無破口,無反接頭。
③拐彎處必須設彎頭,或緩慢拐彎,嚴禁拐死彎。
④異徑風筒接頭要用過渡節,嚴禁花接。
6、局部通風機處的全風壓風量必須大於其吸入風量,防止出現循環風。
7、局部通風機開、停工作由瓦檢員負責,其它任何人無權停開,臨時停工不得停風。
8、局部通風機必須安設“三專二閉鎖”設施,且其安裝、使用和維修必須符合《01manbetx
》第134條要求。
9、局部通風機供風巷道瓦斯超限時處理程序
①瓦檢員立即通知掘進隊班、隊長停止工作。
②值班電工或掘進隊班、隊長負責將供風巷道內的全部電器開關打到“零“位,並切斷進入該巷道的全部電源。
③瓦檢員負責將供風巷道內的人員全部撤出,並在巷道開口處設置柵欄,揭示警標。
④瓦檢員須查明瓦斯超限原因,並進行處理、彙報。
10、臨時停運的局部通風機恢複供電前,必須由瓦檢員和掘進隊班長前後相距2-6米由外往裏逐步向巷道深部檢查瓦斯,直至迎頭,檢查情況由瓦檢員負責向通風調度彙報。在檢查過程中若瓦斯濃度達到3%時,必須立即停止前進,隨即退出該掘進巷道,並彙報通風區調度,按《瓦斯排放製度》進行處理。
11、臨時停風的掘進工作麵恢複正常供風後,必須由采區值班電工先對該巷電氣設備進行一次防爆性能檢查,符合標準後,方能複電作業,否則嚴禁複電。
12、風筒受到擠壓或損壞,不能保證掘進工作麵正常供風時,必須立即停止作業,由施工隊組或通風隊采取有效措施處理好後,方可恢複作業。
13、對局部通風機供風巷道進行維修時,必須采取保護風筒措施。
16、風電閉鎖裝置由使用區隊安裝使用,並由使用區隊每天試跳一次,若試跳不正常時,必須處理好後方可進行作業,做到有記錄可查。
七、安全裝備管理製度
(一)安全監測管理製度
1、井下監測裝置的安裝、保護
(1)凡是要入井的監測設備,應在地麵做好檢修和通電48小時試運轉工作,經過驗收,證明儀器性能可靠,符合有關技術要求後,方可入井。
(2)凡需安設監測裝置的單位,必須報送《安裝申請單》,並在《安裝申請單》上注明安裝地點,被控聯鎖開關編號,並提供裝置電源後,由通風區在3日內完成安裝。
(3)監測裝置安裝完畢,必須通電試運行,並仔細檢查裝置的報警點、斷電點及斷電範圍,確保準確無誤。
(4)使用單位必須履行監測裝置的保管義務。對於故意破壞、盜竊裝置者必須從重處罰,直到開除礦籍。
(5)井下監測裝置實行掛牌管理。監測電纜、按質量標準化吊掛。
2、監測裝置的維護、調校
(1)裝置在井下連續運行6至12個月後,必須升井,進行全麵檢修,傳感器黑白元件使用半年後,必須更換,以確保監測數據的可靠性。
(2)每隔7至10天對傳感器進行一次調校,調校須用標準氣樣進行,裝置的斷電功能由使用單位電工和通風區監測電工每天進行一次試驗,發現問題須及時處理,並作好記錄。
(3)瓦檢員、采掘班隊長每班至少對所管轄範圍內監測裝置及電纜進行一次外觀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彙報,通風調度立即派監測電工進行處理。
(4)對經常移動的傳感器和電纜,由采掘班隊長負責按規定移動,嚴禁擅自停用裝置。
(5)監測裝置發生故障時,通風區監測隊應立即派人處理,若在井下無法處理時,必須在24小時內更換,並認真填寫故障記錄。
3、監測信息管理製度
(1)監測中心值班人員必須認真監視監控情況,若發現報警或信號消失等情況,必須立即通知通風調度,否則按失職論處。
(2)監測中心每天須打印瓦斯日報並送通風區調度,通風區值班幹部對獲得的信息進行03manbetx
,作出處理意見後,報送礦長和總工程師審閱。
(3)對井下瓦斯變化較大的地點,應作繪製瓦斯曲線,通風區領導批閱後送礦長和總工程師審閱。
(4)各種數據應建立數據庫,存貯一年以上時間。
