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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員培訓材料 教材

作者:佚名 2010-02-24 22:27 來源:www.dukashe.com

安全員培訓教材

目 錄

第一章安全生產概論及管理3
第一節安全生產管理基本原理概述 3
第二節安全生產定義和範疇 5
第三節 安全生產方針 6
第四節 安全生產常用概念含義 7
第五節 勞動保護、安全生產、職業安全衛生、勞動安全衛生的異同 13
第二章 安全生產管理體製 14
第三章 企業安全生產管理16
第一節 安全生產管理組織形式 16
第二節 企業安全生產責任製 16
第三節 企業安全產規章製度22
第四節 企業安全生產檢查 22
第五節安全技術措施計劃23
第四章 安全生產法律體係 24
第一節 安全生產法律體係 24
第二節 安全生產的標準體係 27
第三節 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體係規則 30
第五章 勞動安全衛生監察 30
第一節 勞動安全衛生監察的法律依據 31
第二節 勞動安全衛生監察機構和監察人員 32
第三節 勞動安全衛生監察的類型、方式和程序 35
第六章02manbetx.com 報告和調查處理 38
第一節02manbetx.com 分類 38
第二節02manbetx.com 報告程序 43
第三節02manbetx.com 調查03manbetx 45
第四節 特別重大事故的調查 49
第五節 事故的處理、批複與結案 53
第七章 重大事故隱患管理 56
第一節 重大事故隱患的概念 56
第二節 全國重大事故隱患狀況 56
第三節 重大事故隱患確認與評估 61
第八章 安全生產宣傳教育 71
第一節 安全普及教育 72
第二節 安全生產專業教育 80
第九章 安全文化81



第一章 安全生產慨論及管理

第一節 安全生產管理基本原理概述
安全生產管理是管理者對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的計劃、組織、指揮、協調和控製的一係列活動,目的是保證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的人身安全與健康,以及財產安全,促進生產的發展,保持社會的穩定。
安全生產管理有宏觀和微觀安全生產管理的兩種理解。宏觀生產安全生產管理是大安全概念,即能體現安全管理的一切管理措施和活動都屬於安全生產管理的範疇。
微觀安全生產管理是小安全的概念,主要指從事經濟和生產管理部門以及企業、事業單位所進行的具體安全管理活動。
安全生產管理作為經濟生活的一部分,是管理範疇的一個分支,也遵循管理的一般規律和基本原理。管理的基本原理有:係統原理、整分合原理、反饋原理、封閉原理、彈性原理、人本原理、能級原理、動力原理、激勵原理等。係統原理和人本原理是屬一級原理,其他原理均分別屬於它們的二級原理。
1、係統原理
所謂係統是由若幹相互作用又相互依賴的部分組合而成,具有特定功能,並處於一定環境中的有機整體,係統論的基本思想是整體性、相關性、目的性、階層性、綜合性、環境適應性。
2、整分合原理
整分合原理是現代高效率的管理必須在整體規劃下明確分工,在分工基礎上進行有效的綜合。整體把握、科學分解、組織綜合是整分合原理的主要含義。
3、反饋原理
反饋原理是控製論的一個非常重要的基本概念。反饋是把控製係統輸出信號反送回來,對輸入與輸出信號進行比較,比較差值作為係統輸入信號,再作用係統,對係統起到控製的作用。在現化管理中,靈敏、正確、有力的反饋對管理有著舉足輕重的作用。實際管理工作是計劃、實施、檢查、處理,也就是決策、執行、反饋、再決策、再執行、再反饋的過程。
4、封閉原理
封閉原理是指任何一個係統內的管理手段必須構成一個連續封閉的回路,才能形成有效的管理運動。一個有效的現代管理係統,必須是一個封閉係統,而且為使係統運轉狀態優良,可以采用多級閉環反饋係統。
5、彈性原理
彈性原理是在係統外部環境和內部條件千變萬化和形勢下進行的,管理必須要有很強的適應性和靈活性,才能有效地實現動態管理。特別是在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今天管理工作更需要不斷改革,以利於駕馭新形勢,解決新問題,適應社會發展的需要。
6、人本原理
人本原理是管理以人為本體,以調動人的積極性為根本。人既是管理的主體,同時又是管理的客體,其核心是如何調動人的積極性。隸屬於人本原理的二級原理有:能級原理、 動力原理和激勵原理。
7、能級原理
能級原理是管理係統必須是由若幹分別具有不同能級的不同層次有規律地組合而成。在實際管理中如決策層、執行層、操作層就體現能級原理。人所常說的人盡其才,各盡所能,責權利的統一等也都利用了能級原理。
8、動力原理
動力原理是指管理要有強大的動力,要正確地運用動力,使管理運動持續而有效地進行下去。
9、激勵原理
激勵原理就是用科學的手段,激發人的內在潛力,充分發揮人的積極性和創造性。
以上9種管理方麵的原理,在現化經濟活動中經常要使用。無論管理者有意識或無意識利用這些管理原理,但有一點可以肯定,優秀的管理者都遵循了這些基本原理,在實際工作中都不斷運用這些原理來03manbetx 問題和解決問題。
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同樣要在這些原理基礎上來實現,如目標管理,事故管理、隱患管理,安全宣傳教育管理等等。在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過程中,政府轉變職能,企業轉換經營機製,計劃經濟體製下的管理模式被打破,市場經濟體製尚在建立過程中,安全生產工作同樣也麵臨著如何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安全生產管理的新模式,這就需要安全管理人員利用管理的基本原理,在實際工作中不斷探索,不斷創新,不斷完善,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安全生產管理方法。
第二節 安全生產定義和範疇
自1952年第二次全國勞動保護工作會議提出的勞動保護工作必須貫徹“安全生產”方針以來,“安全生產”一詞一直長期被人們使用。那麼,什麼是安全生產呢?
在《辭海》中將安全生產定義為:安全生產是指預防生產過程中發生人身、設備事故,形成良好勞動環境和工作秩序而采取的一係列措施和活動。
在《中國大百科全書》中定義為:安全生產旨在保障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的一項方針,也是企業管理必須遵循的一項原則,要求最大限度地減少勞動者的工傷和職業病,保障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
在《安全科學技術詞典》中定義為:安全生產是指企業事業單位在勞動生產過程中人身安全、設備安全和產品安全,以及交通運輸安全等。
從上麵的定義可以看出,但其實質內容是一致的,即突出了安全生產的本質是要在生產過程中防止各種事故的發生,確保財產和人民生命安全。因此,安全生產是指:生產、經營活動中的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
安全生產的範疇,有人認為安全生產的範疇應該界定在企業,也有人認為除刑事案件(或公共安全)以外的安全問題均應劃歸安全生產範疇。從我國的安全生產工作來看,安全生產的範疇應包括:
工業企業單位職工人身安全及財產設備安全,即煤炭、石油、化工、冶金、石化、地質、農業、林業、水利、電力、建設等產業部門的安全生產;交通運輸行業,如鐵路運輸、公路運輸、水上運輸及民航運輸的安全生產;商業服務行業,如賓館、飯店、商場、公共娛樂及旅遊場所等職工及顧客的人身安全和財產設備的安全;其它部門,如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等有關人員的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
第三節 安全生產方針
安全生產方針,又稱勞動保護安全方針。是我國對安全生產工作所提出的一個總的要求和指導原則,它為安全生產指明了方向。要搞好安全生產,就必須有正確的安全生產方針。
1983年國務院在[1983]85號《批轉勞動人事部、國家經委、全國總工會關於加強安全生產和勞動安全監察工作的報告的通知》中指出:“在‘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指導下搞好安全生產,是經濟管理、生產管理部門和企業領導的本職工作,也是不可推卸的責任。”第一次明確提出我國的安全生產方針是“預防為主,安全第一”。
這個安全生產方針,強化了安全生產的重要性,並強調在生產中要做好預防工作,盡可能將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這個方針,其含義是:
1、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性
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是生產發展的客觀需要,特別是現代化生產,更不允許有所忽視,必須強化安全生產,在生產活動中把安全工作放在第一位,當生產與安全發生矛盾時,生產要服從安全。這就是安全第一的含義。
我國是社會主義國家,安全生產是黨和國家的一項重要政策,是保護勞動者安全健康和發展生產力的重要工作,同時,也是維護社會安定,促進國民經濟穩定、持續、健康發展的基本條件,是社會文明程度的重要標誌。安全生產也是社會主義企業管理的一項重要原則,這是社會主義製度性質所決定的。
2、安全與生產的辯證統一
在生產建設中,必須用辯證統一的觀點去處理好安全與生產關係。也就是說,企業領導者必須善於安排安全和生產。越是生產任務忙,越要重視安全,把安全工作搞好。否則,就會招致工傷事故,既妨礙生產,又影響安全。這是生產實踐證明了的一條重要經驗教訓。
怎樣理解安全和生產的辯證統一關係呢?在生產過程中,安全和生產既有矛盾性,又有統一性,所謂矛盾性,首先是生產過程中不安全因素與生產的矛盾。要對不安全因素采取措施時,就要增加支出,或影響生產進度。所謂統一性,對不安全因素采取措施後,改善了勞動條件,職工就有良好的精神狀態和勞動熱情,勞動生產率就會提高。沒有生產活動,安全工作就不會存在;反之,沒有安全工作,生產就不能順利進行,這就是安全與生產互為條件,互相依存的道理,也就是安全與生產的統一性。
3、安全生產工作必須強調預防為主
安全生產以預防為主是現代生產發展的需要。現代科學技術日新月異,在生產過程中,安全問題十分複雜,稍一疏忽就會釀成重大事故。預防為主,就是要在事前做好安全工作。要做到“防微杜漸”,“防患於未然”。要依靠技術進步,加強科學管理,搞好科學預測與03manbetx 工作,把事故消業在萌芽狀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兩者是相輔相成,互相促進的。“預防為主”是實現“安全第一”的基礎,要做到第一,首先要搞好預防措施。預防工作做好了,就可以保證生產安全。
第四節 安全生產常用概念含義
一.安全生產管理製度
安全生產管理製度是根據我國安全生產方針及有關政策和法規製定的,是企業和職工在生產活動中共同遵守的安全行為的規範和準則。
安全生產管理製度是企業規章製度的職工重要組成部分,通過安全生產管理製度,可以把廣大組織起來,圍繞安全目標進行生產活動。
安全生產管理製度有些是國家製定的,有的是企業製定的。1963年3月30日,由國務院發布的《關於加強企業生產中安全工作的幾項規定》([1963]國經薄字第244號)規定了企業必須建立五項基本製度,即安全生產責任製、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安全生產教育、安全生產定期檢查、傷亡事故的調查和處理。這五項基本製度是我國企業必須建立的安全生產管理製度。隨著社會和生產的發展,安全生產管理製度也不斷發展,在五項基本製度的基礎上又建立了許多新的製度,如安全衛生評價,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管理,防護用品使用與管理,特種設備及特種作業人員管理,機械設備安全檢修,動火及防火及文明生產等製度。
二.管生產必須管安全原則
這是指企業各級領導和廣大職工在生產過程中必須堅持的一項原則。國家和企業的職責,就是要保護勞動者的安全與健康,保證財產和人民生命的安全,這是一,其次,企業的最優化目標是高產、低耗、優質、安全的統一,這是體現安全與生產的統一。
三.安全生產目標管理
安全生產目標管理是指企業根據自己的整體目標,在03manbetx 外部環境和內部條件的基礎上,確定安全生產所要達到的目標,並采取措施去努力實現目標的活動過程。安全生產目標以千人負傷率、某萬噸產品死亡率、塵毒作業點合格率、噪聲作業點合格率及設備完好率等預期達到的目標值來表示。
推行安全生產目標管理體現“安全生產人人有責”的原則,使安全生產工作實現全員管理,而且有利於提高企業職工的安全素質。
安全生產目標管理的任務是製定目標,明確責任,落實措施,實行嚴格的考核獎懲,以激勵全體參加全麵、全員、全過程的安全生產管理,主動按照安全生產的目標和安全生產目標和安全生產責任製的要求,落實安全措施,消除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物的不安全狀態。
企業和企業主管部門要製訂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計劃,經主管部門審查意,由主管部門與企業簽訂責任書,將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計劃納入各企業的目標管理計劃,企業法人代表應對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計劃的製定與實施負第一責任。
安全生產目標管理的特點是:強調安全生產管理的結果,一切決策以實現目標為準繩,依據相互銜接、相互製約的目標體係有組織地開展全體員工都參加的安全生產管理活動,並隨生產經營活動而持久地進行下去,以此激發各級目標責任者為實現安全生產目標而自覺采取措施。
安全生產目標管理的基本內容包括目標體係的確立、目標的實施及目標成果的檢查與考核,具體有以下幾個方麵:
(1)確定切實可行的目標值。采用科學的目標預測法,根據企業的需要和可能,采取係統分析方法,確定合適的目標值,並研究為此而應采取的措施和手段。
(2)根據安全決策和目標的要求,製訂實施辦法,做到有具體的保證措施,包括組織技術措施,明確完成程序和時間,承擔責任的具體負責人,並簽訂有關合同,措施力求定量化,以便實施和考核。
(3)規定具體考核標準和獎懲辦法。企業要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核標準》。考核標準不僅要規定目標值,而且要把目標值分解為若幹個具體要求加以考核。
(4)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必須與安全生產責任製掛鉤,層層負責,實行個人保班組班組保工段、工段保車間、車間保全廠。
(5)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必須與企業經營承包責任製掛鉤,作為整個企業目標管理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實行廠長(經理)任期目標責任製、租賃製和各種經營承包製的單位負責人,應把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實現與所受到的獎懲掛鉤,完成則增加獎勵,未完成則依據具體情況給予處罰。
(6)企業與主管部門對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計劃的執行要定期進行檢查與考核。對於弄虛作假者,要嚴肅處理。
四.安全檢查
安全檢查是指國家安全生產監察部門、企業主管部門或企業自身對貫徹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情況、安全生產狀況、勞動條件、事故隱患等所進行的檢查。
安全生產檢查的主要內容:思想認識、管理製度、勞動紀律、機電設備、安全衛生設施、個人防護用品使用、各種事故隱患等。
企業安全檢查分定期檢查、專業檢查和季節性檢查。定期檢查是企業組織的定期全麵安全檢查。專業檢查根據設備和季節特點進行專項的專業檢查,如防火、防爆、防塵、防毒等。季節性檢查如冬季防寒,夏季的防署降溫以及雨季的防水檢查。
五.三同時
“三同時”是指凡我國境內新建、改建、擴建的基本建設項目(工程)、技術改造項目(工程)和引進的建設項目,其勞動安全衛生設施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進行勞動安全衛生預評價的建設項目有以下6類:
大中型和限額以上的建設項目;
爆炸危險生產場所等級為特別危險場所和高度危險場所的建設項目;
火災危險生產場所等級為甲類的建設項目;
大量生產或使用Ⅰ、Ⅱ級危害程度的職業性接觸毒物的建設項目;
大量生產或使用石棉粉料或含有10%以上遊離二氧化矽粉料的建設項目;
安全生產行政部門確認的其他危險、危害因素大的建設項目。
建設項目在編製設計文件時必須編製《勞動安全衛專篇》,並應包括以下內容:
設計依據;
工程概述;
建築及場所布置;
生產過程中職業危險、危害因素的分析;
勞動安全衛生設計中采用的主要防範措施;
勞動安全衛生機構設置及人員配備情況;
專用投資概算;
建設項目勞動衛生預評價的主要結論;
預期效果及存在的問題與建議。
六.五同時
“五同時”的指企業生產組織及領導者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時候,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
“五同時”要求企業把安全生產工作落實到每一個生產組織管理環節中去。
“五同時”使得企業在管理生產的同時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法律法規,建立健全各種安全生產規章製度,如安全生產責任製、安全生產管理的有關製度、安全衛生技術規範、標準、技術措施,各工種安全01manbetx 01manbetx 等,配置安全管理機構和人員。
七、三不放過
“三不放過”是指在調查處理工傷事故時,必須堅持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采取切實可行的防範措施不放過的原則。
“三不放過”第一個含義是要求調查處理事故時,首先要把事故原因分析清楚,找出真正的事故原因,並搞清各因素之間的因果關係才算達到事故原因分析的目的。
第二個含義是要求調查處理事故時,不僅要查明事故原因,有關人員也處理了,還要必須使事故責任者和職工群眾了解事故的原因及造成的危害,從事故中吸取教訓,以更好重視安全生產。
第三個含義是要求必須針對事故發生的原因,提出防止相同或類似事故發生的切實可行的預防措施,並督促企業認真實施。隻不這樣,才達到事故調查處理的目的。
八、三個同步
“三個同步”的指安全生產與經濟發展建設、企業深化改革、技術改造同步規劃,同中發展、同步實施的原則。
九、安全標誌
安全標誌是指操作人員容易產生錯誤而造成事故的場所,為了確保安全,提醒操作人員注意所采用的一種特殊標誌。目的是引起人們對不安全因素的注意,預防事故的發生,安全標誌不能代替安全01manbetx 01manbetx 和保護措施。根據國家有關標準,安全標誌應由安全色,幾何圖形和圖形符號構成。
國家規定的安全色有紅、藍、黃、綠四種顏色,其含義是:紅色表示禁止,停止(也表示防火);藍色表示指令或必須遵守的規定;黃色表示警告、注意;綠色表示提示、安全狀態、通行。
安全標誌根據使用目的,可以分為9種:
防火標誌(有發生火為危險的場所,有易燃易爆危險的物質及位置,防火、滅火設備位置);
禁止標誌(所禁止的危險行動);
危險標誌(有直接危險性的物體和場所並對危險狀態作警告);
注意標誌(由於不安全行為或不注意就有危險的場所);
救護標誌;
小心標誌;
放射性標誌;
方向標誌;
指導標誌。
  對安全標誌要進行檢查。該項檢查是對所設安全標誌同作業現場條件和狀態是否相適應的一種檢查。
第五節 勞動保護、安全生產、職業安全衛生、勞動安全衛生的異同
勞動保護是指保護勞動音在勞動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健康。從這個簡短的定義中可以看出,勞動保護的對象很明確,是保護從事勞動生產的勞動者。勞動保護的另一個涵義是依靠技術進步和科學管理,采取技術措施和組織措施,來消除勞動過程中危及人身安全和健康的不良條件和行為,防止傷亡事故和職業病危害,保障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的一門綜合性科學。
職業安全衛生是指防止勞動者在職業崗位上發生職業性傷害和健康危害,保護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
職業安全衛生與勞動保護的概念大體相同,職業安全衛生的概念主要來源於發達的資本主義國家,80年代後期才引入我國。職業安全衛生的概念是1970年美國頒布的《職業安全衛生法》中就確立的。
1994年全國人大通過的《勞動法》中,第六章提出了勞動安全衛生的概念,主要是指勞動過程中要保證勞動者的安全與健康。《勞動法》的界定很明確,該法適用於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和與之形成勞動關係的勞動者。也就給勞動安全衛生的概念規定了明確的含義。
安全生產在第四節中已論述,此處不再重複。
以上4個概念是在我們工作中經常遇到的,它們之間即有相同的一麵,也有一定的差異。相同的是都有“安全”和“衛生”的內容,如職業安全衛生氣勞動安全衛生的範疇基本相同。差異是不同的人在不同的場合,使用不同的概念時有很大不同。如從勞動部門角度與從產業部門的角度,在使用名詞術語上有差異,但所指的客觀事物則是同類型。
安全生產與勞動保護的區別在於,安全生產的提出源於產業部門,廣泛用於生產、經營活動的各個領域;勞動保護這種提法50年代源於蘇聯,是從工會的角度出發,主要體現社會主義國家保護勞功人民的切身利益。安全生產偏重於安全,不但要使人安全,而且要使國家財產安全,勞動保護則偏重對人的保護。勞動保護很突出的一點是衛生的內容,同時也包括個體防護,未成年工保護,女工保護,工時休假等內容。安全生產在交通運輸,公共設施等方麵有所側重。
勞動保護與勞動安全衛牛的區別在《勞動法》中界定比較清楚,勞動安全衛生不包括女職工和未成年下特殊保護,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討論題:
1. 安全生產的定義?
2. 如何理解“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
3. 安全與生產、安全與經濟效益的關係?
4. 勞動保護、安全生產、職工安全衛生、勞動安全衛生的異同,及今後如何在實際中運用?
第二章 安全生產管理體製
安全生產管理體製問題涉及今後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建立和經濟體製改革方向。1993年國務院《關於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中指出:實行“企業負責,行業管理,國家監察,群眾監督”的安全生產管理體製,也是市場經濟國家的普遍做法,是符合國際慣例的。這一管理體製還將隨著我這市場經濟的發展,在實踐中不斷完善。
1、在政府轉變職能和企業轉換經營機製的過程中,要繼續強調“管生產必須管安全”這個原則。企業要負起搞好安全生產的重任。企業在經營自主權擴大的同時,安全生產的主體地位也相應確立,責任也就相應加重了。企業負責就是企業在其經營活動中必須對本企業安全生產負全麵責任,企業法定代表人應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各企業應建立安全生產責任製,在管生產的同時,必須搞好安全工作。這樣才能達到責權利的相互統一。安全生產作為企業經營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發揮著極大的保障作用。不能將安全生產與企業效益對立起來,片麵理解擴大企業經營自主權。具體說,企業應自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必須遵守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標準,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製定本企業安全生產規章製度;必須設置安全機構,配備安全管理人員對安全工作進行有效管理;必須提供符合國家安全生產要求的工作場所、生產設施,加強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危險品的管理;必須對特種作業進行安全資格考核,持證上崗等。
2、行業管理
黨的十四屆三中全會決議中指出,政府運用經濟手段、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管理國民經濟,不直接幹預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為適應這種要求,政府在管理安全生產工作時,也要按政企分開,精簡、統一、效能的原則,配備精幹人員,進行有效的管理。行業管理職能主要體現在行業主管部門根據國家有關的方針政策、法規和標準,對行業的安全工作進行管理和檢查,通過計劃、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檢查,加強對行業所屬企業以及歸口管理的企業安全工作的管理,防止和控製傷亡事故和職業病。行業的安全管理不能放鬆。
3、國家監察
是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對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監察,具有相對的獨立性、公正性和權威性。安全監察部門對企業履行安全生產職責和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政策情況依法進行監督檢查,對不遵守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的企業,要下達監察通知書,作出限期整改和停產整頓的決定,必要時,可提請當地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門關閉企業。勞動行政主管部門配有安全監察員,要經常深入企業檢查其對國家安全法律法規的執行落實情況;檢查事故隱患;檢查勞動條件和安全狀況;檢查企業職工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參加事故調查和處理;幫助和指導企業做好安全生產。如《礦山安全法》第三十三條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勞動主管部門對礦山安全工作行使監督職責。
4、群眾監督
群眾監督是安全生產工作不可缺少的重要環節。群眾監督不僅是各級工會,而且社會團體,新聞單位等也應對安全生產起監督作用。這是保障職工的合法權益,保障職工生命安全與健康和國家財產不受損失的重要保證。
工會監督是群眾監督的主要方麵,是依據《工會法》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安全生產進行的監督。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製建立過程中,要加大群眾監督檢查的力度,全心全意依靠群眾搞好安全生產,依法維護工人的安全與健康,維護工人的合法權益。工會應充分發揮自身優勢,履行群眾監督職能,發動職工群眾查事故隱患、保安全;教育職工遵章守紀,使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落實到企業、落實到每一個職工。
安全生產管理體製中,企業負責是管理體製的基礎,也是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企業負責是對其本身的安全負責,是一種自我約束。企業內部自我管理機製,主要由企業法定代表人,企業安全管理機構,企業生產,經營機構,企業職工代表大會或工會以及職工組成。企業內部本身形成一個自我約束的閉環反饋係統,但企業法定代表人在企業經營管理中起著決定性的作用。他對安全生產的重視程度有直接的關係。企業內部安全生產管理是內因,行業管理,國家監察,群眾監督是外因。也就是說,企業建立內部安全生產管理規章製度並定期進行檢查,還要接受主管部門的行業管理,勞動部門的國家監察,工會及其他組織的群眾監督。形成一個互相作用,互為補充的有機整體。
安全生產管理體製是在社會主義經濟建設中不斷總結經驗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隨著經濟體製改革的深入,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建立,安全生產管理體製還將不斷加以補充和完善。1996年1月22日召開的全國安全生產工作電視電活會議上,確立了“安全生產工作體製”,即“企業負責、行政管理、國家監察、群眾監督、勞動者遵章守紀的體製”,加重了企業的安全生產責任,對勞動者遵章守紀提出了具體地要求。因我國正處在經濟體製改革時期,安全生產工作作為經濟建設和社會主義發展的一個組成部分,將隨著經濟發展,社會的進步,不斷推陳出新,建立最終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體製。
第三章 企業安全生產管理
第一節 安全生產管理組織形式
一、企業法定代表人
經理(廠長)是企業法定代表人,企業建立的是以經理(廠長)為首的生產經營管理係統。經理(廠長)在企業中處於中心地位,他對企業的人員、物資、資金等各方麵均在最高指揮權和調度權。因此,企業法定代表人對企業安全生產工作負有全麵責任。
二、企業分級管理
分級管理就是把企業從上至下分為若幹個安全生產管理層次,明確各自在安全生產方麵的責任,有效地實現全麵安全管理。
安全管理層次與企業規模有關。一般企業的管理層次可分為三層:總公司(公司)、車間(建設工程施工項目)、班組。無論何種規模企業,安全管理層次都可歸納為決策層、管理層、操作層。
決策層主要起決策、指揮作用,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方針政策;根據法律法規製定本企業安全生產規章製度;落實製定安全生產規劃、計劃;建立健全安全機構、配備人員;保證安全資金和物資投入;為職工提供安全衛生的工作場所。
管理層主要對安全生產進行日常管理,貫徹落實企業生產規章製度,並負責檢查落實。
操作層應嚴格執行安全生產規章製度,遵守01manbetx 01manbetx ,杜絕違章,防止事故發生。操作層是安全生產的基礎環節。
第二節 企業安全生產責任製
安全生產責任製是對各級領導、各個部門、各類人員所規定的在他們各自職責範圍對安全生產應負責任的製度。
安全生產責任製的內容應根據各部門和人員職責來確定。要充分體現責權利相統一的原則,而且要“橫向到邊、縱向到底”,形成一個完整的製度體係。同時要落實措施,建立完善的製約機製和激勵機製,獎罰分明,防止隻獎不罰的現象。
1. 經理(廠長)安全生產職責
經理(廠長)對企業的安全生產全麵負責。其內容有: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把安全工作列入企業管理的重要議事日程,主持重要的安全生產工作會議,批閱上級有關安全方麵的文件,簽發有關安全工作的重大決定。
(2)負責落實各級安全生產責任製,督促檢查副經理和下屬行政部門正職抓好安全生產;
(3)健全安全管理機構,充實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定期聽取安全生產管理部門的工作彙報,及時研究解決或審批有關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
(4)組織審定並批準企業安全規章製度,安全技術01manbetx 和重大的安全技術措施,解決安全技術措施經費;
(5)按規定和事故處理的“三不放過”原則,組織對事故的調查處理;
(6)加強對各項安全活動的領導,決定安全生產方麵的重要獎懲。
2.副經理安全生產職責
(1)貫徹“五同時”的原則,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監督檢查分管部門對安全生產各項規章製度執行情況,及時糾正失職和違章行為;
(2)組織製定修訂分管部門的安全生產規章製度、安全技術規程和編製安全技術措施計劃,並認真組織實施;
(3)組織分管業務範圍內的安全檢查,落實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
(4)組織安全生產競賽活動,總結推廣安全生產工作的先進經驗,獎勵先進單位和個人;
(5)負責分管部門的安全生產教育與考核工作;
(6)定期召開分管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分析安全生產動態,及時解決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
3.總工程師安全生產職責
工程師對企業生產中的安全技術問題全麵負責,其職責是:
(1)組織開展技術研究工作,積極采用先進技術和安全防護裝置,組織研究落實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方案;
(2)組織新工程、新裝置、新設備以及技術改造項目的設計、施工和投產時,做到安全衛生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
(3)審查企業安全技術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項目,保證技術上切實可行;
(4)負責組織製訂生產崗位塵毒等有害有毒物質的治理方案,使之達到國家標準;
(5)參加事故的調查處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重複發生。
4.車間主任安全生產職責(注:建設工程施工為項目經理,下同)
車間主任對本車間(建設工程施工為項目部,下同)安全生產負責,其職責是:
(1)保證國家安全生產法規和企業規章製度在本車間貫徹執行,把安全生產列入議事日程;
(2)組織製訂並實施車間的安全生產管理規定,安全技術01manbetx 安全技術措施計劃;
(3)組織對新工人(包括實習、代培人員、臨時用工)進行項目安全教育和班組安全教育,對職工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識和安全技術教育;並定期組織安全技術考核;組織並參加每周一次的班組安全活動日;
(4)組織車間安全檢查,落實隱患整改,保證生產設備、安全裝備、消防裝備、防護器材和爆破物品等處於完好狀態,教育職工加強維護,正確使用;
(5)建立本車間安全管理網,配備合格的安全技術人員,充分發揮安全人員的作用;
5.班組長安全生產職責
(1)貫徹執行公司和車間主任對安全生產的規定和要求,全麵負責本班組的安全生產;
(2)組織職工學習並貫徹執行企業、項目工程的安全生產規章製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教育職工遵紀守法,製止違章行為;
(3)組織並參加安全活動,堅持班前講安全,班中檢查安全,班後總結安全;
(4)負責對新工人(包括實習、代培、臨時用工)進行崗位安全教育;
(5)負責班組安全檢查,發現不安全因素及時組織力量消除,並報告上級;發生事故立即報告,並組織搶救, 保護現場,做好詳細記錄;
(6)搞好生產設備、安全裝備、消防設施和爆破物品等檢查維護工作,使其經常保持完好和正常運行;
(7)及時發放職工勞動防護用品,並教育職工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
6.車間安全員安全生產職責
(1)在車間主任的領導下,負責車間的安全生產工作,協助車間主任貫徹執行上級安全生產的指示和規定,並檢查督促執行;
(2)負責或參與工程有關安全生產管理製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並檢查執行情況;
負責編製車間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和隱患整改方案,並負責及時上報和檢查落實;
(3)做好職工的安全思想,安全技術教育與考核工作,負責新工人的二級安全教育,督促檢查班組的崗位安全教育;
(4)負責車間安全設備、防護器材管理,掌握塵毒情況,提出改進意見;
(5)每天要深入工地檢查,及時發現隱患,製止違章作業,做好安全日記。
7.工人安全職責
(1)認真學習和嚴格遵守各項規章製度,不違反勞動紀律,不違章作業,對本崗位的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
(2)精心作業施工,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和勞動紀律,做好各項記錄。交接班必須交接安全情況;
(3)正確分析、判斷和處理各種事故隱患,把事故消滅在萌牙狀態,如發生事故,要正確處理,及時、如實向上級報告,並保護現場;
(4)正確操作,精心維護設備,做好文明生產;
(5)上崗前必須按規定著裝,戴好安全帽等個人勞動防護用品;
(6)積極參加安全活動;
(7)有權拒絕違章作業的指令,對他人違章作業加以勸阻和製止。
8.安全技術部門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及上級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令、法規、指示,在經理的領導下負責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
(2)負責對職工進行安全思想和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對新工人進行公司安全教育,組織對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和考核,組織開展各種安全活動;
(3)組織製訂修訂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製度和安全技術規程,編製安全技術措施計劃,提出安全技術措施方案,並檢查執行情況;
(4)組織參加安全大檢查,貫徹事故隱患整改製度,協助和督促有關部門對查出的隱患製訂防範措施,檢查隱患整改工作;
(5)深入現場檢查,解決有關安全問題,糾正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遇到危及安全生產的緊急情況,有權令其停止作業,並立即報告有關領導處理;
(6)監督檢查爆破物品,安全用火管理製度的執行情況;
(7)負責各類事故的彙總統計上報工作,並建立事故檔案,按規定參加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8)檢查督促搞好安全裝備的維護保養和管理工作;
(9)負責對公司的安全考核評比工作,總結安全生產先進經驗,積極推廣安全生產科研成果,先進技術及現代安全管理方法;
(10)指導車間安全員、班組安全員,定期召開安全人員的會議,加強安全生產的基礎建設。
9.機動部門安全生產職責
1. 貫徹國家、上級部門關於設備製造、檢修、維護保養及施工方麵的01manbetx 和規定,做好業務範圍內的安全工作,負責製訂和修改各類機械設備的操作規程和管理製度;
2. 負責機械設備、電氣、動力、儀表、管道、通風排風裝置及工業建築物的管理,使其達到符合安全技術要求;
3. 負責組織對工業建築設備安裝、起重機械、施工機具、爐具、壓力容器、各種氣瓶、防毒、防靜電裝置、機械和電氣聯鎖裝置、高壓管道等安全設施進行定期檢查、校驗工作,以及特種設備的登記工作;
4. 在製訂或審訂有關設備製造、改造方案和編製設備檢修計劃時,應有相應的安全衛生措施內容,並確保實施;
10、技術部門安全生產職責
1. 編製或修訂技術操作規程,工藝技術指標必須符合安全生產的要求,並經常督促檢查;
2. 製訂長遠發展規劃,編製全廠技術措施計劃;
3. 嚴格執行安全衛生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和使用的原則;
4. 組織並督促各生產工藝紀律管理規定,檢查工藝紀律執行情況,及時糾正存在問題;
5. 負責組織工藝技術方麵的安全檢查,及時改進技術上存在的問題。積極采用先進技術和安全裝備。
11、生產部門安全生產職責
1. 及時傳達、貫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的指標;
2. 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組織指揮生產,發現違反安全生產製度和安全技術規程,及時製止,嚴禁違章指揮;
3. 在生產中出現不安全因素、險情及事故時,果斷正確處理,防止事態擴大,並通知有關主管部門共同處理,認真做好記錄;
4. 參加安全生產大檢查,隨時掌握安全生產動態。
12、勞動人事部門安全生產職責
1. 對新入廠人員(包括實習、代培人員)組織安全教育,經考核合格後方可分配到車間。會同安全部門組織對職工的安全技術教育及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考核工作;
2. 把安全工作列入對職工晉級、獎懲考核的內容;
3. 按國家規定,保證安全管理機構和人員的配備;
4. 對臨時工、民工的合同書或協議書中應有安全方麵的條款,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13、保衛部門安全生產職責
1. 健全安全保衛製度,認真做好要害部門安全生產的保衛工作;
2. 負責企業內炸藥、雷管、劇毒物品的管理和審批;
3. 掌握企業主要生產過程的火災特點,深入基層監督檢查火源,火險及滅火設施的管理,督促落實火險隱患的整改,確保消防設施完備和消防道路的通暢。
14、計劃、財務部門安全生產職責
1. 在編製生產計劃和總結生產完成情況時,必須同時計劃和總結安全生產工作;
2. 在編製、檢查基本建設和工程計劃的同時,編製檢查安全技術措施計劃,認真貫徹國務院關於企業安全技術措施經費在固定資產、改造資金中提取10%至15%的規定,專款專用,定期核算;
3. 保證勞動保護用品、保健食品和清涼飲料的開支,保證安全生產實際需要的經費。
15、供應、儲運、銷售部門安全生產職責
1. 對所管轄範圍的安全生產負責,建立健全安全規章製度和操作規程;
2. 管理易燃、易爆劇毒化學品,嚴格發放製度;
3. 按計劃及時供應安全技術措施項目所需的設備、材料;
4. 負責各類勞動防護用品的采購、保管並按標準發放;並保證勞動保護用品符合國家規範要求;
5. 加強對購入的設備、配件及有關原材料的質量管理,使其安全可靠,性能符合企業要求;
6. 認真執行有關交通安全的規定,做好機動車輛的年檢和駕駛員的年審、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做好車輛維修保養工作,確保安全行駛。
16、設計部門安全生產職責
1. 在新建、擴建、改建和技術改造項目設計時,嚴格執行“三同時”規定和國家安全技術規範;
2. 負責安全技術措施項目的設計工作;
3. 組織設計審查時,應有安全技術、消防、工業衛生等部門參加;
4. 在編製設計規劃方案時,應有安全衛生專篇。
17、工程建設管理部門安全生產職責
1. 參加建設項目的設計審查時,保證落實“三同時”;
2. 嚴格貫徹執行國家頒發的《建築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程》及其他有關安全規定,製定或審查建築安裝施工的安全措施,並檢查監督執行的情況;
3. 做好基建與生產的聯係、配合、交接工作,防止事故發生;
4. 負責組織對外包工和外來基建隊伍的安全教育,發生事故後按規定進行理;
5. 保證工程項目的施工質量,使新建項目不留隱患;
6. 在規定權限內負責施工質量事故的調查、處理、統計、上報。
18、工會安全生產職責
1. 貫徹國家與總工會有關安全生產方針、政策,並監督認真執行,對忽視安全生產和違反勞動保護的現象及時提出批評和建議,督促和配合有關部門及時改進;
2. 監督勞動保護費用的使用情況,對有礙安全生產、危害職工安全健康和違反安全操作規程的行為有權抵製、糾正和控告;
3. 做好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教育職工自覺遵紀守法,執行安全生產各項製度,規程,支持廠長對安全生產做出貢獻的部門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違反安全生產規定的部門和個人給予批評和懲罰;
4. 參加企業有關安全生產規章製度的製訂;
5. 協助行政搞好班組安全建設;
6. 會同有關部門認真開展安全生產合理化建議活動;
7. 參加安全大檢查和對新裝置、新工程的“三同時”監督,參加事故調查處理;
8. 把安全生產列入職工代表大會的議題。
第三節 企業安全產規章製度
企業應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結合企業實際,建立健全的各類安全生產規章製度。安全生產規章製度是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延伸,也是企業能夠貫徹執行的具體體現,是保證安全生產方麵的標準和規範,企業安全生產規章製度是保障人身安全與健康以及財產安全的最基礎的規定,每一個職工都必須嚴格遵守。
根據公司特點,一般都應建立以下幾類規章製度:
1. 綜合類管理方麵有:安全生產總則、安全生產責任製、安全技術措施管理製度、安全教育製度、安全檢查製度、安全獎懲製度、“三同時”審批製度、設備安全檢修製度;事故隱患管理與監控製度、事故管理製度、安全用火製度;爆破物品管理製度、承包合同安全管理製度和安全值班製度等;
2. 安全技術方麵有:特種作業管理製度、危險作業審批製度、危險場所管理製度、工地交通運輸管理製度、防火製度、各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
3. 職業衛生方麵有:職業衛生管理製度、職業病管理、塵毒監測製度;
4. 其他方麵有:女工保護製度、勞動保護用品、職工身體檢查製度。
企業在製定規章製度時應注意:
1. 要與國家的安全生產法規保持協調一致;
2. 要廣泛吸收國內外安全生產管理經驗,力求先進性、科學性、可行性;
3. 規章製度製定,由企業法定代表人簽發後,就不隨意改動。具有權威性。
4. 隨著國家政治經濟形勢的發展和企業的發展,技術的不斷進步,要及時予以修改、補充。
5. 規章製度必須企業中貫徹執行,才能充分發揮其作用,廣泛開展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工作,使每一個職工都充分認識到嚴格遵守安全生產規章製度的重要性,成為自覺的行動。
第四節 企業安全生產檢查
安全檢查是一項綜合性的安全生產管理措施,是建立良好的安全生產環境、做好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手段之一,也是企業防止事故、減少職業病的有效方法。
1. 安全檢查的分類
安全檢查可分為日常性檢查、專業性檢查、季節性檢查、節假日前後的檢查和不定期檢查。
(1)日常性檢查,企業一般每年進行2至4次;車間工程每月至少一次;班組每天進行檢查;專職安全人員的日常檢查。
(2)班組長和工人應嚴格履行交接班檢查和班中檢查;
(3)專業性檢查是針對特種作業、特種設備、特種場所進行的檢查,如電焊、起重設備、運輸車輛、爆破品倉庫、鍋爐等。