(二)便攜式瓦檢器管理製度
1、便攜式瓦檢器(以下簡稱便攜式)調校由通風區調校人員負責,便攜式的零點、測試精度,每星期都應進行一次調校,確保靈敏可靠。
2、必須及時對便攜式進行充電,充電時間不小於8小時,禁止使用欠壓儀器。
3、必須對回收的便攜式進行擦拭,清掃通氣孔內部的塵埃,保持儀器的清潔、美觀。
4、進行規範管理,做好便攜式的使用、調校、故障處理等記錄。
5、報廢的便攜式必須及時清出並上報主管部門,提出補充申請。
6、班隊長、放炮員、電鉗工、瓦檢員及安檢員憑牌領取便攜式,其它人員憑所在單位開出的借條領取便攜式,發放員應認真填寫發放記錄,並認真登記後發放,否則丟失儀器由發放員賠償。
7、發放人員應認真檢查交回的每一台儀器,發現損壞者或超過規定時間交還便攜式者,必須按規定處罰。
8、發放人員交班時必須向接班人員交待清楚本班的發放、回收情況。
9、便攜式開機必須在新鮮風流中進行。使用時,若屏幕顯示數據達5%時,必須立即關機或移出高濃度瓦斯區,以免損壞儀器。
10、使用者自領取儀器起,必須在13小時內交回儀器,使用時應注意保護儀器,嚴禁用水衝洗或將儀器放在潮濕處,嚴禁在使用過程中拆開儀器或旋轉電位器。
(三)光學瓦檢器及校正儀管理製度
1、瓦檢員使用的瓦檢器,由便攜式發放站統一保管,瓦檢器的維修、校正由通風區儀修人員負責。
2、使用者要愛護好瓦檢器,並按規定的校正周期送到校正人員處進行校正。校正經檢定合格後方能使用。
3、不合格的瓦檢器不得發放。
4、發放人員回收瓦檢器時,要認真檢查儀器是否完好,發現損壞要查找原因,並對責任者進行處罰。瓦檢器實行包機製(專人專用)。
5、所有使用的瓦檢器,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檢定。
6、瓦檢器修理人員,必須每月對所使用的瓦檢器校正一次,確保儀器準確無誤。
7、修理人員必須嚴格按01manbetx
01manbetx
和有關規定進行修理和校正,確保瓦檢器顯數準確、光譜清晰、不少件、不漏氣,精度在允許誤差之內。
8、建立瓦檢器台帳,每台儀器都需上卡、登記。
9、瓦檢器經檢修、校正後,必須認真填寫合格證,其內容包括檢修、校正人員、日期、精度、使用期限等。
10、必須定期對瓦檢器校正儀進行校檢,確保儀器完好、可靠。
(四)其它通風儀器儀表管理製度
1、風表由通風區測風室統一保管,測風員必須愛護好儀表,不得人為損壞或丟失。否則要查找原因,03manbetx
責任,對責任者給予處罰;儀表升井後必須交回測風室統一存放;使用的風表每半年必須送公司校正一次;逐一建立風表登記卡,將儀器的使用情況及維修、校正情況進行登記。
2、ATY和WTC防突預報儀由通風區防突隊隊長統一保管,防突人員不得將儀器存放在宿舍,必須按要求對儀器給予充電;必須愛護好儀器,避免碰撞或摔打損壞儀器,並保證儀器外觀清潔;使用人員必須熟練掌握儀器的操作程序,防止誤操作損壞儀器;建立儀器登記卡,將儀器的使用情況登記在冊。
3、測塵儀器由測塵組組長統一保管,隻能存放在測塵室內;必須按要求對儀器進行充電;必須愛護好儀器,避免碰撞或摔打損壞儀器,並保持儀器外觀整潔;測塵人員必須熟練掌握儀器的操作程序,避免誤操作損壞儀器;必須定期對儀器進行檢修,並認真填寫檢修記錄;逐台建立儀器登記卡,將儀器的使用、維修情況登記注冊。
八、瓦斯抽放管理製度
1、采煤工作麵或掘進工作麵的絕對瓦斯湧出量分別大於5m3/min和3m3/min,采用通風方法難以解決瓦斯問題時,要采取抽放措施。
2、瓦斯抽放工程必須有設計和計劃,並嚴格按設計和計劃施工。
3、瓦斯泵站的設備、儀表、裝置必須齊全,規章製度必須完善。