(4)季節性檢查是根據季節特點,為保障安全生產的特殊要求所進行的檢查。如冬季的防火、防寒防凍;夏季的防汛、防高溫盛暑、防台風。
(5)節假日前後的檢查包括節前的安全生產檢查,節後的遵章守紀檢查。
(6)不定期檢查是指在設備裝置試運行檢查、設備開工前和停工前檢查、檢修檢查等。
2、安全檢查表
安全檢查表的類型有:
(1)公司級安全檢查表,供公司安全檢查時用。其主要內容包括車間管理人員的安全管理情況;現場作業人員的遵章守紀情況;各重點危險部位;主要設備裝置的靈敏性可靠性,危險性倉庫的貯存、使用和操作管理。
(2)車間工地安全檢查表,供工地定期安全檢查或預防性檢查時使用。其主要內容包括現場工人的個人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機電設備安全裝置的靈敏性可靠性;電器裝置和電纜電線安全性;作業條件環境的危險部位;事故隱患的監控可靠性;通風設備與粉塵的控製;爆破物品的貯存、使用和操作管理;工人的安全操作行為;特種作業人員是否到位等。
(3)專業安全檢查表,指對特種設備的安全檢驗檢測。危險場所、危險作業分析等。
3、安全檢查表的製定
1. 確定檢查項目和內容;
2. 確定檢查標準和要求;
3. 確定檢查進間;
4. 設計檢查表式;
5. 檢查表應充分依靠職工討論,提出建議,多次修改,由安全技術部門審定後實施。

第五節 安全技術措施計劃
安全技術措施計劃是企業生產財務計劃的一個組成部分。它是改善企業勞動條件的重點政策,也是有效防止事故和職業病,實現安全生產的重要保證製度。
1. 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的編製
1. 編製原則
1. 企業安全技術措施計劃應當在編製生產財務計劃的同時進行編製,列入企業生產財務計劃;
2. 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的編製與實施應由負責生產的領導具體負責實施;
3. 編製計劃進應抓住安全生產的關鍵問題,著重解決對職工安全健康威脅最大而職工迫切要求解決的問題;
4. 在選擇措施方案時,應注意盡采用現代先進技術。推廣無毒、無害工藝,采用自動化控製、機械化技術。
1. 編製依據
1. 國家發布的安全生產指標、政策、法律法規和標準;
2. 在安全檢查中發現而尚未解決的問題;
3. 造成傷亡事故和職業病的主要原因和所應采取的措施;
4. 生產發展需要所采取的安全技術和工業衛生技術措施;
1. 編製內容
1. 單位或工作場所;
2. 措施名稱;
3. 措施內容和目的;
4. 經費預算及其來源;
5. 負責設計、施工單位及負責人;
6. 開工日期及竣工日期;
7. 措施執行情況及其效果。
1. 安全技術措施項目範圍
1. 安全技術措施。指防止工傷事故為目的 一切技術措施。如機器設備、設施及工作環境的安全防護裝置、保險裝置、信號裝置和安全防爆設施。
2. 衛生技術措施。是指以改善有害職工身體健康的作業環境,防止職業病為目的的一切措施,如防塵、防毒、防噪音、防射線以及防輻射熱危害的隔熱、通風、降溫和防寒設施。
3. 輔助房屋及措施。是指有關保證生產衛生方麵所必要的房屋及一切設施。如為在高溫、易髒和有粉塵、化學物品或毒物的環境中工作的,職工設置的淋浴設施、更衣室、消毒設備、休息室。
4. 宣傳教育措施。指安全教育所需的設施、教材、儀器、儀表及安全技術訓練班、展覽會等。
1. 安全技術措施經費預算及其來源
見1984年7月國務院《關於加強防塵防毒工作的決定》。
新財會製度下,企業在基本建設和技術改造中發生的安全措施有關費用,直接計入在建工程成本;企業在生產過程中發生的勞動保護費用,直接計入製造費用。
第三章 安全生產法律體係
第一節 安全生產法律體係
根據我國立法體係的特點,安全生產法律法規體係分成幾個層次。第一是憲法,在憲法下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通過的主法,再下層是主法下邊的子法,如勞動法、礦山安全法、環境保護法、刑法等;法律下麵是國務院頌布的行政法規、部頒規章和地方法規規章。
全國人大頒布的有關安全生產法律如下列所示:

由部委頒布的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很多,這裏舉出有關的部分規章:
安全專項措施經費管理辦法;企業職工傷亡事故統計報表製度;重大事故隱患管理規定;關於查處重大責任事故的幾項暫行規定;企業職工傷亡事故統計報表製度;廠長、經理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資格認證規定;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考核管理規則;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職業安全衛生宣傳中心管理規定;勞動安全衛生檢測檢驗員認證管理辦法;勞動安全衛生監察員管理辦法;企業職工勞動安全衛生教育管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爆炸危險場所電氣01manbetx ;爆炸危險場所安全規定;火災統計管理規定;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管理暫行規定;城市燃氣安全管理規定;勞動安全衛生檢測機構資格認證辦法;礦山安全衛生檢驗機構資格認證辦法;礦山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操作資格考核規定;礦山安全監察工作規則;礦山安全衛生監察員管理規則;礦山安全法實施條例;車間(工程)安全衛生監察規定;車間(工程)安全衛生設施和技術措施驗收辦法;建設工程竣工驗收辦法;起重機械安全管理規程;工業衛生設計規定;冶金企業安全衛生設計暫行規定;有色金屬工廠安全衛生設計暫行規定;關於加強鄉鎮企業勞動保護工作的規定;建設項目(工程)安全衛生監察規定;建設項目(工程)竣工驗收辦法;機械工業職業安全衛生設計規定;起重機械01manbetx ;起重機械安全監察規定;起重機械安全管理規程;裝卸、搬運作業勞動條件規定;手持式電動工具的管理、使用、檢查和維修安全技術規程;蒸汽鍋爐安全監察規程;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規程;鍋爐壓力容器事故報告辦法;球形貯罐缺陷修複暫行辦法;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實施細則;鍋爐壓力容器檢驗所章程;進出口鍋爐壓力容器監督管理辦法;在用液化石油氣瓶判廢暫行規定;鍋爐壓力司爐工人安全技術考核管理辦法;在用鍋爐定期檢驗規則;鍋爐房安全管理規則;勞動部門鍋爐壓力容器檢驗機構資格認可規則;鍋爐產品安全質量監督檢驗規則;低壓鍋爐化學清洗規則;氣瓶安全監察規程;在用壓力容器檢驗規程;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漏電保護器安全監察規定;壓力容器產品質量監督檢驗規程;氣瓶產品安全質量監督檢驗規則;熱水鍋爐安全技術監察規程;進口鍋爐壓力容器質量許可製度實施辦法;溶解乙炔氣瓶安全監察規程;壓力容器使用登記管理規則;客運架空索道安全運營與監察規定;水泥工業勞動安全等。
第二節 安全生產的標準體係
安全生產標準體係與法律體係類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規定,分為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及地方標準三個層次。安全生產的標準是強製性標準,企業必須執行。它是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補充,這是安全生產標準體係的一大特點。
按標準化的對象分,安全生產的標準體係可分為基礎標準、管理標準、技術標準和其他綜合標準。
安全生產標準體係




從安全生產法律體係來看,由於部門規章出自不同的部門,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係的建立和國家政府機關機構改革的要求,有些行業部門在安全管理職能的轉移,在些法規規章不能適應新形勢的需要,甚至還有相互矛盾的地方,雖然這些規章看起來數目很龐大,便從整體上還不能覆蓋整個安全生產工作的範圍。因此,非常有必要完善安全生產法律體係。盡早製訂《安全生產衛生法》,使之從整體上覆蓋安全生產的各個領域。為了保證該法的實施,還要製定實施細則和有關條例規章等,使我國的安全生產工作走上法製的軌道。
第四章勞動安全衛生監察
勞動安全衛生監察是指國家法律、法規授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代表政府對企業的生產過程實施安全衛生監察;以政府的名義、運用國家權力對生產單位在履行勞動安全衛生職責和執行安全生產政策、法律、法規和標準的情況依法進行監督,糾舉和懲誡的行政行為。其目的是防止事故發生。
勞動安全衛生監察具有特殊的法律地位。執行機構雖然沒在勞動行政部門內,但它的設置原則、管理體製、職責權限、監察人員任免均由國家法律、法規所確定。因此,與一般行政部門的內設機構不同,勞動安全衛生監察機構與被監察對象沒有上下級關係,隻有行政執法機構和法人之間的法律關係。安全衛生監察機構在法律授權範圍內可以采取包括強製手段在內的多種監督檢查形式和方法來執行監察任務。
安全衛生監察機構的監察活動是以國家整體利益出發,依據法律、法規向政府和法律負責,既不受行業部門或其他部門的限製,也不受用人單位的約束,因而具有公正的第三方特性。
安全衛生監察具有專屬性。其執法主體是縣級和縣級以上法律、法規授權的行政部門,而不是其他的國家機關和群眾團體。安全衛生監察還具有強製性。安全衛生監察機構對違反安全衛生法律、法規、標準的行為,有權采取行政措施,並具有一定的強製特點。這是因為它是以國家的法律、法規為後盾的,任何單位或個人必須服從,以保證法律的實施,維護法律的尊嚴。這也是法律同其他行為規範,道德規定和社會輿淪的最根本的區別。
同時,《勞動法》中規定了各級人民政府勞動行政部門有權對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在遵守勞動法律、法規的各方麵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以達到消除隱患,減少事故,保證勞動法律、法規和標準全麵正確貫徹實施的目的。實行監督檢查製度,對健全社主義法製,保障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都具有重要意義。
第一節勞動安全衛生監察的法律依據
在新中國成立前夕,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通過的《共同綱領》巾就提出人民政府“實行工礦檢查製度,以改進工礦的安全和衛生設備”。1950年5月,政務院批準的《中央人民政府勞動部試行組織條例》和《省、市勞動局暫行組織通則》規定:“各級勞動部門自建立伊始,即拉負起監督、指導各產業部門和企業勞動工作的任務”。1955年5月,中共中央批示:“勞動部門必須旱日製定必要的法規製度,同時迅速將國家監督機構建立起來,對各產業部門及其所屬企業勞動保護工作實行監督檢查。”同年5月25日,國務院在發布“三大規程”的決議中指出:“各級勞動部門必須加強經常件的監督檢查工作。”
1979年4月,經國務院批準,原國家勞動總局會同有關部門,從傷亡事故和職業病最嚴重的采掘工業入手,研究加強安全立法和國家監察問題。1979牛5月,原國家勞動總局召開全國勞動保護座談會,重新肯定加強勞動安全衛生立法和建立勞動安全衛生監察製度的重要性和迫切件。1982牛2月,國務院發布《礦山安全條例》、《礦山安全監察條例》和《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暫行條例》,宣布在各級勞動部門設立礦山和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機構,同時,相應設立了勞動安全衛生監察機構,以執行勞動安全衛生國家監察製度。1983年5月,國務院批轉原勞動人事部、國家經委、全國總工會《關於加強安全生產和勞動安全監察工作的報告》,指出:“勞動部門要盡快建立、健全勞動安全監察製度,加強安全監察機構,充實安全監察幹部,監督檢查生產部門和企業對各項安全法規的執行情況,認真履行職責,充分發揮應有的監察作用。”確定全而實行勞動安全衛生國家監察製度。
從1982年至199R年,由四川、湖北、天津等地區帶頭,相繼有28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和一些城市通過了地方立法,規定了勞動行政部門(勞動局、廳)是主管勞動安全衛生監察工作的機關,行使國家監察的職能,在本地區實行勞動安全衛生監察製度。同時,下級勞動安全衛生監察機構在業務上接受上級勞動安全衛生監察機構的指導。
1993年8月,勞動部發布了《勞動監察規定》,對勞動監察的內容作出了規定。1994年7月全國人大通過了《勞動法隊進一步明確了勞動安全衛生國家監察體製。1995年6月,勞動部頒布了《勞動安全衛生監察員管理辦法》(勞部發[1995]260號文),具體規定了各級勞動行政部門勞動文全衛生監察員應具備的條件、推薦、考核發證、監察標誌、應履行的職責、應遵守的紀律和獎懲等條款。勞動安全衛生監察員應根據該管理辦法來執行。這些法規對於完善勞動安全衛生國家監察體製利建立一支政治覺悟高、業務能力強的勞動安全衛生監察隊伍,有很大的推動作用。
第二節勞動安全衛生監察機構和監察人員
一、監察機構
我國現行各級勞動安全衛生監察機構的設置為:勞動部設安全生產管理局、職業安全衛生與鍋爐壓力容器監察局、礦山安全衛生監察局。省、自治區、宜轄市勞動部門設立勞動安全相對應的處,市、地、縣設立勞動文全相對應的科、股或設監察員,分別負責本地區的勞動安全監察工作。勞動安全監察機構受同級勞動行政部門領導,在業務上受上級勞動安分機構的指導。
勞動安全監察機構的基本任務是:代表國家監督檢查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遵守與執行勞動安全衛生政策、法律、法規的情況,檢舉、糾正和懲誡違章行為,維護安全生產鐵序和職工的勞動安全衛生權益,保護職工的安全健康.從而保障社會主義建設的順利進行。
二.監察人員
勞動安全衛生監察員除具備國家公務員的基本條件以外,還應嚴格執行《勞動安全衛生監察員管理辦法》功規定。管理辦法的主要內容如下。
1.勞動安全衛生監察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1)熟悉勞動安全衛生法律、法規和技術規範,
(2)堅持原則,作風正派,勤政廉潔;
(3)具有大專以上 文化程度,並有二年以上工作經曆;或從事勞動安全衛生工作五年以上;
(4)身體健康,能勝任勞動安全衛生監察工作。
這些條件是相互聯係的整體,不能強調其中某個條件而忽視或偏廢下其他條件,應該全麵考慮,缺一不可。
勞動安全衛生法律主要是指由全國人大頒布的一些法律,在這些法律中對勞動安全衛生內容作了規定。
勞動安全衛生法規主要是指由國務院、勞動部以及勞動部與其他有關部委共同頒布的條例、規定、規章等。
技術規範是治國家技術標準和行業標準等。它們一般分為六大類:基礎標準,管理標準,安全工程標準,職業衛生標準,綜合類標準,勞動防護用品標準。
2.勞動安全衛生監察員的職責
《勞動安全衛生監察員管理辦法》規定,監察員應履行以下職責:
(1)宣傳勞動安全衛生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方針政策,
(2)監督檢查用人單位執行勞動安全衛生、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護、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等法律、法規的情況;
(3)在履行勞動安全衛生監察職責時,發現違法行為,有權製止或責令改正;
(4)對存在重大事故隱思,職業危害嚴重的用人單位,應及時提出整改意見,並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
(5)參加傷亡事故和職業病的調查處理;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
3.勞動安全衛生監察員的任免
任免是由具有任免權的機關按照有關法規,在一定權限範圍內,按一定的程序,任用或免去擔任一定職務的人員。在《勞動安全衛生監察員管理辦法》中規定,省級勞動行政部門的勞動安全衛生監察員,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行政部門推薦,報勞動部考核、發證。
地市級、縣級勞動行政部門的勞動安全衛生監察員由同級勞動行政部門推薦,由省、自治區、宜轄市勞動行政部門考核、發證,報勞動部備案。
勞動安全衛生監察員經考核台格後發給勞動安全衛生監察證件和勞動安全衛生監察標誌。
勞動安全衛生監察員的調動、獎懲應事先征得發證譏關的同意。
4.勞動安全衛生監察員的權利
權利是指法律關係主體所具有的一定的權能(或資格)。它可以自己作出一定的行為,也可以要求他人作出某種作為或不作為。法律上規定的權利,都要受到國家的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能侵害這種權利。
《勞動法》規定,“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勞動行政部門監督檢查人員執行公務,有權進入用人單位了解執行勞動法律、法規的情況,查閱必要的資料,並對勞動場所進行檢查”。《勞動安全衛生監察員管理辦法》規定,監察員在履行勞動安全衛生監察職責時,發現違法行為有權製止或責令改正。根據這些規定,監督檢查人員在執行公務時享有下列權利:
(1)實地檢查權。根據工作需要,監督檢查人員可以進入有關單位,對勞動場所以及其他認為應該檢查的場所進行實地檢查。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拒絕和阻撓。
(2)書麵調查權。勞動安全衛生監察人員有權要求有關單位和個人在限定的期限內就有關問題做出書麵解釋和說明。必要時,可按規定向用人單位或勞動者下達“通知書”或“勞動安全衛生監察指令書”,並要求其在收到該“通知書”或“指令書”之日起十日內據實向勞動行政部門作出書麵答複。
(3)詢問權。勞動安全衛生監察人員有權向包括單位領導和普通勞動考在內的接受檢查單位的所有人員詢問有關情況。
(4)查閱資料權。勞動安全衛生監察人員認為必要時,有權查閱、複製被檢查單位的有關資料,如內部規章製度、事故記錄、檢修記錄、職業病記載和勞動條件檢測結果等。
(5)處置權。在現場檢查中,發現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有權令有關人員糾正或停止作業及撤離人員,並通知單位領導人迅速處理,
(6)向有關部門、上級監察機構反映本地區和企業、事業的勞動安全衛生工作倩況。
5.勞動安全衛生監察員的義務
與權利相對的是義務。法律上的義務,是指法律關係主體依法所承擔的某種必須屜行的責任,或者法律關係參加者必須從事一定行為或不應從事一定行為的責任。
《勞動法》規定:“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勞動行政部門監督檢查人員執行公務,必須出示證件,秉公執法並遵守有關規定”。《勞動安全衛生監察員管理辦法》規定:“勞動安全衛生監察員應當學習勞動安全衛生牛知識,不斷提高業務能力和執法水平,應當秉公執法、文明執法、勤政廉潔;應當保守在執行勞動安全衛生監察公務活動中接觸到的企業商業秘密。”根據這些規定,監督檢查人員在行使監督檢查權時,必須履行下列義務:
(1)開展監督檢查活動時出示證件,向被檢查者證實自己的身份。
(2)遵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秉公執法.不詢私情。
(3)不得向他人泄露案情及企業有關保密材料。對於行使職權活動中知曉的被檢杏單位的商業秘密、生產秘密及其他不宜公開的秘密要嚴格保密。
(4)為檢舉和舉報人員保密。對檢舉、舉報人員以及反映了不宜公開問題的被詢問人的姓名等有關情況,要嚴守秘密。
(5)不得利用職權謀取私利。這些義務既是保證勞動安全衛生監督檢查公正、合法的需要,也是保護被檢查單位和有關勞動者合法權益的要求,必須嚴格遵守。
第三節勞動安全衛生監察的類型、方式和程序
一、勞動安全衛生監察的類型
國家勞動安全衛生監察分一般監察和事故監察兩種類型。
1.一般監察
一般監察是對企業日常生產活動常規的全麵監察。對於監察而言,它的主要目的是預防事故的發生。近幾年來,對一般監察的具體內容、方法和頻率等方麵有了明確規定,如有的省市製定了一班監察的考核標準,並編製成監察程序表,按安全管理、安全技術;事故調查等方麵確定了幾十項內容。
這樣就使一般監察做到了考核目標明確,標準統一。
這種監察活動有以下幾種具體形式:
(1) 定期和不定期相結合地組織監察執法活動。這種活動,胡的是進行全麵的勞動安全衛生檢查,有的是對某些傷亡事故或職業危害嚴重的行業和單位進行重點檢查。
(2) 按照勞動安全衛生檢查考核標準進行係統的檢查和評定。部分地區根據國家有關法規和係統工程原理,全麵提出了用人單位管理項目、安全技術、安全效果等方麵的檢查項目,規定了具體的檢查內容和評分係數。勞動安全衛生監察機構依據這些標準,對用人單位實施定期檢查、考核和評定,並分別授予用人先進單位、合格單位或不合格單位的標牌,同時指出存在的缺陷和問題。
(3) 根據舉報進行監察活動。監察機構根據職工對勞動安全方麵事件的投訴和工會組織的檢舉、揭發,派員調查,依法進行處理。隨著經濟承包責任製和勞動合同製的推廣,用人單位與職工之間發生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爭議逐漸增多。根據舉報進行監察,可更有效地維護職工合法權益。
(4) 勞動安全管理監察,通常是指勞動安全衛生監察人員對企業建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執行安全法規,落實安全生產責任製,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等情況(內容)的監督檢查。從形式上看,勞動安全衛生管理監察屬一般監察,從安全管理的角度看,監察內容一般包括:企業對安全生產方針,政策的落實情況,企業是否建有勞動安全衛生管理體製和安全操作規程,有無安全生產責任製和安全檢查製度。
企業安全生產管理體製是指為了推進企業自主安全活動,企業設置安全生產管理負責人、安全管理者、作業主任、安全委員會等。
安全生產責任製是指各級領導幹部對安全生產工作應負的責任和各級工程技術人員、職能科室人員及全體職工在各自職責範圍內對文全生產應負的責任。
安全生產責任製是根據“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明確規定各級領導和各類人員在生產中應負的安全責任,是企業中最基本的一項安全製度,也是我國現行的安全管理主要內容,它反映了生產過程的自然規律,是長期生產實踐經驗和事故教訓的總結,是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的基本保證。
安全檢查製度是指企業主管部門或企業自身對企業貫徹國家安全生產法規政策的情況和安全生產狀況、勞動條件、事故隱患等所進行的檢查。
安全教育又稱安全生產教育,是指企業為實現安全生產所進行的教育活動,通常包括思想政治教育、勞動紀律教育、安全方針政策教育、安全技術訓練以及典型經驗和事故教訓的教育,此外還包括法製教育。
企業安全教育一般分為二級安全教育,日(經)常性安全教育,特殊工種的專門教育,複工安全教育等形式。此外,還有對廠(礦)長的安全培(1992午12月7日國務院經貿辦秘書局、勞動部辦公廳《關於將企業廠長(經理)安全培訓工作納入企業領導幹部培訓計劃的通知》)、對安全專業幹部的培訓及對采用新的生產方法、新設備、新工藝和新調換工作的工人進行的新操作法、新崗位的安全教育等。
三級安全教育是指企業對新丫人(包括生產實習人員參加生產勞動的學生)和調動工作的工人進行廠級、車間、班組三級安全教育。
入廠教育是指分配到車間或工作地點之前對新工人的基礎安全教育,重點講解本企業安全生產狀況、主要安全法規、企業安全生產的規章製度,結合本企業生產特點講解安全衛生知識和本企業的重大事故教訓。車間教育重點講解本車間的生產特點、勞動紀律、安全管理、 01manbetx 、危險地區和本車間的安全生產狀況和典型事故 案例。班組教育重點講解班組安全生產狀況、工作性質及職責範圍、新工人的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崗位安全衛生防護知識、各種防護設備和 保險裝置的作用、個人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等。在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的生產方法以及新產品投產或調換工人工作時,必須對工人重新進行相應的安全教育。
經常性安全教育是職工業務學習的必修內容,應貫穿於生產活動之中,這也是安全管理中的經常性工作。