4、敷設抽放管路(除留管外)必須要平坦、牢固,離地高度不小於300mm,拐彎與分支跨躍處要成弧形,必須保證接頭不漏氣和管路整體的氣密性。
5、必須在抽放管路分支管處設觀測孔,落平點處設放水器,每天派專人巡視係統,進行堵漏和放水工作,防止管路漏氣和積水。
6、泵房司機必須每小時測定一次瓦斯泵房各種參數,作好記錄,並每小時向通風調度彙報,嚴禁脫崗和弄虛作假,發現異常(突然增大或減少等)必須及時彙報。
7、必須采取有效措施,保證抽放濃度不低於20%,礦井抽放率達25%以上。
8、停瓦斯泵必須有專門的經礦審批同意的措施,特殊情況下需要停泵必須得到礦調度同意後方可停泵,嚴禁隨意停泵。因特殊原因抽放泵突然停止運轉時,抽放司機必須立即彙報礦調度,由礦調度落實受影響地點的停電、撤人工作。
9、抽放司機必須通過培訓,並取得合格證的人員擔任。
10、無計劃停泵時,嚴格按無計劃停泵的措施執行。
11、其它要求嚴格按公司瓦斯抽放管理製度執行。
九、防滅火管理製度
1、防滅火係統要有專門的設計,地麵消防水池必須保持有200立方米以上的水量。
2、井口、主扇房及瓦斯抽放泵房附過20米內不得有煙火存在,嚴格入井檢查製度,嚴禁攜帶煙草和引火物入井。
3、井下和井口房不得從事電、氣焊和噴燈焊。井口房、井下峒室及主要進風巷需進行焊接工作時,必須有經礦長批準的安全措施並嚴格按措施要求進行。
4、井下峒室嚴禁存放汽油、煤油和變壓器油,井下使用的潤滑油、棉紗、布頭和紙等必須存放在蓋嚴的鐵桶內,並由專人定期送地麵處理。
5、井下大巷消防管路必須每隔100米設置支管和三通閥門(閥門必須能開關),皮帶輸送機巷道及其它巷道內的消防管路必須每隔50米設置支管和三通閥門,回采工作麵進回風巷的消防水管末端距工作麵煤壁不得超過20米,末端用膠管接至采麵,並保證上下膠管能在采麵中部相交。
6、井筒,各水平的連接處及井底車場、主要絞車道與主要進回風巷的連接處、井下機電峒室,主要巷道內的膠帶輸送機的機頭前後兩端各20米範圍內,都必須用不燃性材料支護。
7、必須在井下消防材料庫中配備10台以上的滅火器,各機電峒室、檢修地點、井底車場及各采煤工作麵進回巷距上、下出口30米範圍內要放兩台滅火器,且保證滅火器完好不失效。
8、井下使用的電纜、皮帶必須阻燃,風筒、塑料管必須抗靜電和阻燃,否則嚴禁入井。
9、堅持使用煤電鑽綜合保護,加強煤電鑽保護的保養及維修,堅持定斯切除煤電鑽電纜頭製度,采用皮帶運輸的巷道必須按規定完善各種保護,保護不完善,皮帶不得使用。
10、井下放炮,必須正向裝藥,正向起爆,炮眼深度不得小於0.6米,堅持按規定使用水炮泥,炮眼剩餘部分用黃泥填滿,一次裝藥,一次起爆,嚴禁放炮母線出現明接頭,嚴禁使用放炮器以外的其它動力進行放炮,嚴禁放糊炮和利用殘眼、鑽孔裝藥放炮。
11、半煤岩巷、煤巷的放炮母線與雷管腳線以及雷管腳線之間連接處必須用電工膠布包裹,杜絕明接頭,掘進工作麵放炮時迎頭的移動水幕必須開啟。
12、井下電氣設備必須有防雷電和防短路的保護裝置,必須對井下電氣設備定期進行檢查,保證完好,嚴禁失爆。嚴禁帶電檢修、搬遷電氣設備。
13、機電礦長負責對主扇及反風設備每季度組織一次檢查,通風區對井下反風設施須定斯進行檢查、維護和修理,確保地麵、井下反風設施完好。