2.事故監察
事故監察是指對重大職工傷亡事故,重大經濟損失和重大急性職業性中毒的報告、調查、處理、結案、分析、 評價(包括經濟損失計算)等工作。
這方麵的監察工作,應以國務院75號令和34號令等一係列文件為準則。在我國這方麵的工作是比較成熟的。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將在第六章介紹。
二、監察方式
勞動安全衛生監察的方式有行為監察的技術監察。
1、 行為監察
行為監察的內容包括組織管理、規章製度建設,職工教育培訓,各級安全生產責任製的落實等。行為監察的目的和作用在於提高安全意識,在工作中切實落實 安全措施,對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為要嚴肅糾正和處理。據調查,因“三違”行為所造成的事故約占事故總數的60%以上。由此可見,做好行為監察,對降低傷亡事故有著重要意義。
2.技術監察
技術監察是指對物質條件的監察,包括對新建、擴建、改建和技術改造工程項目的“三同時”監察;對用人單位現有防護措施與設施完好率、使用率的監察;對個人防護用品的質量、配備與作用的監察,對危險性較大的設備、危害性較嚴重的作業場所和特殊工種作業的監察等等。技術監察的特點是專業性強,技術要求高,常常需要專門的檢測檢驗機構提供數據。技術監察多是從“本質安全”上著手,是監察的一個非常重要方麵。
三、勞動安全衛生監察程序
勞動安全衛生監察程序是指監察活動的步驟和順序,一般包括:
(1)製定計劃。勞動部有關監察局每年都要製定年度 工作計劃(要點),其中對我國每年勞動安全監察上作的重點有明確規定。如1991年一1994年期間,安全監察的重點主要是在加強對建築行業的安全監察,搞好現場(重點是易發事故企業)監察,加強事故監察和危險性較大設備及特種設備等的預防性專業監察,加強對重大事故調查處理工作的監查檢查。1995年強調,加大對建築業的監察力度,重點是對建築施工巾“五大傷害”的監督檢查。
地方勞動安全監察部門根據年度安全監察工作要點,結合本地區特點,製定相應監察計劃,確定槍查優先權。
也可用打分方法確定檢查優先權,即根據企業事故發生趨勢和安全狀況,按一定標準打分,企業問題越多,事故頻度越高,其得分也就越高,因而就更應被優先視為監察指導的重點對象。在我國,對監察對象按優先順序排序十分重要。這是因為我國企業數日龐大,達81萬多家(其中尚不包括鄉村企業和個體工商戶2400多萬戶),而監察負數量相對卻很小,不可能對全部企業一實施勞動安全監察。根據事故趨勢和安全狀況等因素排定優先權,有助於抓住監察重點,幫助安全問題較多的企(行)業改善勞動條件,降低事故發生率,從而保障職工的安全。
(2)檢查前的準備,在訂好本部門監察計劃,並將監察任務落實到具體人後,安全監察人員在對企業進行監察前有必要盡可能多地熱悉監察對象的有關情況,加企業生產(工藝過程)特點,被檢曆史,適用的勞動安全標準、規程等。到達被檢企業後,監察員須首先向企業有關負責人出示勞動安全衛生監察員證件,證明自己的身份,隨後可通過開行動會議等方式,講明到該企業監察的原因(如事故率超標等)、白的、檢查範圍(如是實施全麵檢查還是部分檢查)和適用的各項標準。會上還應確定陪同監察員進行檢查的職工代表(可由工會選派)和管理人員(企業主管領導)代表。
(3)檢查的實施。監察人員可在企業有關領導和職工代表陪同下,對企業進行檢查。安全管理檢查分兩方麵的內容:
1)對企業安全生產管理製度方麵的檢查,包括對企業的安全管理體製、安全操作規程、安全技術措施及經費落實、安全教育等情況進行檢查。這種檢查通常是查看有關紀錄、檔案.不一定親臨生產現場。
2)現場檢查巡視,即在有關領導和職工代表陪同下,監察員對企業落實有關勞動安全政策、標準、法規等的情況進行檢查。如查看安全操作規程是否被違犯,安全設施是否齊全等,檢查路線和在各處逗留時間由監察員定,但應盡量減少對工作場所內工作的幹擾。監察員可邊觀察,邊與職工磋商,拍照,查清記錄等,監察員必須保守所看到的商業秘密。
在檢查中對明顯的違章現象可以立即予以糾正,並作記錄,雖已作了糾止,但仍可作為簽發傳票和處以罰金的依據。
檢查巡視可以是對該單位作業場所的全麵檢查或重點抽查,也可以是按事前準備的檢查表逐項檢查,並當場記錄。
(4)檢查結論。巡查之後、監察員、企業負責人和職工代表可舉行會議,就檢查的情況進行自由討論、交流,監察員指出該企業的明顯違章行為,並提出自已的意見。
根據監察情況,監察部門把監察指令書(或通知書)下達給企業執行,限期整改,違法情節嚴重的,發出處罰決定書。
《勞動安全衛生監察指令書》是勞動安全衛生監察機構責成有關單位在規定的時間內,改進或糾正勞動安全衛生方麵存在問題的指令性書麵通知書。《勞動安全衛生監察指令書》包括兩方麵的內容:有關單位在勞動安全衛生方麵存在的問題:為確保職工的安全健康和生產的正常進行,提出限期整改的要求。
企業接到《勞動安全衛生監察指令書》後,逾期不作改進的,勞動安全衛生監察機構應按有關規定發給《勞動安全衛生監察處罰決定書》,給予相應的經濟處罰。
《勞動安全衛生監察處罰決定書》是一項經濟製裁措施,是教育有關企業或領導幹部加強安全管理,保障職工勞動中的安全和健康的一種輔助手段。
如企業對監察部門的警告不予理睬,監察部門可對企業法人向司法部門提出起訴。當然,企業對監察部門的處罰不服時,也有權向上申訴。
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監察手段也可相應不斷完善和現代化。如英國HsE,利用計算機網絡係統,將各行業如一般機構、建築、核安全等安全內容,監察員活動情況,企業領導和職工申訴情況,監察員對企業起訴及事故有關情況等,按一定格式輸入電腦中,這樣極利於監察機構迅速獲得有關信息,便於有計劃、有目的地去各行業、單位開展勞動安全監察工作。
第五章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
第一節事故分類
一、事故的概念及特性
在介紹事故分類前,有必要對事故這一概念及事故的一些基本特性作一簡要介紹。
從廣義的角度講,事故是指人們在實現有日的的行動過程中,由不安全的行為、動作或不安全的狀態所引起的、突然發生的、與人的意誌相反且事先未能預料到的意外事件,它能造成財產損失,生產中斷,人員傷亡。
從勞動保護角度講,事故主要是指傷亡事故,又稱傷害“根據能量轉移理論,傷亡事故指人們在行動過程中,接觸了與周圍條件有關的外來能量,這種能量在一定條件下異常釋放,反作用於人體,致使人身生理機能部分或全部喪失的現象。
在傷亡事故中,我國重點抓了企業職工的傷亡事故,先後製定了國家標準《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分類標準(GB6441 86)和《企業職工傷亡事故調查分析規則》(GB6442-86)。在這兩個標準中,從企業職工的角度將傷亡事故定義為;傷亡事故是指企業職工在生產勞動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急性中毒事故。1991午2月1日同務院75號令發布的《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則規定》中也是這麼定義的。
事故既然是一種意外事件.那麼同其他事物一樣,它也具有本身特有的一些屬性,掌握這些特性,對我們認識事故,了解事故及預防有個具有指導性作用。
概括起來,事故主要有以下4種特性:
(1)因果性。事故的因果性指事故是由相互聯係的多種因素共同作用的結果。引起事故的原因是多方麵的。在傷亡事故調查分析過程中,應弄清事故發生的因果,找出事故發生的原因,這對預防類似的事故重複發生將起到積極作
(2)隨機性。事故的隨機性是指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事故後果的嚴重程度是偶然的。這就給事故的預防帶來一定的困難。但是,事故這種隨機性在一定範圍內也遵循統計規律。從事故的統計資料中,我們可以找到事故發生的規律性。
因此,傷亡事故統計分析對製定正確的預防措施有重大意義。
(3)潛伏性。表麵上,事故是一種突發事件,但是事故發生之前有一段潛伏期。事故發生之前,係統(人、機、環境)所處的這種狀態是不穩定的,也就是說係統存在著事故隱患,具有危險性。如果這時有一觸發因素出現,就會導致事故的發生。人們應認識事故的潛伏性,克服麻痹思想。
生產活動中,某些企業較長時間內末發生傷亡事故,就會麻痹大意,就會忽視事故的潛伏性。這是造成重大傷亡事故的思想隱患。
(4)可預防性。現代事故預防所遵循的一原則即是事故是可以預防的。也就是說,任何事故,隻要采取正確的預防措施,事故是可以防止的。認識到這一特性,對堅定信心,防止傷亡事故發生有促進作用。因此,我們必須通過事故調查,找到已發生事故的原因,采取預防事故的措施,從根本上降低我國的傷亡事故發生頻宰。
二、事故分類
事故的分類在此主要是指傷亡事故特別是企業職工傷亡事故的分類。傷亡事故分類總的原則是:適合國情,統一口徑,提高可比性,有利於科學分析和積累資料,有利於安全生產的科學管理。
傷亡事故的分類,分別從不同力麵描述了事故的不向特點。根據我國有關勞動保護法規和標準,目前應用比較廣泛的事故分類主要有以下幾種。
1.按傷害程度分類
指事故發生後,按事故對受傷害者造成損傷以致勞動能人喪失的程度分類:
(1)輕傷,指損失工作日為一個工作日以亡(含1個工作日),105個工作日以下的失能傷害;
(2)重傷,指損失工作日為105個工作日以上(含105個工作日)的失能傷害,重傷的損失工作日最多不超過6000日;
(3)死亡,其損失工作日定為6000日,這是根據我國職工的平均退休年齡和平均死亡年齡計算出來的。
此種分類是按傷亡事故造成損失工作日的多少來衡量的,而損失工作日是指受傷害者喪失勞動能力(簡稱失能)的工作日。各種傷害情況的損失工作日數,可按標按(GB5441-86中的有關規定計算或選取。
2.按事故嚴重程度分類
指發生事故後,按照職上所受傷害程度和傷亡人數分類:
(1)輕傷事故,指隻有輕傷的事故;
(2)重傷事故,指有重傷沒有死亡的事故,
(3)死亡事故,指一次死亡1至2人的事故;
(4)重大傷亡事故,指一次死亡3至9人的事故;
(5)特大傷亡事故,指一次死亡10人以上(含l0人)的事故,
3.按事故類別分類
國標GB6441 86《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分類》中,將事故類別劃分為20類。這一分類方法同50年代製定的分類標準相比有所改進。具體分類如下,
(1)物體打擊,指失控物體的慣性力造成的人身傷害事故。如落物、滾石、錘擊、碎裂、崩塊、砸傷等造成的傷害,不包括爆炸而引起的物體打擊。
(2)車輛傷害,指本企業機動車輛引起的機械傷害事故。如機動車輛在行駛中的擠、壓、撞車或傾覆等事故,在行駛中上下車、搭乘礦車或放飛車所引起的事故,以及車輛運輸掛鉤、跑車事故。
(3)機械傷害,指機械設備與工具引起的絞、輾、碰、割戳、切等傷害。如工件或刀具飛出傷人,切屑傷人,手或身體被卷入,手或其他部位被刀具碰傷,被轉動的機構纏壓住等。但屬於車輛、起重設備的情況除外。
(4)起重傷害,指從事起重作業時引起的機械傷害事故。包括各種起重作業引起的機械傷害,但不包括;
觸電,檢修時製動失靈引起的傷害,上下駕駛室時引起的墜落式跌倒。
(5)觸電,指電流流經人體,造成生理傷害的事故。適用於觸電、雷擊傷害。如人體接觸帶電的設備金屬外殼或棵露的臨時線,漏電的手持電動手工工具;起重設備誤觸高壓線或感應帶電;雷擊傷害;觸電墜落等事故。
(6)淹溺,指因大量水經門、鼻進入肺內,造成呼吸道阻塞,發生急性缺氧而窒息死亡的事故。適用於船舶、排筏、設施在航行、停泊.作業時發生的落水事故。
(7)灼燙,指強酸、強堿濺到身體引起的灼傷,或因火焰引起的燒傷,高溫物體引起的燙傷,放射線引起的皮膚損傷等事故。適用於燒傷、燙傷、化學灼傷、放射性皮膚損傷等傷害。不包括電燒傷以及火災事故引起的燒傷。
(8)火災,指造成人身傷亡的企業火災事故。不適用於非企業原因造成的火災,比如,居民火災蔓延到企業。此類事故居於消防部門統計的事故。
(9)高處墜落,指出於危險重力勢能差引起的傷害事故。適用於腳手架、平台、陡壁施工等高於地麵的墜落,也適用於山地麵踏空失足墜入洞、坑、溝、升降口、漏鬥等情況。但排除以其他類別為誘發條件的墜落。如高處作業時,因觸電失足墜落應定為觸電事故,不能按高處墜落劃分。
(10)坍塌,指建築物、構築、堆置物的等倒塌以及土石塌方引起的事故。適用於因設計或施工不合理而造成的倒塌,以及土方、岩石發生的塌陷事故。如建築物倒塌,腳手架倒塌,挖掘溝、坑、洞時土石的塌方等情況。不適用於礦山冒頂片幫事故,或因爆炸、爆破引起的坍塌事故。
(11)冒頂片幫,指礦井工作麵、巷道側壁由於支護不當、壓力過大造成的坍塌,稱為片幫;頂板垮落為冒頂。二者常同時發生,簡稱為冒頂片幫。適用於礦山、地下開采、掘進及其他坑道作業發生的坍塌事故。
(12)透水,指礦山、地下開采或其他坑道作業時,意外水源帶來的傷亡事故。適用於井巷與含水岩層、地下含水帶、溶洞或與被淹巷道、地麵水域相通時,湧水成災的事故。不適用於地麵水害事故。
(13)放炮,指施工時,放炮作業造成的傷亡事故。適用於各種爆破作業。如采石、采礦、采煤、開山、修路、拆除建築物等工程進行的放炮作業引起的傷亡事故。
(14)瓦斯爆炸,是指可燃性氣體瓦斯、煤塵與空氣混合形成了達到燃燒極限的混合物,接觸火源時,引起的化學性爆炸事故。主要適用於 煤礦,同時也適用於空氣不流通,瓦斯、煤塵積聚的場合。
(15)火藥爆炸,指火藥與炸藥在生產、運輸、貯藏的過程中發生的爆炸事故。適用於火藥與炸藥生產在配料、運輸、貯藏、加工過程中,由於振動、明火、摩擦、靜電作用,或因炸藥的熱分解作為,貯藏時間過長或因存藥過多發生的化學性爆炸事故,以及熔煉金屆時,廢料處理不淨,殘存火藥或炸藥引起的爆炸事故。
(16)鍋爐爆炸,指鍋爐發生的物理性爆炸事故。適用於使用工作壓力大幹0.7表大氣壓(0.07兆帕)、以水為介質的蒸汽鍋爐(以下簡稱鍋爐),但不適用於鐵路機車、船舶上的鍋爐以及列車電站和船舶電站的鍋爐。
(17)容器爆炸。容器(壓力容器的簡稱)是指比較容易發生事故,且事故危害性較大的承受壓力載荷的密閉裝置。容器爆炸是壓力容器破裂引起的氣體爆炸,即物理性爆炸,包括容器內盛裝的可燃性液化氣在容器破裂後,立即蒸發,與周圍的空氣混合形成爆炸性氣體混合物,遇到火源時產生的化學爆作,也稱容器的二次爆炸。
(18)其他爆炸。凡不屬於上述爆炸的事故均列為其他爆炸事故,如:
1)可燃性氣體如煤氣、乙炔等與空氣混合形成的爆炸;
2)可燃蒸氣與空氣混合形成的爆炸性氣體混合物如汽油揮發氣引起的爆炸;
3)可燃性粉塵以及可燃性纖維與空氣混合形成的爆炸性氣體混合物引起的爆炸;
4)間接形成的可燃氣體與空氣相混合,或者可燃蒸氣與空氣相混合(如可燃固體、自燃物品,當其受熱、水、氧化劑的作用迅速反應,分解出可燃氣體或蒸氣與空氣混合形成爆炸性氣體),遇火源爆炸的事故。
爐膛爆炸,鋼水包、亞麻粉塵的爆炸,都屬於上述爆炸方麵的,亦均屬於其他爆炸。
(19)中毒和窒息,指人接觸有毒物質,如誤吃有毒食物或呼吸有毒氣體引起的人體急性中毒事故,或在廢棄的坑道、暗井、涵洞、地下管道等不通風的地方工作,因為氧氣缺乏,有時會發牛突然暈倒,甚至死亡的事故稱為窒息。兩種現象合為一體.稱為中毒和窒息事故。不適用於病理變化導致的中毒和窒息的事故,也不適用幹慢性中毒的職業病導致的死亡。
(20)其他傷害。凡不屬於上述傷害的事故均稱為其他傷害,如扭傷,跌傷,凍傷,野獸咬傷,釘子紮傷等。
4、按受傷性質分類
受傷性質量是指人體受傷的類型。實質上這是從醫學的角度給予創傷的具體名稱,常見的有如下一些名稱。
(1)電傷,指由於電流流經人體,電能的作用所造成的人體生理傷害。包括引起皮膚組織的燒傷。
(2)挫傷,指由於擠壓、摔倒及硬性物體打擊,致使皮膚、肌肉肌腱等軟組織損傷。常見有頸部挫傷和手指挫傷。嚴重者可導致休克、昏迷。
(3)割傷,指由於刃具、玻璃片等帶刃的物體或器具割破皮膚肌肉引起的創傷。嚴重時可導致大出血,危及生命。
(4)擦傷,指由於外力磨擦,使皮膚破損而形成的創傷。
(5)刺傷,指由尖銳物刺破皮膚肌肉而形成的創傷。其特點是傷口小但深,嚴重時,可傷及內髒器官,導致生命危險。
(6)撕脫傷,指因機器的輾軋或紋軋,或炸藥的爆炸使人體的部分皮膚肌肉由於外力牽拽造成大片撕脫而形成的創傷。
(7)扭傷,指關節在外力作用下,超過了正常活動範圍,致使關節周圍的筋受傷害而形成的創傷。
(8)倒塌壓埋傷,指在冒頂、塌方、倒塌事故中,泥土、沙石將人全部埋住,因缺氧引起窒息而導致的死亡或因局部被擠壓時間過長而引起肢體麻木或血管、內髒破裂等一係列症狀。
(9)衝擊傷,指在衝擊波超壓或負壓作用下,人體所產生的原發件操作。其特點是多部位、多髒器傷損,體表傷害較輕而內髒損傷較重,死亡迅速,救治較難。
第二節事故報告程序
傷亡事故一旦發生,為了讓有關部門及時掌根情況,迅速采取救援及預防等措施。必須按照有關程序及時報告。
一、傷亡事故報告的要求
傷亡事故的報告應滿足如下要求:
(1)報告內容詳細,應包括發生事故的單位、時間、地點、傷亡情況、初步分析的事故原因、報告人姓名、電話等。
(2)報告迅速。傷亡事故發生後,應圾過盡可能快的方式,如電話、傳真等,立即報告有關部門。
(3)按照報告程序,遠級上報。
三、傷亡事故報告的程序
《企業職工傷亡事報告相處理規定》(國務院75號令)中第二章第五條至第八條對事故報告的程序作了如下規定:
(1)傷亡事故發生後,負傷者或者事故現場合關人員應當立即直接或者逐級報告企業負責人。
(2)企業負責人接到重傷、死亡、重大此亡事故報告後.應當立即報告企業主管部門和企業所在地勞動部門、公安部門、人民檢察院、工會。
(3)企業主管部門和勞動部門接到死亡、重大死亡事故報告後,應令立即按係統逐級上報,死亡事故報至省、自治區、直轄市企業主管部門和勞動部門;重大死亡事故報至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勞動部門。
(4)發生死亡、重大死亡事故的企業應當保護事故現場,並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防止事故擴大。
(5)企業主管部門和當地勞動部門、工會收到《職工傷亡事故調查報告書》後,必須及時按係統逐級上報,其中重大和特大死亡事故的調查報告書需報至勞動部、國家有關主管部門和全國總工會。
(6)企業和企業主管部門對於《職工傷亡事故調查報告書》提出的改進措施所需的經費、物資和完成的時間必須給予保證。在改進措施完成後,廠長應合同基層工會主席檢查驗收,並在驗收書上簽字蓋章,報當地勞動部門和工會備查。
(7)企業必須按照規定在每月終填寫《企業職工傷亡事故月報表》及其文字說明報送當地企業主管部門和勞動部門。
(8)當地企業主管部門應根據上述月報表填寫企業係統的《職工傷亡事故綜合月報表》連同文字說明,逐級上報,直至企業主管部門。
(9)各級企業主管部門的《職工傷亡事故綜合月報表》應同時分送同級勞動部門和工會組織;各級勞動部門的《職工傷亡事故綜合月報表》應同時分送同級統計部門,並抄送同級工會。
(10)當地勞動部門應根據企業主管部門的《職工傷亡事故綜合月報表》和企業直接報來的《企業職工傷亡事故月報表》,填寫地區性的《職工事故綜合月報表》,逐級上報,直到省勞動部門。
(11)省級勞動部門和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應當按照規定於每月終填寫《職工傷亡事故綜合月報表》報勞動部。
(12)在傷亡事故發生後一個月內,如果有負傷人死亡,企業應立即向主管部門、當地勞動部門和工會組織補報。
(13)企業主管部門、當地勞動部門如果在報出《職工傷亡事故綜合月報表》以後才收到上述補報資料.可以在報送綜合年報表時予以補正。
(14)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部門和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須在每年1月底以前將上年度的年報表報送勞動部。
(15)企業發生職工傷亡事故,如有隱瞞、虛報或者故意延遲不報的,除責成補報外,對責任者應給予紀律處分,情節嚴重的要追究其法律責任。《企業職工死亡事故速報表》如有漏報、遲報的,要追究有關勞動局負責人的責任。
三、特別重大事故的報告
由於特別重大事故造的人員傷亡及經濟損失極為嚴重,社會影響極為惡劣,因此,1989年3月29日國務院頒布了《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國務院34號令),共五章二十八條。其中第二章第七條至第十一條和第十五條對特別重大事故的報告作了如下規定。
特大事故發生單位在事故發生後,必須做到:
(1)立即將所發生特大事故的情況,報告上級歸口管理部門和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並報告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和同務院歸口管理部門。
(2)在24小時內寫出事故報告,報本條(1)項所列部門。
涉及軍民兩個方麵的特大事故,特大事故發生單位在事故發生後,必須立即將所發生特大事故的情況報告當地警備司令部或最高軍事機關,並應當在24小時內寫出事故報告,報上述單位。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和國務院歸口管理部門,接到特大事故報告後,應當立即向國務院作出報告。
特大事故報告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
(2)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3)事故發生原因的補步判斷;
(4)事故發生後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製情況;
(5)事故報告單位。
特大事故發生單位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接到特大事故報告後,應當立即通知公安部門、人民檢察機關和工會。
特大事故發生後,特大事故發生單位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據實際需要,將特大事故的有關情況通報當地駐軍,請駐軍參加事故的搶救或者給予必要的支援。
關於什麼是特別重大事故,在《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第一章第二條中有解釋,即“本規定所稱特別重大事故,是指造成特別重大人身傷亡或者巨大經濟損失以及性質特別嚴重、產生重大影響的事故。”為了對特別重大事故進行更加確切的定義,勞動部頒布了“關於《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有關條文解釋(勞安字[1990]9號),對特別重人事故從定性和定量兩個方麵進行了進一步的解釋。即凡是符合下列6種情況之一者即為《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中所稱的特別重大事故:
(1)民航客機發生的機毀人亡(死亡40人及其以上事故);
(2)專機和外國民航客機在中國境內發生的機毀人亡事故;
(3)鐵路、水運、礦山、水利、電力事故造成一次死亡50人及其以上,或者一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及其以上的;
(4)公路和其他發生一次死亡30人及其以上或直接經濟損失在500萬元及其以上的事故(航空、航天器科研過程中發生的事故除外);
(5)一次造成職工和居民100人及其以上的急性中毒事故;
(6)其他性質持別嚴重、產生重大影響的事故。
第三節事故調查分析
一、事故調查分析的目的和任務
事故調查分析的目的土要是為了弄清事故情況,從思想、管理和技術等方麵查明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責任,提出有效改進措施,從中吸取教訓,防止類似事故重複發生。
事故調查分析的主要任務是:
(1)查清事故發生經過。即通過現場留下的痕跡,空間環境的變化,對事故見證人及受傷者的詢問及對有關現象的仔細觀察以及必要的科學實驗等方式或手段來弄清事故發生的前後經過,並用簡短文字準確表達出來。
(2)找出事故原因。即從人的因素、管理因素、環境因素以及機器設備本質安全因素等方麵進行綜合分析,找出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和間接原因。找出事故原因是事故調查分析的中心任務。
(3)分清事故責任。通過事故調查,劃清與事故事實有關的法律責任,並對有關責任者提出處理建議,包括行政處分,經濟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吸取事故教訓,提出預防措施,防止類似事故的重複發生。這是事故調查分析的最終目的。
二、調查組的組成、成員條件及其職責和權限
1.調查組的組成
根據《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以下簡稱75號令)第二章第九條和第十條的規定,事故調查組的組成應符合下列要求:
(1)輕傷、重傷事故,由企業負責人或其指定人員組織生產、技術、安全等有關人員以及工會成員參加的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
(2)死亡事故,由企業主管部門合同企業所在地設區的市(或者相當於設區的市一級)勞動部門、公安部門、工會組成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
(3)重大死亡事故,按照企業的隸屬關係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企業主管部門或者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會同同級勞動部門、公安部門、監察部門、工會組成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
第(2)、(3)兩類的事故調查組應當邀請人民檢察院派員參加,還可邀請其他部門的人員和有關專家參加。
2.調查組成員的條件
根據75號令第三章第十一條的規定,事故調查組織成員應符合下列條件:
(1)具有事故調查所需要的某一方麵的專長;
(2)與所發生事故沒有直接利害關係。
由於事故調查人員是代表國家政府部門或管理部門從事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其言行和結論體現著國家勞動安全衛生法規的嚴肅性。因此,除75號令規定的上述兩方麵條件外,還應具備下列基本素質:
(1)高度的責任感。工作認真負責,排除一切幹擾,科學、隊真、公正地進行事故調查。
(2)高尚的職業道德。事故調查時,必須出以公正,平等對待有關事故責任者和事故肇事者,決不能假公濟私或以私損公。
(3)良好的組織能力。善於同有關人員建立聯係,爭取有關人員的積極配合,適時調控事故肇事者及事故責任者的情緒,協調他們的行動,並在遇到緊急情況時,能當機立斷作出有關決定。
(4)有較強的分析能力和判斷能力。事故調查過程中,要求調查人員在短時間內分析大量錯綜複雜的信息,並迅速作出判斷和決定。因此,要求調查人員具有敏捷活躍的思維能力和分析判斷能力,能對大量的事實和有關的信息進行概括扣歸納,找出它們之間的相互聯係及事故發生的前因後果關係。
(5)具有廣博的知識和豐富的經驗。任何一起事故涉及的原因是多方麵的,因而要求調查人員的知識麵要廣並具有豐富的實踐經驗。事故調查人員不僅要懂得安全管理知識和安全工程知識,而且要懂得各種社會科學和自然科學的一般知識。針對某一具體事故,還應對與事故有關的生產工藝流程和技術問題有所了解。隻有這樣,才能全麵完整地對事故進行調查和分析。
3.調查組的職責和權限
根據75號令第三章第十二條的規定,事故調查組有如下職責:
(1)查明事故發生原因、過程和人員傷亡、經濟損失情況;
(2)確定事故責任者;
(3)提出事故處理意見和防範措施的建議;
(4)寫出事故調查報告。
根據75號令第二章第十三條和第十五條規定.事故調查組有如下權限:
(1)事故調查組有權向發生事故的企業和有關單位、有關人員了解有關情況和索取有關資料,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拒絕;
(2)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阻礙、幹涉事故調查組的正常工作。
此外,第三章第十四條還規定;事故調查組在查明事故情況後,如果對事故的分析和事故責任者的處理不能取得一致意見,勞動部門有權提出結論性意見,如果仍有不同意見,應報上級勞動部門和有關部門處理;仍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報同級人民政府裁決。但不得超過事故處理工作的時限。
三、事故調查程序
傷亡事故的調查是一項法律性、政策性、技術性和科學性很強的工作,調查過程中,必須按照科學、合理的程序進行。這些程序主要包括:傷員搶救與現場保護,各種資料及證明材料的搜集,事故現場攝影,事故圖的繪製,事故原因分析、事故責任分析,寫出事故調查報告等。具體程序如下。
1.傷員搶救與現場保護
事故發生之後,首先要做的工作是立即搶救傷員,疏散有關人員,並迅速采取措施防止事故蔓延擴大。同時,要認其保護好事故現場,不得破壞與事故有關的物體、狀態及痕跡等。確出槍救傷員和防止事故的擴大需要移動現場某些物件時,須做出標誌、拍照,詳細記錄和繪製事故現場圖。死亡事故現場還須經過當地勞動.公安部門同意,才能清理。
2.搜集有關資料及證明材料
調查工作開始後,首先要搜集與事故有關的各種資料和證明材料。包括物證的搜集、事故事實材料及證人材料的按集等。
(1)物證搜集。事故調查獲取的第一手資料是事故現場所留下的各種物證,如遭破壞的部件、碎片,各種殘留及致富物所處的位置等。現場所收集到的各種物證均應貼上注有時間、地點、使用者及管理者等內容的標簽。所有物證均應保持原樣,不得衝洗印擦拭。需要對有害健康的危險物品采取安全防護措施時,也應在不損壞原始證據的條件下進行,確保各種現場物證的完整性和真實性。
(2)事故事實材料的搜集。在獲取現場物證後,應對事故發生前的有關事實及有利鑒別和分析事故的各種材料進行搜集。
事故發生前的有關事實包括:事故發生前各種設備及設施的性能、質量及運行狀況,使用的材料(必要時進行理化性能分析和實驗),設計和工藝方麵的技術文件,各種規章製度、操作規程等的建立和執行情況,工作環境狀況(必要時可取樣分析),個人防護措施狀況及出事前受害者或肇事者的健康狀況等。
有利於事故鑒別和分析的材料包括: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單位,受害人和肇事者的姓名、件別、午齡、 文化程度、技術水平、工齡及從事本工種的時間等,受害者及肇事者接
受安全教育(如三級教育)的情況,受害者及肇者者過去的事故記錄,事故當天受害者及肇事者的開始工作時間、工作內容、工作量、作業程序和動作以及作業時的情緒和精神狀 態等。
3.證人材料的搜集
在獲取物證及事實材料後,應盡快找到事故的目擊者和有關人員搜集證明材料。可以通過交談、訪問及詢問等方式來獲取證人材料,但在詢問時應避免提一些具有誘導性的問 題。此外,由於各方麵因素的影響,還應通過多方調查,前後對比等來對證人口述材料的真實程度,進行認真考證。
4.事故現場攝影
對於一些不能較長時間保留、有可能被消除或被踐踏的證據,如各種殘骸、受害者原始存息地、各種痕跡、事故現場全貌等,應利用攝影或錄相等手段記錄下來,為隨後的事故調查和分析提供原始和真實的信息。
5、事故圖繪製
為了直觀地反映事故的情況.還應將事故的有關情況繪製出來,如事故現場示意圖、流程圖、受害者位置圖等。
6.事故原因分析
首先,要認真整理和研究調查材料。要如實反映客觀情況,切忌主觀臆斷。在經過反複鑒別的基礎上,按照《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分類標準》規定的以下內容進行分析:
(1)受傷部位;
(2)受傷性質;
(3)起因物;
(4)致害物,
(5)傷害方式;
(6)不安全狀態,
(7)不安全行為。
在分析事故原因時,應從直接原因(指直接導致事故發生的原因)入手,即從機械、物質或環境的不安全狀態和人的不安全行為入手。確定導致事故的直接原因後,逐步深入到間接原因方麵(指直接原因得以產生和存在的原因,一般可以理解為管理上的原因)進行分析,找出事故的主要原因,從而掌握事故的全部原因,分清主次,進行事故責任分析。事故間接原因主要按以下方麵分析:
(1)技術上和設計上有缺陷,如工業構件、建築物、機械設備、儀器儀表、工藝過程、操作方法、維修檢驗等的設計、施工和材料使用存在的問題;
(2) 教育培訓不夠或未經培訓,缺乏或不懂安全操作知識;
(3)勞動組織不合理;
(4)對現場工作缺乏檢查或指導錯誤;
(5)沒有安全操作規程或不健全;
(6)沒有或不認真實施防範措施,對事故隱患整改不力;
(7)其他。
7、事故責任分析
對事故責任分析,必須以嚴肅認真態度對待。要根據事故調查所確認的事實,通過對直接原因和間接原因的分析,確定事故的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然後在此基礎上,在直接責任和領導責任者中,根據其在事故發生過程中的作用,確定事故的主要責任者。最後,根據事故後果和責任者應負的責任提出處理意見和防範措施建議。
8.寫出事故調查報告
調查組在完成上述工作後,應就所調查的內容寫出書麵的事故調查報告。報告應包括:事故經過,基本事實,原因分析,結論意見,責任分析,處理意見,防範措施等基本內容。
第四節特別重大事故的調查
特別重大事故,因其發生能導致特別重大的人身傷亡或巨大經濟損失,並產生重大的社會影響而受到人們特別的關注。如1979年11月27日“渤海二號”沉船事故,1987年3月15日哈爾濱亞麻廠亞麻粉塵爆炸火災事故;1993年8月5口深圳清水河化學危險品倉庫特大爆炸事故等。這些特大事故震驚了國內外,給人民生命和國家財產造成巨大的損失。為了控製和查處不斷發生的特大事故,國務院於1985午1月3日成立了全國安全生產委員會。該委員會在著重統籌、協調、綜合管理全國安全生產工作的同時,還大力組織、完成國務院交辦的特別重大事故的調查任務。在機構改革中,全國安全生產委員會被撤消,其工作由國家勞動部承擔。勞動部先後組織開展下列特別重大事故的調查工作:
(1)1987年3月15日哈爾濱亞麻廠特大粉塵爆炸事故;
(2)1988年1月18日,中國西南航空公司伊爾十八型飛機空難事故;
(3)1988年1月24日80次火車顛覆事故;
(4)1988年3月24門上海火車相撞事故;
(5)1988年秦嶺電廠五號機組燒毀事故,
(6)1989年1月20日安慶港船舶相撞事故;
(7)1990年2月遼寧375廠TNT爆炸事故;
(8)1993年8月5日深圳化學危險品爆炸事故;
(9)1994年6月6日西安TU-154飛機墜毀事故;
(10)1994午10月23日山東平度雷管爆炸事故;
(11)1992年6月12日山西與陝西交界的沉船事故;
(12)1994年12月8日新疆克拉瑪依友誼館“12.8”特大火災事故;
(13)1995年1月3日濟南地下煤氣管爆炸事故。
為了規範特大事故的調查工作,保證其順利進行,1989年3月29日國務院頒布了《關於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簡稱34號令),對特大事故的調查工作進行了明確規定。
一、特大事故調查組的組成、成員條件及其職責和權限
1.特大事故調查組的組成
34號令第三章第十六條至第十八條對特大事故調查組的組成及分上作/如下規定:
(1)特大事故發生後,按照事故發生單位的隸屬關係,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或者國務院歸口管理部門組織成立特大事故調查組,負責事故的調查工作。
涉及軍民兩個方麵的特大事故,組織事故調查的單位應當邀請軍隊派員參加事故的調查工作。
(2)國務院認為應當由國務院調查的特大事故,由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的部門組織成立特大事故調查組。
(3)特大事故調查組,應當根據所發生事故的具體情況,由事故發生單位的歸口管理部門、公安部門、監察部門、計劃綜合部門、勞動部門等單位派員組成,並應邀請人民檢察機關和工會派員參加。
(4)特大事故調查組根據調查工作的需要,可以選聘其他部門或者單位的人員參加,也可以聘請有關專家進行技術鑒定和財產損失評估。
2、特大事故調查組組成人員條件
根據34號令第三章第十九條的規定,特大事故調查組組成人員應符合下列兩個條件:
(1)具有事故調查所需要的某一方麵的專長;
(2)與所發生事故沒有直接利害關係。
除此之外,還要求調查人員具有客觀、公正的態度,以及豐富的理論知識和實踐經驗。
3.特大事故調查組的職責和權限
根據34號令第三章第二十條的規定,特大事故調查組有如下職責:
(1)查明事故發生的原因、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情況;
(2)查明事故的性質和責任;
(3)提出事故處理及防止類似事故再次發生所應采取措施的建議;
(4)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建議;
(5)檢查控製事故的應急措施是否得當和落實;
(6)寫出事放調查報告。
此外,第二十三條還規定特大事故調查組寫出事故調查報告後,應當報送組織調查的部門。經組織調查的部門同意,調查工作即告結束。
34號令第二十一條和第二十二條對特大事故調查組的權限作了如下規定;
(1)特大事故調查組有權向事故發生單位、有關部門及有關人員了解事故的有關情況並索取有關資料,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拒絕。
(2)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阻礙、幹涉事故調查組的正常工作。
有關人士在對我國近年來持大事故調查所取得的經驗及以往做法進行總結後認為,在組織持大事故凋查時,組成一個嚴密、有序的組織機構,對於確保持人事故調查工作的順利進行很有必要。具體可從以下幾方麵進行:
(1)組織一個事故調查委員會或領導小組,該小組一般由5到7人組成。委員會或小組的負責人,應該由具有事故調查豐富經驗和專業知識的行政領導擔任。因這個人負有很大的責任,他具有做出事故結論止確與否的判斷能力。委員會或領導小組的全體成員,直接參與事故結論的討論,當他們對事故的調查結論有不向的意見時,有權將自己的意見以書麵形式附在總報告的後麵。
(2)事故調查設立一個專家組,從技術角度得出發生事故的原因。專家組的組長應由一位經過專門訓練,專業知識和經驗都很豐富的權威人士來擔任,他具體負責事故調查中技術方麵的各種事宜。
(3)專家組根據事故情況,可設若幹個小組,按專業和實際需要來設置。小組成員的組成可以是國家聘任的專家組成員,也可由各有關部門的人員共同組成。有必要時,請大專院、校和科研機構派人參與事故調查工作。在事故調查過程中,各小組之間各司其責,相互配合,根據調查情況向專家組提供各類有關的信息和分析材料。各小組根據實際的調查情況和必要的試驗,經過充分的討論、研究,寫出小組的分報告。專家組在各小組報告的基礎上形成事故調查的總報告。
二、特大事故現場調查的實施及各小組的具體工作
7.事故調查組到達之前應做的工作
(1)特大事故發生之後,地方應組織應急機構。一旦發生事故,地方政府領導接到事故報告之後,應立即赴事故現場了解事故情況,同時應立即組織應急處理機構,確定一套事故現場的工作程序。首先是槍救受傷害人員,控製事故,減少事故損失。然後應負責保護好事故現場,查找和搜尋與事故原因有關的重要物證及有關技術資料與信息等,並應迅速地將事故的簡要情況向國家勞動安全管理部門以及事故單位的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2)需要應急機構處理好的幾項任務:
1)迅速封閉事故現場,不允許任何無關人員進入該區域,盡快組織人員搶救事故中的受難者。非因特殊的搶救原因,不應破壞事故現場的實際情況。確因搶救人員的需要要移動事 故現場的,則應對事故現場進行錄相,照相,畫圖標明其原始狀態。
2)對在事故中造成死難的人員,應注意觀察死難者身上的痕跡和姿態,保存好死難者的遺體。同時對事故現場的所有技術文件要逐一鑒定、保存。
3)要及時、廣泛地尋找了解事故發生之時的目擊者,從他們那裏詳細地了解事故發生時的情況。
4)注意收集、保存事故現場的各類有關的物質,這將為最終判斷事故原因提供重要的依據。
2.事故調查組到達現場後的調查工作
(1)察看事故現場,聽取情況彙報。事故調查組到達特大事故現場之後,首先應對事故現場進行察看,以便對事故發生的情況有個客觀的了解,緊接著就是要聽取當地事故應急小組對整體情況的彙報,以便對事故形成初步的印象。
(2)決定保護事故現場的程度及安全措施。事故現場的所有物證是事故調查工作最直接、最重要的證據。一旦全現場被破壞,必然給查找事故的直接原出帶來困難。因此,事故調查組必須根據事故調查的具體情況,提出保證事故現場安全的建議、意見,由當地政府組織人員保護事故現場。同時,根據事故調查組了解的現場情況,決定保護現場的範圍,最後由調查組確定保護現場的撤除時間。
(3)組織事故調查。將參與調查的人員分為若幹小組。事故調查組將組織事故調查專家組,對事故從技術原因和行政管理等方麵造成事故的原因開始調查。專家組需製定事故調查的工作大綱,將人員按不同專業和事故調查人員分為若幹小組。這些小組按照工作的具體性質,將工作大綱進行細化、補充,形成各自的 工作計劃。專家組對事故調查的工作安排報領導小組認可後,立即分頭進行。
(4)審議專家組的工作大綱和計劃安排。領導小組負責事故調查的總體工作,因此領導小組應詳細地審議工作大綱和調查 工作計劃,以便統籌安排事故調查工作。
3.事故調查的幾項具體任務
(1)繪製事故現場圖。詳細、精確地給出事故現場各類物質、殘骸的分布情況,繪製的辦法拉國家規定的標準方法執行。
(2)事故現場的殘留物及死難者遺物的搜集。由領導小組統一安排,收集合類的殘留物和遺物,為事故調查提供旁證。
(3)資料分析。收集與事故有關的各類資料,國家有關的法規、條例等。
(4)對事故現場目擊者和有關人員的調查。應組織人員從技術角度了解目擊者對事故發生之時的狀態描述,作為事故原因判斷的佐證。
(5)對事故現場專門的照相、攝像,對現場詳細的記錄、勘察。
4.形成事故調查報告
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或國務院有關部門向國務院及勞動部報送的特大事故的調查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1)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情況;
(2)事故發生後采取的措施;
(3)事故調查組織情況、調查組組成和簽名名單;
(4)事故發生前事故發生單位或地點的基本情況;
(5)事故發生經過;
(6)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間接原因及認定依據;
(7)事故的性質;
(8)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認定依據以及對責任者的處理建議;
(9)事故的教訓和防止類似事故再次發生所應采取措施的建議;
(10)調查組成員對調查報告的不同意見;
(11)報送事故調查報告超出原則規定時限的說明;
(12)其他需要報告的問題。
第五節事故的處理、批複與結案
一、傷亡事故的處理
傷亡事故處理的目的是通過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罰來教育廣大幹部和群眾,使其認真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遵守安全生產法規,杜絕“三違”現象,防止相同或類似事故的發生。
國務院75號令第四章第十六條全第二十條對傷亡事故的處理作了如下規定:
(1)事故調查組提出的事故處理意見和防範措施建議,由發生事故的企業及其主管部門負責處理。
(2)因忽視安全生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玩忽職守或者發現事故隱患、危害情況而不采取有效措施以致造成傷亡事故的,由企業主管部門或者企業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企業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違反本規定,在傷亡事故發生後隱瞞不報,謊報、故
意遲延不報、故意破壞事故現場,或者無正當理由,拒絕接受調查以及拒絕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的,由有關部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有關單位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在調查、處理傷亡事故中玩忽職守、詢私舞弊或者打擊報複的,由其所在單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5)傷亡事故處理工作應當在90日內結案,特殊情況不得超過180日。傷亡事故處理結案後,應當公開宣布處理結果。
在具體進行傷亡事故處理時,應注意以下幾點:
(1)在處理事故時,應結合各級安全生產責任製的規定,分清事故的直接責任者(指其行為省事故的發生有直接關係的人員)、主要責任者(指對事故的發生起主要作用的人員)和領導責任者(指對事故的發生負有領導責任的人員)。
(2)凡因錯誤指揮,缺乏安全生產規章製度使職工無章可循,不按規定對職工進行安全技術教育和考核.安全管理混亂,實行經濟承包、租賃,承包合同沒有勞動保護內容,機械設備和設施不按時檢修或明知設施有隱患而不及時消除,勞動條件和作業環境不安全又不采取措施,不按規定提取和使用安全措施經費,新建、改建、擴建工程和技術改造項目,安全衛生設施不與主體工程“三同時”以致造成傷亡事故的,應當迫究有關領導人的責任。
(3)凡因違章指揮、違章作業、玩忽職守、違反勞動紀律或發現危急情況既不報告又不采取應有措施,不按規定配備、穿戴防護用品和用具以致造成傷亡事故的,應當追究直接責任者或主要責任者的責任。
(4)對事故責仟者的處理,一般應以教育為主,或者給予適當的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罰並不是事故調查的最終目的,目的是使其吸取教訓,避免再犯類似錯誤。但如果事故責任者的情節惡劣,後果嚴重,觸犯了刑法,則應提請司法部門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事故的批複與結案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職工傷亡事故的處理應按以下原則來審批結案:
(1)輕傷事故內企業處理結案;
(2)重傷事故由企業調查組提出處理意見,征認得企業所在地勞動部門同意,由企業主管部門批複結案;
(3)死亡事故由事故調查組提出處理意見,處理前經市一級勞動部門審查同意,由市同級企業主管部門批複結案;
(4)重大死亡事故由事故調查組提出處理意見,處理前經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部門市審查同意,由同級企業主管部門批複結案;
(5)特大死亡事故由事故調查組提出處理意見,處理前經國務院勞動部門審查同意,由同級企業土管部門批複結案。
傷亡事故處理,如企業或企業主管部門對勞動部門的審查答複持有不同意見時,報上級勞動部門和有關部門處理,如仍不同意見,同級人民政府裁決,按最後裁決意見執行,企業和企業主管部門不得自行處理結案。
職工傷亡事故處理結案後,要在全體職工大會上或以通知、通告或公開宣布處理結案。對有關人員的處分決定,要裝入本人檔案。勞動部門和有關部門對處理結果執行情況要
進行監督檢查。
傷亡事故處理結案後,按照國標GB6442-86《企業職工傷亡事故調查分析規則》的規定,應將下列事故資料歸檔保存:
(1)職工傷亡事故登記表;
(2)職工死亡、重傷事故調查報告書及批複;
(3)現場調查記錄、 圖紙、照片;
(4)技術鑒定和試驗報告;
(5)物證、人證材料;
(6)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材料;
(7)事故責任者自述材料;
(8)醫療部門對傷亡人員的診斷書;
(9)發生事故的工藝條件、操作情況和設計資料;
(10)處分決定和受處分人員的檢查材料;
(11)事故通報、簡報及文件;
(12)注明參加調查組的人員姓名、職務、單位。
事故資料的保存(歸檔)方式除書麵記錄、照片(圖片)等普通方式外,一些重要的資料應盡可能利用現代化的手段,如磁盤、光盤、縮微膠片等進行保存,這樣,既便於查閱,又能長期保存。通常情況下,每起事故應單獨建立相應的事故檔案。建立事故檔案時,應按照國家的有關檔案標準進行,使事故檔案工作標準化,為今後事故的統計分析工作發揮其應有的作用。
三、特大事故的批複
為了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發[1993]50號)的有關規定,做好特大事故的批複結案工作,國務院辦公廳於1996年9月專門發出通知,其主要內容有:
(1)由勞動部代表國務院對特大事故進行批複。凡發生特大事故,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或國務院有關部門應按《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等有關文件要求及時組織調查工作。調查報告在呈報國務院的同時抄送勞動部,以便該部及時批複結案。勞動部批複時,可根據需要對事故進行再調查,重大問題應請示國務院決定。
(2)特大事故調查報告的呈報和批複時限。特大事故發生後,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巾人民政府或國務院有關部門,原則上應在90日內向國務院及勞動部報送事故調查報告,特殊情況個得超過120日。勞動部收到事故調查報告後,應在30日內批複結案並報同務院備案,特殊情況不得超過60日。由勞動部組織調查的特大事故,亦應按上述時限辦理。
另外,勞動部對此也有專門的通知,要求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或國務院有關部門接到勞動部對特大事故調查報告的批複後,應負責組織落實。
討論題:
1.按事故類別分類應分為哪幾類?