14、首先發現礦井火災的人員必須立即向礦調度彙報,盡快弄清著火原因,根據火災性質,災區的通風和瓦斯情況,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滅火或控製火情。采麵上出口及上巷因機械火花引起刹杆、煤等固體物著火時,在瓦斯濃度不超過1%或一氧化碳濃度不超過0.0024%的情況下,首先切斷該采麵所有電氣設備的電源,然後用滅火器、水、砂等滅火。掘進巷道或其它地點的殘藥、刹杆、煤等固體物著火,在瓦斯和一氧化碳不超過以上濃度時可先切斷電源,直接用滅火器、水、砂滅火。電氣設備著火,必須首先切斷電氣設備的電源,在檢查瓦斯濃度不超過1%和一氧化碳濃度不超過0.0024%的情況下, 用幹砂或絕緣體滅火。瓦斯濃度或一氧化碳濃度超過以上規定時,必須切斷電源,在班隊長或有經驗的老工人的帶領下,沿避災路線迅速撤離災區升井。所有受威脅人員一旦得知著火的消息後必須立即使用自救器。
15、有關調度接到井下火災報告後,應立即通知本單位領導。礦調度室在接到井下火災報告後,應立即按《礦井災害預防及處理計劃》進行處理。
十、綜合防塵製度
1、新建采區應作防塵係統設計,內容包括:水池容量、管路直徑、三通閥門位置、噴霧、水幕位置等。
2、管路安裝維護製度
(1)嚴格按生產及防塵用水方案,進行管路安裝。
(2)主管安裝每隔100米設一個三通閥門。
(3)采煤工作麵上、下巷及膠帶運輸巷每隔50米安設一個三通閥門。
(4)采區必須在采麵回采前三天將防塵管路安設完畢,回采前一天將各運輸轉載點噴霧完善並試驗,確保裝置位置合理,靈敏可靠。
(5)采掘工作麵防塵及生產用水管路與工作麵距離,必須符合《作業規程》規定。
(6)管路安裝必須嚴格按質量標準化進行,要吊掛牢固,鋪設平坦,接頭嚴密不漏水,拐彎處不拐死彎。
(7)采區每天必須安排專人巡視檢查采掘工作麵的防塵管路,發現問題,應及時處理。
3、防治粉塵製度
(1)必須定期對井下粉塵進行衝洗,消滅粉塵積累和飛揚。
(2)各運輸轉載點必須安設噴霧裝置,且距離溜子、皮帶機頭高度不得超過500mm。
(3)采區進、回風巷,主要進風大巷,采掘工作麵進、回風巷,主要進、回風石門等必須按規定安設淨化水幕。
(4)必須堅持“濕式作業”,放炮前後必須灑水,無水不準作業。
(5)采煤機、掘進機必須有完好的內外噴霧。
(6)隔爆設施安裝地點、數量、水量、安裝質量必須符合《規程》執行說明書的要求。
4、煤層注水製度
(1)采煤工作麵必須實行煤體注水,逢采必注,不注不采(特殊情況不能注水,必須報請公司批準)。
(2)每個采麵注水前,都必須編製煤層注水報告,並嚴格按報告打孔和注水。
(3)必須對每個注水工作麵注水前後的有關技術參數進行收集、整理、03manbetx
,努力提高注水效果。
5、巷道衝洗粉塵製度
(1)進風井筒每月衝洗一次,回風井筒每20天衝洗一次。
(2)進風石門每20天衝洗一次,回風石門每旬衝洗一次。
(3)皮帶井每7天衝洗一次。
(4)不設皮帶的采區上、下山進風側每半月衝洗一次,回風巷每10天衝洗一次,設有皮帶的采區上、下山進風側每10天衝洗一次,回風側每7天衝洗一次。
(5)采煤工作麵回風巷每天衝洗一次,進風巷每3天衝洗一次。
(6)掘進巷道每天衝洗一次。
(7)對其它產塵大的地點,可根據煤塵情況隨時衝洗煤塵。
(8)洗塵人員洗完塵後,必須如實彙報通風調度,嚴禁弄虛作假。
6、測塵製度
(1)按規定配備測塵人員開展測塵工作。
(2)測塵員應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和兩年以上井下工齡,並必須接受專門的正規培訓,經考試合格,由上級主管部門發給合格證後,才能獨立從事測塵工作。
(3)測塵人員必須按有關規定編製測塵計劃,並按計劃測塵。
(4)測塵時應詳細記錄日期、地點,生產工序及防塵措施,上報報表須及時、準確無誤。
(5)測塵員每半月向礦長、礦總工程師提交一份全礦測塵報告,每月向公司通風部提交一份全礦測塵報告。
(6)測塵時,要同時測定全塵和呼吸發性粉塵濃度,對含塵濃度不符合規定的地點,測塵員有權停止作業,令其限期整改後,方可恢複作業。