2.國務院75號令規定事故調查組職責和權限是什麼?
2.事故調查程序應包括哪些內容?
4.特別重大事故現場調查應完成的主要工作是什麼?
5.特別重大事故調查報告應包含哪些內容?
第七章重大事故隱患管理
第一節重大事故隱患的概念
一、安全生產工作重點應轉移到事故預防的軌道上來
隨著經濟的發展、科學技術的進步,生產過程的條件、裝置,交通工具的容量、速度,建築物的高度等都發生了巨大的變化,其潛在的能量常常因為其事故隱患未能得到及時消除而導致發生災難性的事故。形成事故隱患的原因很多,如資金投入不足而造成設備帶病運轉或危房得不到改造的;因技術落後不能保證正常生產的;因規劃不周引發各種危險的;因管理不善無章可循的;因人為的因素引發的等等。由於事故隱患未得到及時整改而導致重大、特大事故發生的 案例相當普遍。1990牛3月12日,甘肅酒泉鋼鐵公司煉鐵廠一號高爐發生特大爆炸事故,就是因為開爐及大修時留下的事故隱患未消除等綜合因素導致冷卻設備大量損壞,爐皮頻繁開裂,致使高爐內部爆炸,爐體倒塌,造成嚴重損失。1991年2月9日,遼寧省遼陽市慶陽化工廠硝化工房發生特大爆炸事故,其主要原因之一是TNT生產線設備老化,長期存在特大事故隱患而未進行整改釀成的。1994年的吉林、遼寧、新疆等地的大火,都是由於事故隱患未能及時消除而造成的,教訓極為深刻。
近幾年來,各級人民政府和安全管理部門用很大的精力抓事故調查處理工作,這對於吸取事故教洲,有針對性地采取預防措施,有效地保護人民生命和國家財產的安全,以及預防事故的再發生起了一定作用。但是,要從根本上防止和減少事故,還必須堅持預防為主,加強事故隱患治理。
二、重大事故隱患定義
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可能導致重大人身傷亡或者重大經濟損失的事故隱患。
重大事故隱患根據作業場所、設備及設施的不安全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可能導致事故損失的程度分為兩級:
(1)特別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可能造成死亡50人以上或可能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的事故隱患;
(2)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可能造成死亡10人以上,或可能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的事故隱患。
第二節全國重大事故隱患狀況
近幾年來,全國重大惡性事故頻繁發生,給國家財產和人民生命造成巨大損失,給許多家庭帶來不幸,影響了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通過對事故原因的調查分析,我們發現,許多事故是出於事故隱患沒有及時被發現或未得到有效治理而釀成的。為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有效地控製重大事故的發生,勞動部幹1994年2月1日向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 國務院有關部門發出《關於要求報送重大事故隱患的通知》(勞部發[1994]13號),要求對我國境內切企業、行業以及社會上其他各類重大事故隱患進行調查,摸清全國事故隱患狀況及分布區域,建立國家重大事故隱患檔案庫。《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將可能造成一次死亡l0人以上,或可能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或可能造成重大社會影響的事故隱患,統一填寫《重大事故隱患調查表》報送勞動部。《通知》發出後,大部分地區、部門十分重視,及時予以轉發並進行了重大事故隱患調查上作。
一、全國重大事故隱患概況
截止到1995年底,據初步彙總,全國重大、特大事故隱患共有難與共1032項,其中地區有755項,有關部門有277項;可估算的整改資金總數約70億元(不包括部分單位未報的整改資金),其中部分單位自籌整改資金2億元。可能造成一次死亡50人以上或直接經濟損失l000萬元以上的特大事故隱患有245項,分布在14個地區和7個部門,所需整改資金32.9億元,可自籌資金1.5億元。火災、爆炸隱患共533個,占總數的52.65%;坍塌、滑坡隱患共262個,占總數的21.8%;泄漏、中毒、煤與瓦斯突出隱患l04個,占總數的 10.08%。地區的重大事故隱患主要集中在遼寧、山東、湖南三省,共有358項,占總數的34.69%;部門的重大事故隱患主要集中在兵器行業和輕工行業,共有100項,占總數的9.59%。調查表明,我國重大事故隱患分布點多麵廣,隱患存在原因錯綜複雜,隱患狀況十分嚴重,多數隱患企業自身無力消除,需要國家在資金上扶持,政策上優惠。
二、事故隱患分類
隱患分類非常複雜,它與事故分類有密切的關係,但又不同於事故分類。為了便於操作和管理,本著盡量避免交叉的原則,綜合事故性質分類和行業分類,優先考慮事故起因,將係故隱患分類歸納如下:
(1)火災(建築物、非揮發性燃油、非粉塵狀的可燃物質):
(2)爆炸(火藥、可燃性氣體和空氣混合、可燃性粉塵、鍋爐壓力容器);
(3)中毒和窒息(有毒物質引起的急性中毒與窒息);
(4)水害(水庫險情、礦山透水、淹井);
(5)坍塌(建築物倒塌、井巷冒頂、片幫);
(G)滑坡(企業、居民周圍的山體進裂、滑坡、泥石流);
(7)泄漏(有毒、放射性物質泄漏);
(8)腐蝕(強烈腐蝕性物質暴露);
(9)觸電(高壓電);
(10)墜落(高平台、支架上);
(11)機械傷害(機械設備老化、安全防護裝置不全或失靈);
(12)煤與瓦斯突出( 煤礦井下煤與瓦斯突出);
(13)公路設施傷害(公路、公路橋梁、公路隧道),
(14)公路車輛傷害(汽車失靈或超負荷),
(15)鐵路設施傷害(危軌、危橋、危險的鐵路隧道、無效的通訊);
(16)鐵路車輛傷害(火車零件失效和失靈);
(17)水上運輸傷害(船舶運輸途中);
(18)港口碼頭傷害隱患(港區、碼頭);
(19)空中運輸傷害隱患(飛機運輸途中);
(20)航空港傷害隱患(航空港內設施,起飛前的飛機);
(21)其它類隱患(不能用以上類型分類的)。
三、各種類型隱患存在的原因、特點、數量及所占比例
按上麵的隱患分類,對現有隱患數據進行分析、統計,得出:占數量最多的隱患是火災、爆炸隱患,占總數的52.65%。造成火災、爆炸隱患的主要原因是;(1)儲存燃油、天然氣、 軍工產品易燃易爆危險品時,安全距離不夠;或周圍居民生活區日漸迫近儲存倉庫、阻止無效,且居民使用明火;(2)生產、使用易燃易爆危險品時,沒有使用防爆設備或防爆設備老化,無力更新;(3)礦山通風設備老化、陳舊、無力更新或小煤窯亂采濫挖,破壞礦山通風係統,導致通風不良造成塵、毒、瓦斯積聚;(4)建築物耐火等級低,消防設施不全。
其次是坍塌隱患,占總數的21.8%。造成坍塌的主要原因是,(1)建築物年久失修,磚木結構、基體、主梁等腐蝕、風化嚴重。(2)礦井支護不良。
各種隱患的詳細情況見表7-1。




第三節重大事故隱患確認與評估
一、重大事故隱患調查確認
為切實掌握全國特大事故隱患現狀,督促企業采取監控措施,防止事故隱患因失管失控而釀成事故,1996年勞動部組織一些安全專家,分別對福建、山東、廣西、北京、內貿部上報的60處特大事故隱患進行了現場調查確認。調查組深入到隱患地點,了解隱患狀況,檢查監控措施,提出整改方案,最後向當地政府和有關部門通報調查確認情況,並交換意見和建議。開展對全國特大事故隱患進行調查確認是項非常重要的工作。它既能了解全國各類隱患存在的狀況和嚴重程度,也能督促地方政府和企業整改事故隱患,是減少事故發生的有效手段。
二、重大事故隱患評估
單位一旦發現事故隱患、應立即報告主管部門和當地人民政府,並申請對事故隱患進行初步評估積分級。主管部門和當地人民政府應組織有關安全專家或技術人員對單位存在的事故隱患進行初步評估和分級,確定存在重大事故隱患的單位。重大事故隱患的初步評估結果應報送省級以上勞動行政部門和主管部門,並申請對重大事故隱患進行評估。
特別重大事故隱患由國務院勞動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組織評估;重大事故隱患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行政部門會同主管部門組織評估。重大、特大事故隱患評估費用由被評估單位支付。
經省級以上勞動行政部門和主管部門評估,並確認存在重大事故隱患的單位應編寫重大事故隱患報告書。特別重大事故隱患報告書應報送國務院勞動行政部門和有關部門,並應同時報送當地人民政府和勞動行政部門;重大事故隱患報告書應報送省級勞動行政部門和主管部門,並應同時報送當地人民政府和勞動行政部門。
重大事故隱患報告書應包括以下內容:
(1)事故隱患類別;
(2)事故隱患等級;
(3)影響範圍;
(4)影響程度;
(5)整改措施;
(6)整改資金來源及其保障措施;
(7)整改目標。
三、事故隱患評估方法
日前事故隱患的評估方法很多,各單位使用的評估方法也有所不向。很多評估方法是在生產實踐中總結出來的,有一定的科學性和實用性。這裏舉兩個評估方法的例子,供讀者參考。
例1: L×E×C事故隱患評估方法
事故隱患是由危險因素和管理缺陷組成。所以,對事故隱患的評估,實際上已轉化為對危險因素的評估。對危險因素正確評估後,按危險性嚴重程度進行對策整改,消除事故隱患,或把事故隱患控製在允許的範圍內。下麵介紹一種比較簡單的實用方法,即格雷厄姆法。
格雷厄姆認為影響危險性的三個主要因素是:
A.發生事故或危險事件的可能性,用符號L表示。
B.人出現在這種危險環境的時間用E表示。
C.發生事故可能產生的後果,用c表示,即危險性=L×E×C
發生危險情況的可能性L
可用發生事故的概率來表示。不可能發生的事件為0,而必然發生的事件為1。然而,我們在作安全係統考慮時,完全不發生事故是不可能的。所以,人為地將實際上不可能發生事故的情況分數定為0.1,而必然發生事故的分數定為10,這兩種情況之間的情況取中間值,如表7-2。

事故發生後的危害程度C變化範圍很大,對於傷亡事故來說,可以是極輕微的傷害直到多人死亡的後果。由於範圍的廣闊,所以規定分數值為1至100,把輕微傷害規定為1 ,把多人死亡的可能性分數定為100,其他情況的分數值均在1至100之間,見表7-4。
可能結果 分數值
大災難許多人死亡 100
災難數人死亡 40
非常嚴重1 人死亡 15
嚴重傷害 7
重大手足致殘 5
較大受傷較重 3
引人注目輕傷 1
根據經驗,危險性分數在20以下的環境被認為是低危險性的,一般來說,可以被人們所在地接受。這種危險性比日常生活中騎自行車上班還要小。危險性分數達70一160,就有顯著的危險性,需要及時整改。危險性分數為160一320的環境是一種必須立即采取措施進行整改的高度危險性環境。320分以上的高分,表示環境非常危險,應立即停止生產,直到環境得得到改善危險性消除為止。危險性分級分數如表7-5。
表7-5危險性分數(L×E×C)
例2:兵器工業總公司事故隱患評估方法
評估方法的原則為:
A係統性。危險性寓於生產活動的各個方麵,包括工房和設備條件、人機關係、原材料供應、生產組織、工藝控製、人員培訓等等,而且它們是互相聯係、互相影響的。因此,必須對危險源進行係統的解剖和分析,研究該係統與子係統和各子係統之間的相關相製約關係,以便最大限度地辨識其危險性,並找出它們對係統的影響程度,確定危險源的整體危險性。
B可行性。評估方法必須反映行業特點,能夠方便地現場采集數據,具有可操作性,使定量仁估算盡可能簡化,並在火炸藥、彈藥企業的評估中有一定的通用性。
C可比性。盡可能把各種各樣的不可比危險因素通過量化轉化為可比指標,並通過一定的計算能夠以量的大小比較危險源的危險程度。
火炸藥、彈藥企業爆炸危險源評估方程 H=Hin十Hex=[Wb十(1-A1/A0)B]十(1-Rli/Roi)Ci (1) 式中H_爆炸危險源係統的現實危險度,一般以一個相對獨立的工房、庫房或車間或生產線劃定為一個係統; Hin--係統內現實危險度,它是由該係統內火炸藥及其裝置的固有危險性與企業對該係 統安全管理的現實水平共同決定的;
Hex--係統外現實危險度,即當危險源一旦發生燃燒爆炸事故,與已劃定係統相鄰的建築物或設施受爆炸事故影響的嚴重程度;
B--係統內固有危險度,它由該係統內火炸藥及其裝置的危險指數Wb、危險場所人員密度D、事故概率指標值P等因素決定,即B=WbDP;(1-A1/A。)__係統固有危險性未受控程度係數,或叫係統不安全隱患係數,用K表示,其中A0為該係統的安全標準值,A1為安全評價值;Ci__係統外第i個安全距離不足的建築物或設施受危險源爆炸事故影響的嚴重度,它與建築物內火炸藥及其裝置的危險指數Wci、人員可能傷亡和財產可能受損的程度Ei有關,即Ci=(1+0.5Wci)Ei;(1-Rli/Roi)__係統外第i個建築物或設施的安全距離未達標係數,其中Roi為《火藥、炸藥、彈藥、火工品和引信工廠設計安全規範》規定的標準安全距離值, Rli為現場實測距離值,當Rli>=Roi時,都按Roi處理。
設Sp,Sm,Se分別表示人、機(物)、環境三個子係統的安全標準值,Sx,Sy, Se分別表示人、機(物)、環境三個子係統的安全評價值。這樣,(1- Sx/Sp),(1-Sy/Sm),(1-Sz/Se)就分別表示人的不安全行為係數、機(物)的不安全狀態係數、環境的不安全條件係數,如果考慮它們對發生事故的影響具有不同的權重α,β,γ,則危險源係統的不安全係數K就應為
K=[α(1-Sx/Sp)(1-Sy/Sm)十β(1_Sx/Sp)(Sz/5e)十γ(1_Sy/Sm)(1 -Sz/Se)]
根據大量事故統計資料確定的權重係數分別為
α=6.1,β=2.2, γ=1.7。
於是,式(1)就成為
H=Wb十[6.1(1_Sx/Sp)(1一Sy/Sm)十2.2(1- Sx/Sp)(1_Sz/Se)+1.7(1_Sy/Sm)(1-Sz/Se)]WbDP+∑(1_Rli/Roi)(1+0.5Wei)Ei (2)
這就是火炸藥、彈藥企業爆炸危險性評估方程。
四、各項指標值的估算方法
1.係統內固有危險度 B
(1)火炸藥及其裝置的危險指數W。火炸藥自身就具有易燃易爆特性。不同品種的火炸藥或同一種火炸藥處於不同狀態時,其爆炸敏感度和爆炸威力是不同的。同時,火炸藥數量是確定其破壞能力大小的重要因素。出此,生產、加工、儲運火炸藥及其製品的企業.本身就有一個基本危險度,用W表示,這是不同於一般企業的重要特點。以危險物質的燃燒爆炸危險等級(根據《國際海上危險貨物運輸規則》對危險物質的分類劃分)為縱坐標,以容量危險等級,根據《火藥、炸藥、彈藥、火工品和引信設計安全規範》規定的安全定量劃分)為橫坐標。交點即表示W的值。
考慮到危險物質是處在某種容器或裝置中,生產過程中還要受到工藝條件的作用,如加熱、熔融、摩擦、受介質作用等,因而某係統中火炸藥及其裝置的危險指數Wb就等於在其基本危險指數W上再增加一個百分數X,即
Wb-(1十X)W (3)
X的取值方法如表7-6所示。
表7-6 X的取值範圍和取值條件
取值範圍 取值條件
0 常規條件(1)
0.25 4種不利條件(2)中有1種
0.50 4種不利條件中有2種
0.75 4種不利條件中有3種
1.00 4種不利條件中有4種
表7-6中常規條件:火炸藥處於常溫、常壓、無化學介質作用、無機械作用的普通裝置或包裝中;不利條件:受熱升溫,使火炸藥燃爆危險性增大;受化學介質作用,使火炸藥容易分解,安定性降低,受機械作用,如因工藝條件或加工要求使火炸藥受到切削、鑽孔、鋸平、摩擦等作用,使其比常規增加了危險性;受靜電作用,如工藝條件下受氣流粉碎、篩分等作用容易產生靜電,使其比常規狀況增加了危險性。
(2)危險場所人員密度或出現頻次係數D。火炸藥企業危險場所都有嚴格的定員定量規定。人員密度越人或出現頻次越高,發生失誤的幾率就越高,因而危險性增大;同時,人員密度大或出現頻次高,一旦發生燃燒爆炸事故就會增加傷亡人數,因此危險性也增大。人員密度或出現頻次與生產類型、自動化程度和勞動組織班次等有關,如表7-7所示。




(3)危險源事故概率指標值P。事故或危險事件的危險程度是與它們實際發生的統計概率相關的。人為地規定相應的指標值1.1~2.0來表示 事故概率對危險程度的影響。我們規定“極少可能發生事故(如曆史上從來未見報道)”的概率指標值為1.1,“完全可能發生事故(如近年內就發生多次)”的概率指標值為2.0,處於這兩種情況之間的規定了1.2一1.9幾個中間值,如表7_8所示。
表7-8 重大燃燒爆炸事故概率指標值
指標值P 同類生產曆史上發生事故的情況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由上麵求得的Wb,D和Pw值。我們可以計其出係統內固有危險度B,即B=WDP
2.係統內現實危險度量H
根據式(2),係統內現實危險度為Hin=Wb+KB,其中K要分別通過人、機(物)、環境安全水平的評估,求得Sx,Sy,Sz的值,才可算出K。
(1)人員安全素質和安全管理水平的評估Sx(SP=220分),主要考慮下幾個方麵:領導安全意識,職工文化水平和安全技術素質,安全部門的職能作用,規章製度執行情況。
(2)機(物)安全狀態的評估Sy(Sm=610分)。主要考慮以下幾個方麵:主要生產設備完好率、安全可靠件及新舊程度;儀器儀表完好率、安全可靠性及新舊程度;安全檢測、報警及執行裝置的靈敏可靠性;電氣防爆、防靜電及避雷裝置的可靠性;能源動力的安全保障程度。
(3)環境安全條件的評估Sz(Se=170分)。主要考慮以下幾個方麵:工房及設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工藝設備布置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作業環境文明衛生是否合格;消防設施與安全標誌是否符合要求;防護與急救措施是否齊全。
根據以上評估,得出(1-Sx/Sp),(1-Sy/Sm)和(1-Sz/Se),從而可以算K和Hin。
3.係統外現實危險度Hex
(1)安全距離未達標係數(1-Rli/Roi)。安全距離是指有火炸藥及其製品的工房(庫房)到其相鄰建築物或設施的最小允許距離。它與危險工房(庫房)結構、危險品種類和數量、防護情況等有關,也與相鄰建築物的結構、防護情況、允許破壞程度和地形條件等因素有關。Roi是安全距離標準值,由《火藥、炸藥、彈藥、火工品和引信工廠設計安全規範》查得,Rli是現場實測值,則Rli/Roi就是安全距離達標率,而(1-Rli/Roi)就是安全距離未達標係數。
(2)係統外第j個安全距離不足的建築物或設施受危險源爆炸事故影響的嚴重程度。Ci=(1- O.5Wci)Ei,其中Wci是第j個安全距離不足的建築物或設施內火炸藥及其裝置的危險指數,估算方法與Wb相同。它前麵的0.5是修正係數,即考慮到危險源發生爆炸時它受其影響而發生危險的可能性。Ei是受影響建築物可能受損的程度,其變化範圍很大,可從受傷1人到重傷150人以上或死亡50人以上,或從財產損失0.5萬元列5000萬元以上,因而隻能人為地分等規定出指標值(1~100),於是,係統外現實危險度Hex為
Hex=Σ(1-Rli/Roi)(1十O.5Wci)Ei
五、對估算結果的評判危險源的危險等級和整改分級
表7_9危險源的危險等級和整改分級
根據上麵估算結果,或以進一步算出危險源的現實危險度,即H=Hin+Hex,再按表7_9評判危險源的危險等級和整改分級,並向被評估單位提出整改建議。
第四節重大事故隱思組織管理與整改
一、重大事故隱患組織管理 存在重大事故隱患的單位應成立事故隱患管理小組。小組由法定代表人負責。事故隱患管理小組應履行下列職責:(1)掌握本單位重大事故隱患的分布,發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其程度,負責重大事故隱患的現場管理; (2)製定應急計劃,並報當地人民政府和勞動行政部門備案; (3)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組織模擬重大事故發生時應采取的緊急處置措施,必要時組織救援設施、設備調配和人員疏散演習; (4)隨時掌握重大事故隱患的動態變化; (5)保持消防器材、救護用品完好有效。 省級以上主管部門負責督促單位對重大事故隱患的管理和組織整改。省級以上勞動行政部門會同主管部門組織專家對重大事故隱患進行評估,督促和檢查單位對重大事故隱患的管理和整改。縣級以上勞動行政部門府負責處理、協調重大事故隱患管理和整改中的重大問題,經同級人民政府批準後,簽發《重大事故隱患停產、停業整改通知書》。
二、重大事故隱患整改
存在重大事故隱患的單位,應立即采取相應的整改措施.難以立即整改的,應采取防範、監控措施。接到《重大事故隱患停產、停業整改通知書》的單位,應立即停產,停業進行整改。完成重大事故隱患整改的單位,應及時報告省級以上勞動行政部門和主管部門,申請審查驗收。
對在短時間內即可發生重大事故的隱患,縣級以上勞動行政部門可按有關法律規定查處,也可以報請當地人民政府批準,指令單位停產、停業進行整改。
重大事故隱患整改資金由單位籌集,必要時報請當地人民政府和主管部門給予支持。
重大事故隱患整改工作非常重要,是隱患管理的重中之重。近幾午來,我國對事故隱患治理工作逐步重視起來。在1995年1月24 H和7門24日召開的全國安全生產工作電話會議上,鄒家華、吳邦國副總理都要求把安全生產工作的重點轉到預防為主上來,並提山以後幾年的工作要以貫徹預防為主、加強隱患治理為中心。為把隱患治理工作納入法製軌道,勞動部頒布實施了《重大事故隱患管理規定》。各地區、各部門己把治理事故隱患納入各級領導的議事日程。他們查找隱患、多方籌集資金、千方百計治理隱患,有效地預防了事故的發生,安全生產形勢有了明顯好轉。安徽省政府早在1982年就頒發了《安徽省工礦企業文全生產隱患管理暫行規定》,按照分級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對隱患整改實行“三定”、“四不準”。省安委會一直致力於隱患治理工作,先後消除了安慶市向陽化工廠、巢湖鑄造廠水泥廠、馬鞍山向山流鐵礦尾礦庫、徐橋道路等一批技術難度高、牽扯麵廣、資金投入大的特大事故隱患。在1995年開展的“安全生產周”活動中,全國各地緊緊圍繞“治理隱患、保障安全”這一主題開展活動。據對全國12個省、市、區的不完全統計,共查出事故隱患近40萬項,平均整改率90%以上。
1996年,勞動部充分發揮安全生產監察和綜合管理的政府職能,積極督促特大事故隱患整改工作。通過對福建、山東、廣西、北京、內貿部存在的事故隱患進行確認和初步評估,發現有23處的事故隱患發生事故的可能性較大,一旦發生事故將造成大量的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為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國家財產安全,勞動部分別對福建、山東、廣西、北京人民政府發出了《關於對特大事故隱患進行整改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地盡快責成有關方麵對存在的持大事故隱患進行整改,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發生持大事故。
第五節獎勵與處罰
對及時發現重大事故隱患,積極整必並有效防止事故發生的單位和個人,應給予表和獎勵;對存在的重大事故隱患隱瞞不報的單位,應予批評教育,並責令上報;對重大事故 隱患未進行整必或未采取防範、控施的單位,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必,情節嚴重的,可給予經濟處罰或提請主管部門給予單位法定代表人處政處分;對接到《重大事故隱患停產、停業整必通知書》麵款立即停產、停業進行整改的單位,勞動行政部門可給予經濟處罰或提請主管部門給予單位法定代表人行政處分;對重大事故 隱患不采取芹施,致使發生重大事故,造成生命和財產損失的,對責任人員比照新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討論題 1.什麼叫重大事故隱患?
2.重大事故隱患報告書的應包括哪些內容?
3.存在重大率故隱患應如何管理?
第八章 安全生產宣傳教育
安全教育是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中一項十分重要的內容,它是提高全體勞動者安全生產素質的一項重要手段。我國政府十分重視安全生產的宣傳和教育工作,早在1954年,國家勞動部就發布了《關於進一步加強安全技術教育的決定》,對安全生產教育的內容、形式作出了規定,並要求在各行業認真貫徹執行。在1963年國務院發布的《關於加強企業生產中安全工作的幾項規定》中,安全生產教育就是其中一項重要內容,要求企業把安全生產教育作為其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必須堅持的一項基本製度。1981年,國家勞動總局製定了《勞動保護宣傳教育工作五年規劃》,提出要建立勞動保護教育中心和勞動保護室,有計劃地開展勞動保護教育和培訓工作。1990年,勞動部頒發了《廠長、經理職業安全衛生教育和培訓認證規定》,並製下了《廠長、經理職安全衛生管理知識培訓大綱》。1991年,勞動部又頒發了《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製定了《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1995年勞動部頒布《企業職工勞動安全衛生教育管理規定》。隨著生產的發展,一些新的安全教育措施和規定還會陸續出台。從國外的情況看,發達國家對安全生產教育工作也十分重視,不但從法規有明確要求,而且擁有技術設施先進,設備完善,師資力量雄厚的培訓機構,並要求所有從事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人員必須經過適當的形式的培訓,取得合格資格後方能上崗。
安全教育從廣義上講是向全社會所有人員進行安全宣傳教育,使人人關心安全,樹立良好的安全意識。隻有全社會所有人員安全素質的提高,才能在各行各業形成良好的安全生產環境。因此,從這個意義上來說,安全教育也是一項係統工程。它不僅包括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的專業教育,還包括對全社會人員安全知識的普及教育、以使在各行業形成種良好的安全文化氛圍。
第一節安全普及教育
安全普及教育是指對除安全管理人員及安全專業技術人員以外的所有人員所進行的安全基礎知識的普及教育。它包括對中小學生的安全基礎知識教育,對工礦企業全體職工的安全知識教育,對交通運輸、民用航空等服務性行業全體職工及乘用者的安全知識教育,以及對其他有關人員的安全知識宣傳教育。
一、中小學安全基礎知識教育
為了提高全民族的安全意識,並使人人都重視安全,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從中小學開始就應該抓安全基礎知識的教育。計算機要從娃娃抓起,關係列十家萬戶和人民生命及財產安全的安全基礎知識教育也應從娃娃抓起。應使每個人從小就逐步接受些安全知識的教育,為將來進入社會、進入各行各業訂下堅實的“安全”基礎。
開展中小學安全基礎知識教育早已有人提出,但由於教材、經費、師資隊伍等各方麵的原因,至今尚未落實。但隨著生產的發展和人們對安全的要求的日益增長,這一工作的必要性和迫切性也日漸顯露出來。因此,國家基礎教育主管部門應把對中小學生的安全基礎知識教育納入國家基礎教育發展規劃,並具體落實教材、師資、經費等問題。在有條件的一些中小學開設適宜少年兒童接受的安全基礎知識教育課程,課程內容為包括交通安全、防火防災等在內並與社會生活密切相關的安全科普知識。在取得成功經驗後逐步推廣。職業高中,中等專業學校也可結合本行業特點,開設安全專業課程。
此外,社會的各種傳播媒介,如廣插、電視、報刊雜誌、少兒讀物出版部門等,應采取中小學生喜聞樂見的多種形式如動畫片、漫畫、宣傳廠‘告、小兒書等來廣泛宣傳安全知識。
一些少年兒童組織應在日常的活動中逐步增加一些普及安全基礎知識的活動。從事安全宣傳和教育工作的機構和組織也應定期或不定期地組織些專門針對中小學生的大型宣傳話動。
通過學校的教育和社會的一係列宣傳教育活動,小小學生在步入社會前便接受了較為係統的安全基礎知識教育,這無疑為未來的安全生產從軟件方麵剪奠了良好的基礎。
二、企業職工勞動安全衛生教育
1. 類型
對企業職工進行安全知識教育主要是對企業中的管理人員和生產崗位職上兩類人員進行安全生產知識的教育。這兩類人員中又可以細分,且針對不同類型的人員,教育的重點有所不同。企業職工安全知識教育的類型如圖8-1所示。
企業安全教育類型
對幹部的 對工人的
領導幹部 技術幹部 行政幹部 專職安全幹部 新工人 特種作業人員 新產品新工藝新技術作業工人 複員人員 調崗人員

圖8-1
2. 管理人員安全教育
(1)對企業法人代表人和廠長、經理主要應進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規章製度、基本安全技術知識、基本安全管理知識的教育。其目的主要是提高他們對安全生產方針的認識,增強安全生產責任感和自覺性;使他們懂得並掌握基本的安全生產技術和安全管理方法;促使他們關心、重視安全生產,積極作出安全管理工作;以身作則遵章守紀,並能積極支持安技部門的工作,為安全生產提供良好的條件。安全教育時間不得少於40學時。(2)對技術幹部的教育主要包括:
1)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
2)本職安全生產責任製,主要是在落實“三同時”,實現安全技術措施以及五新工作中他們應承擔的責任;
3)典型事故案例剖析;
4)係統安生工程知識;
5)基本的安全技術知識。
以前,一般工程技術人員不直接參加生產,不承擔安全生產領導責任,往往缺乏接受安全生產教育的迫切性,因此對他們的安全教育是個薄弱環節,事實證明,工程技術人員與安全生產有著密切的關係,特別是在產品的設計、研製階段,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的研究試用階段,如能找出存在的危險,預先采取措施加以預防或消除,就可為安全生產創造極為有利的條件。安全教育時間不得少於24學時。
(2)對行政管理幹部教育的主要內容是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安全技術知識以及他們本職的安全生產責任製。目的是使他們提高責任感和自覺性,主動支持安全生產工作。安全教育時間不得少於24學時。
(4)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教育的主要內容是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和標準,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安全技術,勞動衛生知識,安全文化,工傷保險,職工傷亡事故和職業病統計報告及調查處理程序,有關事故案例及事故應急處理措施等內容。安全教育時間不得少於120學時。
3.職工的安全教育
職工的安全教育主要有三級教育、特種作業和經常性教育二種形式。
(1)三級教育是指:
第一級:入廠教育。新入廠的職工(幹部和工人)或調動工作的工人以及新到廠的臨時工、合同工、培訓和實習人員等在分配到車間和工作地點以前,要由廠勞資部門組織,安全部門進行初步安全教育。其內容包括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法規,本廠安全生產的一般狀況,企業內部特殊危險部位的介紹,一般的機械電氣安全知識,入廠安全須知和預防事故的基本知識。經考試合格後,再分配到車間。
第二級:車間教育。是指在新職工或調動工作的工人在分配到車間後進行的安全教育。由車間主管安全的主任負責,車間安全員進行教育。教育內容有本車間的生產概況,安全生產情況,本車間的勞動紀律和生產規則,安全注意事項,車間的危險鄰位,危險機電設施、塵毒作業情況,以及必須遵守的安全生產規章製度。
第三級:崗位教育。是指由工段、班組長對新到崗位工作的工人進行的上崗前安全教育。教育內容有工段、班組安全生產概況,工作性質和職責範圍,應知應會,崗位工種的工作性質、機電設備的安全操作方法,各種安全防護設施的性能和作用,工作地點的環境衛生及塵源、毒源、危險機件,危險物的控製方法,個人防護用具的使用方法,以及發生事故時的緊急救災措施和安全撤退路線。三級安全教育時間不得少於40學時。工人經專試合格,領到安全操作證後,方可獨立進行操作。沒有經過三級教育並考試不合格者絕對禁止獨立操作。
(2)特種作業教育是指對接觸危險性較大的特種作業人員,如電氣、超重、焊接、司機、鍋護、壓力容器等工種的工人所進行的專門安全技術知識培訓。特種作業人員必須通過脫產或半脫產培訓,並經過嚴格考試合格後,才能準許操作。這種培訓至至少每年一次。
另外,在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新產品投產前也要按新的安全操作規程,教育和培訓參加操作的崗位工人和有關人員。
(3)對職工應進行廣泛的經常性安全教育,要在生產過程的自始至終堅持不斷。般的教育方法是班前布置、班中檢查、班後總結,使安全教育製度化。重點設備或裝置大修, 應進行停車前、檢修前和開車前的專門安全教育,安技部門應配合主管部門和檢修單位進行教育,以確保安全檢修。企業應集個力量確保安全檢修。對重大危險性作業,作業前施工部門和安技部門必須按預定的安全措施和要求,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否則不能作業。
另外,還要進行必要的“離崗安全教育”、“複工安全教育”等等,以確保安全生產。
4.企業安全教育的方式方法
企業安全教育的方式方法是多種多樣的。例如,宣傳掛圖、安全科教電影、電視以及幻燈片,報告,講課以及座談、開展安全競賽及安全日活動,安全教育展覽及資料圖書等。另 外還有實地參觀,現場教育,介紹事故案例。安全會議,班前班後會,黑板報,簡報等。一般可根據職工文化程度的不同。采用不向的方式方法。力求作到切實有效,使職工受到較好的安全教育。
安全生產教育主要分為三種類型:宣傳、教育,培訓。宣傳使人信服,教育給人提供信息,培訓力圖傳授技能。實際上它們之間無明顯的區別,結合使用就能收到一定的教育效 果。
(1)宣傳畫、電影和幻燈。各種文全宣傳畫以不同方式促進安全。宣傳畫主要分為兩類,一類是正麵宣傳畫,說明小心謹慎、注意安全的好處;另一類是反麵宣傳畫,指出粗心大意,盲目行事的惡果。通過宣傳畫可以阻止廣泛流行的壞習慣,展現安全生產的優越性或對有關安全的特殊問題提供信息,予以勸告或指導。
由於宣傳畫隻給出危害的印象,為了說明事故的全部情節,表示出其環境、起源、危險狀況和產生的後果,以及如何預防事故等問題,現在人們已利用電影、電視等來提高人們的安全意識,同時也可以避免工人不願意接受枯燥的命令相勸告。但應注意電影所反映的情況應符合正常勞動條件,如實地反映出工人的感覺,習慣和情況。給人虛假的感覺,不但不能保證安全,還會對生產帶來不利影響。
為培訓專門攝製的影片、錄像片比為一般宣傳而攝製的影片更有價值。它們對解釋新的安全裝置或新的工作方法特別有效。電影可以給出說明,示範實驗室試驗,分析技術過程,用有條理的方法解決疑難和複雜問題,並用慢動作再現快速的事件序列。可使人留更深刻的印象,而且允許工人提出問題和討論特殊問題。
幻燈的優越性是隻要需要就可以放映,同時能給出更詳細的解釋,並可以詢問問題。但幻燈與宣傳畫有同樣的局限性。
將安全知識的內容采用文藝表演形式與娛樂性、趣味性相結合,也能收到良好的效果。
(2)報告、講課和座談。報告、講課和座談也是安全宣傳教育的有力工具。特別是新工人一入廠,通過這種形式的安全教育,可以便他們對安全生產問題有一個概括的了解,針對事故狀況、安全規則、保護措施等問題進行專題講座,使聽眾與講解人有直接,交換意見的機會,可以加強宣傳教育的效果。
(3)安全競賽及安全活動。許多企業開展“百日無事故競賽”,“安全生產××天”等多種形式的活動,可以提高職工安全生產的積極性。可把安全競賽列入企業的安全計劃中去,在車間班組進行安全競賽,對優勝者給予獎勵。當然,競賽的成功與否不在於誰是優勝者,而在於降低整個企業的事故率。
經常開展深入細致的安全活動是必要的。做這項工作的辦法是在某個範圍內開展安全日、安全周或安全月活動。在許多工業企業開展這項活動時,通常是一般性的;但是在各企業內開展,可以集中在一個專門問題上。可以把本章前麵講過的不同種安全宣傳工作結合起來。
安全日、安全周或安全月活動在必要的情況下.還可得到政府有關部門的支持和讚助,通過報刊、廣播、電視、電影等向人們宣傳。這項活動可以包括展覽、放映電影、示範表演、競賽、討論等等。
(4)展覽及安全出版物。展覽是以非常現實的方式使工人了解危害和怎樣排除危害的措施。展覽與有一定目的其他活動結合起來時, 可以得到最佳效果。例如,通過展覽物,把注意力集中到有關工廠近來發生的事故上:一個壞砂輪中飛出的砂輪碎片被防護罩擋住,或安全帽保證了人員安全等等。這種展覽體現了安全預防措施和實用價值。
目前社會上有大量的安全出版物,它們涉及的問題較為廣泛。例如,定期出版的安全雜誌,通訊.簡報,新的安全裝置介紹、操作規則等方麵的調查和研究成果,以及預防事故的新方法等。
安全宣傳資料的其他形式還有小冊子和傳單、安全郵票上的圖示和標語等等。
應注意,為工人或其家庭出版的安全文獻不要隻局限於雜誌、小冊子和傳單等。現在,印刷資料的數量很大並穩定地增長,這些文獻資料有勞動監察和研究機構的報告,一般安全手冊,特殊問題手冊(例如,電力、鍋爐和防火)及各種技術小冊子、小論文、數據表等等。這種科學技術資料不但對監察人員、管理人員、安全工程師、安全協會,而且實際上對負責促進安全工作的每個人都是有益的。
除了上述的方法外,還有許多進行安全宣傳教育的方法。例如,師傅帶徒弟,現場教學;製定安全生產合同,作為安全生產目標管理的一部分等等。
(5)充分發揮勞動保護教育中心和教育室的作用。80年代以來,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部門先後建立了一些勞動保護教育中心、各行業、企業也建立了勞動保護教育室,這是開展安全知識教育、交流安全生產先進經驗的重要場所,需采取多種形式,充分發揮勞動保護教育中心和教育室的作用,推動安全教育進一步發展。
總之,各個企業要根據單位實際情況.因地製宜。有所創新,才能取很好的宣傳教育效果。
三、服務性行業職工安全知識教育
交通運輸(包括鐵路運輸、公路運輸和水路運輸)及民用航空等服務性行業以及一些商業性服務場所,如商場、賓館、飯店、遊樂及娛樂場所等,人員比較集中,一旦發生事故,傷亡麵較大,甚至有可能是毀滅性的,後果不堪設想。因此,這些服務性行業職工的安全教育顯得尤為重要。
1.交通運輸行業職工的安全教育。
交通運輸行業的事故在各類事故中占有相當大比例,且一些事故是車(船)毀人亡,損失較為嚴重,因此,在全體職工中普及安全知識教育是必不可少的。交通運輸企業與工礦企業相比有共同之處,也有其自身特點,因而在進行職工安全知識教育時,一方麵,可以采用企業職工安全教育的做法,如在類型上同樣可分為對幹部的和對服務人員及駕駛人員的教育;對服務及駕駛人員教育時,同樣可分為三級教育,如第一級可以是入隊(車隊、船隊等)教育,第二級可以是小組教育,第三級則是崗位教育;在安全教育的方式方法上同教育企業職工的方式方法大同小異。但交通運輸行業應重點在以下幾個方麵對職工進行教育:
(1)安全意識及安全責任。交通運輸行業的職工要牢固樹立安全意識,並有高度的安全責任感。因為數以百計千計乘客的生命與安全與他們的工作有著密切的關係。他們的失職不隻是其個人的安全受影響而且同樣威脅旅客的生命與安全;
(2)上崗前的安全檢查工作。每次出發前均應進行安全檢查,確保運輸工具及服務設施完好、安全;
(3)防火防爆工作。交通運輸行業火災爆炸事故時有發生。因此,應引起職工注意,要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火源和爆炸危險品進行管理,並確保消防報警設施的齊備和完好無損;
(4)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杜絕疲勞駕駛、酒後駕駛,無證駕駛等現象發生;
(5)應急及疏散措施。交通運輸行業發生事故時常常在運行途中,難以及時得到救援,此時乘務人員應知道如何采取應急措施避免事故的擴大,並及時疏散旅客。
2.民用航空業職工安全教育
民用航空業一旦發生事故幾乎是毀滅性的。因此,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特別重要。教育對象從各級領導幹部到職工,從駕駛員、乘務員到遙控指揮人員,以及飛機檢修人員乃至氣象觀測和預報人員等。教育方式同樣可以采取三級教育,教的手段也與教育企業職工的手段大同小異。教育的內容重點應放在如下幾方麵:(1)安全意識和安全責任感,(2)安全檢查製度;(3)安全專業技術;(4)應急與疏散措施等。
3.商場、賓館、飯店職工安全教育
商場、賓館和飯店人員比較集中和財產比較集中的地方一旦發生事故,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較為嚴重。因此對這些行業的職工進行安全教育也十分必要。但長期以來,在這些行業的安全教育問題一直未引起重視,以致造成了近幾年幾次大的火災事故的發生。因此,這些行業的職工安全教育問題應引起有關部門的重視。教育的對象、方式和手段與企業職工安全教育有所側重。這些行業的事故主要是火災事故,因此,安全教育的重點應放在如何防止火災事故的發生,如何確保各種消防設施的齊備和完好無損,如何確保各種疏散通道和安全門的暢通,以及發生事故後如何報警,如何采取措施補救,如何疏散顧客等。
4.遊樂場所職工安全教育
近年來,隨著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各種遊樂場所相繼出現。由於我國在這方麵缺少相應的安全法規,因此遊樂場所的安全及職工的安全教育未引起大家的重視。由於在遊樂設施維修期和更換期、以及一些遊樂設施在修建時對安全問題考慮不周.許多安全問題已暴露出來.如某滑道速度過快,造成遊客碰撞死亡。因此,對遊樂場職工進行安全教育應當引起重視。教育方式方法和手段可借鑒企業職工安全教育的做法,重點應放在對各種遊樂設施的安全操作,安全檢修和維護等方麵。
5.對顧客的安全教育
服務性行業事故有時是由顧客所引起的。因此對顧客的安全教育也是需要的。顧客由各階層人士構成,因此顧客的安全教育應是全民安全教育的問題。當顧客來到服務行業,為了本行業的安全,也為了顧客的安全,服務行業有責任針對本行業特點采取廣播、小品,相聲、歌曲、宣傳畫、安全標誌等多種形式對顧客進行安全宣傳和教育。在這方麵,鐵路和航空運輸部門做得較好,值得其他行業借鑒和學習。
安全普及教育,除上述內容外,還應延伸到農業及農村的安全教育,如種種鄉鎮企業職工的安全教育,農村的安全用電,農藥及各種農機具的安全使用等。
第二節安全生產專業教育
安全專業教育是指對專門從事安全管理和安全專業技術的人員即安全管理人員和安全技術人員所進行的專業性教育。
安全管理人員和安全技術人員是安全工作的主力軍。安全工作的好壞,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他們安全管理水平和技術水平的高低,而他們水平的高低又取決於他們接受安全專業教育程度的高低。因此,開展安全專業教育是搞好安全工作必不可少的前提條件。
安全專業教育的目的方麵是要通過正規的高等教育來培養安全管理人員和安全技術人員,為社會不斷輸送高水平的安全專業人才;另一方麵是要通過各種形式的繼續教育來使現有安全管理人員和安全技術人員的專業知識和水平得到更新和提高。因此,安全專業教育目前主要有安全高等教育和安全繼續教育兩種形式。
一、安全高等教育