(7)對井下作業場所測塵位置的選擇,嚴格按《礦井綜合防塵標準及檢查評定辦法(試行)》的要求確定。
(8)對井下作業場所分散濃度的測定每季度進行一次,對井下作業場所遊離SiO2含量的測定,每半年至少進行一次。
(9)測塵儀表由測塵員每天檢測維修,每月一次小修,每半年送公司一次大修、校正,並貼有計量合格證,同時要有儀表檢修記錄。
十一、通風係統管理製度
1、每月由礦總工程師組織對通風係統進行一次審查和03manbetx
,確保通風係統合理可靠,采掘工作麵風流穩定,符合《規程》第107條的要求。
2、礦井的總風量,采掘工作麵實際需風量,硐室實際需風量的計算嚴格按照公司《風量計算細則》執行。礦井實際風量必須大於需要風量。在生產過程中,如礦井或采掘工作麵瓦斯湧出發生變化,必須重新按實際瓦斯湧出量計算風量(計算風量時應考慮瓦斯抽放因素)。
3、采掘工作麵和掘進工作麵都應采用獨立通風。如需采用串聯通風,必須嚴格遵守《規程》第119條規定。
4、改變礦井通風係統,必須製定完善的措施,並嚴格執行報批手續(改變全礦井、一翼或一個水平的通風係統時,必須報公司總工程師批準;改變一個采區通風係統時,必須報礦總工程師批準)在報告未經批準之前,不準提前改變通風係統。
5、礦井主扇必須保證正常運轉,因檢修、停電或其它原因需要停主扇,必須製定措施報公司總工程師批準,主扇因故突然停電停風,礦總工程師應按《規程》第129條規定,采取必要安全措施,進行處理。
6、改變主扇轉數、風葉角度或倒備用主扇時必須經過通風區同意,並擬定有關措施,報礦總工程師批準。
7、嚴格執行巷道貫通及盲巷管理製度。
8、建立完善的測風製度,測風員每10天,必須對全礦所有工作麵、機電硐室和其它通風行人巷道進行一次全麵測風(采掘工作麵視需要隨時進行測風)。每次全麵測風結果按旬報礦總工程師審閱。
9、加強礦井的通風設施的管理,嚴格執行公司製定的《礦井通風設施管理製度》。
10、礦井每年必須進行一次反風演習。
11、根據《規程》第125條規定繪製通風係統圖、網絡圖、並逐月修改同時報送有關部門。
12、加強通風係統的管理。通風隊每班派班隊長對所轄區域內通風係統進行巡視檢查,發現問題必須及時處理彙報,並作好記錄。
十二、防突及打鑽管理製度
(一)防突管理製度
1、突出煤層采掘工作麵、石門揭穿突出煤層等,都必須按照《規程》、《防治煤與瓦斯突出細則》的規定及“四位一體”的綜合防突措施執行
2、突出礦井必須備有突出煤層的瓦斯地質圖,圖中應標明地質構造、保護範圍、突出點的位置、突出強度、瓦斯基本參數等。
3、加強地質工作,探清地質構造,做到先探後掘。
4、有煤與瓦斯突出危險的工作麵嚴防岩巷掘進誤穿突出煤層,嚴禁使用風鎬落煤。
5、對編製的防突措施,必須認真貫徹落實,嚴格按措施執行。
6、防突儀的使用和維護管理由通風區技術副區長負責,具體現場管理由防突隊隊長負責。嚴格按防突儀使用說明書操作,嚴禁弄虛作假。
7、除防突人員外,其它人員嚴禁使用防突儀器。
8、嚴格執行“四人(即防突員、瓦檢員、安檢員和采掘班隊長)聯合簽字”的防突監督製度,認真填寫防突日報。
9、突出煤層工作麵的作業人員必須熟悉突出預兆,在作業過程中發現有突出預兆時,必須立即停止作業、撤出人員、切斷電源、設置柵欄、揭示警標。並向礦調度和通風調度彙報。
(二)打鑽管理製度
1、鑽機的日常使用及維護管理由通風區鑽探隊負責。確保鑽機完好。每台鑽機月進尺不低於1000米,全年不低於1.5萬米。
2、打鑽前,必須編製安全技術措施,並報礦審批。
3、打鑽時必須嚴格按照設計及安全技術措施施工。
4、作好鑽孔參數的收集和整理工作,嚴禁弄虛作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