長期以來,我國各行各業的安全管理人員和安全技術人員中,有許多是半路出家的.未接受過正規的安全高等教育。他們的安全專業知識是通過在長期的實踐工作中積累或通過繼續教育的方式來獲得的。隨著社會經濟的高速發展,對安全專業人員的要求越來越高、原有的這種方式已不足以滿足安全生產的需要。因此,安全高等教育問題已引起我國政府有關部門的重視,並先後在我國的多所院校中開展了安全教學和科研工作。經過一段時期的發展,目前已發展到以首都經濟貿易大學、中國礦業大學、中國工運學院、沈陽航空學院等十多所院校為龍頭的,能夠培養從博士.碩士到本科生等不同安全專業人才的高等教育體係。但安全高等教育的發展與生產的發展和社會的需要還有一定差距。出於安全高等教育是一項重在社會效益的教育,因此,還需國家給予適當的優惠政策,加強安全高等教育經費的投入.鼓勵理工科院校設置與安全結合的安全工程專業課程,在已設有安全工程係或專業的院校增加一些理論性、實用性強的安全工程專業。逐步建立健全安全高級專業人才培養基地,使批具有安全管理和安全工程技術專門知識的高級人才不斷充實到安全管理人員和安全專業技術人員的隊伍中去。
由於我國安全高等教育目前尚處於發展階段,需要引導、組織和協調,加強和改進對高等院校安全工程專業教學的宏觀指導,提高教學質量,更好地培養適應經濟建設和改革開放所需的安全管理及安全專業技術人才。國家教委委托勞動部牽頭,組織成立了“安全工程專業教學指導委員會”。該委員會由中國科技大學、首都經濟貿易大學、中國礦業大學等17所院校推薦的學術水平高、教學經驗豐富的教師及有關部門的專家組成,其秘書處設在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培訓中心。委員會的任務是:協助國家教委製定安全專業培養目標和教學質量標準;調查研究本專業類的教學工作及改革狀況,對專業的設置、布局、改進等問題提供指導性建議,擬定教材開發規劃,開展國內外有關教材的研究和評價,組織重點教材的編寫工作,指導教師業務培訓,組織交流教學經驗,為有關院校安全專業建設提供谘詢服務等。隨著這一委員會工作的不斷深入開展,相信我國安全高等教育工作必將得到促進和發展。
二、安全繼續教育
安全繼續教育一方麵是指對現有安全管理人員和安全技術人員進行再教育,使他們的知識得到補充和更新。這一工作通常是由有關培訓機構通過定期或不定期的培訓班、研討會等來完成,或通過參加有關院校舉辦的各種進修班來接受再教育。
安全繼續教育的另一方麵是利用設有安全專業的院校和有關科研院校作為培養基地,根據安全工作實際需要,有計劃、有目的、有針對性地輸送一些在職工程技術人員參加有關安全管理和安全技術的繼續教育,使其從單一工程技術學位進渡到有安全管理或安全技術的雙學位,碩士學位乃至博士學位,改善安全隊伍的知識結構。
第九章 安全文化
一.安全文化的發展曆史
在1986年國際原於能機構召開的“切爾諾貝利核電站事故後評審會”上提出了核安全文化.1986牛美國NASA機構把安全文化應用到航空航天的安全管理中。1988年在其“核電的基本原則”中將安全文化的概念作為一種重要的管理原則予以落實,並滲透到核電廠以及相關的核電保障領域。
1991年國際核安全谘詢組織的《安全文化》小冊子正式出版,它標誌著核安全文化的開始。1993年我國勞動部部長李伯勇同誌指出“要把安全工作提高到安全文化的高度來認識”。安全文化從核安全文化、航空航天安全文化等企業安全文化,拓寬到全民安全文化,由此發展到了由安全觀念文化.安全行為文化、安全物質文化組成的全民安全文化的新時代。在該階段,安全教育體係正在形成,兒童和中小學生的安全教育已經起步.大學和成人的專業化安全教育已初具規模,在有關政府機構領導下的安全文化普及教育正蓬勃發展;安全科學作為獨立的學科體係已經建立,安全科學形成了由安全科學技術基礎學科、安全學、安全工程等構成的多學科體係;安全管理機構進一步健全,建立健全了一大批國際的、國家的、行業的、社會的、企業的安全管理機構;在法規、標準、安全製度方麵,體現在麵向全民的安全建設開始起步,麵向行業的、企業的安全法規、標準、製度、操作規程等具有更強的針對性,在安全宣傳方麵,一個社會化的安全宣傳網正在形成,出現了一些麵向大眾、宣傳安全光榮、安全就是效益的作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哲學思想更加深入人心。
勞動部李伯勇部長在1994年為中國安全文化係列叢書作序時強調指出,“…安全文化是人類文化的部分,它涉及人類活動的各個領域,存在於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麵;它涉及自然科學和社會科學的諸學科,它為安全的世界觀和方法論的形成提供乳育的胚胎,它既具有曆史的繼承性,又具有鮮明的時代感”。安全文化是燦爛的中華民族文化的組成部分,中華民族在生存和繁衍中與世界其他民族一起創造並傳播了安全文化。安全文化在我國的發展也經曆了人類對安分與健康的盲目追求、核安全文化出現、全民安全文化的興起等三個階段。
1992年國際核安全谘詢組織的《安全文化》小冊子被譯成中文,並在國內出版以來,核安全文化文化模式迅速與中華民族傳統文化相結合。中國文化吸收世界其他國家安全文化建設的經驗,待別是核安全文化建設的經驗,把企業安全文化融合於中華民族傳統的文化之中,形成了企業安全文化。特別是“安全第一,預防為主”一直作為我國工業發展方針,在全國始終開展普通的安全宣傳教育活動和安全技術的基礎建設,使我國具有一定的安全文化教育基礎,安全文化一詞在中國一出現,其範疇和範圍便得到發展,企業安全文化發展成了具有中國特色的全民安全文化。
安全文化作為專業名詞在我國出現,它標誌著係統研究和傳播安全文化的時代的到來。1993年10月在成都召開的亞太地區職業安全衛生研討會暨全國文全科學技術交流會上,發表了“論企業安全文化”的論文。會議期間,《中國安全科學》編輯部和《警鍾長鳴報》社達成合作實施計劃,決定自1994年1月起在《警鍾長鳴報》上由中國安全科學學報編輯部協辦,辟出安全文化月末版,向公眾、向社會宣傳安全文化。1994年3月,國務院應急辦公室召開了全國核工業係統核安全文化研討會,它標誌著深層次企業安全文化傳播的開始。同年6月勞動部李伯勇部長在《安全牛產報》試刊上發表了題為“把安全生產工作提高到安全文化高度來認識”的指導件文章,這標誌著安全文化內企業安全文化拓延到了全民安全文化,一個研究、傳播安全文化的時代已經開始。
1994年6月以來,在全國勞動係統、鐵路係統、核工業係統、石油化工係統等,先後開展了多次研究和探討會;全國的部分專業報刊雜誌,先後辟出專欄、出版專集成發表有關文章。北京人民廣播電台、北京電視台分別在“環境與減災”、“北京您早”、“熱點話題”等欄目播放專題節目,向社會、向大眾傳播安全文化。
在全同安全生產電話會議上,國務院副總理鄒家華、吳邦國等都反複強調要倡導安全文化,提高安全水平,強化全民安全意識,把倡導安全文化、加強安全宣傳和教育作為提高全民、全社會安全意識和安全素質的重要手段。
二、中國安全文化現狀
中國安全文化是中華民族文化的一個組成部分。1992年國際核安全谘詢組織的《安全文化》小冊子被譯成中文到現在已經6年,在理論研究方麵取得了一些可喜的成果,安全
文化定義上出現了廣義說和狹義說,在建設方麵,出現了具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的企業安全文化模式;在傳播方麵,出現了全民安全文化。在安全文化的器物層次、製度層次、精神智能層次和價值規範層次,都取得了很多新成果和新理論。
1.安全文化範疇
安全文化是文化的一個分支,是社會文化的組成部分。安全文化在工業領域應用就成了企業安全文化,與行政或管理工作相結合就成了安全管理文化。把安全文化的內容引入不同的領域,繼承和創造保障人的身心安全與健康,並使其能舒適、高效活動的物質存在和精神作用,均可稱之為某領域的安全文化。與文化範疇一樣,由於人們的認識和應用範圍不同,安全文化也有不同的定義。綜合我國在安全文化理論研究的成果,可歸納出4種安全文化定義。
(1)安全文化定義A。1988年國際核安全谘詢組提出了安全文化(Safety Culture)這術語。在1991年INSAG一4報告即《安全文化》小冊了中給出的安全文化定義為:“安全文化是存在於單位和個人中的種種素質和態度的總和,它建立一種超出一切之上的觀念,即核電廠的安全問題由於它的重要性要保證得到應有的重視”。這個安全文化的定義表明,安全是有關人的態度問題又是組織問題,是單位的問題又是個人的問題.建立一種超出一切之上的概念,即安全第一的概念,是安全生產的根本保障,特別是核電廠的安全運轉需要,必須保證安全第一。
(2)安全文化定義B:
英國保健安全委員會核設施安全谘詢委員會(HSCASNI)組織認為,國際核安全谘詢組織的安全文化定義是一個理想化的概念,在定義中沒有強調能力和精通等必要成分,提出了修正的定義:“一個單位的安全文化是個人和集體的價值觀、態度、能力和行為方式的綜合產物,它決定於保健安全管理上的成諾,工作作風和精通程度。具有良好安全文化的單位有如下特征:相互信任基礎上的信息交流,共享安全是重要的想法,對預防措施效能的信任。”
(3)安全文化定義C。我國學者曹琦通過研究我國安全管理模式分析了在國內安全法規難以認真執行,安全製度難以全麵落實,安全方針難以深入貫徹的根本原因,在於企業各層次人員的安全素質較低。在分析了企業各層次人員的本質安全素質結構的基礎上,提出了安全文化的定義:安全文化是安全價值觀和安全行為準則的總和。安全價值觀是指安全文化的理層結構,安全行為準則是指安全文化的表層結構。並指出我國安全文化產生的背景具有現代工業社會生活的特點,現代工業生產的特點和企業現代管理的特點。
(4)安全文化定義D。作為我國安全文化研究重要成果之一,1994年12月以來,《中國安全文化建設係列從書》陸續出版。該係列叢書對安全文化的定義進行了科學論述,最終給出的安全文化定義為:在人類生存、繁衍和發展的曆程中,在其從事生產、生活乃至實踐的一切領城內,為保障人類身心安全(含健康)並使其能安全、舒適、高效地從事一切活動,預防、避免、控製和消除意外事故和災害(自然的、人為的或天災人禍的);為建立起安全、可靠、和諧、協調的環境和匹配運行的安全體係;為使人類變得更加安全、康樂、長壽,使世界變得友愛、和平、繁榮而創造的安全物質財富和安全精神財富的總和。
分析以上4種安全文化的定義,可以看出有如下相同點:
(1)安全是一種超出一切之上的觀念,強調各層次人員的本質安全素質和結構,因此都具有“安全第一”的哲學思想。
(2)安全文化是存在於單位和個人的,是一個綜合件係統工程。
(3)安全文化是以具體的形式、製度和實體表現出來的,並可分不同的層次。
(4)安全文化具有社會文化的屬性和特點,是社會文化的組成部分,屬於文化的範疇。
(5)安全文化把企業要實現的生產價值和實現人的價值統一起來,以保護人的安全與健康為目的,實現安全價值觀和安全行為準則的統一。
這4種定義的不同點有:
(1)D定義既包括了安全物質又包括了安全精神。從文化屬性上, D定義屬於安全文化的廣義定義; A、 B、 C定義指出安全文化用於管理文化,強調安全管理製度、安全法律屬性和安全管理模式,因此A、B、C屬於安全文化的狹義定義。
(2)D定義指出在人類生存、繁衍和發展的曆程中,安全文化存在於生產、生活的一切領域,強調安全文化既有曆史繼承性,又有強烈的時代特征。A、 B、 C定義明確安全文化 以現代工業為基礎,強調是在現代工業社會生活、現代工業生產和企業現代管理特點的背景下產生的。
(3)A、B定義的安全文化實質上是某一企業或某一行業的安全管理手段,如A定義是指核電廠安全管理的一種手段;B定義雖然已經拓延到航空航天、兵器工業等領域,但仍沒有超出企業和行業的範疇。因此A、B定義的是一種企業安全文化。定義C、D既指企業安全,又包括社會基礎性文化,指出安全文化建設包括全民安全文化建設和企業安全文化建設兩個層次,因此c、 D定義的是全民安全文化。
安全文化是文化的一個組成部分。它與文化一樣具有精神性、群眾性、環境製約性、動力支配性、連續性、廣泛性等各種屬性。目前我國安全文化各種屬性的特點體現在以下各方麵:(1)加強精神文明建設,具有“安全第一”的哲學思想;
(2)開展群眾性的安全宣傳教育活動,普及安全知識;
(3)創造良好的安全生產、生活環境,充分發揮主人公精神;
(4)逐步建立、健全各級文全管理體製,強化安全管理,加強安全監察;
(5)逐漸健全各項安全標準法規和規章製度,加強安全法製管理;
(6)進行安全科學技術研究,發揮“科學技術是第一生產力”在安全文化建設中的作用;
(7)逐步健全專業化和全民的教育體係,提高全民的本質安全素質;
(8)研究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與安全文化的關係,建立全民安全文化模式。
2.中國安全文化現狀
安全文化具有強烈的時代特征。在我國處於市場經濟的轉軌時期,國有企業、集體企業、個體企業、三資企業並存,加之人們對安全文化的認識不同,安全文化在不同地區、不同行業、不同單位的發展不平衡。中國安全文化現狀是:
(1)勞動部十分重視安全文化的研究和發展,持別是國家高層領導多次指出倡導安全文化,提高全民安全文化素質;
(2)安全文化研究成果顯著;
(3)典型企業安全文化建設取得初步成果,全國範圍的企業安全文化建設尚未普及;
(4)安全文化宣傳教育成果顯著,全民安全文化素質有待進一步提高;
(5)城市居民的安全文化素質高於鄉鎮居民;
(6)國有企業的安全文化普及好於集體企業,個體企業是死角;
(7)安全文化公益事業剛剛起步,要解決的問題較多;
(8)全民安全文化模式正在形成,有待國家政府部門的正確指導。
三、安全文化研究現狀
自1994年6月勞動部李伯勇部長發表“加大安全生產宣傳力度,把安全工作提高到安全文化的高度來認識”的指導性文章以來,安全文化研究進入高潮。勞動部主管部門多次組織安全文化研討會;各主要安全報刊、雜誌紛紛開辟版麵,進行安全文化探討。全國一些專家和學者積極開展安全文化理論研究和實踐工作。
據不完全統計,到1996年12月底,共召開各類有關安全文化的研討會20餘次,發表有關的學術淪文400多篇,出版專著10多部。理論研究對安全文化的傳播和建設起了巨大的推進作用。
1.全民安全文化現狀
(1)“安全生產周”活動主題鮮明,安全文化普及有聲有色。自1991年開始的一年一度“安全生產周”活動,主題鮮明.目的明確,得到了全國各地區、各有關部門的積極支持和熱烈響應,廣泛深入地開展了安全宣傳教育活動,使全民的本質安全素質得到普通提高。
“安全生產周”活動的主題體現了“安全第一”的哲學思想。自1991年到1996年,“安全生產周”行動已連續舉辦了6次。第一次要求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樹立‘安全就是效益”的思想;第二次的目的是“為國營大中型企業創建良好的安全生產環境和提高全社會的安全意識”;第三次的主題是遵章守紀、杜絕三違;第四次的主題是勿忘安全,珍惜生命;第五次的主題為治理隱患,保障安全,第六次的:主題為;遵章守紀,保障安全。“安全生產周”活動的主題都體現了安全文化的哲學思想。
“安全生產周”活動麵向全國,重在提高全民的本質安全素質。以1996年5月13日至19口的第六次“安全生產周”活動為例.在活動舉行的兩個月後就有23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和15個部門向領導和發起部門勞動部報送了總結。活動 內容豐富多彩,既有新聞發布會、電視節目專題報導、專題 宣傳報導、座談會,也有街頭彙演、專場彙演。同時還進行 安全文化學習和各項安全檢查。活動盡量做到了人人皆知,人人參與,既轟轟烈烈,又紮紮實實。第六次“安全生產周”活動情況體現在:
1)領導高度重視,措心部署.層民落實;
2)安全宣傳活動豐富多彩.提高全民安全意識;
3)貫徹安全法律法規,加強安全法律的貫徹力度;
4)開展安全生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
5)動用可能的宣傳機器,向全民普及安全常識。
(2)安全技術學科初具規模,全民安全教育體係正在形成。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麵說明安全科學技術學科建設的現狀:
1. 安全科研機構。目前已經形成了以勞動部科學研究院為主的安全科學研究機構網絡。全國安全、勞動衛生和職業病防治研究機構近300家,專業科研隊伍超過2萬人,各產業部委、省、直轄市、自治區都有專門的安全研究機構。目的科研機構中存在的問題是科研力量分散,科研經費不足。
2)安全專業教育。1996年12月25日在北京成立了“安全工程專業教育指導委員會”,這標誌著安全專業教育體係的形成。1990年的統計資料表明.全國沒有安全工程專業的大專院校有64所.升辦的專業有47個,約有50所院校和科研部門開展了博十、碩士和學士的三級學位教育,每年向社會輸送近2千名大專以上程度的專業人才。
3)安全科學技術已享有一級學科地位。
4)安全工程專業的中、高級技術職稱評審條件即將通過。
(3)安全製度體係已經形成,鄉鎮、集體、個體和三資企業安全製度建設是薄弱環節。目前我國已經形成了以勞動部為核心,在各級政府領導下的勞動安全、勞動監察體係,各行業部委也成立了勞動安全局(司);並製定了大量的、針對國情的勞動安全、衛生法規、標準及各項規章製度。一個安全法規標準的理論研究、製定、發布、執行監察的安全製度體係已經形成。但由於鄉鎮、集體和個體所有製企業、三資企業生產地點分散,管理部門不一,職工素質低等特點,在集體和個體企業的勞動安全衛生監察力度不夠,成為安全製度體係建設的薄弱環節。
(4)安全精神文化建設已經起步,安全價值觀念基本普及,全民安全文化素質有待提高。隨著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加強,安全精神文化建設取得了一些進展。安全精神文化建設已經起步、安全價值觀念基本普及的標誌為:
1)“安全第一”的哲學思想已經被社會的大多數人接受;
2)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製逐漸完善,安全經濟學的觀點逐漸被人們接受,並用於指導人們的生產和生活;
3)在社會、工廠,諸如注意防火、一人安全全家幸福,安全就是效益,珍惜生命……等公益廣告到處可見;
4)“安全生產周”活動已經成為勞動部為搞好安全,提高全民本質安全素質的重要活動;
5)安全產業正在起步,安全保健用品和用具種類繁多;
6)從家庭、幼兒園、小學到社會,都十分重視非成年人的安全教育;
7)隨生活水平的提高,安全和健康逐漸成為人們的第一追求;
8)安全文藝作品開始走進人們的生產和生活。
由於我國是發展中國家,全民文化素質較低,特別是安全基礎建設比較薄弱,全民安全文化建設仍需要走過艱苦而漫長的路程。
2.企業安全文化現狀
企業安全文化是全民安全文化的一個分支,企業安全文化先於全民安全文化的發展。在核電工業、鐵道係統、石化係統、煤炭係統、冶金係統等,已經具有了獨特的企業安全
文化模式。 目前我國企業安全文化的現狀是:企業安全文化的理論研究和實踐活動有一定成果;部分行業或企業的企業安全文化模式已經形成,並取得了一定約經驗;全國範圍的有組織的係統企業安全文化建設剛剛起步。
理論研究和實踐證明,企業安全文化模式一般都具有行業或企業的特點,即與企業文化相結合,特別是受企業的生產情況和經濟狀況的影響。廣東大亞灣核電站的安全文化建設是企業安全文化建設成功的例證,其內容包括:
(1)根據國際原於能機構的文件精神和電站建設過程中的安全工作實踐經驗,總結核電安全的評價條件;
(2)施行各級部屬及個人對核安全的承諾;
(3)開展以核安全教育為中心的、與培訓相結合的核安全文化教育活動;
(4)施行安全指標定量、定期管理,設備跟蹤管理,事件處理和經驗反饋.在生產中貫徹核安全文化;
(5)建立規程體係,核電站安全和可用率的所有活動必須根據可用的書麵規程、指令和圖紙進行;
(6)建立內部質量保證體係,施行質量保證製度。
金陵萬化公司的企業安全文化建設處於起步階段,內容包括:
(1)分析安全生產的基本情況;
(2)建立安全文化影響框架;
(3)建立以“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全員動手、綜合治理為核心的安全生產思想保證體係,施行從思想保證、組織保證、工作保證、監督保證,到安全生產的安全文化管理模式;
(4)開展安全教育,並進行考核。
通過幾年企業安全文化建設的實踐,可歸納出10種企業安全文化模式,即企業安全文化形象模式,企業安全文化精神模式,安全生產標兵企業或精神激勵模式,企業安全效益型文化模式,企業安全科學技術型文化模式,企業安全文化宣傳教育模式,企業安全文化文明道德模式,企業安全行為模式,企業全員安全活動模式和企業安全管理模式。
討論題:
1. 試論安全生產宣傳教育的重要性?
2. 安全文化已經起步的標誌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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